上部 第一章太阳已经落山了,黑暗逐渐进入了这个房间,一切都是静止的,只有时钟的滴嗒声可以清楚的听见。在卧室内,这家的女主人正蜷缩在床下,似乎她对黑暗的到来并不介意,或许她更喜欢黑暗吧,因为这样,可以把她完全的隐入黑暗中,不被人发现,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她宁愿呆在黑暗中,也不愿意去开灯,让自己置身于灯光下,那会让她感觉自己是光明下最肮脏的人,最可鄙的人,她不敢,也不想开灯,所以她就这样蜷缩在黑暗中,该吃晚饭了,但她似乎没有要吃的意思,她已经不只一天这样了,她这些日子以来似乎都不曾吃过晚饭,她喜欢这样,不受人打扰的,独享着自然给她带来的黑暗与宁静,就如一只地鼠一样的龟缩在自己的洞穴里,这是她的快乐,让她能不思考任何东西,让她的思想和意识处于停滞状态,这使她的大脑和心灵得到片刻的安宁,这对于她来说是多么的重要,否则她会疯掉的,会变成一个精神失常的人。...
楔子离开儿童之家大门,五岁的丁奕茹,一双小手分别被刚办理完收养手续的“新父母”牵著,她的大眼睛正饱含不舍的泪水,小小头颅频频回首张望,想要牢牢记住哥哥与姐姐的模样,不过渐行渐远的距离与豆大的泪水令她的视线模糊不清。不要!她不要走,不要与哥哥姐姐分开!泪眼汪汪、瘪著小嘴的丁奕茹在心中呐喊,她很想挣脱握牢自己的陌生大掌,跑回去紧紧抱住疼爱她的哥哥姐姐不放。可惜已经没有机会了,就在车门关上、车子绝尘而去的那一刻,亲人关爱不舍的面孔也跟著消失不见。此刻,丁奕茹幼小单纯的心灵内存著一个信念,她坚信在不久的将来,哥哥一定会去接她,然后他们便可以再一起生活,永远都不用分开。所以她现在要乖乖听话、要当个好孩子,不然哥哥就不会来找她了。...
第一卷 怡情篇第一章 我的平凡我叫徐天,是一个很平凡的人,平凡到就算你用耙子在人群里一扒也扒不出我的身影来。我自打出生在一片荒山野岭中,险幸有一位好心的猎户救了我,将我收为养子。如果没有义父的话,我也许早早地饿死在那片荒山野岭中,抑或是被一群野狼叼食,因为在我获救的时候,一匹瘦骨嶙峋的恶狼正向我这只猎物逼近,而在我获救的时候,我就仅仅剩下那么一丝气息。是我的义父——那个好心的猎户看到我还有气,用那略带腥臊的羊奶将我从死亡边缘挽救过来,然后用这羊奶一直将我养到八岁,然后供我上小学,中学,还有那大学。尽管我考上的是一所三流的大学,但足够让我的义父值得骄傲的,因为在这个足足有千口人的乡村内,我就是唯一的大学生。...
《两个女人的爱情救赎:雾都情殇(独家全文)》雾都情殇:前言《雾都情殇》这部作品精心提炼了作者红豆豆生命中最为熟悉的工厂基层生活的那一部分,避免了文学创作中的盲区,也是该作品的一大亮点。通过一名普通女工白雅洁的情感经历,反映了重庆直辖后高速发展的同时人的心理与情感发生的急剧变化。红豆豆的作品以细腻、醇和、干净的笔触,清丽、温婉的文字恰倒好处地诠释了红豆豆那种“最本质、内在的真实”的恬静世界,充满了温情、灵性的艺术审美气质,红豆豆用独特的女性视角去诠释了艺术与生活的统一,使整部作品呈现出一种温情脉脉的女性气息。红豆豆的作品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平和,贴近生活,靠近心灵,和谐自然,厂房,林荫道,小街,亲切的话语,少了许多现代大都市的躁动,多的是平静生活的惬意,细品此书就好像在过着普通人的生活。...
第1节:织情三万里(1)织情三万里(纵横历史之明朝)醉笙第一章周庄——昆山南面的一个小镇,东毗青浦、南接吴江、西邻吴县,镇四周环列着澄湖、白蚬湖、淀山湖和南湖,所谓镇为泽国,四面环水,咫尺往来,皆需舟楫。即使是乡间,也多以河堤或田埂形成的小道互相联系。一派湖荡密布、港汊纷歧的水乡之景。这个小镇本身并无何奇特之处,但自从元末以来它的名声却越发响亮,这其中的缘由只为了一个人。他,便是沈富,但更多的人愿意称他为“沈万三”。元末至正年间,此时的沈万三已经二十有八,早不是当初出入商场的雏儿,他的商号遍布大江南北,他的商船横行五湖四海,只要看到白底黑字的“沈”家旗帜飘扬自有商客趋之若骛,只因为单是“沈万三”三个字便是生意,便是那利滚利的银票。...
【书名】其实我很纯洁(gl)【作者】叶涩【类别】历史【状态】连载【更新】2012-04-04已更新至105章【本册章节】第1-105章【简介】没有简介-开始阅读-[1]不错啊听着钟表滴答滴答的响声,躺在床上,夜凝盯着天花板看了半响,一脚蹬开被子,有些郁闷了。今儿她发现一篇好文,用手机看了一天总算追完了,果然啊,她是个御姐控,又是一个潇洒多姿的御姐爱上了一个脸白脑子白身子白的小白,嫉妒啊,羡慕啊,为什么啊?这是为什么啊?为什么这么多小白都有人爱?她这个白白的小白脸就没人爱啊!为了成为小白脸,夜凝可是从心里到物质上都做了充足的准备,从小她娘就对她进行了男孩苦养,女孩娇养的思想灌输,家里虽然没什么钱,只算个小康,可她娘每个月一定要从家里抠出几块钱给她买一瓶大宝SOD蜜。...
正文第一章 街头偶遇晚上,咖啡厅内灯光十分柔和,红色的地毯黄棕色的桌椅以及桌上那精致的觥筹都显出这个地方的高档。伴着典雅轻柔的小提琴声,人们舒心的交谈着,一切都是那么的自在祥和。而在这氛围中却有一个人神情惆怅,若有所思。几缕刘海深沉地搭拉在尖挺的鼻尖,强健而有高大的身材,一口洁白的牙齿体现出他的气质与不俗,他就是本人的主人公————莫子风。学工商管理的他毕业到这个城市已经两年了,两年之间,他换了很多公司,虽然是工商管理的博士级别,在各个公司表现也还不错,但他人抱怨缺少机遇与自己的目标相差甚远,因此今天上午他又递交了一份辞呈。次刻的他正在沉思下一步该怎么走,想到以前的学校自己的豪情万丈,再想到现在,不管怎么说都是一阵郁闷。从口齿间滑过的咖啡也更加绯苦。突然见,他眼睛一亮,他想到了洛克菲尔`李家诚`当今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这些人的成功不都是靠他们自己一点一点从无到有用汗...
正文林无辛的狡辩(自序)青岛之恋·雪篇 《雪吉他》青岛之恋·樱篇 《樱之恋》(追忆篇)——————林无辛林无辛的狡辩(自序)痛定思痛,究其原因有四:第二个先天不足就是,本人大学念的是理科。自从进了H大,便疏远了四书五经,逐渐向文盲靠拢。大学越念越不认识字,四年过后,文采凋零,智力衰退,林无辛肚子里的墨水已然霉烂变质,挥发殆尽。虽说斗大的字还能认几筐,但是终究错过了在文学殿堂里生长发育的黄金时间。如今即便揠苗助长,亦无法补救。弃文从理,是为林无辛生平第一大恨事也。第四条,林无辛写到一半,不料走火入魔,以致茅塞顿开,便把故事情节统统改成了荒诞不经的粗俗之风,人物的智商全部设定在100以下。为何?也许只有粗俗的傻瓜才懂得大海为什么那么蓝,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这个世界上斯文优雅的聪明人多到了让人腻味的程度,时代呼唤痞子,历史需要傻子。生活单纯一些,也不失为一种快乐。诸君...
正文楔子楔子美国西岸旧金山的渔人码头一家咖啡厅们上的铃铛晃荡的响了响,发出一陈悦耳的铃声,告知侍者又有客人上门了。“欢迎光——”临字尚未出口,女侍者已目瞪口呆的看着站在玻璃门前的男人。男人高大魁梧,浓浓的剑眉下有着铜铃大眼,那眼神炯炯有神的只消一瞪就会让人心脏无力,深黝偏黄的肤色,棕色偏黑的瞳眸,冷峻的表情及浑身散发的野性气息,使之不怒而威,让有心想挑衅的人望之却步。不过让女侍者目瞪口呆的罪魁祸首倒不是男子出色的相貌,而是他手上的那块黑沉木大匾额。匾额宽度大约是男子肩宽的两倍,长度则是略超过男子一百九十公分有余的身高,以一块匾额来说,它实在是大得有点碍眼,匾额上刻着龙飞凤舞的三个书法字——神偷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