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能秘书》《万能秘书》 23岁的我,大学一毕业,就被老爸抓回公司当总裁!虽说只是分公司,但对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而言还是太勉强了。基于此,老爸将他一手培养的机要秘书——秋郁漻,让给我这独子,并叮嘱我听他的准没错。接下来三个多月的相处,我充分领教了这个秘书超人的工作能力。但,这个人虽有一张足以当偶像明星的俊颜,却不懂表情为何物,一天到晚都是一张朴克脸。周围得女人还称其为酷!而我这个在大学小有名气的花花公子,自从身边多了这位高瓦灯泡后,投怀送抱的美女也大幅度减少了!!(PS 改投他怀里了。)天知道!有这个秘书我夏天都不用空调了,他足以让人一看就有关入冰库的感觉!也许因为秋郁漻的工作能力和外交手腕太厉害了,我这个当总裁的一天到晚闲得发慌,有时会想,如果这个秘书失控会是什么样子呢?看他那严谨的作风,我估计他有可能还是处男,26岁的处男?够格申请当国宝了。 “下午3:30开董事会;4:50...
阿杰绝对是我在北京见过的最酷的酒吧侍应生。当他第一次来到我们酒吧谋求一份工作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好几个月了。阿杰是从新疆来的外省学生,在北京的大学学习外贸商务。他有着一幅典型的西北帅哥的特征:浓眉大眼,坚毅挺俊,身材更是像个专业运动员一样的好。除了拥有天赐的阳光英俊的外表之外,阿杰还特别会收拾自己,他的穿着让人感觉既另类又合身,越发衬托出了他的酷和帅气。最IN的是,阿杰在他的右臂上面刺了一只展翅欲飞的猎鹰,当他穿着T恤或是紧身背心的时候,你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健壮的胳膊上面那漂亮的纹身。尽管我们工作的酒吧是一家同志吧,而且我也知道他是同志,但我从来都不敢奢望阿杰会看上我这样一个平凡普通的男孩。不要说我太自卑,因为阿杰他实在是太帅了,自打他来我们酒吧工作之后,每天晚上来这里想讨他欢心的色狼们就像一窝苍蝇一样络绎不绝。而我总觉得自己长得很普通,身体也很单薄,说好听点是...
楔子戚戚黑夜,风吹过桥边的柳树,发出有如鬼鸣般的低吼声,经过天灾三天的摧残之下的地方,除了这座桥在天怒之下得以侥幸保存之外,其馀的建筑物无一幸免。照理说,在这种天气上不稳定的地方,应该不会有人冒著生命危险来灾後现场,更何况,受难人们的早在昨天被陆陆续续的挖掘出来,活著的和死的,全被抬去医院里急救,死的则是留在医院等亲人认尸,所以来人若是要来找人似乎是来错地方了,可偏偏就是有三个人因为不明理由来到这个地方。被两名男子围逼在桥间的男子暗暗吞了一口口水,他长得并不是很好看,可是那张脸却长得很有形,完美得找不出任何缺陷,可是那五官就不如脸形好看了,顶多算得上清秀,如果真要说的话,大概就只有那双大眼比较引人注目吧!...
“你干嘛那么性急?” 坐在前座的男人的叹息声,若宫胜志根本听不进去。男人只能对那简直就像野蛮人般的粗鲁行径,感到无可奈何。 看到车潮好不容易开始走动后,若宫胜志便猛踩油门。 难得工作提早结束,于是若宫胜志遍趁回家前,顺道前往这阵子因工作繁杂而没联络的情人家中。 按了几次门铃都无人应答,于是若宫胜志便用备份钥匙开门。新想,没人在家的话,就留下当作礼物的葡萄酒再回去。 一进入门后,便听到屋子里传来阵阵娇喘声,那正是情人的声音。不详的预感包围了全身,但若宫胜志又不得不进入屋内确认。越望屋里走,越能清楚的听到情人从房内传出的声音。若宫胜志慢慢打开紧闭的房门,隐约看到在昏暗的房间里有两个紧密缠绕的人影。...
第 1 章 大运河连接贯通了南北各条河流,这条经历了数代子民人工挑出来的运河承运着千年来南北交通的大动脉,使之商业和运输达到前所未有的繁华和荣耀。 水运的繁华和时事的昌盛使沿河的市集聚集了众多的商船,同样的,千年流传的风流韵事吸引着无数文人墨客沿着古人脚步赏玩。 有人就有了道路,有货物就有了市集,有富足就有了更多生存之外的需求,沿着河岸边停泊着雕栏画舫,嘤嘤丝竹声声中策应着另外一阶层,无论是乱世时节还是盛世荣光,肯花这样钱的人从来不曾终止过。 言家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也是在这地界上赫赫有名的一户,比天朝官家放置在这里管理漕运、盐运的大总管府知名度要高得多。只要是您随便上街问一下本地的人,扬州言家在哪儿住,哪怕就是小孩子都不用考虑直指城南方向。...
生死之间 01-少女杀手的生活体验 当一个男人像辆坦克一样直直冲过来,向他大喊道,“我要买一把枪!” 时,马克·西瓦斯正在快餐店喝着可乐,嘴里的汉堡咬到一半,他的动作停在那里,所有的人都看向这边。 他尴尬地看着对面一脸急切的男人,他有一头黑色短发和同样颜色的眼晴,面部轮廓深刻,是个英俊的小伙子,挺拔的身材肯定能让不少女孩儿着迷。这当儿他的双手正撑在马克面前的桌子上,微俯下身,表情极为郑重。 马克小心地把嘴里的食物嚼碎了吞下去,他见过一些因为吃东西时遭到惊吓而被噎死的病人。他现在很想随手拿起一个什么东西,比如面前的托盘什么的,向这个绣花枕头英俊的脸上狠狠砸上去,然后对他说,“滚你的蛋吧!”...
叶知秋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在公园娱乐设施里嬉戏追逐着的孩子们那一张张童稚的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洛……已经死去几年了?应该有三年了吧……自从他死去后,自己的心也跟着他一起被埋葬在那黑暗冰冷的土层下。在得知他死讯的那一刻,恨不得立刻就随了他去,所以在被家人强制住院的三个月里,绝食、割脉、吞药,几乎试尽了所有能想到的方法,但是一次又一次在死亡边缘被救了回来。最后一次,他那年近六十的老父老母看着病床上再次醒来的他,脸上淌着混浊的老泪,双双在他面前跪了下来,哭着求他,说他们以后不会再干涉他的一切,只求他还活着,就算不养家不尽孝也行,只要他活着就好……掺了泪的皱纹分外的刺眼,那时他才悚然而醒——父母已经老了,昔日父亲那健壮的臂膀如今已无法把一袋大米扛上五楼,母亲那温婉的笑容已渐渐被一张桔皮似的脸所替代……而自己,做为家中的独子,是不能如此任性,如此自私——唉了口气,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