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沈擎日米虫做得好好的,却碰到这个不长眼睛的采花贼,居然把身为男人的他给采了去,为了名声和安全,他只好无奈妥协,去北方为了家族生意而献身。没想到那个采花贼居然意犹未尽的将他带回家日也采夜也采,还把他当猫养!哼哼……猫?就让他这么以为好了,老虎不发威当他是病猫,以后他自然会清楚自己的真面目。 楔子 认识雷锦的人都知道,雷锦这个人只能用两个自来形容──祸害!古有“周处除三害”的故事,那是很有名的关于祸害的记载,可是故事的结局最后是周处杀死了恶龙和恶虎然后自己成了好人。 但是雷锦这个祸害恐怕只能祸乱人间直到他死吧。作为北方最大的马贼首领,不要说过往商旅每天早上起床开始祷告自己不要遇上他,就连北方的各国家人民都用雷锦的名字吓唬捣蛋的小孩──“你要是再淘气雷锦就来抓你了!”这句话要比那些“大灰狼来了!”“雷公来了!”之类的话好用多了。...
庭深几许?或者它是否将囚着自个儿,如同千百年间囚着无数红颜金粉?女童并未细想。她只是睁着漂亮的乌黑大眼,好奇却也不失庄重的四处望。原来皇宫竟是如此繁复华丽!不过十二岁左右,尚未及笄的孩子心中喟叹不已。方才内官已吩咐下人抬轿走了半个时辰,下轿之后,她所见的却还是层层叠叠的流檐,反反复复的游廊,似乎没有尽头。原本以为舅父大政官官邸已足够堂皇,谁知与这慕容皇宫一比,当真天上地下了。恭敬的在她前头带路的中年内官始终不发一语,只是不停的在这偌大的宫廷中绕来绕去。路过的宫女、侍婢无不低头行礼,却忍不住暗暗瞄她,都满是惊讶之色。孩子微微一笑,自幼见她的人无不如此,早就惯了。姐姐曾告知,这是她太美的缘故,太招人喜爱。招人喜爱是件好事呢。...
文/北缇 整理/秋之屋鲜网的窝:myfreshnet/GB/literature/li_homo/100033929/index.asp楔子“轩……轩……”似乎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声陌生的呼唤,让身处一片黑暗混沌中的柳若紫不由得好奇地顺着声音走过去。“唔~~”喉头发出微弱的呻吟,柳若紫只感觉全身象是棉花般软绵绵的,没有一丝力气,耳边依旧响着好听的却带着微微恐惧的童音。很好奇那清亮好听的声音主人的长相,若紫用尽全力撑开了疲惫的胶合在一起的双眼。睁开眼睛的那一刹那,若紫的神智仿佛便被吸入那双黑水晶般的双眸中,那是怎样一对漂亮的眼睛啊,象是漆黑深夜下深潭般幽深,又象是天上星子般闪亮,如今那双动人的眸中正含着氤氲水雾以及淡淡的忧心,长长的睫毛颤动着眨了一下,流下两行清泪,顿时那双眼便仿佛春雨后的世界般让她精神一震。...
话说明朝永乐年间,洞庭湖一带,有个不知名的小村,名唤云庄。这里民风淳朴,景色如画。但离县城甚远,平日所需物件,由货郎带来,否则路途遥远,村人便不轻易去县城那繁华之地。各家农耕圈养、织布纺纱,倒也过得逍遥自在,仿若五柳先生笔下桃源仙镜一般。云庄常往来的,有个顾姓货郎,平时就在这周围几个村庄,来回跑动,做些小本生意。他住在隔壁的小村,当年从外地而来,带了个五岁的娃娃。他久在四处漂泊,不忍再让娃娃受流离之苦,来到这里后,见民风朴实,便在此安顿下来,也顺带做起了这营生。后来顾货郎年岁渐大,这挑担跑货的营生便交了他儿子。这娃娃当年才五岁,叫顾小九,十二岁开始接过他老父的扁担,而今已是三载。因他爹是货郎,村里人便唤他作小货郎。小货郎生得白净可爱,与他那爹倒是不像,却似那清俊的江南小生。一双眼睛,乌黑灵动,眸子上的睫毛又长又密,看上去,倒若剪水秋瞳一般。...
一受封疆(修改版) BY: 殿前欢 序 剑寒九洲不如一受封疆。别跟吾说礼义廉耻,吾乃一万年总受,名曰殿前欢。 京城有一位名人,名叫华容。此人爱穿浅青色长衫,拿把墨绿色折扇,又拿翠玉做扣,一年四季打扮得象棵嫩葱。他有句三二一名言。凡官居三品之上,家有良田两顷,能够一夜长举的官人,他都不介意一见。一见之后如果合缘,他也不介意人家叫他“小容容”又或者“小亲亲”,一概甘之如饴。合缘之后被压上床,他也绝对好相与,要前便前要后便后,耍花样绝不喊疼,如果非要边抽边笑,也只需加银百两。这样一只绝世好受,又怎能不名扬京师。要说缺点,此君唯一的缺点就是不能叫床,能听不能说,是个哑巴。和官人们交流他一般打手语,如果对方看不懂,他还能写字。字是绝顶好字,颜体行书,和他人一般潇洒风流。用这手好字他在自己的扇上题词,词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词牌名好。殿前欢,这个词牌名他总是写得很显眼,...
一、我的野蠻學生我叫程旭,大家都叫我阿旭,大學英語系畢業,雙學士學位(我同時主修日文)。二十歲大三那年,經過系上一位教授介紹,到他的一位老同學家裡做英文家教。回憶面試當天,剛開始對他家印象非常好,他們父妻倆原來都是大學工作的知識份子,後來共同經營一家中型企業,家境非常富有,兩位老人都十分客氣,彬彬有禮的不太像商人。他們坦承因工作繁重,平時疏於照顧他們的十七歲的獨子蕭維嘉,只能在物質上盡量滿足他。他們也知道兒子不是讀書的料,四肢發達,頭腦簡單,課業一塌糊塗。去年好不容易初中畢業,走後門進了一間私立高中,讀了一學期,除了體育外,全部不及格。出於種種考慮,他們決定過一兩年移民去加拿大,但擔心兒子英文程度太差,無法適應國外生活,因此想替他請個家教,訓練他必須的會話能力。他們並不指望家教能讓他們的兒子英文突飛猛進,最主要是希望有人陪他唸書,能讓他比較專心,不要到處遊蕩而學...
凌飞碰到龙逍时,并不知道他是龙逍,当然也就不知道他是龙门的门主喽。其实不只凌飞不认识龙逍,便是江湖上绝大部分人,都不认得这个龙门的门主,因为他甚少在江湖上露面。凌飞对龙逍的撒网,若真要说起来,类似於俗话中的“慧眼识英雄”。不过,龙逍却认识凌飞。对於这个在江湖一夜之间成“名”(什麽名?当然是臭名)的少年,他的情报组织,自然会将他的详细资料传给他。所以在知己知彼方面,龙逍绝对是占居优势的。所以相对於别人的拒绝来说,龙逍接受凌飞的纠缠,其实是没有任何反抗的,很自然接受的。因为毕竟一开始,凌飞并不知道眼前的人是龙逍,而龙逍却知道眼前的人是凌飞,所以龙逍若不想跟这个人打交道,依照龙门一向来擅长隐藏自己形迹的本领,龙逍自信自己完全可以在凌飞盯上他的时候甩掉他,让他找不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