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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史麦儿减肥记-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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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冰冷的河水,我很平静地问:“两年了,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当时为什么莫名其妙地冷战,莫名其妙地离开?”

安鑫愣了一下,震惊、怀疑、兴奋,各种复杂的情绪在他脸上一闪而过。他扯着嘴角笑:“都是年少轻狂。”

我想过很多很多的理由,却从来没想过,一句年少轻狂就可以概括一切。

“你骗不了我。”我盯着他的眼睛,“是我自作多情。”

曾经,我想过是由于自己不优秀。后来,我以为他是为了自己的前程。当我收到他的那封信,我却陷入迷茫了,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他只是把我当成一具玩腻了就扔的玩偶?偶尔玩玩暧/昧;纠缠不清?或许,我只是他闲暇时的调味品?

我转过身,向着月亮所在的地方。也许我并不懂什么是爱,在那段青葱的岁月里,我把信任、依赖当作爱情,用自己的方式表达,我以为它是诚挚、热烈的。却不曾想,以他的角度来看,是冷落、冰凉的。

安鑫忽然叫住我:“史麦儿!你不要怀疑,我曾经喜欢过你,是很喜欢很喜欢你,我不会说动听的话不会写情书,一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学会,我甚至不懂怎么去表达自己的感情。我们曾经就像两只刺猬偎依在一起取暖,我们彼此伤过,但请你无论在将来的哪一天,都不要忘记我。”

我转过头,强迫自己的嘴角勾起一个美妙的弧度,“还好意思说自己考上了复旦?语文水准这么差,估计写首现代诗都会要你的命!多跟徐志摩学学,理科男不好找女朋友,你们学院估计成少林寺了,再不抓紧进度提升才华,谁会看上你?”

当然,我只是说着玩玩,不会真操心他的终生大事。有一句话倒是真的,他的语言水准确实有待提高。

安鑫只是笑,没有说话,看着我一直笑一直笑。

“你跟他说什么了?”虽然不是我该问的,但我确实很好奇,安鑫都跟文星宇说过什么?

“我说,对你不要太好,好到让你觉得有压力。你啊,卖不了萌撒不了娇,我怕他一个不注意就家法伺候。”安鑫眯眯眼,“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喜欢他,他也喜欢你。多折腾两年吧,好事多磨……”

我狐疑地看着他,这是一个前男友应该有的态度吗?

“不要这样盯着我,我会以为你看爱上我了……”安鑫捏捏鼻梁,很臭美地说,“半年后,如果你做我的学妹,我倒是可以考虑请你吃饭。”

我哭笑不得:“我比你大。”

“比我大也是学妹。想好了吗?读什么专业?”

“不是我选专业,是专业选我。”

慢慢地,我放松了,话没说几句,又提到学习,我向安鑫请教,如何提升语文水平。

安鑫细细地思索,“这个,我真不知道,我高考语文也不好,全靠理综拉分。把重点放在作文和阅读上,研究下高考的模式,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

简而言之,还是那句老话:“会考试就够了!”

安鑫在求学的路上越走越远,已经申请了去澳大利亚留学。我问他:“为什么选择去澳大利亚?你的专业,我觉得该去美国。”

“因为澳大利亚是快很早以前就被分离出来的大陆,那片大地上有很多远古遗留下来的物种,比如考拉,袋鼠,我都想去看看。”

这个理由,可真够奇葩的!

以前我也听过一个故事,一对夫妇买了一套二手房,那套房的价格完全可以在一个更好的地段买新房。但女主人非这套房不买,仅仅因为她喜欢窗外那棵树。或许,我们的外表变了,性格变了。但从骨子里来说,从前那个我行我素的安鑫没变,从前那个倔强的我,也从未改变。

谢谢你,安鑫,谢谢你伴我成长,带给我一段刻骨铭心的回忆。你的思维方式,你的人生态度,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我。

☆、Chapter119:宝与保姆的本质区别

有人说:“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得抓住一个男人的胃。”

苏阳阳说:“偶尔做饭给男人吃,他当你是宝,老是做饭给男人吃,他当你是保姆。”

………………………………

雅中正月初六晚上就开始上自习。众所周知,高三的学生没有权利享受寒假,大部分人寒假都被压缩了三分之二。

初五,文星宇陪我去看了我的爸爸和奶奶。去之前,我们准备了很多东西,草纸,刀头(供品),纸钱样样都不少。

两个地方隔得很远,又是到处是山地和丘陵,不像城市墓地里伫立的密密麻麻的公墓,这里有柏树,有竹林,每一座墓都很讲究风水。

“叔叔,你还记得我吗?”文星宇凝视墓碑上的黑白相片,静静地说,草纸上跳跃着火光,照在他的面庞上。草纸燃烧后产生的纸灰飘在天上,风儿卷着它,越飘越远。

我把双手放在胸前,作过揖之后,刚好听见他的话。我很诧异:“你见过我爸爸?”

他点点头。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什么?”

“这是我和叔叔的秘密。”文星宇神秘一笑,“小麦,等我完成了叔叔的愿望,就告诉你。”

“爸爸有什么愿望?”

“愿望啊……说出来就不灵了。”

“他是我爸爸,我比你更有权力知道!”我越看他越欠揍,只想一拳打上去。

“叔叔救我——”

文星宇一溜烟就钻进竹林,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朝着他的方向喊:“站住——快来放鞭炮,我不会……”

“流星雨——你给我出来!不然我再也不理你了!”

喊的时候,我放开了嗓门,隐隐觉得后背似乎有什么东西拉扯着,隐隐作痛。

云城的风俗,上坟之后,离开之前必须放鞭炮。鞭炮在云城具有特殊的意义。无论是红白喜事,逢年过节,新生婴儿降临,老人撒手人寰。无一例外都要放鞭炮。

至于我爸爸的愿望,无论我怎么软磨硬泡,文星宇都死不松口。我决定整整他,我整人最狠的方式,莫过于做饭给他吃。因为我只会两道菜,一个是泡椒凤爪,一个是煮泡面。

晚上,我、文星宇、蓝雪晴、苏阳阳和夏天都聚在我家,先说好是聚餐,最后一致同意进行厨艺大赛。

“开始了。一人一道菜,没有特殊的要求,但求不毒死人,我还有大好青春,真的没活够。”夏天进来的时候。提了一大口袋的菜。

蓝雪晴直摇头,“一看就是没做过饭的,五个人吃得了这么多吗?”

我查探了食材,有茄子、豆腐、鸡蛋、番茄、青椒、大白菜,还有肉和大排骨……斟酌良久,我决定做番茄炒蛋。

苏阳阳比我手快,拿了番茄和鸡蛋。很得意地说:“我煎鸡蛋很厉害,可以把一个鸡蛋煎成两个。”

我轻哼了一声,懂不懂什么叫能量守恒定律?

蓝雪晴拿了白菜和豆腐,说:“为了加大难度,我做简单点的菜。”

这也算一个考题,三个女生做的菜。由文星宇和夏天来猜出自谁的手,他俩做的菜我们猜。

既然这样,我就做鱼香茄子。翻出手机查菜谱,原材料有豆瓣酱、姜,蒜。青椒,黄椒,醋,糖。既然没有黄椒,就用青椒代替吧。

洗过茄子,我把它放砧板上,几乎没提过菜刀的我,只能摁住它,用心地把它切成厚圆片,再十字切开。这个样子,文星宇一定认不出来是我切的,我当初可把它切得比麻将块还大。

而蓝雪晴,正用手当砧板,豆腐放在手掌上,刀轻快地下去,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不一会就把豆腐切成了整整齐齐的片。水池哗啦啦地响,白菜也很快就洗好了,她又切了几片姜,一小撮葱末,差不多准备妥当了,就在一旁指挥我们。

“大姐姐,茄子不是这样切的,先把它十字切开,变成四个长条,再切成小块就行了。”

“阳阳,蛋不是这样搅的,应该上下打,就是这样。”蓝雪晴边说边做示范,把碗稍微倾斜,筷子上下搅动。

苏阳阳刚把碗倾斜,没搅动几下,鸡蛋就倒了一大半。

“怎么办?”苏阳阳特无辜地干瞪眼。

蓝雪晴叹了口气:“你去拿拖把,我来弄。”

准备食材,就像在打仗,我怀疑菜刀在我手中,地心引力会增加十倍,不然它为什么会那么重?

苏阳阳一边把鸡蛋往油锅里倒,一边与灶台划清界限,唯恐油溅在身上,那副恐惧的样子,如临大敌,她一点一点地倒,鸡蛋液遇油后膨胀。她说的果然没错,只用了两个鸡蛋,用她这种方式煎(准确地说是炸),看起来至少有四个蛋。

她特别得意,向我们展示一番后,倒下番茄,翻炒过后,又往锅里加了一点蒜末和葱段,“我说得没错吧?一个蛋煎成两个,我的独家绝活!”

我听从蓝雪晴意见,把茄子放在水里泡过之后,又捞起来,正在沥干。她说,这样炒出来的茄子不会发黑。

听苏阳阳在炫耀,我顿时不服气了。“少臭美了,你炒个菜就跟打仗一样,这样的家庭主妇,除了夏天谁敢要啊?”

有一句特别经典的话,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得抓住一个男人的胃。不过,在我印象中,我们家做饭的一直是我爸。

苏阳阳用铲子小心翼翼地把锅里的番茄炒蛋盛出来,盘子放在掌心,很优雅地转身,抬腿眨眼,就像在展示一件高雅的艺术品。

“我才不会让自己变成黄脸婆,想让我做家庭主妇?偶尔做饭给男人吃,他当你是宝,老是做饭给男人吃,他当你是保姆。男人还是有好东西,要说坏,也是被女人惯的。小时候被妈惯,长大了被老婆惯。”

“你说得……好像还挺有道理……”

我再次被苏阳阳的理论给折服了;顿时发现,我不会做菜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

“小雪……”苏阳阳一下子慌了,“完了。我……我刚刚都说什么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厨房里只剩我和苏阳阳。

“没……没什么,她不会怪你的。”

我跑出厨房,却发现文星宇和夏天都没在客厅。连忙翻出手机打电话:“流星雨,你们去哪儿了?有没有看到阿雪?”

“在太极连锁药房,她的手割伤了。”

什么?她又没有切菜,怎么会割伤?

太极连锁药房是距我们家最近的一家药店,等我和苏阳阳赶到的时候,蓝雪晴正在缝针,她咬着牙齿。似乎正忍受着极大的痛苦。

“这……这是怎么回事?很痛吗?”苏阳阳皱着眉头,很紧张地问。

医生淡淡地说:“不打麻药,怎么可能不痛?”

“什么!”我和苏阳阳都惊呆了。

文星宇连忙解释:“是这样的,只缝一针……”

夏天跟着说:“无论怎样都很疼……所以,她坚持直接缝……”

“你们两个白痴!”我和苏阳阳异口同声地骂。

回去的路上。我和苏阳阳都很紧张,蓝雪晴却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还打趣说,是天让我们四个人送她一顿晚饭。

“其实,你们都不知道,打麻药才是最痛的,不骗你们。当时我缝眉骨的时候打过麻药,这辈子都不想再打了。”

“大风大浪都走过来了,我竟然在阴沟里翻船,用刀去割酱油瓶,它一滑,就割到手了……”

“那年。我门牙旁边多长了几颗牙齿,去拔的时候也没打麻药,医生手快,根本就不疼……”

别说人,就连动物都是血肉之躯。怎么可能不疼?

这一晚,蓝雪晴被她妈妈叫回家了。我和苏阳阳第一次单独呆在一起,有一点点尴尬。

关掉灯后,我甚至能听见她的呼吸声。

不一会,我听见她的声音:“史麦儿,我是不是真的伤透她了?”

“你们是好朋友,她不会放在心上的。”我翻过身,拍了拍她的背,很肯定地说。

其实,蓝雪晴跟苏阳阳做死党很累,不是本身的累,而是有作为一朵绿叶去衬托红花的即视感。旁人说闲话说得难听,甚至有“苏阳阳是大小姐,蓝雪晴是她的贴身侍女。”

苏阳阳哽咽了一下:“她的耳朵做完手术不久,跟其他人不一样,她的耳朵旁边有一个小洞,动不动就发炎流脓。做手术也没打麻药,因为她说,打麻药会伤神经,快高考了,她怕自己会变笨,怕自己考不上大学……”

或许,从小就会承受痛的人,比一般人更能忍受痛。

我清清嗓子,“她会上一所好大学的,你也会。”

“可是……她会原谅我吗?”

“会的。”

“真的吗?”

“真的,因为你是她最好的朋友,无论你做错什么,她都会容忍你,宽恕你,就像当初你原谅她背叛过你。”

苏阳阳长叹了一口气,“可是,我今天说的话,不仅是贬低她,还贬低了她妈妈……”

真正的朋友,她会懂你,会了解你。我不想去探究蓝雪晴是否听见了苏阳阳说的话,但我确定,无论她是否听到,苏阳阳在她心中的地位都不会动摇。

毕竟,要让一个受过伤的人马上抚平伤口,装作若无其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医学上,有一种学名叫存在叫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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