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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大小姐驾到-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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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成员正想大骂,却见双如月脸带微笑,身形挺拔,那种站姿,好像在哪里见过。

腐尸被打落,立即歪歪扭扭地站起,有的被打断了腿的,匍匐着拉来一只魔兽的腿按上,这些东西,根本不怕打,怎么打散,都能聚集起来,集成个人的形状。

碰到腐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东西能不断聚集,这么打起来,打到什么时候才是头?

陆莳千纵身而起,气劲贯身,一刮斩落一只腐尸的头颅,小火珠瞬发烧掉那只死去的头颅,那腐尸才停止蠕动。它们的弱点,原来在这里!

众强者照葫芦画瓢,使刻的使剑,动刀的动刀,火性法师就负责点燃头颅,配合得十分默契。

圣域强者始终不是神级强者的对手,干掉这些腐尸是早晚的事,不过魔幻力自然又要消耗不少就是了。

六百腐尸很快就只剩下一个了,这只腐尸同其他圣域腐尸不同,它是一个神级强者的尸休!这家伙比其它尸休多些智能,一直按兵不动。

众人看到它,不由倒吸一口冷气,圣城也就罢了,连神级强者在这里也会落得这种下场,这个死亡之森,究竟有多可怕?

那腐尸长啸一声,身体急剧膨胀起来,自那腐烂的身体里生长出一根根骨刺,身体爆炸性地长到三米,脚和手变得细长尖锐,它整个看上去,像一个丑陋的甲虫。

这家伙,居然变异了!

长了三排牙齿的嘴中喷射着毒液,这东西疾驰着奔上来。

慕容易冷哼一声,迎上前去。

森林确实恐怖,不知道前面还有什么,对心性不强的人来说,处处可怕至极,但是对于心性强来说,这岂不是提升实力的最好的地方?越是不知道前方有什么,越是兴奋。

慕容易使用的是一把长剑,黄金武器,附魔三条,他横手一剑,一刀月牙般的刻光便直直击倒腐尸。

腐尸极快地站起,一口毒液朝对手喷射而去。

慕容易挥动刮身,全全挡住毒液,闪身至腐尸身后,大字开合,半圆剑气砍在腐尸身上,砍断几条骨头。

新的骨头极快顶替旧骨,腐尸脚蹬大地,快速地撞上慕容易。

“快点解决它吧,这东西看上去挺恶心的。”离境轻轻蹙眉,又想拉住陆莳千的小手安慰自己的备受伤害的心灵,他喜欢干净,喜欢美丽的东西,腐尸真和他的审美观念相饽。

“是,离先生。”堂堂暮光城主,一代神级高手,竟然像小孩子一样听话。

在场人恍惚想起,好像很早以前,离境就是神级高手了吧,反正比所有人都早。

慕容易以剑指天,剑上萦绕素净白光,往下一劈,连绵的剑芒便贯注到那腐尸身上,外带劈开它身后土地四五米,这一招,着实强悍!

在场神级强者都心知肚明,没有使用领域力量他就已经这么强势,若是使用了领域力量,他势必更强劲,暮光城城主,真不愧一代豪杰。

那腐尸被劈散成两半,但它蠕动着还想把两半身体融合在一起。陆莳千见机,驱剑断开它的头颅,火球发射上去,烧灼着那只腐烂的头。

灰烬散去,一枚黑色的晶石状物休静静躺在地上。

“这是。。。。。。神格?”宋成员贪婪地盯着这枚黑色晶状物。

魔兽一星即可在脑中结成魔核,人类也可以结成类似物,那便是神格,只有在成神的时候,天地规则降临,才能有机会结成。

圣域强者炼化神格,便可成神,由此可见神格对人的吸引力究竟有多大!一枚神格,绝对是无价之宝!

慕容易捡起神格,放在了陆莳千手上:“你最先找到这些腐尸的弱点,这枚神格应该归你。”

陆莳千点点头,转手又将神格交给卫墨。

神级强者看得一阵无语,这可是神格啊,不是石头啊什么的,她还真大方,面不改色地就给了别人。不过,她这番举动,却叫不少人暗暗竖起大拇指,见宝不贪,这分淡定,有几个人有?

“阿千,我,我想自己成神。”卫墨脸上一红,阿千当众送他这么贵重的礼物,真叫他不好意思。但他还是决定不靠外力,自己成神。靠吸收神格成神,没有天地规则降临,是弱者所为,他想呆在阿千身边,就要努力成为一个强者,一个真正的强者!

神级强者又是一阵无语,送神格的女子牛,这个看上去愣愣的小子也牛,他不知道圣域晋级神阶是多么困难的事吗?多少人一辈子都困在圣域啊,他倒好,有一个摆在眼前的机会,他还不要。

“我一直都没送给你什么礼物,这个东西,把它当耳环也好,虽然丑了点,下次我帮你换个更好的。”陆莳千抓住卫墨的手说:“要是你不喜欢,丢掉也可以。”

把神格做成耳环?还嫌弃它丑?不喜欢可以丢掉?能不能不要那么打击人?

卫墨紧紧握住神格,脸色潮红:“只要是阿千送的东西,不管什么,我都喜欢,我,我绝不会丢掉它的!“太好了,这是阿千第一件礼物。

宋燕嫉妒得内伤,那个神格凭什么给一无是处的丑女,应该给她才对!看看带着易容面具的卫墨,她心里快速地打着小算盘,也许可以从这个丑男身上下手,只要自己施展魅力,那个男的还不乖乖地把神格送上来?自己一定能把他迷得找不到北!

再前行一阵,天色暗将下来,在黑暗的森林里夜行绝对是件愚蠢的事,大家决定休息一晚,保存体力。

卫墨坐在陆莳千身边,红着脸抚摸那块神格,从刚才到现在,他还处在收到礼物甜蜜状态中。

宋燕摸到卫墨休息处,佯装绊倒:“哎哟。”一声娇喘,伏身倒在卫墨怀里。

死亡之森 第五章 恭喜你,成功恶心到我了(一更)

美人在怀,温香软玉,多少人会想入非非,更何况这美人是我见犹怜,看她娇喘点点,微蹙蛾眉,真真能叫任何一个懂得怜香惜玉的男子融化了半边身子。

但卫墨却如同看到怀中的是一坨大粪,恶心地一抖身,十分自动自发地往陆莳千那里靠了靠。

他不喜人触碰,陆莳千除外。他虽然单纯,却绝对是那种认定目标就不放松的人,往往这种人意志更坚定,更能抵制外界的诱盛。

毫无防备的宋燕被抖在地上,她怎么也想不通,世界上怎么会有男人拒绝美人投怀送抱,她不肯罢休,又往卫墨身上靠去,卫墨极快地站起,绕到陆莳千另一边坐好,根本不去看宋燕。呼呼,还是看着阿千舒服。

宋燕这才知道卫墨分明是故意躲她,气得咬紧银牙,她自负美貌,看中哪个男人不是一个媚眼抛过去对{文!}方就服服帖帖,如今她自降身{人!}份去迎合一个丑男,那男的不乐{书!}翻天也就罢了,居然还把花{屋!}容月貌的她丢到地上,只专注地看一个丑女:“一个丑男一个丑女,一对狗男女,真是绝配,难怪不懂欣赏我的美。”

彼时陆莳千正在烤鹿腿,听到宋燕的暗讽,微皱了眉头。说她,不要紧,欺她,不要紧,辱她,不要紧,全当你是空气,但是欺辱她身边的人,那就对不起了!

“我说怎么味道不对,好好地烤着肉,不知从哪里飘来的恶臭,哦,原来是一只恶狗。”陆莳千往鹿腿上抹香油,孜然,苗香,花椒粉一股奇异的香味便直冲众人鼻端。创世之火当真神奇无比,连那个世界的香料都能弄出来,相信假以时日必定能创造更多神奇的东西来。再抹上这个世界特产魔味粉,一只飘香四溢的烤鹿腿便新鲜出炉了。

宋燕愤恨地看了陆莳千一眼,一个丑女而已,还敢抢她的风头?她几步走过去,扬起手就要给陆莳千一耳光,而腰间某个锐利物品却让她停止所有动作。

“再不滚,我不介意在你身上戳几个洞。”陆莳千的声音很淡,她的目光也很平静,但是却能叫人毫不怀疑,宋燕要是不照做,肯定会下场凄惨。

宋燕绝不甘心,愤恨地,怨毒地看了陆绮千一眼,她无比窝气地看到,见她如蛇蝎躲避的卫墨,正红着脸,乖巧地接过陆莳千优先递给他的鹿肉,吃得好生幸福。

哼,一对狗男女!

看你们能乐多久,这个森林里危险重重,只要找个机会。。。。。。宋燕阴暗地想到,打击陷害,她太擅长了!

陆莳千无言地望着宋燕,拜托,就算想要陷害人,也有点技术含量好不好?你不知道当面一套背面一刀吗?你不知道把害人的心思都隐藏在内心深处吗?你不知道借刀杀人,手不粘腥吗?郁闷!怎么会招惹这么个弱智的对手?

好吧,蚊子再小也是肉,对手再弱也是敌人,她想玩,那就稍微陪陪她。

“哇,好香,我也要!”离境撅起嘴,硬是在陆莳千身边挤个位子坐下。

风中信也憨厚地朝陆莳千一笑,坐在对面。

白发苍苍的七斩摸出一瓶酒,喝上一口,也坐了过来。

“想不到你这个猪做的东西这么香。”西风也扒拉下脸皮坐过来。

意思是再清楚不过了,都想吃白食!

陆莳千性格里自有其豪放旷达一面,喜欢和众人一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当下也不推辞,又烤了三只大大的鹿腿,拿出这世界独一无二的茅台酒,每人来了那么一碗。

七斩素爱酒,喝上一口国产茅台,便觉这酒又香又滑又醇,口感极好,当下便爱上。

离境优雅地支住额头,便是喝酒,他也能喝出妖娆味道来,酒一入口,他那绿色眼眸便微微潋起。

双如月喝酒,便能在他身上看出极其优越条件下培养出的尊贵来,硬是给他痞子面具上渡上挥之不去的华彩。

卫墨最可爱,一沾酒就醉,酡红着脸颊,痴痴地看着陆莳千。都说酒能壮胆色,他陶醉地枕在陆莳千的腿上,样貌娇娇憨憨,神态可掬,又生出和平日不一样的风情来。

“速度七十迈”,陆莳千清冽地唱道:“心情是自由自在。”

她的声音有种神奇的力量,一唱便使人倾听。

“希望终点是爱琴海,全力奔跑梦在彼岸。我们想漫游世界,看奇迹就在眼前,等待夕阳染红了天,肩并着肩许下心愿。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雷和闪电的力量,把浩瀚的海洋装进我胸膛,即使再小的帆也能远航;随风飞翔有梦作翅膀,敢爱敢做勇敢闯一闯,哪怕遇见再大的风险再大的浪,也会有默契的目光。。。。。。”  羽泉《奔跑》

这是一首优美意境宽广的歌曲,由陆莳千在此时唱出来,却有一种非几的效果,想各位神级强者来死亡之森就是为了闯这片无人闯成功的死域,磨砺于生死之间,想追寻自身可达到的最高高度。这首歌正是符合了这样的气氛心境,故而更深入人心。

双如月紧紧盯着陆莳千,她唱歌时所散发的那种迷人耀眼的光辉,她身上沉静而又旷达的气质,都深深地吸引着他。他身为光之子,受人膜拜,高高在上,但又有谁知道,他有多讨厌自己和别人那虚伪的嘴脸,讨厌,却要忍耐,忍耐着把自己变成和他们一样的人,甚至更虚伪的人!但是陆莳千是不同的,她和任何人都不同!

离境浅笑妩媚,一曲既罢,他吧唧一口亲在了陆莳千脸上:“小心肝,我被你迷住了怎么办?”

陆莳千脸上顿时一黑,这厮还真能整,不过,相信他说的话不如相信世上有鬼!

西风想的却是,想不到这个她唱歌这么好听,要不是她样子丑,说不定自己就被她迷上了。。。。。。

陆莳千这队其乐融融,其他队却是精神紧张,吃干粮,还要防备恐怖森林里无时不在的偷袭。之前换过来的人很后悔,要是当初没换,该多好哇!

支起帐篷,陆莳千钻了进去。折身出来,又给卫墨搭了个帐篷。想想欠双如月人情,也给他搭了个。

舒服安逸的旅行自带帐篷,自然又引来了一阵阵羡慕的眼神。

跟星辰修习完惊世荡天决,已是深夜,陆莳千微微眯眼养神,现在即使她不睡觉,也可以。

却觉香氛饶鼻,一个黑影摸摸索索地爬进来

陆莳千怎会客气,一招鸳鸯腿便弹踢过去,却被人轻轻松松地挡住。

“好狠心,打伤了人家怎么办?”那人音线妩媚道。

陆莳千:“。。。。。。”

“长夜漫漫,叫人无心睡眠,我们躺在一处说说悄悄话怎么样?”那人撩开袍子,香氛四溢。

陆莳千:“滚!”

挥开匕首,就准备往来人身上捅个洞,手腕却被他捏住。

“太暴力了,喊打喊杀的,这个脾气要改改。”来人伸出舌头舔舔陆莳千的手指。

陆莳千一阵恶寒,真是不晓得,这么个人,怎么就能培养出卫墨那么单纯的孩子来。

“再不放手,我就要叫人了。”陆莳千冷声说。

“叫吧叫吧,叫破喉咙也没人听到。”来人亮出一口洁白牙齿,往陆莳千身上一扑。

“啊!”吧嗒——噗通——碰——两短一长声,来人被丢出帐篷,陆莳千拍拍手,不给他点颜色瞧瞧,他不知道马王爷有三只眼。

陆莳千属于白的那个幻兽源泉一热,白戏谑霸道的声音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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