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呆与赌徒-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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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妳心里,我已经是个坏人了不是吗?那就黑到底吧,我自己倒是无所谓。”他舒服地伸展长腿。“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可以鱼与熊掌永远兼得,妳还是专心去珍惜自己手边能得到的,别人的死活已经跟妳没有关系了。”
“你当初就是出于这样的心态去对付你的敌人吗?”
“没错。”他闭上眼,干脆地应道。
“你当初也是出于同样的心态来对我的吗?”她挑衅地问,脑中想到的是他从她这里得不到肉体慰藉,于是转而去寻花问柳的事。
“没错。”汪迎铠睁开眼,直直看进她眼底。
他的双眸变成两潭深不见底的黑泉,她看着看着,突然感到一阵心慌意乱,忍不住先转开了视线。
不知道为什么,琬琬感觉他所应承的,和她意有所指的,并不是同一件事。
第九章
“这只小熊好可爱,我买回去送小柊好了,她一定会很喜欢。”琬琬贴着玻璃窗探望。
“小柊快八岁了,已经过了喜欢布偶的年龄了。”小柊她娘笑道。
“才八岁而已,泰迪熊是全年龄的人都喜欢的礼物。”
“好吧,妳再逛逛好了,我先回去看看她。”
“好,我们回饭店见。”
换肝手术极为顺利,不过身体上还需要相当时间的静养,汪迎铠把他住处的其中一间房间改装了一下,增加电动起降的床和方便架设医疗设备的架子,小柊上个星期出院,便直接住了进去。
本来琬琬以为她们会有另外的房间,不过汪老大说——
“玻璃迷宫做的是营利事业,不是慈善事业,如果妳们想住免钱的房间,全饭店只有一个地方。”
她们也不是非住“免钱的房间”不可,可是琬琬转念一想,她们现在花的钱已经全部是他的钱了,再拿“他的”钱花在“他的”饭店上以表达节操,何苦来哉?
两年下来,书呆的个性多少磨得懂一点现实面,所以她没有跟他争那些无谓的自尊。现阶段的一切以郑氏母女俩最经济、最方便的方式为主,小柊的需要比任何事都重要。
幸好他的套房虽名之为套房,其实已经是一间百坪以上的豪宅,光卧室就有四间,她住回自己旧日的房间,郑姊为了照顾方便和小柊住同一间,还多了间房间出来。
几个星期的紧迫生活实在也是累了。郑姊只要专心照顾小柊就好,她除了小柊之外,还得担心一个大的。
不过……想到汪迎铠就是自由自在过他自己的生活,每天中午起床出门上班去,半夜回来她们已经入睡了,几乎没有多大交集,吃喝都不在一起,她也没什么需要“担心”的。
……好吧,或许心里还有一点小小的受伤的感觉,当初明明是他对不起她,难道他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因为人家已经不再爱妳了,再没有必要花时间博取妳的谅解。
既然如此,他又为什么要帮忙处理小柊的事呢?
早点把事情弄完,妳们早点回台湾,他才可以早点解脱。
琬琬想完,更觉沮丧。
如果能够不再见面多好,起码她记得的,还会是那个温柔爱笑、爱逗弄她的英俊王子。
“琬琬?”
琬琬愕然回过身。
“班尼!”
“真的是妳。”班尼穿着一身轻便的牛仔裤和衬衫,对她挥一下手。“我以为自己看错了。我听说妳离开拉斯维加斯两年多,怎么突然回来了?是来旅行的吗?”
她印象中的班尼是个很有能力,但是老一副怀才不过的怨怼相,眼前的班尼却是神清气朗,连气质都差很多。
“你看起来过得很好。”她诚心诚意地道。
班尼耸了个肩。“还不就过日子吗?来吧,我请妳喝杯咖啡。”
反正现在也不会有个老公出来吃醋作梗了……琬琬黯然点头。
“妳现在在做什么?”两人在百货公司的中庭咖啡广场坐下,班尼闲散地问。
“我在台湾一家饭店服务,几个星期前陪一个朋友的小孩来美国动换肝手术,你呢?”
“老样子,在米高梅饭店当领班。”班尼随意地道。
“你回到米高梅了?”琬琬连忙把咖啡放下来,以免烫伤了手。
“当初走不到半年就又回去啦,怎么?”班尼啜了口咖啡问她。
“其实、其实当初你会被米高梅饭店解职……”琬琬迟疑片刻,不知道该不该说。
“是因为妳那个亲亲老公干的好事?”班尼继续喝他的咖啡。
“你、你、你知、你知道了?”她口吃。
“一开始就怀疑过了,后来也猜得八九不离十。依照汪迎铠的个性,这完全就像他的手笔。”班尼悠哉得好像在说别人的事一样。
“那你、你有没有、你为什么、你……你……”琬琬吃惊到都结巴了,甚至连自己要说什么都不知道。
“反正这份工作一开始也是他弄来的,他要拿走就拿走吧!要是换成我,八成也会这么做!”班尼道。
“这份工作也是他弄来的?”
“怎么,妳不知道?”班尼玩味地道。“那天在春城门口让他撞见我们两个一起,我就有预感他大概不会让我在妳身边待太久了,我只是不知道他要如何下手而已。老板的个性是绝对不会受他的施压,把我开除的。所以当米高梅餐饮部的主管突然找上我,我就知道,铁定跟他有关。因祸得福嘛,没有什么不好的,所以我就去了。”
“搞了半天,原来你利用了我!”
“哼,妳那个丈夫也不是善类,彼此彼此而已。”
“那你后来又是怎么得回这份工作的?”
“我跑去找汪迎铠,告诉他,我要把我的工作要回来,就这样。”班尼耸了耸肩。
“你还真争气。”她瞪了瞪圆圆的眸。
“我有能力,缺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既然他手中握有这样的机会,我为什么不用?”班尼冷淡地道。
事实上,当时的情况是,他跑上门找汪迎铠,开门见山就是一句:“我要把米高梅的领班职位要回来。”
“而你觉得我会愿意帮你?”汪迎铠坐在那个豪华大办公桌后面,把玩着一支钢笔,慵懒地盯着他。
“为什么不?造成你想把我踢走的那个“原因”已经不在了,而且是被你自己赶跑的,我没有必要为了你的愚蠢而付出代价。”
当时汪迎铠看了他很久很久,班尼承认,自己到最后都被看毛了,但是他固执地站在那里,丝毫不露惧色。他们那种天生的强者,对弱者毫无同情之心,如果自己在他面前露出惧色,一切就结束了。
而且,坦白讲,班尼觉得这男人也满肉脚的,竟然连琬琬那么单纯的女孩都把握不住,如果琬琬是他的女朋友的话,他绝对不会犯这种错。
思及此,班尼更挑衅地瞪回去。
汪迎铠突然笑了起来。
“好吧,冲着你有这份勇气,我就帮你把米高梅的工作要回来。至于待不待得住,看你自己造化。”
“放心,我不缺能力,我需要的只是机会,只要你不搞鬼,我在那里会如鱼得水。”他回嘴。
琬琬听班尼说完整个经过,陷入沉默。
“你们两个当初吵翻了,不会是为了我吧?”班尼突然感兴趣地问。
“只有一小部分啦,你不是主因。”她别扭地道。
“哈哈哈!”班尼竟然笑起来。
“你笑什么?”琬琬瞪他。
“没什么,只是想到大名鼎鼎的汪迎铠是因为我而把老婆搞丢的,我就觉得非常荣幸。”他幸灾乐祸地道。
“我们分开才不是因为你呢!你少臭美了。”
“算了,反正我和他不欠不赢,大家都偿清了,至于你们两个人接下来要怎么搞,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再会。”
班尼丢下一张十元纸钞,潇洒离去。
回到家,沉默有礼的管家帮她把包包接过去,便悄悄地消失了,整间屋乎除了空气流动的声音,几乎感觉不到任何气息。
她悄步走向小柊房间,检查郑姊和她是不是午睡了。结果,郑姊不在房间里,却看到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睡不着?我想想看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妳睡着。”
汪迎铠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把吉他,坐在小柊的床边,转轴拨弦三两声。小柊躺在电动床上,苍白的小脸浮着两朵浅浅的红晕。
“你要唱歌给我听。”
“好,今天下午接受点歌,请问小姐想听什么?”他像个帅气的校园王子,摆好架式。
琬琬连忙闪到门旁边,以免被他们看见。
自从她们来美国之后,他的反应一直很冷淡,仿佛那天帮忙安排小柊的事只是一时兴起。平时如果她们主动打招呼,他会点点头算回礼,如果她们没说什么,他也当没看见,更不会主动去房间探望小柊。
她从来没有想过汪迎铠是那种会花时间哄孩子的男人。他看起来若不是倚在床上等候女奴伺候,就像生气勃勃的豹子寻找下一个猎物,再不然也是个温柔调笑的风流公子。小孩与他,就像蕾丝与铁一样的不搭轧。
没想到今天下午,他会突然兴致大发,唱歌哄小柊午睡。
“我要听校园民歌。”小女孩兴奋得脸颊红润润。
“校图民歌?”英俊的吉他王子挑了下眉。“我还以为那是我们这种五、六年级的老芋仔才听的。”
“琬琬阿姨每次来看我的时候,都会教我唱校园民歌,她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歌,比周杰伦和蔡依林的歌都好听。”小女孩稚气地道。
听起来果然像那个小书呆会说的话。汪迎铠牵动一下嘴角。
“好,那就唱校园民歌。”手指一拨吉他弦,琤琮琤琮——
“夕阳余晖在天际,两三袭白云浮移,晚风伴暮色沉寂;轻舟翩翩晃孤影,两岸山薄雾轻凝,牧笛正吹送归曲。
我拄篱边行,望这潺潺流浔,能否载我离愁东去。
钟鼓寒山鸣,阵阵传静寂,如来可曾知我归去?
夕阳余晖在天际,两三袭白云浮移,牧笛正吹送归曲。”
他的音质沉浑柔和,竟然真有几分李建复的味道。
他唱了“归去来兮”,唱了“龙的传人”,还唱了黄大城的“渔唱”、“今山古道”,及施孝荣的“归人沙城”、“中华之爱”。
琬琬抱着腿坐在小柊门外,静静听着那浑厚又柔和的歌声。
她已经见过温柔的他,霸道的他,冷酷的他,算计的他,嘲讽的他,尖刻的他,如今再加上一个会哄孩子的他。
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少面目呢?
“琬琬?”
一只手轻推了她肩膀一下,琬琬立刻惊起。
郑姊手中抱着一只购物袋,指了指厨房。琬琬揉揉眼睛,振作一下精神,跟在她身后把买回来的杂物归位。
“我刚刚看小柊在打瞌睡,就乘机出门买点食物回来,没想到她没睡着,反而让汪先生花时间哄她。”
“嗯。”
“我都不知道他会唱歌呢!看他的样子不像那种需要弹吉他唱情歌的男人。”郑姊打趣道。
“嗯。”
她这种心神不属的样子,再迟钝的人也不可能看不出来!郑姊把牛奶放进下层冷藏室里,决定不跟她打混仗了。
“妳跟那位汪先生是怎么回事?”直指问题核心。
琬琬的手顿了一下。
“我们……以前交往过。”她讲不出来他们以前曾经是夫妻。那样的夫妻,天下没有几对吧?
“我想也是。你们两个人从来不看对方,但是以为对方没注意的时候,又拚命盯着对方看。”
“我才没有一直盯着他看!”顿了一顿,她小声问:“……他真的会偷看我吗?”
“起码我注意过几次。”
“……那男人阴阳怪气的,前一天还温柔得不得了,第二天起就性情大变了。”她忍不住嘀咕。
反正在妳的心里,我已经是坏人了。
其实她并不觉得他是坏人,她只是,还很介意他抱过别的女人。
“我有没有跟妳说过我和老何的事?”郑姊突然说。
“没有。”老何是小柊的爸爸。
“老何是我看过最闷骚的男人,那时候他念二专,我念五专,我们的学校隔得很远。老何天生对机械很有一套,放学之后在学校附近的一家修车厂打工,所以每次都是我下课之后到修车厂去找他。妳也知道,那些技工最喜欢开我们这种年轻小情侣的玩笑,老何每次都笑得脸红耳赤,把我拉到一边去抱怨:“妳以后不用天天来没关系啦!”可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去的话,他会更难过。
“后来有一天我真的有事。我打电话跟他说:“我这个星期要帮一个同学代她家教的班,这星期就不过去找你了。”老何在电话里当然是答应了。可是一个星期之后,我又恢复一下课就到修车厂找他,他却不理我了。”
“何大哥的个性也挺别扭的。”琬琬笑出来。
“我年轻时的性子也很烈。我当时就想了:好吧,既然你不理我,那我也不去自讨没趣行了吧?所以我也赌气不去找他了。没想到老何那里也无消无息,有一天我实在气不过,学长约我一起去看电影,我就跟他去了。没想到那天正好老何跑来学校等我,结果一眼就被他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