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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面包树出走了-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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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的确是最好的,这方面,我不盲目。”

“我却希望自己能够盲目一点。盲目地相信自己永远是最好的,那样我才可以一直写下去,一直重复下去,不会想得那么多。”

“你愿意这样吗?”我问。

“就是不愿意。”他双手插在裤袋,垂下了头,悲哀的说:“也许我再不适合写歌词了。”

“谁说的?”

“不写歌词,人生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的。”他抬起头来,微笑着说。

我苦涩地笑了:“为什么不是我安慰你,而是你倒过来安慰我呢?”

“因为,你比较没用。”他用手拍了拍我的头。

林方文真的长大了。若是从前,今天晚上他会自己跑回家,忘了我在后面。他更不会堆出一张笑脸来安慰我。他是什么时候长大了的呢?是在他妈妈死了之后吗?是的,我现在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一个长大了的林方文,会不会快乐一点?

我知道他舍不得不写歌词。在那里,他找到了自己。那是他最引以为傲的事。要他放弃,他是不甘心的。

“别这样了,你看看今天晚上的月光多么漂亮。”他用手抬了抬我的下巴,要我看看天上的月光。

那一轮圆月,在这一刻,不免有点冷漠了。

“为什么古往今来,几乎所有情人都要看月光,所有作家也都歌颂月光,用月光来谈情?”我有点不以为然的说:“天空上还有太阳、星星和云彩呀!”

“因为只有月亮才有阴晴圆缺。”

“星星也有不闪耀的时候。”

“可是,它的变化没有月亮那么多。”

“彩虹更难得呢!”

“你有权不喜欢月光的。”他拿我没办法。

“你喜欢吗?”我问他。

“喜欢。”

“那我也喜欢。”我说。

他摇了摇头:

“果然是盲目的。”

“你不是说一辈子的盲目也是一种幸福吗?”

“没想到你盲目到这个境地。”

“不是彻底的盲目,哪有彻底的幸福?”

“啊,是吗?”

“我知道为什么爱情总离不开月光了。”我说。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是黄色的。色情呀!”

“我说不是。”

“那为什么?”

“因为月亮是所有人都无法关掉的一盏灯。它是长明灯。”

“听说,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把死人的骨灰用火箭发射上太空,撒在月球的表面,生生不息地在太空中围绕着地球运转。”

“死了之后,才到月球漫步?是不是太晚了一点?”

“毕竟是到过月球呀!”

“如果我先死,你要把我射上月亮去吗?”他露出害怕的神情跟我开玩笑。

“把你射了上去比较好。把你射了上去,那么,以后月亮也会唱歌了。把我射了上去,什么也不能做,还是跟从前的月光一样。”

“不一样的。”他说。

“为什么不一样?”

“把你射了上去,那么,每夜的月光,就是我一个人的灯。”

“你会把它关掉吗?”

“是关不掉的。”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也像大部分人一样,爱上了天上的月光。每个人看到的月光,也都是不一样的吧?自己看的,跟和情人一起看的,也都是不同的。林方文的月光,跟我的月光,曾经是重叠的吗?那重叠的一部分是整个月光那么大,还是像钱币那么小?

16

有大半年的日子,林方文没有再写歌词。没有了他,每个人的歌也还是继续唱的,只是没那么好听。

有一阵子,他天天躲在家里画漫画。我以为他会改行当漫画家,可是他没有。那些漫画也不可能出版,因为它们全都是没有对白的。他讨厌写字。

过了一阵子,他常常一个人在下午时分跑去教堂。我以为他要当神父了,原来他只是喜欢躺在长木椅子上,看着教堂里的彩绘玻璃。他可以在那里待一个下午。

又过了一阵子,他爱上了电影,但是,他只看卡通片。

也是一个月满的晚上,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他对我说:

“童年时,我的偶像是大力水手。”

“我还以为你会喜欢那个反派的布鲁图呢。”我说。

“为什么?”

“你就是这么古怪。”

“我不喜欢他,因为他没有罐头菠菜。大力水手只要吃一口罐头菠菜,就变得很厉害了。我本来不吃菠菜的,看了《大力水手》之后,我吃了很多菠菜。”

“那个时候,我们为什么都喜欢大力水手呢?他长得一点也不英俊,几乎是没有头发的,身体的比例也很难看,手臂太粗了。”我说。

“就是因为那罐菠菜。谁不希望任何时候自己身边也有一罐神奇菠菜,吃了便所向披靡,无所不能。”

有哪个小孩子不曾相信世上真的有神奇的魔法,在我们软弱无助的时候拯救我们?可是,当我们长大了,我们才沉痛地知道,世上并没有魔法。

能有一种魔法,让林方文再写歌词吗?

我们走着的时候,他的魔法出现了。

一辆车子突然停在我们面前,两个人从车上跳了下来,是葛米儿、威威和莫札特他们一家三口。莫札特长大了很多,它已经不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现在的它,超过三斤半了。这天晚上,它长长的脖子上绑着金色的丝带,在威威怀里,好奇地东张西望。

“很久不见了!”葛米儿兴高采烈的拉着我和林方文。

她现在已经红了很多。人红了,连带她那个曾经受尽批评的义大利粉头也吐气扬眉,许多少女都模仿她的发型。

“你们去哪里?为什么带着莫札特一起?”我问。

“我现在去拍音乐录影带,莫札特也出镜了。”她深情款款的扫着莫札特的羽毛。

“那么,它岂不是成了“明星鹅”吗?”我笑了。

“是的!是的!它还会唱歌呢!”威威兴奋的说。

“不是说“鹅公喉”吗?鹅也能唱歌?”我说。

“它不是鹅公,它是鹅女。”威威跟莫札特说:“来,我们唱歌给哥哥姐姐听。”

莫札特伸长了脖子啼叫:“刮刮--刮刮刮刮刮--刮瓜--”

“果然很有音乐细胞,不愧叫做莫札特。”我拍拍它的头赞美它。它的头缩了一下,很幸福的样子。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莫札特了。

临走的时候,葛米儿问林方文:

“你还会写歌词吗?”

他大笑:“是写给莫札特唱的吗?那太容易了,只需要写“刮瓜”--”

“是写给我唱的。”葛米儿诚恳的说,“很想念你的歌词。”

林方文只是微笑,没有回答。

他们走了,我们也沉默了。

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和林方文看到的月光也有一点不一样了。我不是大力水手的那罐神奇菠菜,我没有能力拯救他。那个魔法,在葛米儿手里。

17

当她的义大利粉头被歌迷接受了,葛米儿却狠心地把它剪掉,变成一条一条短而卷曲的头发,活像一盘通心粉。她是个偏偏喜欢对着干的人,她也比以前更有自信了。有时候,我很佩服她。我们每一个人,几乎每天也要为自己打气,才可以离开家门,面对外面那个充满挫败的世界;她却不需要这样,她好象天生下来已经满怀自信。

一天,她跟唱片监制叶和田说,除了林方文的词,她不唱别的。

“不是我们不用他,是他一个字也不肯改。他写的那么古怪,不会流行的。”叶和田说。

“他是最好的。”葛米儿说。

“说不定他已经江郎才尽了,最好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叶和田冷漠的说。

“不。”葛米儿说,“我能够把他唱得比以前更红。”

本来是:没有林方文,也就没有她。他把她从那个遥远的岛屿召唤回来。他是她的知音。

今天是:有她,也就有林方文。她把他从那个满心挫败的世界召唤回来。她是他的知音。既出于报答,也出于欣赏。有谁会怀疑林方文是最好的呢?他只是欠缺了新的刺激。

终于,林方文抛下了他的佛经、他的漫画,还有教堂的彩绘玻璃和那些卡通片,重返那个他最爱的、既令他快乐、也令他痛苦的世界。

看见他重新提起笔杆写歌词,看见他再一次拿着我很久以前送给他的那把乐风牌口琴,吹出每一个音符,我的心情竟然有点激动。有那么一刻,我巴不得把他藏在我的子宫里;那是一个最安全的怀抱,他不会再受到任何的伤害。可惜,我的子宫太小了,而他也已经长大了。

这一刻,他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问他:

“我把你放在我的子宫里好吗?”

他的脸贴住我的肚皮,问:“环境好吗?”

“不错的,到现在还没有人住过。”

“要付租金的吗?”

“算你便宜一点。”

“地方太小了吧?”

“那么,你变成袋鼠吧!”我说。

“袋鼠不是更大吗?”

“你可以把我放在你的怀中的袋子里,你去哪里,也得带着我。”

“这样太恐怖了。”他跳起来说。

“你不愿意吗?”

“夏天太热了。”

“但是,冬天保暖呀!”

“香港的夏天比较长。”

“你是怎样也不肯把我放在口袋里的吧?”

“我宁愿住在你的子宫里。”

“真的?”

“现在就住进去。”我跳到他身上。

“你会不会爱上葛米儿?”我问他。

“我为什么会爱上她?”他露出一副不可能的神情。

“她了解你的音乐。”我说。

“她不是有威威了吗?我才不要住进的子宫里。”他说。

林方文真的愿意长留在我身上吗?有时候,我会宁愿我们比现在年老一点。年纪大了,也没有那么多的诱惑,那就比较有可能共度一辈子了。这种想法,会不会很傻?竟然愿意用青春去换取长相厮守的可能。

18

一天大清早,我在西贡市集里碰到威威。他正在买水果。俊俏可爱的他,很受摊贩欢迎。看到我时,他热情地拉着我,问我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我告诉他,我在附近采访。

“记者的工作好玩吗?”他问。

“可以认识很多不同的人。”我说。

“有工作真好。”他说。

我差点儿忘记了,他在这里是不能工作的。

“葛米儿呢?”

“她出去了,今天大清早要到电视台录影。”

“那莫札特呢?”

“它胖了,现在有四斤半啦!可能要减肥。”

我陪着他逛市集,他又买了牛奶和面包。大家都认得他是葛米儿的男朋友,对他很友善。

“怀念斐济吗?”我问。

他重重的点了一下头:“我怀念那里所有的东西。妈妈做的菜、爸爸的烟斗味,甚至是那个从前常常欺负我的同学。”

“欺负你的人,你也怀念?”

“他是我小学和中学的同学,他常常骗我的钱。”他幸福地回味着,“从前很讨厌他,现在却希望回去再被他骗钱。那里毕竟是我的故乡。”

“为什么不回去看看?”我说。

“米儿太忙了。”他的神情有点落寞。

“她在这里发展得很好呀!”

他笑得很灿烂:“是的,她现在很快乐,她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那一刻,我深深被威威感动了。为了自己所爱的人的快乐,他承受了寂寞,也怀抱着乡愁。望着他的背影没入挤拥的人群之中,我忽然明白,没有牺牲的爱情,算不上爱情。

后来有一天,威威在我的办公室出现,他变憔悴了。

“我是来跟你道别的。”他说。

“你要去哪里?”我问。

“回去斐济。”

“那葛米儿呢?”

“我一个人回去。”他的眼睛也红了。

“威威,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什么的,只是我不适应这里的生活。”

“是真的吗?”

他低下了头,良久说不出话来。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

我把他拉到报馆附近的一家咖啡店。那里可以看到海。我想,在大海的旁边,他的心情会好一点。

“是不是太思念故乡了?”我问。

他摇了摇头:“我是不舍得她的。可是,我们的世界已经不一样了。”

葛米儿从一个藉藉无名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一颗明星。一点也没有改变,是不可能的吧?

“你不是答应过要陪她一起追寻梦想的吗?”我说。

“我也许想得太简单了。”悲伤的震颤。

“她知道你要走吗?”

“我们谈过了。”他笑了笑,“我们终于找到时间谈一谈我们之间的事了。我留在这里只会妨碍她。”

“是她说的吗?”

“不。她并不想我走。”

“那不要走好了。”

“可是,她已经不需要我了。”

“你还爱她吗?”

“我当然爱她。”威威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但是,她已经改变了,不再是从前的她。我们在斐济的时候,生活快乐得多了。”

“你是不是后悔来了这里?”

“我怎会这样自私呢?留在斐济,是埋没了她。”

“威威,你真好。”我说。

“我一点也不好。我没有才能,也不聪明,人又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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