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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春色和夜色-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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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早知道。离了不是更好?早离也许对她们俩来说更好,对我也更好。我一直都是这么认为的。”代星儿淡淡地一笑。

  “这么多年,你回去了没有?”我问。

  “回去过两三次。第二次回去的时候,正赶上你家里出事儿了。”代星儿说,“你妈挺傻的。至少比我妈妈要傻……”代星儿眼睛看着我时,突然停住了。我想,我脸色肯定不够好看。

  我紧闭嘴唇,但心里一点也不生代星儿的气。

  代星儿说得很对,我妈真的很傻,不懂得放弃。没有爱了,何必强行地将各自捆绑在一起?!放弃也是一种获得。

  往日的伤心事再一次被人提起时,我头一次感到不那么悲伤。是的,我承认在这座城市遇到代星儿,是一件非常令我高兴的事儿。当快乐高于悲伤时,也就感觉不到悲伤了。代星儿!第一个开启我身体的女孩。或者说,第一个被我开启的女孩儿。

  雪晴和小马选好了要在圣诞节那天举行结婚仪式。离圣诞节也只有一周的时间了。

  雪晴和小马自然是在迎风和伍的影楼照结婚照。照结婚照那天,雪晴一定要我去热闹热闹。那天,去了一大帮人。

  我带去一个女孩。代星儿,大家谁也没料到我带的是代星儿。一个在大家看来还很陌生的女孩儿。甚至在大家的眼里,我带倪弯好像是天经地仪的。尤其是雪晴。

  “新女朋友?”雪晴趁代星儿上卫生间的空儿,抓紧时间地问我。

  “认识N年的朋友。”我说。

  “代星儿吧?”原来迎风也在我身后。我以前跟她讲过代星儿,我的纪念相册里有很多同学的照片。我也指着其中的一张照片对迎风说,这就是我的初恋情人代星儿。

  “嗯,第一个女孩儿……”我神采奕奕、又神秘兮兮地说。在场的或许只有迎风才知道我说的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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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弯呢?”雪晴说,“待会儿倪弯也要来……”

  正说着,倪弯抱着一束鲜艳的玫瑰花由外面进来了,“我来了,雪晴姐今天好漂亮呢,像个准新娘。”然后对小马说,“哇,小马哥今天简直帅呆了。”

  是我打电话叫倪弯过来的。倪弯朝我走过来,象以往一样习惯性地挽住我的胳膊,用充满幻想和羡慕的笑容看着雪晴和小马两个。雪睛抛给我一个“看你怎么办”的眼神。我倒不以为然,我并没有对倪弯承诺过什么或表白过什么。自从迎风将她的爱情像春天移植树木花草一样地由我的体内完整地移植走了之后,我一直还认为我体内有个坑或者洞什么的。我一直都在努力试着填补,用友情、工作、睡眠、一日三餐什么的来填补,可始终还是觉得体内的那个坑呀洞呀的,一直保持着原样儿。

  我明白,那洞或坑空掉了,不是随便拿什么就能补起来的。它究竟不是树木花草之内的,移植掉了便可以用水或土什么的填填就算完事儿。爱情可没这么简单,你移植了它,还得要用爱情来填补。

  从第一次看到代星儿起,特别是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与她再次相遇后,我感觉代星儿就是上帝特意安排来填补我体内那个空洞来的。算起来,七年前她就是我的女人了。那时,我不就这么想过么?如果她的胸部长得跟艳星叶子媚的一样鼓胀,坚挺,我就下决心要娶她做我的女人的。那时,我十七岁。十七岁,是个想入非非的年纪。

  我常去洛科咖啡厅,因为我还摸不清代星儿的心。一年都可以使什么都变得面目全非,何况七年?七年改几朝换几代的可能性都有。比方说,代星儿现在满口都是地道的武汉话,地道的武汉人“贼”(指聪明之意)的嘴脸,身上是“九头鸟”的丰满羽翼。

  七年前我们还是个屁事不懂的少男少女。一张白纸。还有着丰盛的、总渴望着早点用完却总也用不完的青涩。

  那回,我和代星儿从影楼出来,并肩走在回家的路上。走着走着,我突然侧过身来将代星儿搂在怀里,想吻她。将她看作她是我的女人那样的、习惯性的吻她。她却拿手挡住不让我吻。这出乎我的意料。七年前,我想怎么吻她就怎么吻她。她变心了?

  “为什么不让我吻你?我知道这么多年你一直都没有忘记我,一直都爱着我。你骗不了我!”单独和代星儿在店内的过道或者在她的办公室里的时候,我问。语气中带着几分强硬与霸气。压跟儿的一副代星儿是我的女人一样的德性,只差没跟她说,“你是我洛科的田我洛科的地,我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等你恢复到高中时代。”她说。

  “这是你的理由还是拒绝我的借口?”我依旧保持强硬与不屑。然后我自信地说。

  “就算两样儿都是吧。”代星儿漫不经心地回答。

  “就算是吧是什么意思?因为那老头儿?”我用咄咄逼人之势追问,“你和他关系不一般吧?!还记得我在火车站送你的时候,你说了些什么——我可没忘记。你说,‘放心吧,我即使堕落,也得像个天使。’”

  我来洛科咖啡厅的时候,不止一次看到代星儿和那个秃顶的四十几岁的老男人在一起,样子非常亲密。这事一直憋闷在我心里。我有好几次想说出来,一直没有借口。

  “有关系,关系大着呢。”代星儿镇定自若地望着我。

  “哈,缺少父爱就再找个年龄大点的,比方说,五十岁以上的不是更好么?”我手舞足蹈地冲她嚷嚷,“你也别以为我没看出来,我知道这店肯定跟那个秃顶的老男人有关。凭你的经济能力是盘不起这样一个还算不赖的咖啡厅来的。”

  我确信代星儿是那秃顶男人包下的二奶或地下情人。我将我心里怎么想的几乎全都给一骨脑儿的倒出来了。单单没有说“二奶和情人”这样的字眼儿。它们不知怎地,像大颗的药丸子搁在咽喉处,给卡住了。就像好多次代星儿说“凭什么你管我呀?”的时候,我一时也摸着脑壳不知道为什么。对啊,凭什么?

  我还是气不打一处出的德性,伸出一只手来在代星儿面前糊乱的晃来晃去,脑子里想的是“凭你七年前就是我的人”,嘴巴糊乱地动,喉咙里却吐不出半点声音。这一句话比卡在咽喉处的药丸子更深,更严密。

  “凭什么呀?”代星儿见我无话可答,更得意了。

  “凭什么?凭你爱我。”我理直气壮地叫。我还从来就没有想过,我怎么又像从前,又变回到七年前那样,爱冲代星儿发火了。我没想过这个问题。

  代星儿还是一副什么也不说,好像街上那些看人打架闹事寻乐的看客的模样儿。我得另想办法。

  我一直在跟自个儿或者在跟代星儿暗中较劲儿,也跟那个秃顶男人较劲儿。我看出那秃顶男人来了。我暗中跟踪过代星儿和那秃顶男人。这行为有点可耻,但不无耻一点,我就会无法实现我“挽救失足少女”的壮举取得成效。

  最后确认,代星儿的确和那秃顶男人有关系。什么关系,无非是这个时代的“病症”。只要无耻一点,女人总是有办法寻找到出路的。男人是跳板,或者说,桥梁。女人的身体是通过桥梁的商品。

  那些天,我没再去洛科咖啡厅。我躲在离“洛科咖啡厅”100米之外的一家音像店里。这家音像店有一条小路,是那秃顶男人来去“洛科咖啡厅”的必经之路。秃顶男人一星期出现两次,时间不限。但从来都是下午来,傍晚就离开。不难猜出,这是个有隐情的男人。别看他每次倒是西装革履、油头粉面的,一副斯斯文文的模样儿,其实是一个吃软饭的家伙。严重的“妻管严”患者。戴一副细边黑框眼镜,也不是枉然。那近视眼也没白近视,是用丰富的知识积累而成的。秃顶男人是一所三流大学里的副教授。

  “请你离开代星儿。”我堵住秃顶男人,一手撑在墙壁上,开门见山地说。

  秃顶男人东张西望,左顾右盼一阵后,吓得一身冷汗。他边用纸巾擦拭边唯唯诺诺,声音小得像蚊蝇在嗡叫。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我压根儿就不想听他说话。

  “请离开代星儿。你!”我重复一遍,声音比刚才要高出几分贝。秃顶男人想说什么,想抵抗或反驳什么。这是我预料到的。男人不会白在女人身上花钱的。

  我没等他开口便说,“如果您再出现在‘洛科咖啡厅’,我会将你的事告诉您的富婆妻子,告诉她您在用她的血汗钱在外面胡来;当然,我也会到您所在的大学里……”

  “好,好,好,我答应你,以后坚决不再来。请你也不要将这事张扬出去。”秃顶男人说,“就当是交易,怎么样?”

  “好,交易成功。就看你的表现了。”我说完,扬长而去。



  以后几天,果真不见秃顶男人在洛科的咖啡厅出现。我觉得挺得意的。

  “他再也不会出现在这儿啦。”我附在代星儿耳边小声地说。

  “谁?”代星儿从帐目上抬起头来。

  “还有谁呀?癞哈马呗。”我坐在沙发上,头枕着双壁,得意洋洋地说。

  “多事。懒得理你。”代星儿放下手上的工作,拿起电话,准备打电话。

  “别多此一举了,你看他敢不敢接。不信,你试试。”我说。

  代星儿并不理会,不停地摁了摁电话。电话果真没人接。她狠狠地将电话往桌上一摞,气恼地说,“洛科,看你做的好事儿。”

  “我做错了什么了?”我痞着脸说,“我是在帮他,也是在救你呀。我这样做也叫错呀……堂堂的一个大学副教授,在外面包养小女孩;话说回来了,教授也是有七情六欲的,可是,用自已的钱包养女人倒可以理解,拿老婆的钱……”

  代星儿沉默了一会儿,语气平和了许多,低声细语的说,“可是,说到底,人家倒底还是我的恩人……”

  “他也从你这儿得到了他想得到的。”我无耻地说。

  “如果真的得到了,我倒心安了。”代星儿淡着脸说,“他是对我有非分之想,但也只是望梅止渴。”

  “你什么意思呀?”我气愤地说,“无可救药。”

  “你什么意思呀,”代星儿生气了。一会儿声音放小了许多,说,“跟你想的不一样!他底下根本就什么也没有。”

  “什么也没有?什么意思?”我有点不大明白。

  “什么也没有就是什么也没有。就哪古时的太监差不多的那种人……说是文化大革命时下放到乡里,有一次开山炸石头时,那地方让石头给压坏了……反正那地方没了……”代星儿说得一点都不连贯,但我大致听明白了。

  “哈哈!是这么回事呀。”我松了一口气,“真闹不明白,他老婆还肯守住他。”

  “不过是守住一个名存实亡的婚姻。他和她妻子很相爱。她妻子在外面有情人,他也知道,而且还是他自已鼓动妻子找情人的。条件是,除了不准提离婚之外,什么都同意。幸好,在出事之前偷吃禁果,才得以有个女儿。女儿十几岁被送到国外去了。出于郁闷,常来我这儿跟我聊聊天儿。刚开始是在江滩遇到他,他也在江滩边走来走去,一个人,吸着闷烟。我站在江堤边缘,他以为我要自杀呢。呵呵,说真的,那时经他这么一说,我还真地想到自杀。我活得一点都不好,也看不到今后有机会活得好的希望来。我想,活得不好,还真不如死呢。那阵子,我过得特不顺心,你想啊,从前虽然家里不和睦,父母管得紧,但从来也没有为什么事操心的,也从来都什么也没干过,然后一下子到社会上来,自食其力,只说身上的那股子倔气,哪能就适应得来社会啊。他说,‘得想开点,活着总比死好……’他说话挺有道理的,还把我给逗乐了。我和他倒是挺投缘的。后来,我们经常在一起聊呀聊的,就熟了。”

  代星儿眼里有丝粘粘糊糊地东西。我说,“你喜欢上他了,对吧?”

  “说真的,是有点喜欢了。你知道,接触长了,发现他是个不错的男人,为人温和,说话小声细气的,又有知识……我就喜欢迷恋有知识的成熟的男人。和他熟了,我一在外面怄了气就跟他说,什么都说。他是我在这个城市,或者是我进入社会里遇到的第一个让我觉得可以信赖的人。”

  “我一定想办法帮你开个门面,做点生意,怎么样?”有一天,他说。

  “那哪行呀,您又不是我什么人……”我嘴上虽这么说,但心里可是激动得不行。我知道他喜欢我,我也知道他有足够的能力来帮我开个什么店的。其实呢,我也不拒绝他喜欢我。至少在他说出这一句话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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