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色和夜色-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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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雯又从卷筒里拉出一截纸来替我擦裤子上的啤酒。我一边从她手里拿过纸巾一边说:“这个,我来吧。”因为我看到我的阳物把裤子顶得象顶帐蓬。我红着脸,止住雯的手,但晚了,雯已经开始擦拭了。雯的手已经碰到它了。我想,雯大概也是干那类事的女孩儿吧?我认定这是雯在故意挑逗我。所以,我大胆地将雯的手拉过来,按在我的阳物上面。雯的脸刷的红起来,松开手上的湿纸巾,立即抽回了她的手。
“老麦来了!”雯没撒谎,老麦真朝这边走过来了。
雯象什么事儿也没发生一样,继续将桌上和地上的沾满啤酒的纸巾收拾到一个盘子里,然后弯起她鲜嫩好看的嘴唇朝我微笑说:“你们聊吧。”眼神里含情脉脉。我想,我和她之间肯定会来点什么的。
然后雯不看我,又迅及地收回眼神,妩媚地睨一眼老麦,打趣地笑起来了。明摆着她是当着我的面在和她的老板老麦在调情。
雯转身离开的时候,老麦笑嘻嘻地趁势在她的屁股上挠一把,然后把那只挠过别人屁股的手去捻他上嘴唇上密密的漂亮的胡须。
从看到老麦歌厅的人员大变动的时候,我就能猜想得到雯肯定是老麦的情人。这样一想,心里不禁唏吁了一口气。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我还是懂的。我感到有难为情,甚至不敢再抬头看雯。等雯离开后,我恬着脸说:
“一看就知道你把人家雯小姐给弄到床上去了。”我在老麦面前不拘小节,甚至是有点儿在倚小卖小,痞里痞气。娱乐场所里的灯红酒绿都带着邪气,老麦司空见惯,而且引领着这股子“邪气”。邪气最近于人的本性。欢乐缘自本性。
“你小子可真是厉害,一眼就让你给看出破绽来了。”老麦凑到我近前,脸涨红,像第一次和女人上床似的。但显得特别的得意洋洋和骄傲。
雯果然是老麦的情人。也许只是床上的情人。老麦是个典型的独身主义者,自由主义者,渗透着浓厚的艺术气质。老麦多情,温和,懂得爱护女人,从女人的精神到肉体。老麦和很多女人上床,但老麦不像我所认识的,甚至也不象我在演艺圈子里认识的那些男子那样,喜欢把自已同多少女人睡过当作一件荣耀来公布于众。
老麦一般不公布。老麦身上有着一种女人喜爱,男人也信赖的稳重。稳重是男人身上的魅力的表征。说真的,稳重这种东西在我身上也是具备的,但我的稳重是悬浮的,无根性的,不及老麦的稳重。我把这归咎于我的阅历和年龄上。我有些崇拜老麦。
老麦对我仿佛格外的不同于别人。他信任我,他愿意跟我谈他的性生活和他的女人。
老麦从前谈女人谈性的时候,很含蓄。但这次,谈到雯的时候,他一点都不含蓄。老麦说:“你别看雯长得清纯,在床上简直就是另一番样子了。”女人在床上的另一番样子,通常是一个男人对自已的女人的最至高无上的赞美。老麦满脸的红光和骄傲,“这么多年来,可以说没有一个情人比得上象雯这样完美的了。”老麦讲他和雯的性生活时,像个Xing爱保健专家一样,用词准确,语气流畅自然,不有意夸张,也不故作正人君子的虚伪扭泥之态。专业,稳重,激动中依然保持着平静。比起其他男人谈女人谈性,老一点都不让我觉得低俗,一点也不让我感觉到下流无耻。心底下,我又开小差想起老麦曾说过的“两巴”的话来了。这是个在任何时候、任何心境下想起来都叫人快乐的浑话。老麦哲理吧!
我趁举杯喝啤酒的时候,朝吧台那边看了看。雯已经不在。我想再看看雯,或者说在再看雯的同时,想象一下她在床上的“另一番”样子。我甚至把我也想象进去了。情不自禁的。情不自禁的情况下想象出来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无耻和下流的。这是我突然总结出来的经验。
“你,不打算和雯结婚么?”我问。依老麦的个性,结婚的可能性无疑是行不通的,但我还是接下去说:“女孩跟咱们男人不一样,她们在任何地方的‘表现’都是为着婚姻来的。”意思是想提醒老麦。
随着与雯的接触增多,我注意到,雯不是小曼,我甚至于觉得雯也不是迎风那种型的。雯还是一个传统的女孩。向往找个有经济又有爱的男人结婚、生子,然后安静地守住自已的丈夫和儿子过平静的日子。雯的“另一番样子”只是她步入婚姻的轨道。雯的传统并不彻底。她不拒绝婚姻以外的某些“收获”,这收获只会被她看作是一次对自我的“犒赏”,一种“猎奇”,一种激|情,一种心跳。
雯这样的女孩大有人在,我见多了,自然也就一看便可辨识。
“你就没想到要和一个女人结婚?”我不止一次地问老麦。
“你看我象是结婚的人么?!”果然,老麦说,诚实中带着浅淡的不屑与自嘲,又一副纯然的为她人着想的姿态,“我的爱情经不住时间的检阅。”
我相信老麦所说的是实话,心理话。老麦除了是个崇尚自由的自由主义者,还是个爱情主义者。爱情主义者都活在自已的想象当中,他(她)们始终相信有所谓“绝对的爱”存在。爱情主义者,尤其是男Xing爱情主义者,都害怕婚姻。婚姻是爱情漂白粉。老麦这辈子不会属于某一个女人的。但女人们愿意走近老麦。老麦的生活从未因为女人而变得不迎风静起来。当然,这跟老麦的出手大方不无关系。
“你看你活得多自在。除了婚姻之外,什么都有。”我打趣地说。然后看看吧台边雯的背影,又说道:“可是你没看到雯一直在等着和你结婚么?”
老麦摊开双手,做出无可耐合的样子。好象在说,她是个好女人,可是,这是他也没有办法的事儿,因为他本人无法说服自已。
我和老麦暂且不再提结婚提雯了。各喝各的酒或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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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一会儿,老麦故作诧异地问道:“咦?你今天怎么一个人?”
“以后总会是一个人了。”我沮丧地说。
“你把女友甩了的吧?”老麦斜睨着我,脸上露出一丝怀疑与遗憾,同时,老麦脸上还有些不屑一顾与难以理喻。这跟老麦从来就不缺女人不缺爱情有关。可以说,老麦从未有过失恋,即便是有,那也是心迎风理得的失恋。这样的失恋,通常建立在彼此倦怠和相互厌倦的基础之上。从来就没有体验过失恋痛苦的人,失恋的痛苦便会成为一种奢侈或奢望。
“甩谁和被谁甩有什么区别?!”我露出厌倦之色,不想谈这个。因为胆怯,因为心底的确是在乎这个区别的。从来只有我甩女孩的,我的男性的尊严受到了我的同性的伤害。我想我脸上的表情肯定不怎么好看。
老麦点点头,显得有些尴尬。当他把手搭在我肩上轻轻的拍两下儿时,我知道他接下来就会对我说一些温婉的话来:“失去你的女友的确挺可惜的。不过,也没办法儿的事儿,失去什么也不能够失去生活,对吧?!爱情不是生活的唯一。女人不是男人的唯一,男人也逐渐变得不再是女人的唯一。”老麦的话很有几分哲理。老麦又补充说:“当时见到你那个漂亮的女友时,我好几夜都失眠呢。那是个能叫人打动男人心的女人。对吧?!”
老麦的口头禅是说什么总喜欢带上“对吧”。
老麦拿起酒杯,自个儿在我的酒杯上轻轻的一碰,说:“没什么,老弟,来,把杯子拿起来,干杯。”他举着的杯子突然就停在半空中了,蹙着眉,一副思索的模样儿,没一会儿,眼睛亮起来了:“跟‘往事干杯’,咱是爷们儿,爷们就得把失恋当作恋爱一样洒脱,就象那英唱的那首叫《放爱一条生路》的歌一样,对吧?!”
老麦的话真的听着使人舒坦。老麦真他妈的能赖,一席简短的话就把我堵塞住的五经六脉给打通了。我举起杯朝他的杯沿上一碰,然后爽朗地吼了一声:“来,爷们儿就好好干一杯,跟他妈的‘往事干杯’。”
我和老麦有说有笑的谈论开了。也没谈什么,生活在现实中的男人除了谈女人,还能谈什么?
“我给你叫一位小姐怎么样?我请客。”老麦拍着胸脯说。
“得了吧,我才不要什么小姐呢。除非是你雯,其他的我一概不要。怎么样,你舍得么?”我呵呵地邪乎乎地冲他坏笑,半真半假的说道。
老麦当然不干。老麦是爱雯的。可是,老麦一向爱雯跟爱他从前的女人一样的爱。也就是说,老麦的爱始终是漂浮的。
老麦在我肩上用力的捏一把,然后笑嘻嘻的走开了。一会儿,一个二十几岁,看样子比我还大的女孩过来。她说,是老麦叫她过来陪我说说话的。
老麦这家伙,还真说到做到。这让我又情不自禁的想起老麦那句“俗而经典的句子”。
女孩长得不坏,性格也特开朗,见到我这个陌生的男人,一点也不拘谨。笑呵呵地对我问这问那,热情得不得了的样子。场面上的热情,职业上的微笑,都镶着真诚的花边。这类热情和微笑,适合春风得意和忘乎所以的男人。因为可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使得意更上一个台阶。我淡淡的应答着,一点兴致都没有。可这女孩一点都不识相,一点都不识趣,对我滔滔不绝的讲这说那,还说了好几个浑段子给我听,想取乐于我。可是,见我并不买她的帐,便闭上了嘴。
两杯咖啡的工夫,我从钱包内抽出两张纸币,一张压在杯底下,另一张给老麦叫过来的女孩。女孩子拿着钞票,扫信地扭着屁股走了。
我常去老麦歌厅。我需要老麦歌厅里的那种气氛,从生理到心理。我将老麦歌厅当作我肉体和心灵停靠的港湾。有一天下午,当我走出老麦歌厅往回家的路上走。雯在我必经的一条路的拐角处出现了。她穿得很性感。也许胸罩穿得过紧的缘故,她的背部和侧面腋下被勒出一条肉痕来。她朝我的方向走来。
“有事?”我的直觉告诉我,雯有心事儿。
“啊。只是想和你聊聊。”雯问,“可有空?”
“时间现在对我来说,简直多得不知道怎样打发呢。”我笑道。
我们穿过天桥,到对面的广场,并排坐在一张石椅上。广场这会儿很安静。人们都回到各自的家里,享受来自家庭的整体的爱和温馨。这会儿的广场是整个时段中最为凄凉的。
“你,你有好久没碰过女人了吧?”雯说。女人真的是敏感的动物。
“什么?”我故意装作没听懂。
“啊,没什么。”雯诡秘地朝我笑。我觉得雯这是在嘲讽我。我还处在失恋的状态之中,神经容易动不动就敏感、多疑,脆弱。可是,我不想隐埋什么。
“对,你说的没错儿,我是有一段时间没有碰过女人了。”我如实地说。然后半真半假地说:“怎么,怀疑我那方面不行?”
“你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雯露出抱歉神情。
“哦,跟你开玩笑的。”我使我的表情变得温和起来,“老麦还不错吧?他刚才还夸你呢。”
雯笑了笑,然后说,她是为老麦来的。这我能猜到一点儿。
她问我每天同老麦在一起时,老麦除了谈他俩关系不一般之外,还有没有谈别的。
“比如说?”我想弄清楚雯具体想了解什么,关心什么,对什么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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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他有没有跟你讲过想结婚……”雯声音越变越小了。
“和谁?”我问。
雯不语,始终低着头。雯长久的低头终于让我明白过来了。
雯想弄清楚老麦是不是跟我讲过要和她结婚。
想结婚的女人的眼神是别样的精致,尤其是看到小孩儿或恩爱甜蜜的小两口或老两口时,眼神特别温润,目光柔软似水。雯有好几次用这样的眼神躲在酒杯后面闪闪烁烁看窗外来往的人。雯想要和她爱的人结婚。雯爱老麦,爱得很不一般。
“没有,我们只是东扯西拉地乱谈呢。”我如实地说道。
雯小心翼翼的叹了一口气,但我能看出她很失望。她低着头,绞自已的衣襟,也不再做声了。
我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点上,“你们在一起有几年了吧?”
“比你从前第一次到歌厅时还早。”雯抬起头,苦笑道。
“一直?”我在心里算了算,可真不短,“至少六年了吧?”
“不,八年!”雯纠正道,然后说,“八年来,我只有老麦这一个男人。”
我开门见山地问道:“说说你找我到底什么事儿?看我能不能帮你什么。”
雯脸上露出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