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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092 向莎翁致敬-第3章

小说: 092 向莎翁致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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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得我疑疑惑惑地问她:“你们见过吗,怎么――对他这么熟?”而且,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十全十美的人咧?偶不信,一千一万个不信。
  杜沙沙笑得很是羞涩:“在夏言家见过两次,路上还见过一次,其他是听夏言说的呢。夏言一向眼光高,他说好的,就一定不会错。”她眼里放着星星点点的光,“他是来我们这借读的哦,家在杭州,西湖,断桥,多浪漫的地方啊。”
  眼看小妮子把自己想成了和许仙断桥相会的白素贞,我暗骂夏言迎狼入室,凉凉地给沙沙同学泼冷水:“幻想总是超出现实的,杜沙沙同学。”作为标准的警察家庭的一员,从小到大听到的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多了去了,我的家教一向就是:越是表面绚烂夺目,就越是内在不堪一击。一个高中生而已,用脚趾头想想也不会有那么出色吧。呃,当然,我们学校那头狮子就是异数,但也早就被贴上了“非我族类”的标签,想也不太令人羡慕。再加上对我言传身教的在法院工作的哥哥,经常有事没事跟我分析讨论经济、政治、生活等等等等各类案情,导致生为豆蔻年华少女的我,似乎从来就没有这些浪漫的想象,好像倒也真的――不太正常。
  杜沙沙同学兀自沉浸在粉红色梦幻里头,对我说的话恍若未闻。
  自此,虽然直到我们初中顺利毕业,我都没有有幸见过这两位知名人物,但拜杜沙沙同学所赐,小到他们的生辰八字,大到喜好身高,我都滚瓜烂熟了然于胸,自然,也第一时间知道他们上了N市著名的全国重点大学,G大。
  
  高一那年,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当时的我,喜欢写一些现在看来极其幼稚,酸得倒牙的小小豆腐块,并且,闲来无事,还担任着展阳高中文学社小小编辑之职,闲暇之余舞文弄墨,权当消遣,因此,在繁重的课业之余,爱逛书店。
  高一升高二那年暑假的某一个星期天,我没事又晃到了离家不远的一家小小书店,走进去,百无聊赖地看了一圈,正在到处乱看毫无收获中,突然,眼前蓦地一亮,找了N久,但一直久盼未得的一套《莎翁全集》显现在眼前。呵呵呵,上帝啊,阿门,圣母玛利亚啊,我爱你,我胡乱地祈祷着愿望终于实现了,我积攒N久的零花钱终于可以寿终正寝了。感谢多愁善感的老妈,中和了我的一部分基因,我狂爱看书,什么杂七杂八的都看,不求甚解,但求痛快,莎士比亚全集啊,啊啊啊,罗密欧和朱丽叶,李尔王,王子复仇记……等着我,我来了……
  我极其兴奋,两眼放光地朝那套书飞奔过去,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闲杂人等,但是,唉,用周星星的话来讲,我猜到了开头,但永远也猜不到结尾……在我离那套书还有0。01公分的距离的时候,我眼睁睁地看着一只修长的手臂突然间就横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飞快地取走了那套书。针锋相对
  一定有些什么
  是我所无能无力的
  不然日与夜怎么
  交替得那样快
  所有的时刻
  都已错过忧伤
  蚀我心怀
  。。。。。。。。
  
  我愕然愕然再愕然,片刻之后,机械地,转过眼去。
  一张无比冷静的脸映入我的眼帘,年轻,完美,书卷气,但是,没有一点温度,冷冰冰地,带有些微挑衅地,瞥了我一眼,转身离去。
  如果不是那种略带藐视的眼神,如果不是那审视一只蟑螂般的临去秋波,我也许就会找个角落黯然神伤,慨叹命运之不公去了,但是……
  如果时光倒流,我宁愿没有但是,也就不会有后来……
  但是,当时年幼无知的我,显然不知道什么叫做尽人事,顺天命,于是,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立刻就向那个人扑了过去:“喂,这本书是我先看到的!”
  懂不懂先来后到,女士优先啊!
  冰山先生转过身来,依旧用那种冻得死人的眼神看着我,眼里还是有些微的挑衅,慢吞吞开口:“可是,它,是我先拿到的。”说完,他扬扬手中的书,还刻意地瞥了一下我的脑袋,凉凉地,补上了一句:“而且,我觉得,它在我手里,能发挥出更大的价值。”
  嘎?我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老半天才回过神来,敢情――他在讽刺我脑容量小,愚笨没文化?
  十六岁的幼小心灵何时受过此等奇耻大辱?!虽然我貌不惊人学艺不精,但好歹也是语文老师孟老夫子的最得意弟子啊!
  不可动气不可动气不可动气,我强压下愤怒,脑海中浮起老爸常说的,审犯人的时候,一定要迂回,转折,破军,九九十八湾后,再杀它个措手不及!
  关键是策略,除了策略,还是策略。
  毕竟,这么多年来遇强则强生生不息的林氏家风,不能一朝没落在我手里。
  于是,我只是稍稍思忖之后,便定下心神,一下子凑到他面前。我的这个举动,似乎让他稍稍一愣,和躲闪了一下,但是,我没空仔细去研究,我只是呵呵呵呵,假笑数声:“那就是阁下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脑容量异于常人了?”我瞄了他出现些微变化的脸色一眼,又显然是不怀好意地补上一句,“就是不晓得――是空心部分多呢,还是积水部分比较多啊?”
  凑近后才发现,这个人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长得还真不错。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本小姐我一向就最最瞧不起跟女生斗的男生。
  要知道,好男不跟女斗,可是传唱了几个世纪的千古佳话。
  他原本轻松的眼神瞬间清厉了起来,眼中光芒一瞬即逝。他看着我,表情中似是带有几分意外,还有一些我分辨不清的其他情绪,一掠而过。
  他就那么站在那儿,静静地,没有表情地,一直就那么站着看我。
  我不以为意地稍稍挺胸,好死不死地再接再厉:“现在,恐怕是充血部分比较多了吧――”看着他的脸色再度出现某种细微的变化,我心里极其痛快,哼哼,who怕who。就算书拿不到了,出口气够本。
  从来我都是恩怨分明,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最好别惹我!
  大概是两尊神杵在面前,极其防碍财神爷造访,坐在我们身后的老板娘开始不耐烦了,尖声喝道:“到底谁要?!”
  “我。”他的声音。
  “我!”我更高的声音。
  而且,我从头到尾一直在瞪着他,如果眼光能杀死人,他早就已经死无全尸了。
  但是,这个定力超人的冰山男似乎压根就不屑于跟我过招,他只是冷冷地,又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逡巡了我一番,接着回头,对着老板娘,口齿清晰无比冷静地:“我买,加价50%。”说完,潇洒掏出钱包,准备付钱。
  我瞠目。这个疯子啊,钱多也不是这么花吧!
  老板娘脸上顿时笑开一朵无比灿烂的菊花:“好好好,马上就把书装好,来来来,这边付钱。”全然视我于无物。
  
  半晌之后,我颓然出书店的门,呜呜呜,明明知道我穷光蛋一个,还要用钱来刺激我,老天不公!
  无意识地一回头,冰山男居然就拎着书,紧紧跟在我后面,他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还似乎欲言又止了一下,那种又跟看一只蟑螂一样的眼神看着实在是很刺眼。我迅速别过头去,没关系,吐啊吐的就可以给他习惯一下。
  我决定,马上、立刻就把身上的钱拿去吃掉,正转念间,马路对面传来一声高叫:“汐汐--”
  我闭着眼睛也知道是谁,自然是英勇无敌风摆杨柳美丽出众意气风发的沙沙小姐驾到了。我有气无力地看着她飞快地穿越马路,后面似乎还跟着一个大男生。
  当沙沙走到我面前,我正准备窦娥申冤的时候,咦咦咦,这个人居然绕过我,走到我身后的另一个人面前,太诡异了吧!
  更诡异的是,我听到后方传来沙沙温柔有礼略带害羞的声音:“子默哥哥,好久不见了。”
  我大骇,天!冰山男?沙沙口中的秦子默?
  我转眼一看,冰山男,哦不,秦子默,正挂着那种我看了无比刺眼的浅浅微笑:“你好,沙沙,好久不见。”
  沙沙像是察觉了什么,有些疑惑地来回看着我们:“你们,认识?”
  我半眼也不看向那个叫秦子默的冰山男,斩钉截铁地:“不认识。”也绝对、一定不想认识。
  秦子默只是漠然瞟了我一眼,又瞟了我一眼,不吭声。
  
  跟在沙沙后面,刚刚走到我们面前的男生开了口:“子默,说买本书,怎么等了这么久,我怕你又迷路了,只好过来找你,路上刚巧碰到沙沙。”
  男生看上去很阳光,他对着我笑,露出一口整洁的白牙:“你好,想必就是沙沙常说的林汐了,我是夏言。”他又指指冰山男,“我同学,秦子默。”
  哦,我暗自偷笑,原来他就是沙沙常说的“会说会笑会放电的桃花男”啊!
  我先是跟沙沙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礼貌回应:“你好。”
  夏言笑了一下,并不介意沙沙跟我的小小动作:“子默,走吧。”他看看我,“今天我过生日,我叫上一些同学和朋友聚聚,你要没什么事的话,跟沙沙一块来吧。”
  我忙摇头:“不用不用,我还有事,谢谢。”
  沙沙飞快地冲到我身边,很不给面子地:“你会有什么事?不是早说好我们下午碰碰头找个地方玩玩的嘛!”她使劲地捏了我一下,“一起去一起去,夏言家我熟得很。”说罢,还瞪了我一眼。
  夏言笑开了:“那就一起去吧,人多了才热闹。”
  一听此言,沙沙更是不容分说地,一边紧紧拽住我不放,一边还忙里偷闲瞄向那个冰山男。
  冰山男一径在旁边悠闲纳凉,置身事外般一声不吭。
  手里还拎着那套极其刺眼的书。
  一个重色轻友,一个狷傲狂妄。
  我心里愤愤。
  但再怎么说,形势比人强,片刻之后,我还是不情不愿地跟着他们,上了辆出租车。
  
  夏言家果然很豪华,他老爸在J省开着一家规模颇大的公司,到处奔波,很少在家。平时,就夏言的爷爷奶奶,和老妈住着这三层别墅,客厅大得可以开大型舞会,高档家具一应俱全,也就难怪夏大少爷过尽花丛而不沾一片绿叶了,眼界高嘛,呵呵。
  打从一进门开始,沙沙就拽着我晕头转向地到处乱窜,我看着那一堆一堆的人,心里直发怵,夏言的人缘还真不是盖的。客厅开着充足的冷气,四周一圈布置成自助餐的样子,中间空旷,零星放了几圈沙发供人小憩,上吊有高高的水晶宫灯,白纱窗帘迎风飘扬,屋外的花园里一片花海树林,夕阳西下,无限美好。
  沙沙带着我走到已经招呼过了好几拨人的夏言面前:“夏大哥。”
  夏言忙指着我们对周围的人群说:“这位是杜沙沙,我的小妹妹,这位是沙沙的闺中密友,林汐,这边全是我同学。”他一一介绍下去。
  周围传来了一阵似有若无的笑声,有数道眼光胶着在沙沙身上,美女嘛,总是第一眼就能吸引住人,很快沙沙就被包围了。我松了一口气,走到一边,刚拿起一杯水准备喝,一张温和的俊脸就闪入我眼帘:“你好,林汐。”
  我抬眼,不认识,但又似曾相识:“呃,请问……”
  温和男一笑,居然有温如春水的感觉:“唐少麒,夏言的同学。”
  我点点头:“你好,”坦言道,“抱歉,刚才没听清。”
  蓦然,我灵光一现,大惊:“你和唐少麟……”不会吧,多可怕的事!
  温和男居然真的坏坏一笑:“我是少麟的哥哥,你和少麟一个班吧,听少麟说起过你。”
  我有些尴尬,只好呵呵傻笑笑。
  好死不死地,居然碰到我们班那头狮子的哥哥,还真是有够倒霉!
  
  说起来,唐少麟同学算是我们学校唯一的,知名度能和校花杜沙沙齐名的风云人物。我常常暗自哀叹,长得帅不是你的错,长得帅又成绩那么好就是你不对了。唐少麟同学从初中起就年年勇夺全国级别的数学、物理、化学比赛一等奖,所以,一进高中就有传言说,他铁定以后是要保送清华北大的。
  而且,唐少麟同学绝对、极其、非常地不低调,当我们还天天骑着时速15-20km/h的小自行车一步一个脚印地锻炼身体的时候,唐同学已经开上了拉风的机车,神出鬼没地成天呼啸来呼啸去,鉴于他功课、运动一把罩的优秀历史,老师们似乎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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