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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色遍天下 小鱼大心-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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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摸过的,就连最初来葵水的垫子,都是他为我换的。所以,在他面前,我已经赤裸裸的成了习惯。
花蝴蝶的医术确实很高明,我身体上大大小小的伤疤,在他的护理下,都已经脱了硬甲,长出了新肉,不过那与白嫩及不相称的粉,让人看了,还是觉得有些怪异。不过我想,身上的这些粉肉,和我脸上的比起来,在视觉上应该会舒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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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蝴蝶抱着我,手在我全身游走,腿也自动缠绕上,整个人就像条润滑的蛇,半眯着媚眼,在我身上噌来噌去,还不时发出两声暧昧的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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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我不理他,他更是卖力的往我身上贴,手过之处,必定要在我最敏感的位置上逗留一番,就连脚指头都不肯老实的勾着我的大腿根。
都说‘凤国’的女人容易性冲动,我看这个理由就跟说现代男人用下半身思考是一样那么可笑。而这个笑话却翩翩所有人都讲,所有人都信,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错误过后的借口。在‘凤国’不需要借口,女人压男人,一直如此,可以随意,只要你想。
就象现在花蜘蛛对我呵着热情,舔着舌头,百媚横生的问:“主子,不想要奴家吗?”
我仍旧闭着眼睛,享受一个半月没有洗澡的好时光,淡淡回着:“如果你看得下眼,就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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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蛛蛛呵呵一笑,略带埋怨:“你总这么说,真没情趣。”
情趣那东西,在什么时候被我丢掉的,竟然不记得了,好像什么都不记的了,只知道我还活着。睁开眼睛,看着花蜘蛛:“我要洗澡了,你出去不?”
花蛛蛛愣了愣,问:“我为什么要出去?”
我没有回答,动手搓起自己已经泡起的浮灰,一会儿的功夫花瓣就浸泡在我的死皮中,奄奄一息了。真的是大病不死,也扒成皮。如果亲亲们在,我会逗他们:看,我原来也是很白的。可惜爹爹不在,不会再在,我只能使劲的搓着自己。
花蛛蛛属于那种及其爱干净的人,此刻已经僵硬在浴池中,沁在我的灰尘死皮里,出也不是,不出更不是,有些傻的气质。
我手头的工作并没有停,头也不抬的说:“要出去就趁早,我才搓了一只胳膊。”
花蜘蛛噌地站起 ,又噌的坐下,样子很滑稽,他不自然的笑笑,对我说:“其实……我不是嫌弃你脏,但是……我实在是……”
继续手头工作:“出去吧,让我自己呆一会儿。”
得到我的首肯,花蜘蛛将水花溅起,快速擦干自己,穿上衣服就消失了。消失后,还不忘记突然出现,扭了一下蛇腰,对我酥声道:“花姬去给你买好吃的,等着人家哦。”
就在他想再次消失时,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谢谢你,花姬。”
花姬有片刻的僵硬,然后抽动了两下嘴角,没有说什么,转身,快速消失在门口。
凝望着他消失的方向,我缓缓站起身,看着自己一胳膊雪白,一胳膊挂灰,像昼与夜的过渡,明明是一体,却分得如此明显。就像我的心,明明与身体一体,却分得如昼夜,冒是一体,却从未一起。
穿好衣物,看了一眼地上的绷带,很淡然的走到镜子前,却还是伸吸了一口气,看到一张消瘦的脸,深陷的眼眶,脸颊上各有两条相交的明显粉嫩,就像四条粉色的蜈蚣,时刻提醒了自己的那无法释怀的凄惨记忆。
找了一块纱布,蒙在了脸上,快步走到门口,在跨出去的一刹那,却犹豫的回过头,看了眼我们每三日必换的客栈,有一点留恋……
花姬,保重……
重新踏上街道,却再也找不到往日嬉闹的好心情,只是很沉默的走着,没有任何的目的,没有可去之处。仰头望望天,看见一点小小的洁白,轻盈的降落,我伸出手,想将它接住,却见它在我手心化成了冰水,不肯为我逗留,不肯陪我说说话。_
漫天的雪花开始纷飞,那美丽而圣洁的冰冷,让我觉得熟悉,想要拥抱,依靠。却知道,我的靠近只会加速它的消失,而我又不想破坏它自由的唯美,所以,我只能静静看着,就算双手绞织出疼痛,我也不能,不敢,松开双手,去拥有……
今年的冬天好像特别冷,漫无目的走到一片林子中,看到大片的梅花已经初开,朵朵娇艳诱美,就像那邪气的桃花妖跑到冬天,让人贪恋起冰雪的风姿,贮足在梅花林中,想要惊艳谁的眼吗?
我的鞋子踏在雪上,发出细不可闻的声音,整个世界都很沉默。
穿过林子,看见大片的镜面粼粼,仿佛天然一色,从恒古到现在,一直是这么温顺,静柔柔,明亮亮的样子。它……好像一双无辜的大眼,嘟起粉嫩的水唇,对我说:吟吟,你到底再哪儿?
到底在哪儿?我也不知道,只是游荡,无所事事的游荡。因为心在你们那里,分成了好多份,每一份,我都收不回。
脚下一滑,倒在布满干草的雪堆上,不疼,却也不想起来,就这么躺着,望着无穷天空下的漫天纷飞。已经不会有人在我滑倒前冲到我身下,当起不言不语的黑色肉垫,世界终剩下我自己。
好想听听琴萧和鸣,好怀念那段无忧无虑的日子,红依渺渺,绿意飘飘,如今,都不知芳踪。世界,只留下我这么一个听音人,却再也听不到任何的声音,没有人为我吟唱,没有人听我碎语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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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缓流下了一滴泪,滑过岁月,带着不舍,坠落到冰雪,被存封……
  一百三十三.乞讨生涯
  “呀?大哥,你看那人是不是死了?怎么一动不动?”
  “走,去看看!”
  声音渐近,有人轻轻的踢了我一脚,又踢了踢。
  “大哥,好像冻木了!我们要不要救她啊?”
  “嘿嘿……我们……我们先看看她长什么样子,好不好?”
  “听大哥的。”
  我的面纱被人拉起,不意外的听着两兄弟道吸气的声音,曾经,这种倒吸气声我很熟悉,如今,却很陌生。
  “大哥,她是个大花脸,好丑!我们还要救她吗?”
  “嗯……还是算了,家里条件也不富裕,再说,你我扛着个姑娘回去也不合适,会让人说嫌话的。”
  “大哥说的是,那……我们走吧。”
  “好。”
  “大哥?你看她像有钱人吗?”
  “像,怎么了?”
  “大哥,咱家……不富裕哦。”
  “……”
  “反正她要死了,我们把她的东西带走吧,也算她方才吓到我们的补偿。”
  “嗯……动作要快点,要是被人撞见了,还不送官,掉了脑袋!”
  话音刚落,两只手,就在我身上摸来摸去,享受着抢劫与偷盗的双重乐趣。
  我不是想故意吓人,但被打算拿你钱财的人这样摸来摸去,绝对很不舒服,所以我突然间睁开了眼睛,吓得俩人倒吸了一口猛气,慌乱的想要站起逃跑,其中一人却因脚下一滑,直接张着大嘴向我砸了过来。
  这一砸,好巧不巧的将我确实砸荤了。这也许就是人们常说的,点背,喝凉水都塞牙吧。
  再次醒来,天已经蒙胧渐黑,没有什么想法,很茫然的打算起来,身子却因长时间处于冷雪下,而一动也动不了。感觉自己就像个黑色的冻秋梨,眼巴巴的等着自己被化掉。这样的等待是漫长的,可却让我有了事情可做,那就是等。等了好久,手指可以动了,脚可以动了,胳膊可以动了,腿可以动了,身子可以动了,我起来了。我笑,这些老朋友和我闹别扭呢,都不愿意听我这个失败之人的指挥了。
  身上堆积了好多的清雪,几乎将我整个人覆盖住,茫然的挪动着涩涩的步伐,也应该找家店,吃点饭,睡上一觉。就像我曾经说过的,既然不想死,就好好活着。虽然我现在活不出生命的意味,但我还要尽我所能的好好活着。
  将脸用面纱挡好,跨进一家酒楼,看见几桌拿刀弄棒的人,独自选了处隐蔽的位置,点了些小菜,要了壶酒,将面纱一摘,面对着墙角,自己默默无声的吃了起来。
  人真的很有意思,总喜欢遮挡自己丑恶的一面,就像我,想都没想的就用一块布将脸裹起,以为这样就可以隐藏自己,可无论喝水,吃饭,却又要将那遮羞布取下,就像一种反复的嘲笑。嘲笑什么?嘲笑遮住了脸上的丑陋,又有什么能掩盖心灵的伤疤?
  灌下一杯酒,随意吃了几口菜,有点像咽蜡。
  花蜘蛛是个及其会享受的人,就算知道官兵大势寻找一个脸被画花的女人,也会带着我住最好的旅店,吃最好的饭菜,穿最好的衣服,坐最好的马车。他很能挥霍,就像妖精妲己,常常会为了自己的突发所想而下足血本。他曾经照镜子,突然发现自己的皮肤不好了,便买来了一浴盆的蜂蜜花粉,把自己整个浸泡在里面,黏黏糊糊晶晶莹莹做足了美容功夫。要知道,在这里,一浴盆的花蜜就意味着一浴盆的银子,他就这么全部贴到了自己身上,还一副万分享受的样子,一点心疼的感觉也没有。
  我这勤俭了两生的人,犯贱的托出个大盆,行动迟缓的拿起小碗,在他诧异的目光中,从他身旁一碗碗的掏出浴盆里的花蜜花粉,直到大盆装不下了,而他也隐约赤裸,我才面无表情的又躺回了床上,说:给我冲杯花蜜水。
  一溜神,竟想到了他,看来一起生活的时间并不太短,只希望没有我,他能像只真正的蝴蝶一样,飞去任何他喜欢的地方,不用和我一同躲避着官府的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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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面纱带上,叫来小二,结帐。
  小二在旁边等得有些不耐烦,我却动摸西摸的拿不出一纹钱,从花蜘蛛身边离开时,明明顺了他一些散碎的银两和两张银票。明白了,一定是我昏过去后,被那两兄弟劫走了。心一惊,忙摸向若熏和潭父送我的古玉,还好,它们还在。
  抬头看了眼小二,小二已经用你不是想吃霸王餐的眼神瞥着我。
  叹了一口气,没有办法,还真得吃霸王餐了。
  这霸王餐还真不好吃,被人甩了四个嘴把子,将面纱扇掉,听到人们此起彼伏的倒吸气声,我想,我又吓到人了。彪悍的女打手忘记了打我,狠踢了一脚,将我踹出了酒馆。
  我嘴角轻轻仰起,吐了一口混合了血水的口水,四个嘴巴子换了顿饭,很值得,不是吗?将面纱带上,快速离开那里,怕这次露面会引来官兵的巡查,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漫无目的走着,没有银子,只能选一处避风的破庙,席卷在草堆的一角,浑身瑟缩的颤抖着。破庙里再也不可能有哥哥,有鸡腿,有十二个兄弟的嬉闹,同样是破庙,为什么这里如此的冷?这夜,竟然比我的心,还冰人。
  混混噩噩过了一夜,糟糕的身体烧得厉害,叫嚣似得痛,勉强撑到当铺,将上好的外衣换成了可怜的几块碎银,身子被寒冬的猛风剐得瑟瑟发抖,有丝苦笑,如果我用这银子买了药,就要挨饿,但若不买药,就要先病死。似乎从花蛛蛛那里走出来,就注定了自己无法成活的命运,但我却一点也不后悔,他不是我什么人,没有一直养我的义务,就算他是我的什么人,我也不能一直拖累他的不自由。更何况,他为什么跟着我,我从不知道答案。
  一步一瑟缩,一步一摇晃,最后,还是用所有的钱,抓了药,在垃圾中,拣起个破个大口的陶罐,又晃回到那间破庙里,困难的拾来柴,咬着牙点上火,抱着自己的腿,看着那微弱的火光一点一点的跳动,然后一片一片的燃烧,除了冷,感觉不到其它。
  将雪化水,倒入药材,熬成半陶罐的苦涩,强忍着吐的冲动,咽了下去,明天,也许一切会好。
  迷迷糊糊的在破庙里又挺了一日,夜幕降临与旭日东升,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什么意义,我的世界,已经黑得一塌糊涂,混噩不分时节。
  我一直觉得这身子没有那么金贵,索幸她没有给我丢脸,虽然仍旧发烧昏迷,却还活着。
  撑起身子,再次将自己的衣服到当铺里换成了粗布,得了十个铜板,本以为可以买三个包子,还能剩一个铜板,却不知道包子已经不是十前的包子,已经水涨船高,要五个铜板一个。而我,已经不在是那个有着嫩乎乎脸的可爱小娃,没有人会给我讲价的机会。曾经,五岁的我迷茫,最少我还知道有个‘朴山’可以让我去找,现在,却成了真正的游荡幽魂。
  我买了一个爱吃的肉包子,捧在脏兮兮的手心里,游荡在街道上,又开始失神。脸上不再需要遮挡,已经肮脏得像钻了下水道,这是我的杰作,这样很好,至少我可以忽视自己严重毁容的事实,单纯地忘却一些不想记忆的东西。
  突然马儿嘶鸣,马腿扬起,在我面前气愤地跺着脚,我吓得扔掉了包子,抬起慌张的脸,看见一位若仙子般的美人,让我有片刻的恍惚失神。那男子有着行若流水的眼,柔顺而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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