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地图集说明和介绍-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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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方法悉同北宋。西南羁縻地区和土著部族区的情况和处理方法亦同北宋。
七、边区简图蒙古克烈等部一幅,按公元十二世纪情况编绘,画出部族分布和一些著名山川、聚落。西辽一幅按1154年至1164年的管辖范围编绘,城邑除都城外酌情分作府州、县、聚邑三级处理。
大理全境一幅,中部扩大图一幅,按十二世纪中叶至十三世纪的情况编绘。全境分为十五个府、郡级政区,画出其辖境、治所,用府州级符号注记;下辖州、赕、部、郡等比较重要的城邑用县级符号注记,其余居民点用聚邑符号注记。
宋金时期西夏的疆域政区,除河套地区和湟水流域略有改动外,不见有任何记载,故本图组不为西夏制专幅。吐蕃等部亦因缺乏记载不制专幅。
元时期图组编例
一、本图组包括全图二幅,分幅图十八幅,插图六幅。
二、全图二幅,分别反映前后期疆域政区概貌。
前期全图以1280年(至元十七年)为准,画出中书省和陕西四川、云南、江淮、福建、江西、湖广六行中书省的治所、省界,部分直隶于省的路府州,以及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部分土司。其时西南地区有一些洞寨尚未归附,因图上无法钩勒其范围,概作省界内处理。有些地方当时建置不明,图中只标地名,不标路府州县。东北标出成吉思汗诸弟封地大致范围。吐蕃地区领以撟苤圃簲,下设宣慰司、元帅府、招讨司等,具体建置罕见记载,图从从阙。西北窝阔台汗国与察合台汗国联兵抗元,二汗辖境难以分清,且察合台汗笃哇实受制于窝阔台汗海都,故作一区处理,标出二汗国大致范围;窝阔台汗的注记字体略大于察合台汗,籍以表示前者为主宰,后者为从属。二汗常同驻的塔剌思,以首府符号表示。
后期全图以1330年(至顺元年)为准,画出中书省和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十行中书省的治所、省界、部分路府州以及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宣抚、安抚等司,和甘肃行省以西的哈密力、别失八里、哈剌火州三区,吐蕃地区由总制院改称的宣政院及其所辖三个宣慰司的大致范围。窝阔台汗国已不复存在;察合台汗国分裂为东、西二部,界域不明,故仅标“东部”、“西部”于相应地区,不画界线。二部首府用同一符号表示。其时又设征东行省于高丽国,行省最高长官“丞相”即由高丽国王兼任,“从其国俗”、“自奏选属官”,行省仅有空名,故只标出省名,仍作邻国处理。
三、分幅图以1330年(至顺元年)为准。元十七幅:中书省、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十行中书省、宣政院辖地各一幅;中书省及云南、江浙、湖广三行省部分地区建置太密,难以画全,各加一分幅,扩大比例尺,画出全部建置;西北直隶元廷的哈密力、别失八里、哈剌火州三区合一幅。另察合台汗国一幅。
四、地方建置凡直隶于省的路府州军、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元帅府、万户府作二级(路级)政区;属于路级的府州军凡领县的,注记作二级,符号作三级,不领县的,注记、符号均作三级(县级)处理。
五、大都路、上都路设有警巡院,比较繁荣的路、府治所设有录事司,管理城市居民;有别于县。因图上难以表示,按省列名于图背面。另有司侯司,性质同录事司,而级别较低,一般设于州治。警巡院、录事司、司候司初期设置较多,至顺时司候司已全部并入附郭县,警巡院、录事司亦多所罢并,凡此已废院司的所属路府州军,也附列于后。
六、四川、云南、湖广等行省设有蛮夷军民长官的洞寨、部、族、甸、处等甚多,图中只画出其方位可考者,无考者一概从略,不列表。凡见于《元混一方舆胜览》和《大明一统志》、明代地方志中所载元代确有的各级土司,其方位可考者,也一并画入。
七、元制在离省会较远的地区设有若干作为省的派出机构的宣慰司,一司辖一道,至顺时共有十一道:中书省二,河南江北行省二,四川行省一,江浙行省二,江西行省一,湖广行省三。各司除在图中作表面注记于适当位置外,并标出其治所,所辖路府州军司则在图背表列。
八、云南、湖广行省又有领有路府州军司而不称道的宣慰司和宣抚司,陕西行省又有领有府州的巩昌便宜都总帅府,均画出其治所界线。岭北行省的称海宣慰司不领州县,作路级处理。
九、各省又遍设肃政廉访司,职司监察,一司辖一道,至顺时共有二十二道,分隶三台(御史台、陕西行台、江南行台):中书省三,河南江北行省四,辽阳行省一,凡此内道八,隶于御史台;江浙行省四,江西行省二,湖广行省四,凡此十道,隶于江南行台;陕西、甘肃、四川、云南各一道,凡此四道,隶于陕西行台。各道治所、隶属及所辖路府州军司,图上不予表示,仅列表附于图后。
十、岭北诸藩虽非行省直接管辖,与州县有别,但仍受行省控制,故一并作岭北行省辖区。诸藩境界大致可画出的,用路级界线表示。
十一、叶蕃地区由元延掌管佛教的宣政院(至元初设总制院,至元二十五年改名)管辖;当地有事则设分院往镇。图中作宣政院辖地,按1288年至1330年期间概况编绘。境内设吐蕃等处、吐蕃等路、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三个宣慰司都元帅府,分领元帅府、总管府、万户府、千户所、招讨司、安抚司、万户、千户等机构,或管民,或管军,或总管军民。其中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元史·百官志》列于宣政院下,《元史·地理志》列于陕西行省下,实际是两属性质,图中作宣政院辖地处理。又有两属于四川成都府和本宣慰司的松潘宕叠威茂州等处安抚司下的威州,图中也作宣慰司辖地处理。吐蕃境内凡因记载缺略,各级政区间界线无可查考者,一律不画界,但用注记表示其大致方位。政区治所和其他邑落按其地位重轻,分别作路级、县级、聚邑级符号处理。
十二、察合台汗国是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后裔所建立的政权,名义上是元朝的宗藩之国,图依纂修于1330…31年的《经世大典》中笃来帖木儿(察合台五世孙)位下图及据此著录的《元史地理志·西北地附录》画出。由于《经世大典》的西北三大汗国地图,是由各国自画进呈元廷的,所以图中根据此前察合台汗国曾经统治过别失八里、哈剌火州二地的传统观念,把此二地画入了察国范围。这是不符合于1330年时的实际情况的,但因此幅既以《经世大典》地图为据,对此二地也就不作改动。汗国境内不画政区界;凡蒙古大汗和元延在境内设置过的机构和存在年代,均在图中用括号表示。阿里麻里用首府符号,其他地名分别情况,以路级、县级、聚邑级符号表示。
十三、岭北、辽阳行省选绘了一部分具有政区性质的部族。
十四、根据宋明资料,补画了一些元时缺载的重要河流,有的注出名称,有的不注。
十五、已废和后置路、府、州、县择要入图,作县级以下地名处理,注出路、府、州、县等字样。
十六、插图六幅,其中大都附近、和林附近、大宁、辽阳附近、藏布中游地区、碉门地区五幅,是各该地区的扩大比例尺图,岭北行省北部一幅是该地区的缩小比例尺图。
明时期图组编例
一、本图包括全图二幅,分幅图二十六幅,插图五幅。
二、全图二幅,分别画出前后期疆域政区概貌。
前期全图以1443年(明宣德八年)为准。明疆域内画出两京十三布政使司治所界线,所领部分府州,和少数边卫、土官,羁縻奴儿干、乌思藏、朵甘三都指挥使司及所领少数卫所,以及西北羁縻哈密等卫、西番五王驻地。鞑靼、瓦剌境内画出其名山大川、部族分布和一些聚邑。亦力把里境内画出其名山大川、著名城邑。
三、后期全图以1582年(明万历十年)为准。明内地与西番地区内容与前期略同;唯西番二都司已改宣慰司,东北奴儿干都司实际已不存在,画出海西、建州诸卫。鞑靼瓦剌境内画出主要部族分布。亦力把里已分裂为叶尔羌、吐鲁番、吉利吉思、哈萨克等部,画出其大致疆界、主要城邑。
四、分幅图都凡二十六幅。明两京(京师、南京)、十三布政使司(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江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各一幅或二幅,共二十一幅;中惟山西行都司幅以正统十四年(
1449年)以前为准,其余皆以万历十年为准。又奴儿干都司一幅,以永乐元年至宣德八年(1403至1433年)为准;哈密等卫一幅,以正统元年(1436年)为准;乌思藏、朵甘二都司一幅,以宣德八年为准。全境共二十四幅。鞑靼瓦剌一幅,以1413至1430年(永乐十一年至宣德五年)为准。亦力把里一幅,以1484至于1509年(成化二十年至正德四年)为准。
五、明制户分军民,以府州县领民户,以卫所领军户。全境府州县分隶于两京、十三布政使司,卫所分隶于两京、十六都指挥使司、五行都指挥司、二留守司。与布政司同名的十三都司和四川、湖广、福建三行都司所领卫所皆画入各该布政司幅;山西行都司、陕西行都司、辽东都司各制专幅列于山西、陕西、山东布政司幅之后;大宁、万全二都司入京师幅;中都留守司入南京幅;兴都留守司入湖广幅。另绘洪武、建文时代北平行都司(永乐内徙改为大宁都司)一幅,作为插图附见京师幅。
六、布政使司治所通称省会,作一级政区符号;直属于布政司的府州和直属于都司的卫所,用二级政区符号;画出辖境。府属州县和卫属千户所用三级符号。属州或领县或不领县,图上不予区别。
七、与布政司同治省会的都司,图上不表示。治所不在省会的大宁、万全、辽东三都司,山西、陕西、四川、湖广、福建五行都司,中都、兴都二留守司,和边防重镇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山西、延绥、宁夏、陕西、甘肃九边镇,在其治所府或卫旁加注司名镇名,不另作符号。
八、与府州县及各级土司同名同治的卫所,图上不表示。卫所所管地面和府州县土司辖地或有出入,省去卫所的界线和表面注记。两京两都所领卫所在城内的不画,在城外的作聚邑级地名处理。缘边都司卫所曾经迁移的,括注年代。因资料阙略,有些卫不画辖境。
九、边区土官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等司及御夷府州等级别,宣慰司和直隶于布政司都司的各级土司用府级符号,画出辖境,其余作县级处理。
十、府或兼辖军民,称军民府,图中简作府。卫或兼辖军民,称卫军民指挥使司,图中简作卫。守御千户所、千户所皆简作所。军民宣慰司简作宣慰司。长官司及蛮夷长官司、御夷长官司皆简作司。御夷府、州简作府、州。
十一、奴儿干都司治所用省会符号,所领站、寨用聚邑级符号。乌思藏朵甘地区万户府、行都司有治所可考者用府级符号。阐化、阐教、辅教、赞善、护教五王、大宝、大乘、大慈三法王驻地皆用府级符号,加注某王驻地。俄力思三王驻地在注记下加-号。其余城邑分别轻重或用县级或用聚邑级符号。羁縻地区记载阙略,且彼此辖地往往相互交错,一概不画界。
十二、万历时九边主要依恃边墙为守,墙外又设有营、堡、墩、空等工事,而鞑靼则时或驻牧墙下。故图中将边墙以外,边镇设有防御工事的地区,作为明与北族之间双方势力交错地带,用两色交错表示。
十三、《明史·地理志·土司传》所载云南缘边诸土司,明朝都认为是土司,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有的确在明朝控制之下,有的徒有虚名,实际上是自主政权。图中分别根据各该图幅年代的具体情况,或作境内或作境外处理。
十四、明自宣德后各省遍设巡抚,中叶后又定设总督若干员,皆以中央都察院兵部堂官派遣在外任其职,地方官自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以下文武百官皆受其节制。名义上虽是中央官,实际上已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其辖区已代替布政使司成为一级行政区划。但督抚名称、辖区、治所与省区多数不一致,图上难以表示,今将万历十年时督抚列表于图背。
十五、道是省的派遣机构。各省都设有几个分守道、几个分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