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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爱哭神医-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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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天栩低咒一声。“全是你家那只麻烦精煽动的,你最好看牢些,别让我有毁掉‘名胜’的机会。”早晚有一天他会收不住手掐死那只吃银猫。

“我同情你呵!尉堡主。”应嘲风心中暗笑,不认为妻子会写“输”这个字。

“你——”

尉天栩冷哼一声,后悔自讨没趣,惹上这对银精夫妇。

“咦!停了?!”不会吧!

大家搞不懂应嘲风的意思,纷纷投以疑问的目光。

“哭声……没了?”

对喔!怎么会无声无息?

两对夫妻四双眼睛齐往云日初方向瞧去,为心中的不解寻找答案。

唉!原来如此。

她终于……哭累了,超过负荷。

“娘子,她睡着了,咱们也去补补眠吧!”倦意十足的应嘲风伸伸腰搂着爱妻的腰。

“是呀!丫丫,好些天没睡个好觉,我陪你睡觉。”

困色满面的尉天栩打了个大哈欠。

可惜为夫们的“善意”似乎得不到娇妻的回响,莫迎欢甩开丈夫的手斜躺在贵纪椅上,杜丫丫则斜眄了丈夫一眼,姿态不雅的半趴在软榻上。

这是一间特别改建过的书房,本是三个女子闲来无事闲磕牙的卧室,完全符合“实用”——也就是懒人专用房,在这里或躺或趴随心所欲,一切以舒适为主,谁理他道德不道德,反正关上门也“这个嘛!”莫迎欢笑得眼都眯成一条缝。“做人何必太计较,没人嫌银子碍眼。”

杜丫丫真想揍她一拳。“云云的终身幸福比不上你的臭银子?”

“当然……比不上。”银子。她邪邪地一笑,“杨广琛虽然年幼些,但是笨笨的好驾驭,咱们只要多传授云云几招闺秘……”

“欢欢娘子,你的闺秘用在我身上好了,别忘了我们才新婚三天。”咬牙切齿的应嘲风似笑非笑的提醒着。

闺房情趣怎好道与外人知,何况他才刚尝到一点甜头。

莫迎欢懒懒的眼波一送。“相公,此闺秘非彼闺秘,只不过是一些持家之道。”

“是吗?我还以为是驭夫之道呢!”她那些小心思,他岂会看不透?

“呵……呵……相公真是爱说笑,你认为我需要驭夫吗?”丈夫不乖,甩了便是,谁有工夫记挂其他。

他为之一哂地听出话中话。“我很会赚钱。”

全扬州城的百姓都知晓小气财神下嫁北方袅雄,为的就是他的生意手腕高人一等,金滚银的钱财难以计数,自然得抓牢。

不过这其中当有爱喽!不然谁理他。

“你们夫妻要恩爱请回房,别教坏了我的丫丫。”

“嫉妒呀!尉堡主。你大概忘了丫丫在哪里长大,她带坏我还差不多。”

她们脚踩得全是泥,无一人幸免。

“死欢欢,我可没像你一样窝在窗口看人家亲热,还批评人家衣服剥光了没看头。”

杜丫丫一口撇清。

“哼!下流人趴在屋顶上偷看,嫌人家太猴急没看到重头戏就软成一摊泥,还差点失足滑下屋顶的不知是谁喔!”

“那是你推我才滑了一下。”

“原来你承认自己下流呀!”

两人荤素不忌的说着在妓院里“参观”人家办事,比较着谁无耻、谁厚颜,全然忘却两个男人握紧的掌心和逐渐泛青的脸色。

有哪个丈夫气量宽宏到让妻子去看其他男子的裸体?更逞论是看那种见不得人的事。

“欢欢——”

“丫丫——”

一个低咆,一个高喊,莫名的莫迎欢和杜丫丫微微一楞,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自顾自地谈天说地,丝毫不把丈夫的怒气放在眼里。

一声细微的叹息声隐隐传来,似乎出自于闭眼休憩的好哭女子,只是没人注意到。

离家出走?!

这四个字可以冠在任何人身上,但绝对扯不上正在官道上漫游,看起来像个瘦不拉几的小乞丐。

他手上拿着一根跟他一样营养不良的瘦短竹竿,大概只有两尺长、纤细如小指般的绿青色小竹,腰间系着一只陈旧的小布包。

他浑身脏兮兮地垂着头走路,不时用手中的细竹翻弄地下的泥土,走走复停停,瘦小的身影显得孤零零,让人心头微酸。

走路对他而言并不是难事,他常上山采药草,在江边捡拾由上游流下的云石,和他此刻沉重的步伐完全不符。

“要是欢欢和丫丫知道我离家出走,一定会把我骂到臭头。”好热。

这人不是“他”而是她。

云日初走到一棵大树的阴凉处,随手取出包包裹有些发硬的白馒头,有一口没一口地撕咬着。

因为食量并不大,再加上肚子不是很饿,所以她吃得很慢,很斯文的一点一点撕,纯粹是在打发时间。

四方都是路,条条通天际,她微红的眼中泛出茫然,不知该往哪边行。

一直以来,她身边有两位好姊妹护着她,凡事不用动到脑,顺顺畅畅地过了十七个年头,现在她不要再依赖旁人,想试着活得有自己。

如果欢欢听到她这么说,一定会高兴得鼓励她出走,而丫丫则会不赞同的直摇头,要她再考虑考虑。

她不是天生爱哭,只是控制不住情绪,动不动就泪流满腮,老是落得人前人后一阵取笑,她已经习惯当个泪水娃娃。

如今不是她刻意要逃婚,而是想在出阁前见见扬州城外的世面,充实一下贫瘠的过往。

书中千般美景,不如双眸亲见,因此她离家。

云日初十分清楚一件事,她若将心中所思告知莫迎欢和杜丫丫,就会被两个爱妻心切的大男人追杀,只为她“勾引”他们的娘子离家出走。

她们比她还不安份,若是她起了个头,恐怕她们会玩上一年还乐不思蜀,苦的可能是她这个想暂时脱轨的人。

“小兄弟,你可不可以分我一口馒头吃?”

一位庄稼汉模样的落魄老头吞噎着口水,用着饥饿的目光直盯着云日初手中尚存一半的硬馒头,饥肠辘辘地发出令人窘困的腹鸣声。

在这种情况下,心存仁善的云日初二话不说地把馒头送给他。

瞧他似乎很饿的样子,她从包包又掏出两粒大馒头,不在乎自己是否会饿着。

这若是被她好姊妹瞥见,定要怪她一番,然后讲解一堆人性本恶的大道理,要她千万别相信陌生人。

可是……她不忍心呐!

“老伯,你打哪来的?”她好心地拍拍他的背,避免他吃太快而梗住。

“我从前儿个鼓山村来的,小兄弟贵姓?”又是一个颠沛流离的可怜娃儿。

“云。”她顿了一下有些难以启齿地问道:“老伯家境不好吗?”

他怔了怔,吞下一口馒头。“是村里来了一群大人物,他们抢光村里的食物,我要到隔壁打些粮。”

“怎么有人那么可恶,一抢就是整个村子?”要是欢欢遇上这事,恐怕会破财又伤身。

“唉!咱们小老百姓哪能跟尊贵皇室中人斗,人家一句话下来没人敢迟疑,马上全村动员搜刮食物,还得恭敬地捧上前。”

老头感慨的叹了口气,手中的馒头变得又沉又重,咬得牙酸齿摇。

“好可怜喔!他们有没有拿银子补偿你们?”这种有钱又有身份的恶棍是欢欢的最爱,她……

唉!老想这些有的没的,老实说她没有欢欢的胆子和机智,才不敢去教训这些坏人。

“我……”老头哽咽了。“你想怎么可能,我身上只剩一些碎银,买不到一石米养全村人呀!

“这些还是全村人偷偷凑出来,准备买些米粮熬成粥喂小孩子,大人们忍忍吃些野菜山芋里腹倒也还过得去,他们待不久的。”

云日初忍住不掉泪,但是积满泪液的眼眶是瞒不了人的,她悄悄用比较不脏的反面袖口拭去眼角泪滴。

她告诉自己,一定要戒掉好哭的天性,不要让周遭的朋友头痛不已?

但是好难哦!她已经拼命在努力少喝点水了。

唉,真是知易行难。

“老伯,我这里有张银票,数目不是很多,你拿去买些食物回村子吧!”

“你……你有银子?”他惊讶地张大嘴。

这小兄弟明明很潦倒、很乞丐化,怎么会有银票救济人,而且一出手就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不要担心,这绝对不是偷来的,是我的朋友……

呃……允许我使用。“云日初心虚地说道、既然要出来见见世面,路费占很重要的地位。

家里虽然算大富之家,但是爹不可能将银子全放在家中,大部份全存在钱庄里?

她胆小,不敢学丫丫那样偷窃财物,还一副理所当然的骄傲样,所以她写了张借据放在欢欢的银柜中,“自动”地取用一叠银票和几锭小银子。

毕竟女孩子力气小,带太多的银子不但招摇又重得要命,为了省麻烦,她就带了些银票上路。

问她怕不怕一人独行,云日初的心头还有点毛毛的感觉,不太自在,扮起叫花子是图个心安,在遇到事时可以向丐帮求助。

至少他们帮主连祈风不会弃她于不顾。

想想,他挺可怜的,受三个奇怪的小女人蹂躏十来年,却无处可诉苦。

好心行善未必能得善报。

好想哭的云日初一直假装鼻子过敏猛抽气,其实她把泪全往腹里吞。

吞不进去的残存泪滴硬是在即将滑落前被她用力抹去,旁人见了当她在拭汗。

“崔老伯,你们的村子还有多远?”她手酸、脚酸、腰骨酸。

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处不酸痛的地方,每根骨头都发出尖锐的抗议声。

“就快到了、就快到了,路的尽头就是鼓山村。”

他的粗糙嗓音中有一丝喘息。

路……的尽头?

云日初举目眺望,那路根本见不着尽头,要不是崔老伯一脸敦厚,她真当自己遇上贼子被人坑了。

一时的善心大作竟惹来筋骨劳累,这是她始料末及的事。

养在闺房的女子哪知道一百两可买多少粮食?她又不是锱铢必较的爱财女欢欢,银子全用在刀口上,一分都不许别人多占。

因此她在这条杳无人烟的荒野小道,用五两银子买了辆破破的木板推车,为她的善举付出代价。

那就是帮忙在后面推一车民生用品——好事果真做不得。

“崔老伯,我们为何……不走大路?”抽抽鼻头,云日初低下头好叫人见不到她“又”落泪。

太没用了。她在心里责备自己。

她没那么爱哭,都是被宠的,每回欢欢和丫丫一吼,她就猛压抑,结果长期下来,就养成好哭的习性。

她也很唾弃自己的无能,但是戒不了也没办法。

“不行啦!云小哥,大马路有些大内高手在那出入,我们若光明正大的走进去,食物一定会被掠夺。”

“噢!原来如此。”官竟然比土匪还恶霸。云日初请求道:“崔老伯,休息一下吧!

我推不动了。“

崔老伯气喘吁吁地往后望望被麻布袋遮住的小人儿。“好吧!就歇一会,再赶个把时辰就入村了。”

“个把时辰?!”云日初睁大了圆亮双瞳惊呼。

“为了避开那些人,只好绕小路走,是远了些。”

他不好意思地露出抱歉神色。

“送佛送上天,是我的福气。”她苦笑地抹掉腮边泪,坐在大石上咬唇不哭出声。

距离村落是不远,但一老一少推着数百斤的粮食就吃力些,尤其是有位柔弱的女子,路的确是远如登天。

医者的嗅觉总是相当敏锐,一阵淡淡的血腥味传人云日初的鼻间,她下意识地蹙起两眉,抬足顺着味儿往路旁的林子走去。

崔老伯的叫喊她听而未闻,好奇心凝住了她无沛的泪水。

拨开眼前比人高的芒草,云日初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瓜瞧着,她那对满是灵气的黑白杏眼有几分疑惑,不太了解是谁闲得发闷,竟动起刀枪。

“哇!好冷的男人,和尉堡主及应庄主有得拼,连剑都冷得泛寒光。”

别离剑应嘲风、绝情剑尉天栩,他们人如其尊称,在外人面前俱是冰冷无情,剑起血落、不留活口,冷酷阴狠到不近人情。

但是在心爱女子面前,全是一反常态的深情,温柔得叫人反胃,直道见鬼了。

“剑法好像不错,他们是在练剑还是厮杀?看不懂耶!”

底下有三个男子迎战数十位身穿银衣的侍卫,虽有伤口却不见有人死亡,她分不出谁恶谁善,只知人少的三人似乎有意在退让,出手在于吓阻不夺人命。

因此云日初太好奇了,想靠近去看个分明,认为不是每天都有人愿意耍剑娱乐她?

头一回,她忘了哭泣,专心地找路上前,一个没注意,脚底一滑,顺着草势一路溜向剑光血影中,她急着大叫!

“别杀错人了,我只是个看戏的小乞丐。”

第二章

“该死,哪来的乞儿?”

虚晃一招剑式,鲜少有慈悲心肠的凌拨云低喃了几句,以连自己都诧异的飞快身影,接住一边尖叫、一边大喊别杀错人的乞丐。

那恍若无肉的重量让他眉头一皱,这乞儿是个风筝吗?轻得风一吹就飘上天。

“好……心的大爷,你杀你的敌人不用管我,把我往草丛一扔……就行了。”她快吓掉那颗小小的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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