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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唐德刚-民国前十年-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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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游幕。他初试投袁,但袁的地位太高了,他攀不上,乃投段,果为段所赏识,并资助其留日习军事,进士官。返国后就一直是段的死党了。至民初段出长陆军,徐已窜升至陆军次长,官拜中将,而头角峥嵘矣。因此在北洋中竟在老徐(世昌)之后,被称为小徐。小徐其人虽未必是个一流军官,但此人却精明强干,案牍如流,是第一等幕僚长人才。以故在段氏组其混合内阁时,乃擢升小徐为国务院秘书长。此时段已年逾五十,国事蜩螗,日不暇给,例行公事乃悉由小徐一手处理,此在旧式官场里,所谓代拆代行也。当时段氏是全国一人的大总管,代拆代行的小徐,因而也就权倾一时;而小徐的个性,既不像黎总统那样的菩萨;更不像陈布雷那样的夫子。他是个光芒四射的干才。因此对内他固然是段总理不可一日或缺的左右手;对外他难免就变成众矢之的的憎恨和忌嫉的重心。最后竟为冯玉祥所捕杀,冯氏却谎称为陆建章之子陆承武干的;目的是‘为父报仇’。此是后话。
    【笔者附注:当一九二二年孙中山先生与张作霖、段祺瑞成立三角联盟,合力声讨曹、吴时,当时代表段氏前往桂林谒见孙公的,便是徐树铮上将,而奉孙命沿途作地陪招待徐氏的便是蒋介石中校(编者按:蒋氏时任粤军第二军参谋长)。中山对徐推崇备至,而期望尤殷。徐对蒋也印象极好。因此在孙公面前,也称许蒋中校为难得的人才,卒使孙公对蒋也另眼相看,始有蒋公后来在国民党阵营中之飞黄腾达。因此蒋对徐氏知遇之恩,念念不忘。蒋公最重江湖义气。对徐氏后人亦视同子侄,着意提携。徐氏长子道邻后竟为蒋公延为家庭教师,教经国汉文。道邻曾含笑告我说:‘经国每次写信给我,都称我作夫子大人呢。’蒋公战前撰写‘敌乎?友乎?’以警告日本军阀的长文,也是借用徐道邻之名发表的。徐氏对蒋公家事,所知亦深。曾为笔者道之弥详。也都是民国史上难得之掌故也。抗战前,冯玉祥在‘中原大战’被打败,上泰山‘读书’,靠韩复矩‘奉养’,变成韩氏的背上之芒、眼中之刺。韩曾暗中派人去找徐道邻,叫他上泰山去把老冯一枪干掉,以报‘父仇’。徐氏跟袁克定一样,不良于行,哪能当刺客呢?他更不愿为韩军阀来牺牲自己,道邻后来改采‘依法’报仇,抗战中期,徐氏曾在重庆具状向法院控告冯玉祥无故杀害徐树铮,那有何用呢?…这些都是徐道邻先生亲自向我说的口述历史。索性再多记两则小掌故:抗战中期,重庆中央大学‘歌乐平剧社’的几个青年戏迷,正在宿舍里拉胡琴、吊嗓子,忽然门上咚咚两声,便推门走进一位身材高大、胖嘟嘟的中年贵妇来。她以一口纯正的京片子,含笑而大声的说:‘你们唱得好,也拉得好呀。我也来一段…‥。’她就招呼拉琴的说:‘碰碑。’接着她就使起舞台姿势,大声地唱起来。乖乖,那一派悠扬顿挫、悲壮凄凉的味儿,简直不是余叔岩,也是马连良。唱后大家鼓掌称赞。她连连道谢,就握手要走了。拉琴的问她:‘您贵姓?’‘我呀,’她说,‘我就是为父报仇的施剑翘。’在大家张目结舌中,她哈哈大笑,就领着一批青年男女,扬长而去。她原是枪杀军阀孙传芳的那位有名的‘女刺客’!张少帅也告诉我一个故事:老师被刺后,在沈阳公祭期间,日本总领事也假惺惺的来灵前鞠躬致祭。少帅说:‘我那时认真的动了几次念头,想把他抓起来枪毙,为父报仇。’少帅如真的干了,近现代中国史和世界史,都要改写了。】再回头说说小徐和老孙为啥又吵得不得开交呢?原来小徐为段总理代拆代行,难免有点擅作威福,连黎总统都啧有烦言,他哪里把个总长看在眼内呢?老孙记在心里,多少也为着讨好黎总统,乃在国务会议里批评秘书长‘越权’。段为徐稍作辩护,孙乃向黎总统‘辞职’作抗议,而黎则袒孙斥徐,使段难堪,渐渐地乃惹出最可怕的府院之争,后果就不可收拾了。
    政客纵横与黎段交恶
    我们在上节已提过,孙在国会里原是反段最力的韬园派的领袖,与拥段的研究系斗争甚烈。其志不再校因为国民党自宋教仁以来,一直就醉心于政党内阁。韬园派虽非国民党正统,且不时有反中山言行,但是孙洪伊在国会之内却要利用国民党的多数,对倒段和代之以政党内阁,则有莫大的兴趣。再者,孙更利用‘省籍情结’(且借用一个今日台湾的名词)来离间北洋系。孙与冯国璋是直隶同乡,因而向冯氏建议说,‘北洋系’顾名思义,理应以北方人(直隶人)为领袖嘛;怎能被一个南方的安徽人(段某)所掌握了呢?说得冯国璋也为之感叹不已。事实上,后来北洋系之分裂为直皖二系,终于引出一阵阵打不完的内战,孙洪伊这一类的政客,也有其极大的责任的。
    在中国历史上,这种政客便是所谓‘纵横家’、‘策士’或‘说客’;从往古的苏秦、张仪,到民国史里的杨度、孙洪伊、杨永泰,也正是数之不尽的呢。因此段之邀请他入阁,显然也是一种统战手腕(再借用一个中共的名词),想化敌为友。殊不知孙在国务院内因与小徐不睦,又挑出个更严重的府院之争来,段因而也使出他独裁军阀的本性,于民国五年十月中下令把孙洪伊免职。但是国务总理要辞退一位国务员,‘依法’还要总统盖印,可是黎总统此时却拒绝‘批准’,段乃于二十四日亲谒黎总统面索无效。三日之后,江苏督军冯国璋,竟亦致电黎总统,要求孙总长在内阁位置,不容变动。
    于此同时,孙洪伊亦正四处奔走,联络国民党籍议员,在国会内为冯国璋竞选副总统。经过三次激烈投票,冯国璋终于获选如愿以偿(为李宗仁于一九四八年当选副总统前之第一个副总统的民主竞选)。黎总统并特许冯氏,援他自己以副总统驻节武汉前例,让冯副总统兼领江苏督军,拥重兵驻节南京。这一来不特黎、段之间的‘府院之争’就表面化了;袁氏死后北洋系的军权也就一分为二了。最不幸的是黎的心腹、密典机要的总统府秘书长丁世峄,竟然也是个资深的韬园派分子,在国会中与孙洪伊相表里,策动反段,也就使一位原是孤家寡人的黎总统,益发想运用国会为奥援,并联合北洋系的第二号巨头冯副总统,来共同对抗,甚或罢免那位倚赖北洋系军力而刚愎自用的段总理了。
    可是段祺瑞又岂是省油灯呢?他底下那一窝大小军头,又岂能视而不见呢?在段的坚持之下,在地方军头起哄声中,黎总统终于答应让孙洪伊总长‘辞职’(注意不是‘免职’),孙辞职之后便返回国会做韬园派领袖,就更是明目张胆的以倒段为职志了。在此同时,黎总统为安抚孙某,并提升个人声威,也坚持要段的心腹小徐,非滚蛋不可。小徐滚蛋之后,北京的‘八三四一’或‘警总’,那时叫步军统领,也就对孙公馆,由日夜守卫,变成旦夕骚扰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孙前总长乃一溜烟,逃往南京托庇于冯副总统了。不用说,冯段这两位原是同生共死的老友,也就从此反目成仇了。他两条虎狗交恶不打紧,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接下来派系斗争的骨牌效应,什么鸟直皖之战、直奉之战,就战不完的了。可怜茫茫众生,也就民无噍类矣。
    笔者之所以不厌其详,在一部设计为‘通史’的著作里细说几位政客的意气之争者,就是想举例说明,在一个没有法治基础的落后国家里,几个政客的意气之争,都无法解决,那么遇到国有大政待决,像后来的参战案,就会把一个政府,甚或一个统一的国家,闹得四分五裂了。
    世纪末回头看去,试问他们这种两败俱伤,所为何事呢?朋友,这就是那时画虎不成反类犬的中国议会政治嘛。他们以英美三权分立为模式。结果呢,画虎不成,中央政府之内,立法、司法、行政,原是美国式的三权分立,却变成中国式的总统、总理、国会的三权分立了。三权分立的必要条件,一定要司法独立,而有依法仲裁的绝对权力,是谓之法治。上篇我们不引过一段杨度奢谈法治的牛皮?虎公(杨自称)曰:盖立宪者,国家有一定之法制,自元首以及国人,皆不能为法律以外之行动。贤者,不能逾法律而为善;不肖者,亦不能逾法律而为恶。【见杨度著「君宪救国论’,重印于前引‘北洋军阀’第二卷,页九五六】杨度这话,原是卑之无甚高论。梁启超就讥笑他自己也做不到。笔者在拙著里也一再强调,我们中国人如想做到这一点,非两百年之历练,不为功也。时近百年了。当年黎、段诸公,墓木合抱矣。试问我们华裔朝野,从海内政客,到海外华侨,除掉打麻将之外,哪个大小政团、内外社区、商业团体、学术机构,有过真正的法制民主?沉痛言之,我华族没有也。让我们静默三分钟,心平气和的想想,真是没有也。是耶?非耶?岂不怪哉?
    美国模式是什么回事?
    在笔者编撰本篇期间,曾时时为最热闹的‘本世纪大审’(Trial of the Century)电视节目所打断。美国国会这次对总统柯林顿的公审,确是百年难得一见。他们两党三院(参众两院和法院),和原被告两造,真是使尽浑身解数。控方不把总统赶出白宫,誓不甘休。辩方则死守宫廷,绝不退让。这是一场最激烈的夺权保权的无烟内战。全国最高学府,和最拔尖的法学、史学、政治学的权威也都被卷入;全国大小媒体,非刘即项,非蒋即毛,几无一置身事外。全国数千万有政治素养的人民,街谈巷议,也各说各话。大家提起耳朵,众目睽睽,正在进行一桩全国性的公开的政治学术大辩论。不特当事的控辩两方的诉讼状,掷地有声;为双方助阵的法学、史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乃至神学权威的议论之作,亦均深邃之极,有时且文采飞扬;随时阅览,真有胜读十年书之感。真是精彩绝伦。纵是一般卖浆煎饼的小市民,和家庭主妇、大中学生的即兴评论,均能颇中肯綮,令人击节。真是不可小视……。这就是所谓‘美国模式’的最高境界。当然他们各级的大小政客的蝇营狗茍,和我们许多搔首弄姿的可嫌的政客,并无两样,但是从政治总体运作来说,我们和他们就无法相比了。对照之下,不特当年在北京、南京只会举手和抬棺材的议员代表们,显得太原始了。就是目前在台湾的风云政客,和他们相比,也不免是小儿科(Baby Stuff)也。
    何以如此呢?这我们就不能不从文化整体来说了。须知,美国非只一单纯的美洲国家也。她底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欧裔美籍公民(European…Americans)至今与非欧裔通婚者,尚不足百分之一也。因此此一纯种白人的美国公民的主体,实是欧洲全部白种民族再加上个犹太民族,在美洲的重行大组合,所形成的一个新兴的白种民族。他们在文化上,承继了整个欧洲文明(也就是西方文明)的主流。但是在政治组织和语言上,则直接取自议会传统最深的英国。哥大口述历史的创始人…犹裔纳文斯教授(Allen Nevins)生前就常说,英语民族在政治上,比其他任何民族都更为优越。(The English…speaking people are politically superior to any other race。)实在不是犹太人替英语民族吹牛。美国革命后,欧洲民族向北美洲大量移民,不特在美洲形成一个新兴的混合民族(像古代中国的隋唐盛世),在古老的欧洲文明上,也来个第二次的文艺复兴,终使它成为今日世界上唯一的超发展国家。她的政治制度,是对英国的议会政治的‘延续’(Continuation)和‘进化’(Evolution),是直线发展的。因此他们纵是三尺之童,都能道其真谛。教育愈高,智慧愈高,则更能舌灿莲花矣!这就是我们今日‘世纪大审’中,所见的现象了。
    我国民初的议会政治就不然了。我们既不是延续,更不是进化,我们则是‘转形’(Transformation)和‘西化’(Westernization or Europeanization),乃至半中半西或不中不西,和所谓‘师夷之长技’,或‘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文化‘融合’(Acculturation)。在这种融合的过程中,有个‘不破不立’的中间阶段。民国初年也就是这个阶段的初期。在这‘初级阶段’(让我们借用个邓小平思想中的名词),孙中山的经验是‘知难行易’,是‘破坏难于建设’(破难于立);胡适的看法是要‘打倒孔家店’(先破后立);毛泽东就急于要‘铲除三座大山’(全破再立),……既然不破就不能立,那我们学习西方的议会政治,就十分困难了。因为我们‘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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