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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蒋介石评传-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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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为配王氏女合葬之,且为之立嗣”,就是找到一位王家的早夭女儿,给蒋周传“冥婚”,“冥婚”之后,死人蒋周传就有了被继承人资格,就可以立蒋经国为后,蒋周传这一支就不绝后了。    
    “冥婚”是中国文化,但却不是正统的。例如曹操的小儿子曹冲死了,因为死时只有十三岁,曹操怜其少子,就想来一次“冥婚”。正好邴原有一个女儿早死了,曹操找到邴原,要把两个孩子合葬。不料邴原却不买账,邴原说:“原之所以自容于明公,公之所以待原者,以能守训典而不易也!若听明公之命,则是凡庸也!明公焉以为哉?”邴原为什么拒绝曹操呢?他的理论根据是这样做不合于“训典”,他所指的“训典”,显然是指《周礼》这部经书而言。在《周礼》的“地官”(媒氏)一节,有这样的话:“禁迁葬者与嫁殇者。”再按注解,“迁葬”是指“生时非夫妇,死而迁葬之,使相从”;“嫁殇”是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谓嫁死人也”。两者统而言之,都是“冥婚”。而这种“冥婚”,不管死者成年没成年,按诸传统经典,都是违背的,在中国正统思想中,对这些是完完全全明明白白禁止的。    
    从反面角度推测,中国经典中对“冥婚”的禁止,正暴露了“冥婚”的流行。《周礼》这部书,专家结论是战国的作品,所以,书中禁止“冥婚”的话,足以反证当时这一现象的普遍。前面所引曹操的例子,显然曹操是有所本的,只不过他本的,是民俗中的传统文化,而不是经典中的传统文化。这种民俗中的传统文化,走火入魔以后,是很邪门儿的,邪门儿到有这样的怪事:《元史》(列女传)记有一位杨氏,丈夫死后,公公为了给儿子“冥婚”,甚至置在世的儿媳妇于不顾,硬要先给讨个鬼婆!    
    曹冲的冥婚是中国史第一件最有名的“冥婚”,在曹冲以后,历朝各代都不乏显例,换句话说,历朝各代都不乏有违背经典的人出来,主持仪式,大结其鬼婚。王太夫人为小儿子“冥婚”,并给蒋经国另来一个爸爸,显然属于这一派。有趣的是,她自己不跟合法的丈夫合葬,却把小儿子跟不合法的太太合葬,她大脑中的中国文化,可真是矛盾乱来的了。    
    


第二部分:发迹以前溪口盐铺之子 2

    中国正统思想是长子继承制,长子是“大宗”,“大宗”一支没有儿子,要找人过继,叫做立后,但这乃指成人而言,不指殇而言。殇是十九岁以下早死了的人,按规矩,殇不立后,除非他是战死的。孔夫子说:“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无殇,不亦可乎?”就是指此。    
    薛蕙《为人后解》说:“礼之所以立法,曰重大宗也;小宗无子,以为可以绝者也,故不为之立后,大宗无子,不可以绝,故立后以继之。”正因为中国正统思想如此,所以,“大宗”的长支长子都不准过继给他支,要自己留着。一九二三年《中华民国民事习惯大全》记湖南永顺县“长支长子不得出继他支”,就说:“永顺县人民,泥于古来大宗小宗之义,对于长支长子,均不准出继他支,盖恐乱宗法也。”就是显例。不但“大宗”有儿子不得过继给人,“大宗”(长房)没儿子还得把弟弟(次房)的儿子过继过来,这叫“大宗不可绝”。但是,弟弟这边,如果只有一个儿子,过继给“大宗”,自己反倒绝了后,总未免伤感情。于是,聪明人发明出“一门两不绝”的规矩,一个儿子,干脆给两头做儿子,既承长房,又兼承次房,叫做兼祧。祧是继承为后嗣的意思,兼祧就是给两房做儿子。    
    蒋母王采玉不知道她不该为殇立后,也不该为次房立后。纵使立,也要“大宗不可绝”,至多只能搞“一门两不绝”的兼祧,而不该直接把蒋经国全盘搬到老二家里,这样太危险了,因为极可能使长子蒋介石这一支绝了后!但王太夫人不管这么多,她偏爱死去的小儿子,硬逼蒋介石这样做!    
    蒋介石文中说“己未岁,吾母为配王氏女合葬之,且为之立嗣。“己未岁”是一九一九年,已在蒋周传死后二十一年,也就是这近四岁亡童冥岁二十五岁之年,王太夫人在小儿子死后二十一年还大搞这一套,显然颇使蒋介石头痛。但蒋介石为了“不忍重违母命,以伤骨肉之至情,不获已,仍以长子经国嗣之”。蒋经国过继这年,蒋纬国只有三岁,蒋纬国的生父不是蒋介石,是戴传贤,他被蒋介石收为次子,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很可能与王太夫人一直施压力把蒋经国给蒋周传有关。蒋介石头脑很旧,他怕自己长房这支绝后,故抱来蒋纬国垫底,这样在形式上,至少不太难堪。蒋介石在文中故意用“今吾‘生’有二子,以母命长孙经国为吾弟后”的语气,更可印证这一假设。    
    蒋介石在母爱上,争不过夭折的小弟,印象深刻,甚至形诸笔墨,很可以解释他两方面的强烈反应。一方面蒋介石从小顽皮,自称“六岁就学,顽劣益甚”,害得他妈妈“训迪不倦”。这是在下意识中对母亲偏爱的一种“抗议”,以及为了引起母亲注意或争夺母爱的表现。而这种顽劣又演变成一种“无赖”的性格,蒋介石小名瑞元,“瑞元无赖”久已闻名溪口乡里间,有好几则“口说历史”,为此提供了一些具体的例子。如奉化有旧历新正参拜宗祠后分芝麻糖的习俗,但蒋介石小时候不肯按次序领糖,要抢先。经别人阻止后,竟倒地弄得满身污泥,然后往人群中乱钻,别人只好让他先领。又据蒋介石同学蒋周兰的女儿玉英说,蒋介石在私塾读书,不守规矩,遭塾师打手心,但还未打着,就已倒地打滚哭闹。(参阅汪日章唐瑞福《蒋介石的故乡》,页二十七;毛炳岳《蒋介石的外婆家——葛竹》,页四十一;陈志坚《我与蒋家婆媳曾生活在一起》,页七十三)    
    这种无赖性格,在其童年时期已定型,然其表现却不限于青少年。即使其飞黄腾达之后,屡次下野作为以退为进的要挟,五十岁以后的西安事变,被孙铭九捉住,坐在地上耍赖,以及六十岁以后对付李宗仁代总统的种种政治手腕,都可在他的“无赖性格”上找到渊源。至于他一生之中,有计划有系统地捏造历史以及掠美,以自光显,更与此一性格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另一方面,蒋介石下意识中争取母爱的强烈愿望,表现于他毕生对他妈妈不寻常的景仰、表扬与怀念。当王太夫人于一九二一年六月十四日去世时,蒋介石葬之于溪口之北的白岩山。夫妻死后要“同穴”,就是要合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项目之一。不但合葬,甚至有的还要同一口棺材呢!古代有一位汴梁儒士孟志刚的夫人衣氏,丈夫死后,她吩咐棺材店老板说,我先生殉葬的衣服很多,请把棺材做个特大号的。结果棺材做好,她说:“吾夫既死,与之同棺共穴可也。”就自杀了。自杀的目的之一,显然图个同棺共穴的方便。    
    蒋介石没把父母合葬,显然与中国文化不合,也显然是不孝。但是,照国民党的宣传,蒋介石是中国文化的复兴人,也是史所罕见的大孝子,既然如此,为什么他要这样呢?    
    这种邪门儿,蒋介石自己在一九二二年十月写《慈庵记》时,提出了解释:    
    


第二部分:发迹以前溪口盐铺之子 3

    岁次癸丑,吾兄锡侯与中正既安葬先考肃庵公于县北之桃坑,时先慈王太夫人健在,谆嘱吾兄与中正曰:余百年后,不必因袭俗礼同穴,以余墓之工事,重惊尔父之灵,当为余营别圹。每中正归省,无不以此见责,且自置墓碑,以示其意志之坚决。易箦时,又以是为遗嘱于吾兄弟二人者。中正既未能尽色养于生前,复何敢违先人治命,滋厥咎戾!因于辛酉岁,卜吉鱼鳞岙中垄,为先慈安灶穸。呜呼!四明屏列,望之巍然,而母仪壶范,已可仰而不可接矣!淅沥萧飒,泫然泣然,令人入于耳而不忍闻者,其惟墓前潺潺之漪流,而堂上之梵声、庭前之徽音,则邈然不可复闻。永怀鞠育,昊天罔极,触景伤心,徒令孤哀增陟屺之感已,循兆域而东,有蹊介然,可达白崖西祠庙,蜿蜒陂陀,曲折如羊肠,蹑足下行,可百余武,势忽坦夷,仰瞻茔墓,睾如也。用复辟地二亩,鸠工筑墓庐三椽,吾兄锡侯董其事,姊婿式仓宋先生襄成之。癸亥冬日工竣,值先慈六秩诞辰,中正适于是日自西欧倦游归,展墓毕,因得升堂尽礼,以告服阕。翌日,乃奉曾祖祈增公以下至季弟周传之神主于堂之中,标额曰慈庵,以成先慈建庵供佛未竟之志,而又配祀先考肃庵公,权合古人柑庙之义也。中正幼秉懿训,长劳倚闽,曾几何时,星沉露冷,从此白云孤庵,但有凄望心恻而已。呜呼!悲夫!    
    这篇文章中最重要的一段,是说他妈妈生前,曾经一而再、再而三的嘱咐过他哥哥和他,死后“不必因袭俗礼同穴”,这是公然违反礼俗的。而违反的原因,只不过是同穴要重新启墓,这样会“重惊尔父之灵”。这种说法,未免太牵强了。事实上,自古至今,夫妻除非同时死的,否则后死的下葬,总未免要把先死的“重惊”一下,纵“惊”也不过只此一次,以后是万年相伴,怎么可以怕“重惊”为理由,严嘱不得夫妻合葬呢?    
    这个真相,在我们读一九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蒋介石《先妣王太夫人事略》中,首先得到了脉络。蒋介石写道:    
    先妣自幼即以智慧称于里闸,课读女红,她姊妹均弗及,故外王父母钟爱特甚。来归吾先考也,乃继先妣徐、孙两太夫人之后。徐太夫人生吾姊瑞春与兄锡侯,先妣教诲鞠育,视之无异己出,婚嫁之事,一身任之。自产中正后三年,而瑞莲妹生,又三年而生三妹瑞菊,菊妹不幸而夭,亡弟瑞青则又后菊妹三年生,其居吾弟兄行为最末,而天赋殊姿,兄辈均莫能及,以故先妣爱之尤笃。先考既弃养,先妣为吾弟兄三人析产,以兄为前母所生,独厚予之。分爨未及二年,而瑞青弟殇。先妣悲痛深至,精神与躯体因之乃大衰耗,而其期望中正自立之心,亦于是益切矣。    
    这是蒋介石第一次用文字道出,在他妈妈嫁他爸爸以前,他爸爸有过太太徐夫人与孙夫人。    
    现在,一个画面出现了。他爸爸既有亡妻徐夫人、孙夫人,则在“同穴”的排名规矩下,丈夫埋在正中,左右自为徐夫人与孙夫人,蒋介石的生母王夫人若埋在一起,也得靠边站了。不论埋在丈夫左边还是右边,中间都隔了一个女人。这大概是王太夫人不愿意合葬的真正原因吧!    
    这个想法,当年受命在蒋介石家乡办武岭学校的校长张明镐,在近年写《蒋介石在溪口》一文里,有了权威性的调查与记述。张明镐说:    
    王氏在生前曾对蒋介石谈起自己百年后的坟地。因为蒋介石的父亲和前妻徐氏、孙氏的坟墓合葬在溪口镇北一里许的桃坑山,如果将王氏棺柩与他父亲合葬,王氏就得屈居徐、孙之下,这是王氏所不愿的。蒋介石当初曾向他的生母建议,将桃坑山父坟迁葬,单独与王氏合穴,但王氏亦不愿这样做。她态度坚决地说:“瑞元(蒋的小名),你千万要记住,“我将来坟墓不要与父亲合葬。”蒋介石是个满脑子封建迷信的人,他请了广东和江西走红的风水先生在溪口附近到处找寻“龙潭虎穴”、子孙兴旺的好坟地,最后选定在白岩山山岙,作为他母亲的墓穴。    
    是以蒋介石只是善体母命,不愿与先夫以及两个前妇合葬,位居第三。而特别营建的蒋母之墓又别具风光——位于半山间风景绝佳处,还请孙中山亲题墓碑。一九二一年落成。此后又在墓址另建洋房三间,号称“慈庵”。南京政府成立后,蒋介石大权独揽,形同天子,更扩建“慈庵”,营建坟庄,外门题额“墓庐”,入墓庐大门,即见“慈庵”石碑,然后至山峦间的“蒋母之墓”。另有中西合璧式的住宅。“慈庵”中石碑林立,无非讴歌母子二人的伟大,表示母因子显的光耀。然而“文化大革命”时,蒋墓被红卫兵砸掉,母又因子得祸。蒋介石闻知后“无限悲痛”,于复次孙蒋孝武函中……把母墓被毁的“家仇”等同“国耻”,要他的子孙永铭不忘。    
    蒋介石这种自称“无限悲痛”的情况,蒋经国在《守父灵一月记》四月二十七日条亦曾提到:    
    此身居台湾之慈湖,此心则以故乡祖母之慈庵为念。当年父亲闻……毁祖墓之讯,苦痛万分,曾来慈湖角板山小住数日,父亲名此小筑为慈湖,其意即在纪念祖母也。    
    此则把“蒋母之墓”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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