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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孤女奇緣-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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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来弟意识到他们必须借助好心人的帮忙才能尽快脱困,可是路上连一个人都没有。离此最近的一处民宅是那座不晓得多富有的石园,光是那条私人道路,和雄踞於外人眼前的壮观围墙,就不是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敢厚颜亲近的。

但眼前已顾不了那许多,林来弟迈开两条细腿去讨救兵。

她唯一的一双棉布鞋就穿在脚上,她一向珍借得很,出门时才穿,已经穿了三年,而今被污泥浸泡得看不出鞋面上原有她白己亲手以细棉线绣出花姿可爱的凤仙花,感觉泥水正由鞋底破洞浸蚀她的脚趾头,有泥沙磨肉的不舒适感,但她已无暇理会,只想快点摆脱厄运,害怕更糟的事情会发生。

她滑倒了两次。她的两手被磨痛了,双膝也隐隐作痛,只是她人还好好的,爬起来又继续往前跑。

恐惧苦涩地涌上喉头。自爹去後,一切彷佛都不对劲了,生活已成一叶急湍中的小舟,随时有可能舟毁人灭顶。

她想哭,但那毫无用处,哭泣从来都解决不了困境。

石园已在望,她想到:如果她叫不开门呢?听说有钱人会在家中豢养凶猛的狼犬,为了赶走讨厌的访客,会放出恶犬把人吓走。即使内无恶犬,在这麽糟糕的天气下,谁肯走出乾净暖和的居室,为一个小姑娘弄脏自己漂亮的衣裳?

她眼里充满了泪水,怀疑自己是不是太天真?她的模样比一只落汤猫还狼狈,通常有钱人都厌恶被穷人碰到衣角,怕沾了晦气似的。

她已经跑不动,拖著脚步走在石板路上,像小狗一样张嘴喘气,冷空气吸进肺中使她咳嗽起来,喘得加倍厉害。这一切真是糟透了。

就在这时,两扇高大厚实的巨门突然敞开来,令人措手不及,来弟站在原地惊呆了。她先感到马蹄敲击地面及车轮滚动在她脚底下引起的震动,接著她看到她短暂生命中所见到的最高大的一匹马。她站在路中,被那压顶而来的大马吓傻了,完全忘了她应该快快闪开。

那马看见了她,车夫也瞧见了,只是她出现得太突然……

※※※※※※

石不华讨厌坐车,他喜欢骑在与人肩膀齐高的马背上,享受飞驰的快感,所以他讨厌下雨天出门,那使他不得不乘坐马车。

他的总管黑决明是个才三十出头的精壮汉子,头脑新、体力充沛,就是他自己设计图样请有名的工匠制造这辆外表看来普通,实则暗藏玄机的大马车,车厢内宽敞舒适,适合长途旅行或接待贵宾。他还另外设计了一辆小巧便利的轻便马车,用於短途,到邻近的城镇走走逛逛,可不受风吹日晒之苦。

石不华曾讥讽他把精力浪费在这等事上,他不疾不徐的回道:“既然你决心做一名乡绅,当一个地主老爷,该摆的派头绝不能少,常言道:‘黑眼珠见不得白银子’,首先必须让村人对你肃然起敬,往後办起事来才容易得多,老爷。”

“老爷?!”石不华的口气好像跟这两字有仇似的。

“这只是一个称谓,主人,迟早你必须习惯你的佃户、部属、仆佣们这麽尊称你。”黑决明那张年轻又老成的聪明面孔上,露出了解的笑容。

“那你最好早日教会他们正确的称谓。”

“是的,主人。”黑决明搔搔後脑门,这个主人的言行,有时真的不是普通的乖戾和任性,令人难以理解。“这两辆马车是属下的一番心意,望请你不要拒绝。”

石不华没在这事上和他争辩,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至少他们不必冒著被雨淋湿的倒楣心情赶去十里外的大城迎接一名贵客。

此时,两人面对面坐著。想到即将驾临的娇客,黑决明一直弄不懂他们之间复杂的关系,老天,三男一女,谁理得清?今天,看他脸色不错,便试探地问:“不知大小姐能不能适应乡村生活?”她会是我的主母吗?

“琉仙不是娇生惯养的女孩。”他说出一个事实。

“这点属下不敢怀疑,只是大小姐并非池中物,这回你突然回归乡野,她一直不能谅解,难保她不是来劝你回去的。”

石不华脸上掠过的神色与其说是不悦,不如说是困惑,瞪著眼睛似笑非笑的看著他。“我何需求她谅解?你理应比谁都更明白我不是一时兴起才突然决定退出组织。这想法早已萦绕我心头多年,只因义父待我恩情深重而不忍背离,如今……再不走就不智了。”

黑决明沉默了一会,消化这一事实。但他怀疑施琉仙能否认同石不华的重大转变。她向来认为石不华才是他们义父谷天尊之继承人的第一人选,第二人选是另一位义兄郭冰岩,第三才轮到谷天尊的亲生子谷莲修。施琉仙乃是谷天尊最宠爱的义女,说话自然有分量,再加上有一回谷天尊酒後曾言道他的两名义子都比他的亲生子强,这些话听在早已认定自己才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的谷莲修耳中,难免心中不平,猜忌犹烈,妒恨交加,所以石不华才决定在这最敏感的时刻提早引退。

当然,只要是人,少不了存有私心,施琉仙也不例外。

黑决明内心暗自猜测,不知他的主人看出来没有?

他没来得及深思,在雷霆乍起的马嘶声下,车子猛然拐向另一侧,大马一摆头,跃跳了两下,车子跟著左摇右晃。若不是坚固的车门关得牢牢的,坐在门边的他难保不被抛出车外去。

“见鬼的,这马发疯了不成?”他怒气冲冲的抬起头,却见主人一脸平静的正由车窗探视外面的情形,他不免佩服老大的临危不乱,又暗恼自己痴长几岁却改不掉急性子,一乱就现出毛躁的坏习惯。

“老天,一个孩子!”石不华低呼。“被撞死了吗?”

“一个孩子?”与他对坐的黑决明移动臀部凑近窗口,果真有一个孩子倒卧在石板道上。老天!他们初来不久,撞死村人的孩子,万一引起公愤……

“老何,”他对雨大喊。“你怎麽撞上人家的孩子?”

驾车的老何惊魂甫定,便跑来报告。“那个孩子突然出现,谁都料不到,但是……但是我应该没撞上她的。”

“快过去看看。”

一阵冷风挟带雨丝扑进,黑决明回头,主人不见了。

最讨厌淋雨的石不华,此刻却为了一个孩子冲进滂沱大雨中,他抬头瞪了老天一眼,跑近那孩子的身旁。她全身蜷缩成虾状,好小的两只手掌正抱著她的头※※,她没死,石不华先是松了一口气,复又紧张起来。

“孩子,你是不是撞到头了?要不要紧?”

黑决明跑近他身旁时,正听见他这麽说,彷佛还看到他那双冷澈一如寒泉的黑色明眸闪过一丝忧虑。他说服自己那是他本身心情忧虑所看到的反射,石不华不可能对一名陌生人产生情绪反应。虽然和郭冰岩相较之下他显得更有人情味,但无疑,在他温和的外表下始终隐藏著一颗很自我、冷漠的心。

“主人,老何说他没撞到人。”他怀疑有问题。

“在突发的情况下,他怎敢确定?”

黑决明不敢再说,这躺在地上的小女孩的痛苦不像伪装,他伸手翻过她身子,大雨不留情地击打她苍白得像鬼、眉眼皱缩成一团的痛苦脸蛋,转眼她又反身侧缩,不住叫痛、痛、痛……他有点慌了,这孩子显然伤得颇重。

他想把她抱起来,但石不华已先一步抱起那小小的身子,这时老何将马车驶过来,只听他吩咐道:“去请最高明的大夫来。”

老何迟疑:“驾大马车去?”城里的有名郎中也没这麽大面子。

石不华已转身离去。

“快去快回!”黑决明知道主人最讨厌下人质疑他的命令。

老何这才警觉自己错了,赶紧动身。

“总管,我给人驾车二十年了,很清楚马性,我还是认为马车没有撞上那女孩。”老何临走前这几句话使黑决明又起疑念,虽说桃花村民风淳良,但也不是没有讨厌的人,住村尾的丁秀才就是其中之一。

人心难测,不能因对方是小孩就粗心大意、吃亏上当。

过去惊险、复杂、独特的生活经验,令他遇事时会自然而然地考虑得多一点。

他以最快的速度冲向花厅,先听到女孩的哭喊声,“我痛……爹爹……我的头好痛好痛……您不要走,不要离开我们……痛、痛、我好痛……您不要抛下我……”他立在门口,被眼前这一幕深深吸引住,一动也不能动。

石不华实在检查不出她有伤口,可是她的头痛愈来愈剧烈,终於哭叫起来,抱著头在长榻上左右翻转,看得一旁的人焦心旁徨、束手无策。他试图拉下她的手,她却彷佛抓到一根救命浮木似的,反手抓住他,喘著气喃喃道:“您不要走,不要丢下来弟……爹爹……爹爹……”

“小姑娘,你认错人了。”

她突然伸长双臂抱住他的腰,把脸贴近他温热的胸膛,近乎喜悦的道:“我捉住您了,您是我的,谁也不能把您带走,阎罗王也不行……”哭喊声转为啜泣。

有好一阵子,石不华震惊得凝立当场,甚至连呼吸也忘了。自他懂事以来,不曾有任何人在他毫无警觉的情况下贴近他,更何况是主动的抱住他不放。但是,当他倾听她喃喃耳语,也伸手去环抱她时,这突然其来的亲密令他产生一股奇妙的感觉,一股长久以来深藏体内的感情似乎在这一刻苏醒了。

“是不是我抱住你,你就会舒服些?”他察觉到她不再那麽痛苦,索性将她整个人抱进怀里,换他坐在长榻上,腾出一只手轻揉她的太阳穴,哄孩子似的说一些安慰人心的话。直觉上,他认为她的病并非来自外伤,虽然他仍旧不明了,然而此刻的她太忧愁、太虚弱,除了设法使她平静下来外,他别无他法。

施琉仙曾骂他薄情寡恩,真能够硬起心肠抛下他们所有的人,连郭冰岩都做不到的事,他却做了,而且做得毫无愧色、十分开心,她气得破口痛骂他是该死的混帐!该死的自私、自我、自尊、自大!如果今天站在门口的是她,瞧见石不华也有充满温情的这一面,心中会作何感想?这是黑决明回复神智後第一个闪过脑海的念头。

“她一定很不服气。”他归纳出这个结论。

连他都没见过有任何女人敢在没有石不华的召唤下靠近石不华身前三步。当然,她还不算是一个女人,只是一个小孩子。

女人都迷恋石不华,却也畏惧他。他年轻、英俊、富有、绝无粗鲁习性,具备了一切吸引女人的条件。他看似温文尔雅,但其实非常的爱讥诮,这一方面是迷人、幽默的特点,另一方面却常使别有企图的男人或女人十分难堪。

而他,玩世不恭,不在乎使人难堪,尚且洋洋得意。

这个本性顽劣的男人,虽然有不少人骂他不是好东西,咒他下十八层地狱,但是却有更多的人喜爱他、迷恋他、崇拜他、倚靠他,由得他横行到现在。而显然的是他从不思改过,打算继续横行下去。

此刻,他被一名小姑娘扰得心神纷乱,平日洒脱无碍的神态此时转为激切,一双老是在嘲讽什麽似的炯亮双眸这时却柔得似要滴出水,两片薄唇时而低声轻语,时而激昂浩叹,显然他也悟觉自己的失常,可又捺不住的袒露情感。

“我八成是年纪大了,深藏已久的父爱一碰上小女童便不由自主的流露出来。”石不华低头看女孩在他的怀抱中情绪逐渐平静,可见“父爱”已发挥功效,心情满复杂的。“也许我该娶个妻子,生个孩子来抱抱。”

如果这不是父爱,又该如何解释呢?虽然他还没有仔细看清她的一鼻一眼,但直觉她并没有教人眼睛一亮的美貌,生得又是瘦弱矮小,像随时都会被一阵大风刮走似的,而且心智脆弱,易受伤害,种种等等皆与他理想中的女性形象相悖离。

待发觉自己在比较,他真有几分气恼。

“真是的,我在想些什麽?”他怀疑自己是愈来愈不正常了。“我竟然把这个乳臭未乾的小女孩拿来和墨寒、慧凡、琉仙等奇姝相比较。”

实际上,他从不比较女人。但无法否认,过去他所接触的各类名花,都有其特殊和厉害之处,却不曾有人哭倒在他怀中。

“我真的疯了,竟让她这样待我,甚至私心窃喜,暗暗陶醉。”他喃喃自责,却又很快找到理由自我安慰。“反正她错当我是她爷,我施予父爱并无不妥。”

既然动机纯正,他也就更加肆无忌惮的疼宠她。

“我可没有恋童癖。”把五指插入她濡湿的发中,他不自觉的帮她梳理起来。“没想到疼女儿的感觉这麽好。该死,她家里的人是如何养她的?头发是身体的镜子,看她一头长发毫无生气,分明是营养不良,怪不得她弱不禁风。”

林来弟的神智似乎奔向了梦境,不像过去总是一个噩梦又一个噩梦,每次都要伤痛好久好久才平复得下来,如令,模模糊糊的,地飘呀飘的,飘向了父亲雄健温热的怀抱,飘到了父亲双手构筑起的世界,那是无忧无惧的乐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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