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女奇緣-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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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乐不可支的走了,预备一个时辰後再来。
走过一个山坳,是一片树林,她忽然听到有人叫救命,这声音好熟呀!她悄悄地靠近……好刺激的感觉!她虽然练过几年的功夫,武功和五鼠那些小偷不相上下,但天资比不上夏雪,她个性好强不愿服输,於是便全心精研易牙妙技,终有一技独占鳌头。
她从没真枪实剑和人对打过,一时手心冒汗,好不刺激。
那头,谷莲修将爱叫又爱动的林来弟摔在地上,真是烦人的小鬼,想点她穴道嘛又觉得以自己高明的武功用在一个小丫头身上未兔浪费,而且有失身分,便懒得理睬。
林来弟被摔在地上,久久动弹不得。
谷莲修愈看她愈不像有本事迷惑男人的天生尤物,一个尤物,在十二、三岁时便能见其美好。
不用比也看得出,仙妹不知比她好上几百倍,石不华没理由舍美玉而就泥木,万一……
“哎哟!万一他趁我不在,又对仙妹乱抛勾魂眼……”
他疑心病奇重,醋劲又大,仙妹的心一日不定,他总是寝食难安。而且他左看右看,就是看不出石不华有哪一只手是老实的,连其貌不扬的小姑娘都不放过,何况天上嫦娥下凡的仙妹?
男子汉大丈夫什麽都可让,唯有妻子让不得!
他当即抛下小累赘,回头“救美”去也。
他身子一晃,很快去得好远好远。
冬晴正想走出来时,来弟动了一动,困难的爬起身,抱著脑袋叫头痛,她被摔得痛苦难当,旧疾复发,伸手想取救命香囊,才发觉不见了。
“药呢?不见了,不见了。”不但怀中的香囊遗失,连挂在胸前的黄金双耳瓶亦不见了,想必是方才被倒转疾奔时遗失了。
“大哥……救命……”来弟又痛又怕,在原地等了一会都没人来。“大哥,你在哪里?来弟痛痛……”眼泪忍不住掉下来,寻一条路便走,渴望能碰上石不华,来弟相信他一定急著找她。
冬晴掩住口,望著来弟走错方向,忍住没叫她。
“管她呢!她迷了路,这不是我的错。”一跺脚往反方向走了。“少主怎会来到君山,又挟持林来弟?莫非要对主人不利?”
她马上展开行动欲救援主人,心头乱糟糟的跑了一柱香左右,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吸引住她的视线,拣起来看,是来弟的黄金双耳瓶,她不由得回望来时路。“万一她掉落陷阱中呢?”一甩头,马上否决。“不会这样巧的。”
将双耳瓶塞人怀里,走没几步,就见三条人影疾速奔来,一见她,顿住。
“冬晴,你怎会在这里?”石不华的左手握著香囊。
“我……我在找野菜啊!”
她弄不懂他们怎麽又和好了?谷莲修还热心的指点。“就在前头不远处,我记得很清楚。”他太高兴了,仙妹放弃说服石不华回去,更好的是,石不华只爱泥木不爱美玉,傻得好!傻得妙!
四人齐至树林前,哪有来弟行踪?
“人呢?我明明将她放在这里。”谷莲修面对石不华质疑的眼神,理直气壮的反驳,“她有手有脚,自己走掉也不奇怪。”
“阿修,你真是将她放在此地?”
“不错。仙妹,你知道我不会骗你的。”
“才怪!”她白了他一眼,倒也相信他不会在这事上撒谎。
石不华转问冬晴。“你在附近采野菜,可瞧见来弟?”
“没有。”冬晴也不知自己怎麽了,脱口便是违心话。“我若是瞧见小姐,自然护送她回主人身边。”
於是,四人只好分头寻找。天黑了,他们以为来弟找到人带她回渡口,便回船舫碰运气,只见春柔、夏雪归来,独不见来弟。
“老天啊,她一个人……”石不华简直不敢想像。夜暮低垂,来弟一向胆子小,孤独一人被遗弃山间,不吓坏了才怪!万一她在百般无助下旧病复发……或遇见野兽……他垂首凝望掌心的香囊,每一个想像都是一根带刺的鞭子,狠狠的抽在他心上。
冬晴则茫然的、痛楚的面对良心的苛责。“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她喃喃自语,春柔在一旁唤她亦无所觉,心里全是来弟掉落陷阱满面鲜血、哀嚎无助的画面……万一她死了……
“冬晴,你是怎麽了?”夏雪朝她耳旁吆喝,她吓一跳,不知何时冷汗和泪水一起滑落,大夥儿全在看她。
“不是我,我不是故意的!”她低声哀呜,掩脸跑出船外。
石不华心知有异,命人拿灯笼跟著冬晴。
晚风在耳边吹拂,听来竟像是来弟的哀呜,冬晴从没这麽懊悔过,痛恨自己的残忍。她像幽灵一样迅速向前飘动,心中朦朦胧胧想的全是:只求来弟不要在陷阱里!只求来弟不要在陷阱里!苍天作证,她永远不再嫉妒她,甘心做一名奴隶服侍她,只求她安然无恙,千万别落人陷阱中……
迎面而来的风好冷,是她的心太慌太热才感觉风冷?还是来弟已化为鬼魂,化作一阵冷风来寻她索命?
冬晴猛打冷颤,不知不觉竟已来到那个陷阱附近,她反而退却不敢向前了,拖著很慢很慢的脚步一寸寸移近,陷阱洞口依然封著吧?或者摔下去的只是一只小野兔?
天地忽然亮起来,好几只灯笼正照著地。
面对石不华,她不能控制的全身颤抖,缓缓跪了下去,掩脸啜泣。
“在哪里?”他声如火花猝迸。
她一手掩面,一手比向右方。
光明随之右移,不一会,模糊听到有人喊。“找到一个陷阱!”
“快!看看有没有人?”
“天啊!好深的洞口,那麽小一个人摔下去还有命吗?”谷莲修第一个凑近洞口,咋舌道。
“滚开!”石不华一把将他拉开,拿著灯笼照耀,还是看不清楚。夏雪眼尖的发现绑在树身的绳索,连忙解下,一拉动便感觉十分沉重,她的心跟著沉了下去,冬晴啊……
石不华抢过绳索,使劲把网子拉上来,火光照射下,一团血淋淋的人。
“来弟!”众人七手八脚将网子解开,惊恐莫名的试她鼻息,还有气,心已放下一半,再仔细瞧她周身,春柔第一个忍不住哭了起来,没人眼眶不湿的。
林来弟脸上全是已凝乾的血迹,她的头被跟著地一起掉落陷阱的石块打破了,最可怕的是她两脚齐断,一根腿骨还穿出皮肉之外。
“可怜,这孩子的脚废了。”谷莲修也忍不住叹息。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石不华泪流满腮,滴滴泪水落在来弟气息微弱、斑斑血痕的脸上。“哦,来弟,哦,来弟……”
“华哥,”施琉仙说话了。“想办法救人要紧。”她的喉咙疑似塞著硬块,几乎说不出话来。原来华哥真是爱上了林来弟,从没见他对谁热情过,除了真情流露的这一刻。她少女的幻梦,终於醒了。
冬晴两腿发软的爬过来,瞧见来弟悲惨的模样,她先是尖叫,接著痛哭失声。“原谅我……原谅我……我真的不是……”
“滚”石不华发出野兽般的怒吼。“滚得远远的,永远别教我瞧见你,否则我一定亲手把你宰了!滚——”
“主人,我不是有心的,我没想到她会……”
“我不要听你解释!你滚——别逼我杀人!”
怒火烧红了他的眼睛,像一只受伤的老虎,随时想反噬敌人一口。
春柔、夏雪为了冬晴性命著想,合力将她拉走。
主人不会原谅她的。
来弟伤在身上,而他伤在心里。
第七章
“让我死……让我死……”
她发著高烧,不断梦呓,偶尔清醒,全身剧痛得恨不能一死解脱。
“来弟,我的来弟儿。”石不华只能眼睁睁看著她受折磨,他的心像被人放进石磨中碾著,滴滴流著全是他悲呜的血。
三天了,他以无比的精神力量支撑著,陪在床边三天三夜,亲眼看著她由血淋淋一个人,变成包满白布的重伤患者,她的头伤医得好,其他的擦伤、挫伤也治得了,只有她的脚……太难了。
他把全城最好的接骨大夫全找来,左脚接得很妥当,都说三个月不乱动保证能好,只是右脚脚骨穿出皮肉,完全断裂开来,个个见了都摇头,只有一名老郎中将脚骨勉强按压回位,摇头道:“太难了!除非能找到西域的接骨膏……这只脚算是废了,看开些吧!”
“老天啊,我看得开,但是来弟醒来後……她受得了这个打击吗?”他抱住头颅低低呐喊著。“可怜的来弟,你承受得住吗?”
她的梦呓使他心碎,使他心痛。
“让我死……让我死……”
“不,来弟儿,忍著些,坚强些,你会慢慢好起来的!不管如何,我总会陪伴你,不会弃你於不顾。”
他手捧她的脸,用嘴唇吻去了她的梦呓。
“你一定会好起来,一定会的。”随即明白自己在自欺欺人,来弟即使好了,也不再是从前的来弟,她能承受残废的打击吗?他的心猛然抽搐痉挛起来。“她一直认为自己配不上我,既敏感又自卑,她还来不及学会自信自傲就废了右腿,这不是将她打落十八层地狱吗?她还有爬起来的一天吗?不、不、不,老天爷,救救来弟吧!只要她的脚能医好,要我付出任何代价我都愿意……”
“你当真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石不华豁然回头,惊呼。“义父。”
高大威猛的老人,正是“鬼王”谷天尊,跟在他身後的是施琉仙。
“华哥,嫂子会受伤我也有责任,我知道义父珍藏有一盒西域的接骨膏,我回去求他老人家,现在义父亲自来了,你快求他吧!”
石不华一时无语,没人比他更了解谷天尊,天底下没有白拿的灵药。
“仙儿,你退下。”谷天尊摒退义女。
施琉仙对石不华临别依依,心里也有几分明白,以後恐怕再无相见之日。
谷天尊此来,自是要做一个了断。
房内除了昏迷不醒的病人,只剩父子两人。
“义父!”石不华跪叩。“求您救救来弟,将接骨膏给我,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若违誓言,天打雷劈!”
“好。”谷天尊沉声道:“以长江为界划分南北,你有生之日不得到南方来,做生意也不许。你可愿意?”
石不华明白了,义父仍是不放心他,或许是为了谷莲修而不放心吧。‘修罗门’的势力范围在长江以南。
他颔首。“我答应您!只等来弟的双脚痊愈,我即刻束装北返,有生之日绝不再踏上南方寸土,若有违背,千刀万剐任凭处置!”
老人长叹息。“孩子,愿你好自为之。”
道不同不相为谋,此一别,即永诀。
“恭送义父。”石不华思及养育之恩、教诲之情,亦不禁哽咽。
凉风袭,人已去,只留下一盒灵膏圣药。
++十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生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晓,霜叶红於二月花。
林来弟摇头晃脑的吟咏杜牧之诗,想到,“若能亲眼瞧一瞧多好!经霜後的枫叶红得胜过二月的红花,满山一片,不是红似火了吗?好可惜,今年错过美景,明年一定要大哥带我去赏枫。”
养伤的枯燥日子,使来弟迷上书本,爱上诗词。
鹅毛雪纷飞的冬日,她窝在暖炕上喝茶读书。
她的脚已经能走路,虽然还不许走太久,但总算能下地走一走,那种宛如重生般的兴奋感觉,没亲身体验过的人不能明白。春柔告诉她,她的脚原本无救了,右腿成残几乎已成事实,幸亏主人的义父送来一盒膏药。
“修罗门”的事,石不华约略跟她提过,她只知石不华也是孤儿,幸蒙义父收养,现在又赠药救她,实在是大好人!更好的是,她养伤的几个月,石不华时常陪伴左右,教她识字读书,和她下棋解闷,想尽办法使她开心,他多好呀!虽曾奇怪他何以不必出门做生意,他只说要她别担心,一切都没问题,她自然是相信他的。
日久生情,来弟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爱上石不华,她已不能没有他。
这感觉无比强烈,绝不是为著感激他。
她忆起在她重伤後第一次真正清醒,印人眼帘的是他那张胡渣乱糟糟、红眼憔悴的面庞,即使在浑身剧痛的当时,他的脸使她感觉这痛是可以忍耐的,因为他和她一样的痛,只是他痛在心里。
在那一刹那,她就爱上了他。或许更早些,但直到那一刻,她才意识到什麽叫爱,才懂得了爱。
她脑海中不断浮现他的身影,彷佛又听见他在自己耳畔低语,柔软的双唇碰触著地。“来弟儿,我的来弟儿,你会很快好起来的,我保证。”
她也曾怀疑自己的腿好不了,他总是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的向她保证,在她耳畔倾诉了一次又一次。
“万一真的废了呢?”长期卧床的痛苦令人胡思乱想。
“我仍不改初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不要,我情愿去死,也不愿在床上躺一辈子。”
“你会好的,相信我。”
如今她能顺利好起来,不全是他的爱所致吗?
她不晓得自己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