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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唐师曾我在美国当农民-第26章

小说: 唐师曾我在美国当农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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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的动物收养站在迪克逊县不止一家,田纳西州有几十个县,每个县都设有类似的动物收养所,而全美国有50个州。看到这里,那些喜欢狗肉的亚洲同胞一定会摩拳擦掌,埋怨美国佬暴珍天物,让嘴边的狗肉堡溜走。
  嗅觉、听力和视力都平庸的狗往往沦为菜狗,这就是自然法则
  小时候“支援三夏”经常遇到贫下中农的狗,带队老师担心狗咬学生,破坏《最高指示》,谆谆教导我们“遇到狗时不要跑,蹲下身来捡石头”。一直到现在,我都坚信这是我初中学到的最有用的知识,它让我反复体验“狗口余生”、千钧一发的乐趣。不久前,偶然从奥地利作家劳伦兹的《狗的家世》中看到,远古部落驯化狗类的祖先“胡狼”使用的武器也是石头,由此可见我们民族的历史悠久。
  文艺复兴使人类走近科学,形成定量分析的科学概念。胡狼也被讲求实用的洋人繁殖成不同用途的不同品种:如听力特别发达的、嗅觉特别灵敏的、视力格外超群的。但很可惜,凡是嗅觉特别灵敏者,几乎往往是瞎子聋子;目光格外尖锐者,往往聋而嗅觉不敏。各方面都及格者则多是平庸之辈,往往沦为菜狗,这就是自然法则的公正之处。
  按狗学者的观点,我当年在广阔天地遭遇的农家狗属于半家畜化的“流浪大(Paiah e )”,自然难改“狗走千里吃屎”的狗性。写到这儿不由联想到《平原枪声》中“杨百顺”、《敌后武工队》中的“哈巴狗”,这些冀北平原的败类像“京巴”一样祖传的作揖鞠躬,洋洋得意还乐此不疲。农家“流浪大”普遍既缺乏屠格涅夫猎犬的丰富情感,更没有杰克。伦敦《雪虎》、《白牙》的野性。洋人崇尚自然,生小孩也喜欢取凶狠的名字,如“杰克(Jack)”一词本身就由胡狼(Jackal)衍化而来,美国特级陆军上将约翰。潘兴干脆绰号“Jacha ”。而我们通常宁肯给孩子取名“狗剩儿”、“小狗子”,也决不想让家犬成为野兽。
  不同的地理和文化环境造成不同的生活习惯,我住的新华社宿舍旁的小公园每天早晨都有几十个老头儿手提鸟笼得意洋洋地“遛”鸟,自由的飞鸟成为完美的笼中宠物,袖珍而经济。我在美国公园碰到的洋人只在大自然中“看”鸟,手中遛的往往是体形硕大、面目狰狞、四处乱跑、自由便溺的大洋狗。这也许同中国人口众多、公共绿地狭小有关,就像乒乓球、台球、麻将在中国普及,而棒球、橄榄球、高尔夫球则流行于美国一样。
  说到遛狗,我在阿肯色州小石城有过一次意外遭遇。那天我正沿林荫蔽日的石板路而行,冷不丁路边跳出一条呲牙咧嘴的大洋狗。恐惧中我本能地弯腰捡砖头,可整洁的地面一无所有。迎面而来的大狗是一只十分罕见的马斯提夫(Mastiff ),有点像福尔摩斯连开6 枪才打倒的“巴斯克维尔的怪犬”,古罗马人曾用它和狮、虎、熊、牛做角斗。这只宽头、扁嘴的怪物体重超过80公斤,一般人肯定不是它的对手。我由于紧张、惊慌而肾上腺素上涌,怀着人人可以理解的惊恐满地乱抓。最后俯首撅臀摆出广阔天地屡试不爽的姿势,等待“帝国主义夹着尾巴逃跑”,可不论我怎么下蹲就是吓不走它。这只大脑袋家伙不但不走,还朝我吐出半尺长的大红舌头,学着我的窘态把大脑袋贴向地面,滑稽地朝我摇尾巴。
  表哥听罢我的遭遇哈哈大笑,说狗在不同地方也有不同的习俗,中国狗把下蹲看做捡石头,而美国狗把下蹲理解为举案齐眉的亲呢动作,难怪那狗直吐舌头舔你。
  一小时真正的幸福胜吸味无聊的100年
  北方大湖区的严寒迅速南下,田纳西州开始下雪,满目全是冰雪,街上车祸不断。漫天大雪给原本荒凉寂静的石河增添了几分鬼气,古战场一片寂静,墓碑横卧在雪地里,眼前是苍苍茫茫的雪、时断时续的风。我双脚踩在烂泥里,靴帮在烂泥中发出刺耳尖叫,仿佛感叹人生的苦涩艰辛。按《圣经》的说法,所有人类都是亚当夏娃的后代,可亚当夏娃的子孙已经从耶稣诞生打到公元2 (rt年。所幸之事是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出于对战争的恐惧,南北战争以来就不再用武力解决内部纠纷,终于变成最富强的民族,招得全世界都往这里移民。跋涉在烂泥里的表哥和我都是爷爷奶奶的后代,但不同的生活背景造成迥异的人生旅程。身为人类学家的表哥喜欢寻找人类彼此的血缘关系,可我担心若干年后我和表哥的后代会形同路人,狭路相逢还会为一时想不开的蝇头小利兵戎相见。中华民族历史上的频繁内战不仅造就内战英雄,还破坏原本拮据的自然资源,便宜了列强的军火贩子。
  我每天坐在电视机前看天气预报,担心大雪会让我环绕美国的浪漫计划半途而废。历史上的严寒曾经数度改变文明发展方向,导致瞠目结舌的戏剧结果。拿破仑远征俄国时曾用《1812序曲》鼓动士兵:“有朝一日你会骄傲地宣布:你打赢波罗金诺战役。你进了莫斯科,在暖和的公寓里睡觉。”仿佛战争目的仅仅是争取温暖的睡眠环境。若干年后希特勒对古德里安的装甲部队重复上述内容,可法德两国军队都没能在冬季进入莫斯科。
  想到此,缩在被窝里的我已经享受到拿破仑想在莫斯科得到的温暖,而我脖子已经感受到德军在斯大林格勒遭遇到的寒冷。表哥劝我要么在他家长住下去,要么就返回阳光明媚的加州,就是不要顶风冒雪去冰天雪地的美国北部。
  表哥日复一日继续烹制可口的三餐、接送女儿、准时遛狗,我则俯懒地斜倚在长沙发上,享受北美冬季的温暖阳光。我憨狗一样变换着躺卧姿势,人骨的温暖使我神魂俱化,四肢难举。
  幸福是很难用时间长短划分的,一小时真正的幸福可能胜过乏味无聊的100 年。
  我懒散地一动不动地平躺着,动荡不安的灵魂开始脱离我的躯体向天花板游荡。我凝视着扔在墙角阴影里的雪地靴,靴上化冻的雪水沿着地板的细缝流过,留下婉蜒的好看花纹。我忽然意识到我每天无所事事,还不如那只领养的“比苟”。
  美国有句谚语:“料到自己将死,比死本身还可怕(nticipation of sath is wine than death itseir。 )。”这句话一语击中我的要害。大湖区持续不断的大风雪肯定给我的旅途造成不便,但并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碍。尽管我骨子里渴望刺激,希望成为无所畏惧的旅人,可在我的灵魂深处仍然是一个朝三暮四、缺乏主见的小人。好在社会上随机应变的聪明人层出不穷,掩盖了我的优柔寡断。每次犹豫不决我都会想到那些森林里的野兽,他们代表了哺乳动物的精华,本能地反映着对世界古老、真实、直观、朴素的认识。我特别喜欢那些体形巨大。行为凶猛的猫科、犬科动物,它们在自然进化史上显赫一时,既是生命存在的支柱,又是生命进化的动力。
  我体内的狼性重新爆发,猛钻出被窝跳到雪地上,在冰冷的空气中振臂狂舞。我用两肘扫掉科罗纳车身上厚厚的积雪,精心爱抚陪我跑了半个美国的坐骑。为防备美国北方冬季的异常寒冷,我放掉加利福尼亚的冷却剂,换上适合北美严寒的防冻液。我换掉两个花纹已经磨平的前轮,还更换了被加州烈日晒坏的雨刷器。表哥像羡慕雁群飞过的家禽一样贪婪地望着我的一举一动,默默地帮我清洗空气滤清器、更换机油和汽油滤芯。望着漫天飞雪,我又有过几次小的动摇,任何人看到高速公路上撞成一串的汽车都不会无动于衷。一盘热浓汤带来的热量立即把我对冰雪的恐惧驱赶得一干二净。
  表哥牵着可怜的小“比苟”恋恋不舍送我到石河战场。反光镜中的表哥苍老不堪,小“比苟”靠在他的瘦腿上瑟瑟发抖,我摇下玻璃大口呼吸凛冽的寒风,伸出胳膊用力挥舞,让表哥回去,我不知道下一次见面会在何时何地……
  我开始换档、加油,飘舞的雪花打湿我的眼睛。我又回到一个人的世界里,在风雨叵测的荒野上前进,雨刷器在我眼前快速摆动,我狠踩油门,去寻找自己生命中的原始野性。 
老肯塔基
  自然而充满野性的生活
  使所有人野蛮体魄,文明精神
  尽管无数先烈都反复强调精神重要,可现实中的物质力量却无处不在。人活的就是精神,可光有精神还真不行。10分钟前,我在石河战场的泥沼中仅仅出于对严寒的恐惧,差点掉头逃回阳光灿烂的加利福尼亚。可现在区区一盘热汤下肚,物质变精神,从躯体到意志都变得“如钢似铁”。满面红光神采飞扬,谁也想不到“钢铁是这样炼成的”。其实从逃兵到勇士之间本来就没有原则界限,一阵狂风、一片乌云、一场暴雨都可以随时动摇决策者的决心。诺曼底登陆的伟大决定,来自艾森豪威尔手中一枚抓阉的硬币。奥兹特利兹的太阳可以给拿破仑带来胜利,波罗金诺的严寒也同样断送了整个帝国。我絮絮叨叨自问自答走向停车场,哈着热气钻进冰凉的汽车,不断给日益疲软的个人毅力打气。
  回想整整10年前,我随可可西里科考队到世界屋脊探险,冰天雪地高寒缺氧,每个队员的全部装备只有一顶尼龙帐篷、一个充气床垫、一条狗皮褥子、一个睡袋和一条混纺毛毯。我们每天黑夜都躺在海拔5000-6000米的雪山上,屁股底下是千年不化的永久冰川,晚上睡觉全靠没有汗腺的狗皮褥子抵挡寒气。当时我年轻力壮皮糙肉厚,每天挤钻到《民族画报》凌风的帐篷里,不仅可以从他身上取暖,还省去每天拆装帐篷的疲劳之苦。当时我最大奢望就是能吃半根冻黄瓜,逼得青海司机霍云三天两头到辎重车上帮我偷黄瓜。就这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在可可西里的野地里转悠了4 个多月,一天一天居然熬过一百几十个茫茫寒夜。自然而充满野性的生活使所有人野蛮体魄,文明精神,净化后的几十个灵魂亲如兄弟。10年过去,回到滚滚红尘中的弟兄不少已经飞黄腾达,其他也大都像我这样养尊处优,脑满肠肥。
  我真不敢想象,有朝一日我自己一旦离开纯净水、交流电是否还能重返自然。
  面对车外漫天飞雪,我开始担心像我这样饱尝物质匾乏之苦又好逸恶劳的穷人会把唯物主义庸俗化。例如一提到海湾战争,总众口一词地称赞美国武器高科技,绝没人讲海湾战争司令施瓦茨科普夫是从小在伊朗长大的中东世家,通晓阿拉伯语、波斯语、法语和意大利语。提到美国,我的本能反应是美国佬的钱包、几乎不用签证的护照、结实耐用的美国货、左右全球的经济实力和各国都争着买的军事装备…
  …就是想不到美国人的奋斗精神和遵纪守法传统。作为炎黄的不肖子孙,我甚至心怀十二分的大不敬,怀疑祖宗和我一样“势利”。比如“United Stae of Amrica”
  作为地球上的一个普通国家,在日语中被日本人心平气和地音译成“米国”。可到了咱们大清,“AInrica ”就多了美丽、美满、美妙、美好的“美意”,被文人骚客信、达、雅地译成“美国”。至于列强德国、英国。法国也都是字斟句酌后的好词儿,与此对应的是“天朝”对莫三鼻给(现译为莫桑比克)等异邦小国的不屑。
  海湾战争期间我一度寄居在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郑大使的夫人李忠是外交部擅长调研的女才子。一次饭后闲谈,偶然谈起我刚刚采访过的以色列,李忠说我国古人曾经把这个犹太教的神秘国家Is-rael译成“一踢乐业”。李忠建议我是否可以呼吁把“犹太”一词改用“优太”或“幽太”,因为“犹”字左右两部分都是狗的意思,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几十年前全球规模的“虐犹主义”。太“一词改用”优太“或”幽太“,因为”犹“字左右两部分都是狗的意思,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几十年前全球规模的”虐犹主义“。
  肯塔基在美国历史上夺目生辉
  就像大多数媒体都喜欢夸大事物的爆炸性一样,北美公路上的严寒也并不像天气预报宣布的那么糟糕。我在黎巴嫩(美国地名)穿越40号联邦公路拐下23号乡间公路,迎着咆哮的北风一直向北。眼前的乡间公路狭隘曲折、雪多路滑,但更可能遭遇意想不到的意外收获。我渴望在大雪中碰到《廊桥遗梦》中罗伯特。金凯的艳遇,幻想有个善解人意的成熟女人“在清凉的廊檐下,喝着看起来更清凉的东西”。
  我在雨雪中小心翼翼地穿过苏格兰村(SCttsville),跨过笔直的边界进入位于美国中南的老肯塔基。“肯塔基”一词在易洛魁语中是“大草原”的意思,原本是北方肖尼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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