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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文献通考1-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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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畏祸者不敢疾恶,如孙秀为琅琊郡吏,求品於清议王戎从弟衍,衍将不许,
戎劝品之,及秀得志,朝士有怨者皆被害,戎、衍独免是也。快恩雠者得以自恣,
如何劭初亡,袁粲吊劭子岐,岐辞以疾,粲曰:“今年决下婢子品”是也。又如
陈寿遭父丧,有疾,使婢丸药,客见之,乡里以为贬,坐是沈滞累年。谢惠连爱
幸会稽郡吏杜德灵,及居父忧,赠以五言诗十馀首,坐废,不豫荣伍。尚书仆射
殷景仁爱其才,乃白文帝,言:“臣小儿时,便见此文,而论者云是惠连,其实
非也。”文帝曰:“若此,便应通之。”元嘉七年,乃始为彭城王义康参军。阎
缵父卒,继母不慈,缵恭事弥谨,而母疾之愈甚,乃诬缵盗父时金宝,讼於有司,
遂被清议十馀年。缵孝谨不怠,母後意解,更移中正,乃得复品。以此三事观之,
其法甚严,然亦太拘。盖人之履行稍亏者,一入品目,遂永不可以扌文拭湔涤,
则天下无全人矣。况中正所品者未必皆当乎!固不若采之於无心之乡评,以询其
履行,试之以可见之职业,而验其才能,一如两汉之法也。
    东晋元帝制:扬州岁举二人,诸州各一人。时以天下丧乱,务存慰勉,远方
孝、秀,不复策试,到即除署。既经略粗定,乃诏试经,有不中科,刺史、太守
免官。其後,孝、秀莫敢应命,有送至京师,皆以疾辞。
    太兴三年,尚书孔坦议请普延五岁,许其讲习。乃诏孝廉申至七年,而秀才
如故也。
    按:孝廉诸科,自东汉以来,皆有策试之事。夫以文墨小技,而定其优劣,
己不足以称其科名矣。今观东晋之事,则应举者皆不能试之人,且以孝廉、秀才
自名,而必迟以五岁,待其讲习,乃能预於试,不亦有面目乎?然观惠帝永宁
初,王接举秀才,报友人书曰:“今世道交丧,将遂剥乱,而智识之士钳口韬笔,
非荣此行,欲极陈所言,冀有觉悟。”会是岁三王举义,惠帝复阼,以国有大庆,
天下秀才、孝廉,一皆不试,接以为恨。然则上下相蒙,姑息具文,其来久矣,
宜其皆欲侥幸於不试也。
    宋制:丹阳、吴、会稽、吴兴四郡,岁举二人,馀郡各一人。凡州秀才,郡
孝廉至,皆策试,天子或亲临之。及公卿所举,皆属於吏部,序才铨用。凡举得
失,各有赏罚,失者其人加禁锢,年月多少,随郡议制。
    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孝武即位,仕者不拘长幼。(详见《举官门》)。
    齐尚书都令史骆宰议策秀才格,五问并得为上,四三为中,二为下,一不合
与第。谢超宗以为片辞折狱,寸言挫众,鲁史α贬,孔论兴言,皆无俟繁而後秉
裁。夫表事之深,析理之会,岂必委牍方切理道,非患对不尽问,患以常文弗奇,
必使一通峻正,宁劣五通而常,与其俱奇,必使一亦宜采。诏从宰议。因习宋代
限年之制,然而乡举里选,不才德,其所进取以官婚、胄籍为先。遂令甲族以
二十登仕,後门以三十试吏,故有增年矫貌以图进者。其时士人皆厚结姻援,奔
驰造请,浸以成俗。至和帝时,梁武帝为丞相,上表曰:“前代选官,皆立选簿,
应在贯鱼,自有铨次。胄籍升降,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或得之馀论,故得简
通宾客,无俟扫门。顷代陵夷,九流乖失。其有勇退忌进,怀质抱直者,选部或
以未经朝谒,难於进用。或有晦善藏声,自埋衡泌者,又以名不表著,绝其阶绪。
必须书刺投状,然後弹冠,则是驱迫廉,奖成浇竞。愚谓自今选曹宜精隐核,
依旧立簿,使冠履无爽,名实不违,庶人识涯,造请自息。且闻中间立格,甲
族以二十登仕,後门以过立试吏,求之愚怀,抑有未达。何者?设官分职,惟才
是务。若限岁登朝,必增年就官,故貌实幼童,籍已逾立,滓秽名教,於斯为甚。”
乃施行。
    梁初,无中正制,年二十五方得入仕。天监中,又制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
通一经者,不得为官。若有才同甘、颜,勿限年次。至七年,州置州重,郡置郡
崇,乡置乡豪,各一人,专典搜荐,无复膏粱寒素之隔。普通七年,诏凡州岁举
二人,大郡一人。
    敬帝太平二年,复令诸州各置中正,仍旧选举,皆须中正押上,然後量授,
不然则否。
    尚书左仆射沈约论曰:“汉末丧乱,魏武始创,军中仓卒,权立九品。盖以
论人才优劣,非谓代族高卑。因此相沿,遂为成法。自魏至晋,莫之能改,州都
郡正,以才品人,而举代人才,升降盖寡。徒以凭籍代资,用相凌驾,都正俗士,
斟酌时宜,品目多少,随事俯仰,刘毅所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也。岁
月迁讹,斯风渐笃,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已还,遂成卑庶。周、汉之道,
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
夫人君南面,九重悬绝,陪奉朝夕,义隔乡士,阶闼之任,宜有司存。”武帝天
监中,约又上疏曰:“顷自汉代,本无士庶之别,自非仕宦,不至京师,罢公卿、
牧守,并还乡里,小人瞻仰,以成风俗。且庠校布,传经授受,学优而仕,始
自乡邑。本於小吏佐,方至文学、功曹,积以岁月,乃得察举人才秀异,始为
公府所辟,迁为牧守,入作台司。汉之得人,於斯为盛。今之士人,并聚京邑,
其有守土不迁,见谓愚贱。且当今士子繁多,略以万计,常患官少才多,无地以
处。秀才自别是一种任官,非若汉代取人之例也。假使秀才对五问可称,孝廉答
一策能过,此乃雕虫小道,非关理功得失,以此求才,徒虚语耳。”鸿胪卿裴子
野又论曰:“《书》云:‘贵贵,为其近於君也。’天下无生而贵者,是故道义
可尊,无择负贩,苟非其人,何取代族?周衰礼坏,政出臣下,卿士大夫,自相
继及,非夫嗣嫡,犹等家臣。且徒步匹夫,见礼侯伯,式闾拥,无绝於时。其
後四方豪势之家,门客千数,卑身折节,比食同袍,虽相倾倚,亦成风俗。迄於
二汉,尊儒重道,朝廷州里,学行是先。虽名公子孙,还齐布衣之士,士庶虽分,
而无华素之隔。有晋以来,其流稍改,草泽高士,犹厕清涂。降及季年,专称阀
阅。自是三公之子,傲九棘之家;黄散之孙,蔑令长之室。转令互争铢两,所论
必门户,所议莫贤能。苟且之俗成,傲慢之祸作,非所以敦弘退让、厉德兴化之
道也。”
    陈依梁制,凡年未三十,不得入仕,唯经学生策试得第、诸州迎主簿、西曹
左奏及尝为挽郎,得未壮而仕。(详见《举官门》)。
    後魏州郡皆有中正掌选举,每以季月与吏部铨择可否。其秀才对策第居中上
表叙之。(详见《举官门》)。
    韩麒麟子显宗上言:“前代取士,必先正名,故有贤良、方正之称。今州郡
贡察,徒有秀、孝之名,而无秀、孝之实。而朝廷但检其有门地,不复弹坐。如
此,则可别贡门地,以叙士人,何假置秀、孝之名?或云,代无奇才,不若取士
於门,此亦失矣!岂可以代无周、召,便废宰相而不置哉?但当较其寸长铢重者,
即先叙之,则贤才无遗矣。”
    正始元年冬,乃罢诸郡中正。(详见《举官门》)。
    北齐选举多沿後魏之制,凡州县皆置中正。其课试之法:中书策秀才,集书
策贡士,考功郎中策廉良。天子常服,乘舆出,坐於朝堂中楹。秀、孝各以班草
对。字有脱误者,呼起立席後;书有滥劣者,饮墨水一升;文理孟浪者,夺席脱
容刀。
    周武帝既平齐,广收遗佚。乃诏山东诸州举明经理者,上县六人,中县五
人,下县四人。至宣帝太成元年,诏州举高才博学为秀才,郡举经明行修者为孝
廉,上州、上郡岁一人。
    隋文帝开皇七年制:诸州岁贡三人。工商不得入仕。
    杜正元开皇举秀才,试策高第。时海内惟正元一人举秀才,馀常贡者随例铨
注讫,正元独不得进止。曹司以策过杨素,素怒曰:“周、孔更生,尚不得为秀
才,剌史何忽妄举此人!”素志在试退正元,乃手题使拟司马相如《上林赋》、
王褒《圣主得贤臣颂》、班固《燕然山铭》、张载《剑阁铭》、《白鹦鹉赋》,
曰:“我不能为君住宿,可至未时令就。”正元及时并了,素大惊曰:“诚好秀
才。”其弟正藏亦举秀才,苏威监选。时射策甲第者合奏,曹司难为别奏,抑为
甲科。正藏诉屈,威怒,改为丙第。正伦亦举秀才。隋世天下举秀才不十人,而
正元一门三秀才。
    按:常贡者,不分优劣,随例铨注之人也。举秀才者,文才杰出,对策高第
之人也。隋虽有秀才之科,而上本无求才之意,下亦无能应诏之人,有一二,
则反讶之,且嫉之矣。杨素苛酷俗吏,宜其疾视如此;苏威儒者也,亦复沮抑正
藏。士生斯时,何其不幸邪!
    治书侍御史李谔以选才失中,上书曰:“自魏之三祖,更尚文词,忽君人之
大道,好雕虫之小艺。下之从上,有同影响,竞骋浮华,遂成风俗。江左齐、梁,
其弊弥甚,贵贱贤愚,唯务吟咏。遂复遗理存异,寻虚逐微,竞一韵之奇,争一
字之巧。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惟是风€之状。代俗以此相高,
朝廷据兹擢士。禄利之路既开,爱尚之情愈笃。於是闾里童昏,贵游总,未窥
六甲,先制五言。捐本逐末,流遍华壤,递相师祖,浇漓愈扇。及大隋受命,圣
道聿兴。是以开皇四年,普诏天下,公私文翰,并宜实录。其年九月,泗州剌史
司马幼之上表华艳,付所司理罪。由是公卿大臣咸知正路,莫不钻仰坟素,弃绝
华绮,择先王之令典,行大道於兹代。如闻在外州县,仍踵弊风,选吏举人,未
遵典则。至於宗党称孝,乡曲归仁,学必典谟,交不苟合,则摈落私门,不加收
齿;其学不稽古,逐俗随时,作轻薄之篇章,结朋党而称誉,则选充吏职,举送
天朝。盖由县令、刺史未行风教,犹挟私情,不存公道。臣既忝宪司,职当纠察。
若闻风即劾,恐挂网者多,请敕诸司普加搜访,有如此者,具状送台。”
    炀帝始建进士科。

    ●卷二十九·选举考二
    ○举士
    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曰生徒,由州县者曰
乡贡,皆升於有司而进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俊士,有
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
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
有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焉。举选不繇
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於州县。试已,长吏以乡饮酒礼会属僚,设宾主,
陈俎豆,备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鸣之诗》,因与耆艾叙长少焉。既至省,皆
疏名列到,结款通保及所居,始由户部集阅,而关於考功员外郎试之。
    凡秀才,试方略策五道,以文理通粗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为及
等。凡明经,先帖文,然後口试,经问大义十条,答时务策三道,亦为四等。凡
《开元礼》,通大义百条、策三道者超资与官,义通七十、策通二者及第,散、
试官能通者依正员。凡《三传》科,《左氏传》问大义五十条,《公羊》、《
梁传》三十条,策皆三道,义通七,策通二以上为第。能通一史者,白身视五经、
《三传》,有出身及前资官视学究一经。凡史科,每史问大义百条、策三道,义
通七,策通二以上为第。能通一史者,白身视五经、《三传》,有出身及前资官
视学究一经,三史皆通者,奖擢之。凡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
《论语》,卷诵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凡进士,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
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凡明法,试律七条、令三条,
全通为甲第,通八为乙第。凡书学,先口试,通,乃墨试《说文》、《字林》二
十条,通十八为第。凡算学,录大义本条为问答,明数造术,详明术理,然後为
通。试《九章》三条,《海岛》、《孙子》、《五曹》、《张邱建》、《夏侯阳》、
《周髀》、《五经算》各一条,十通六,《记遗》、《三等数》帖读十得九为第。
试《缀术》、《缉古》录大义为问答者,明数造术,详明术理,无注者,合数造
术,不失义理,然後为通。《缀术》七条、《缉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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