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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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部”。凡郡国守相,视事未满岁,不得察举孝廉。以其未久,不周知也(东
汉举士,多以孝廉,详见本考)。
建武六年,诏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以後并见本考)。
建武十二年,诏三公举茂材各一人,光禄勋岁举茂材、四行各一人,监察御
史、司隶、州牧岁举茂材一人(四行,谓淳厚、质朴、谦逊、节俭也)。
章帝时,所徵举率皆特拜,不复简试。士或矫饰,谤议渐生,乃诏曰:“夫
乡举里选,必累功劳。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茂材、孝廉岁以百数,既非能著,
而当授之政事,甚无谓也。”(馀见《孝廉考》)。
时陈事者多言郡国贡举率非功次,故守职益懈而吏事浸疏,咎在州郡。有诏
下公卿朝臣议,大鸿胪韦彪上议曰:“夫国以简贤为务,贤以孝行为首。孔子曰:
‘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夫人才行少能相兼,孟公绰优於赵、魏老,而不可
以为滕、薛大夫。忠孝之人,持心近厚;锻炼之吏,持心近薄。三代所以直道而
行者,在其所以磨之故也。士宜以才行为先,不可纯以阀阅。然其要在於选二千
石,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矣。”帝深纳之。
元和二年,令郡国上明经者,口十万以上五人,不满十万三人。
安帝建光元年,令公卿、特进、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国守相举有道之士各
一人。
元初元年,诏三公、特进、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举淳厚质直各一
人。
陈忠上疏曰:“嘉谋异策,宜辄纳用。若有道之士对问高者,宜垂省览,以
广直言之路。”书御,有诏拜有道高第士沛国施延为侍中。
永初二年,诏曰:“间者公卿郡国举贤良方正,远求博选,开不讳之路,冀
得至谋,以鉴不逮,而所对皆循尚浮言,无卓尔异闻。其有百僚及郡国吏人,有
道术、明习灾异阴阳之度璇玑之数者,各使指变以闻。二千石长吏明以诏书,博
衍幽隐,朕将亲览,待以不次。”
顺帝阳嘉元年,除郡国耆儒十九人补郎、舍人。二年,又除京师耆儒年六十
以上四十八人补郎、舍人,及诸王国郎。
顺帝永嘉元年,尚书令左雄议改察举之法,限年四十以上,儒者试经学,文
吏试章奏。胡广之。诏从雄议。(详见《孝廉门》)。
先公曰:“公府,三公府也。端门,太微垣,左右执法所舍,即御史府,犹
近世御史台。覆试,进士之法也,试之公府,而覆之端门,此所以牧守不敢轻举
而察选清平也。是法也,胡广首其非,帝不从,既行而广出为济阴太守,首坐
缪举之罚,盖公正之法,庸回者之所不便也。左伯豪在当世,风节刚劲,举雄者
虞诩也,雄所举者周举也。观举雄者,与雄所举者,雄之为人可知矣;得雄之为
人,雄之为法可知矣。范史推其效验,至於倾而未颠,决而未溃,皆仁人君子心
力之所为,而陈蕃、李膺之徒,皆在雄法中所得之人。其坐缪举者,胡广辈尔。”
灵帝建宁元年,诏郡国守相举有道之士各一人。
范晔论曰:“汉初,诏举贤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斯亦贡士之方也。
中兴以後,复增淳朴、有道、贤能、直言、独行、高节、质直、清白、淳厚之属,
荣路既广,觖望难裁。自是窃名伪服,浸以流竞,权门贵仕,请谒繁兴。自左雄
任事,限年试才,虽颇有不密,固亦因识时宜,而黄琼、胡广、张衡、崔瑗之徒,
泥滞旧方,互相诡。循名者屈其短,算实者挺其效,故雄在尚书,天下莫敢妄
选,十馀年间,称为得人,斯亦效实之证乎!顺帝始以童弱反政,而号令自出,
知能任使,故士得用情,天下喁喁,仰其风采。遂乃备元玉帛,以聘南阳樊英,
天子降寝殿,设坛席,尚书奉引,延问得失,急登贤之举,虚降已之礼。於是处
士鄙生,忘其拘儒,拂巾衽褐,以企旌车之招矣!至乃英能承风,俊咸事,若
李固、周举之渊谟弘深,左雄、黄琼之政事正固,桓焉、杨厚以儒学进,崔瑗、
马融以文章显,吴、苏章、种、栾巴牧民之良,庞参、虞诩将帅之宏规,
王龚、张皓虚心以推士,张纲、杜乔直道以纠违,郎ダ阴阳详密,张衡机术特妙,
东京之士,於兹盛焉。向使庙堂纳其高谋,疆埸宣其智力,帷幄容其謇辞,举措
禀其成式,则武、宣之轨,岂其远而,《诗》云:“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可
为恨哉!逮孝桓之时,硕德继兴,陈蕃、杨秉,处称贤宰;皇甫、张、段,出号
名将;王畅、李膺,弥缝衮阙;朱穆、刘陶,献替匡时;郭有道奖鉴人伦,陈仲
弓弘道下邑。其馀宏儒远智,高心洁行,激扬风流者,不可胜言。而斯道莫振,
文武陵坠,在朝者以正议婴戮,谢事者以党锢致灾。往车虽折,而来轸方遒,所
以倾而未颠,决而未溃,岂非仁人君子心力之为乎?
魏文帝时,三方鼎立,士流播迁,四民错杂,详覆无所。延康元年,尚书陈
群以为天朝选用不尽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择州
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第其高下。又制郡口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其
有秀异,不拘户口。其武官之选,俾护军主之。
州、郡、县俱置大小中正,各取本处人在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
为之,区别所管人物,定为九等。其有言行修著则升进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
五;倘或道义亏缺则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矣。是以吏部不能审定,
天下人才士庶,故委中正铨第等级,凭之授受,谓免乖失。及法也,唯能知其
阀阅,非复辨其贤愚,所以刘毅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南朝至於梁、
陈,北朝至於周、隋,选举之法,虽互相损益,而九品及中正,至开皇中方罢。
黄初三年,诏曰:“今之计、考,古之贡士也,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
年然後取士,是吕尚、周晋不显於前世也。其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通经术,
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有司纠故不以实者。”
齐王嘉平初,曹爽既诛,司马宣王秉政,详求理本。中护军夏侯元言曰:
“夫官才用人,国之柄也,故铨衡专於台阁,上之分也;孝行考乎闾巷,优劣任
之乡人,下之叙也。夫欲清教审选,在明其分叙,不使相涉而已。今令中正但考
行伦辈,伦辈当行均,斯可官矣。行有大小,比有高下,则所任之次,涣然别矣。
奚必使中正干铨衡之机於下,而执机柄者有所委仗於上,上下交侵以生纷错哉!
且众职之属,各有官长,但使官长各以其属能否献之台阁,则据官长能否之第,
参以乡闾德行之次,拟其伦比,勿使偏颇。中正则唯考行迹,别其高下,审定辈
类,勿使升降,而总之於台阁。官长所第,中正所辈拟,比随次率而用之,如其
不称,责负在外。则内外相参,得失有所,庶可静风俗而审官才矣。”兼请除重
设之官,定服制之等。宣王辞不能改,请俟於他贤。
晋武帝泰始五年,诏州郡举勇猛秀异之才。
散骑常侍傅元、皇甫陶以为政教颓敝,风俗不淳,上疏曰:“近者魏武好法
术,而天下贵刑名;魏文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其後纲维不摄,而虚无放诞之
论盈於朝野,使天下无复清议,而亡秦之病复发於今。陛下圣德,化邻唐、虞,
唯未举清远有礼之臣以敦风节,未退虚鄙以惩不恪也。”帝乃使元草诏进之。元
奏曰:“臣闻先王分士农工商以经国制事,各一其业而殊其务。自士以上子弟,
则为之立太学以教之,选明师以训之,随才优劣以之授用。农以丰其食,工以足
其器,商贾以通其货。故虽天下之大,兆庶之众,而无游人在其间。汉魏不定其
分,百官子弟不修经艺而务交游,未知莅事而坐享天禄;农工之业多废,或逐淫
利而离其事;徒系名於太学,然不闻先王之风。今圣政滋始,而汉魏之失未改,
散官众而学校未设,游手多而亲农者少,工器不尽其宜。臣以为宜亟定其制。前
皇甫陶上事,欲令赐拜散官皆课使亲耕,天下享足食之利。禹、稷躬稼,祚崇後
代,是以《明堂》、《月令》著帝籍之制。伊尹古之名臣,耕於有莘;晏婴齐之
大夫,避庄公之难,亦耕於海滨。昔者圣帝明王,贤佐俊士,皆尝从事於耕农矣。
王人赐官,冗散无事者,不督使学,则当使耕,无缘放之,使坐食百姓也。今文
武之官既众,而赐拜不在职者又多,加服役为兵,不得耕稼,当农者之半,南面
食禄者参倍於前。使冗散之官为农,收其租税,家得其实,而天下之可以无乏
矣。《虞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是为九年之後乃有迁叙也。故
居官久,则念立慎终之化;不久,则竞为一切之政。六年之限,日月浅近,不周
黜陟。陶之所上,义合古制,惟陛下裁之。”武帝甚善而终不能用。於时虽风教
颓失而无典制,然时有清议,尚能劝俗。陈寿居丧,使女奴丸药,积年沈废;郄
诜笃孝,以假葬违常,降品一等,其为惩劝如是。其後中正任久,爱憎由已,而
九品之法渐弊,遂计官资以定品格,天下惟以居位者为贵。尚书仆射刘毅以九品
者始因魏初丧乱,是军中权时之制,非经久之典也,宜用土断,复古乡举里选之
法。上疏曰:“夫九品有八损,而官才有三难,皆兴替之所由也。人物难知,一
也;爱憎难防,二也;情伪难明,三也。今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
手,操人主威福,夺天朝权势,爱恶随心,情伪由已,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公无考校之负,私无告诉之忌,损政之道一也。置州郡者,本取州里清议,咸所
归服,将以镇异同,一言议,不谓一人之身,了一州之才。一人不审,遂为坐废,
若然,虽宣尼之圣,莫不有过,则可废何独责於中人哉?使是非之论,横於州里,
嫌隙之雠,结於大臣,损政之道二也。本立格制,谓人伦有序,若贯鱼成次;才
德优劣,伦辈有首尾也。今之中正,坐徇其私,推贵异之器,使在九品之下,负
载不肖,越在成人之首,损政之道三也。委以一国之重,而无赏罚之防,使得纵
横,无所顾惮。诸受枉者抱怨积久,独不蒙天地无私之德,长壅蔽於邪人之铨,
损政之道四也。古先政教,崇乡党之义,故得天下之人,退而修本。今一国之士,
多者千数,或流徙异邦,或给事殊方,犹不识其面,况能尽其才乎?而中正知与
不知,将定品状,必采声於台府,纳毁於流言。任已则有不识之弊,听受则有彼
此之偏,所知以爱憎夺其平,所不知者以人事乱其度,既无乡老纪行之议,又非
朝廷考绩之课,遂使为官之人,弃近求远,背本趋末,损政之道五也。凡所以立
品设状者,求人才而论功报也。今於限当报,虽职之高,还附卑品,无绩於官,
而获高叙,是为抑功实而崇虚名也,损政之道六也。凡官不同事,人不同能,今
九品不状才能之所宜,而以九等为例。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长;以状取人,
则为本品之所限。若状得其实,犹品状相妨,况不实者乎!损政之道七也。前九
品诏书,善恶必书,以为褒贬。今之九品,所下不章其罪,所上不列其善,废褒
贬之义,任爱憎之断,天下之人焉得不懈於德行而锐於人事乎!损政之道八也。
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臣以为宜罢中正,除九品,弃魏氏
之弊法,立一代之美制。”
按:魏晋以来,虽立九品中正之法,然仕进之门则与两汉一而已。或公府辟
召,或郡国荐举,或由曹掾积累而升,或由世胄承袭而用,大率不外此三四涂辙。
然诸贤之说,多欲废九品,罢中正,何也?盖乡举里选者,采毁誉於众多之论,
而九品中正者,寄雌黄於一人之口。且两汉如公府辟掾属,州郡选曹僚,皆自荐
举而自试用之,若非其人,则非特累衡鉴之明,抑且失侍毗之助,故终不敢十分
徇其私心。至中正之法行,则评论者自是一人,擢用者自是一人,评论所不许,
则司擢用者不敢违其言,擢用或非其人,则司评论者本不任其咎。体统脉络,各
不相关,故徇私之弊,无由惩革。又必限以九品,专以一人,其法太拘,其意太
狭,其迹太露,故趋势者不暇举贤,如刘毅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是
也。畏祸者不敢疾恶,如孙秀为琅琊郡吏,求品於清议王戎从弟衍,衍将不许,
戎劝品之,及秀得志,朝士有怨者皆被害,戎、衍独免是也。快恩雠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