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3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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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令郑州给唐相裴度守坟三户。
大中祥符元年十月,诏曰:“周文公旦制礼作乐,诞禀圣贤,焕乎旧章,垂
之千载。今以上封岱岳,按跸鲁郊,游览遗风,缅怀前烈,始公胙土,实惟是邦,
故其嗣君,得用王祭,而祠宇未设,阙孰甚焉。特议褒崇,以申旌显,可追封文
宪王,於曲阜县建庙,春秋委本州长吏致祭。”
三年,令西京葺後唐庄宗庙。
四年,祀汾阴,驻跸河中府,令访伯夷叔齐庙,遣官致祭,缘路帝王名臣祠
庙神帐画壁并加葺治,禁唐相娄师德坟墓樵采,令衡州葺神农庙。
六年,诏诸州有黄帝祠庙并加崇葺。又令常州葺周处庙。
神宗熙宁元年七月,知濮州韩铎言:“尧陵在本州雷泽县东林山,陵南有
尧母庆都灵台庙,请敕本州春秋致祭,置守陵户,免其租,俾奉洒扫。”诏给守
陵五户。
四年,诏周嵩、庆、懿三陵柏子户留七户,馀放归农。仍命岁时加修葺。
十年,权御史中丞邓闰甫言:“尝有兴利之臣,议前代帝王陵寝许民请射耕
垦,而司农可之。唐之诸陵悉见芟刈。熙宁令前代帝王陵寝并禁樵采、耕垦,并
绌责创议之人。”诏唐诸陵除已定顷亩之外,其馀许仍旧耕佃为守陵户,馀并禁
止。後又诏永兴军,自汉以来诸陵下地岁收,州县以其钱修葺陵墓。
元丰三年,诏前代百辟卿士载於祀典者,皆不名。
四年,承议郎吴处厚言,程婴、公孙杵臼保全赵孤,乞加封爵。诏河东、河
北漕臣访其祠墓,婴封成信侯、杵臼封忠智侯,立祠於墓侧,载之祀典。
判应天府张方平言:“司农寺近降新制,募人承买祠庙。然阏伯主祀大火,
为国家盛德所乘;徵子开国於宋,亦本朝受命建号所因;张巡、许远以孤城死贼,
能捍大患。请免此三庙,以称国家严奉之意。”
诏:“司农寺鬻天下祠庙,辱国黩神,莫此为甚,可亟寝之。令开封府劾官
吏以闻。”
哲宗元五年,定州请以韩琦祠载祀典。从之。又诏相州商王河甲冢、沂
州一县颜真卿墓并载祀典。
七年,诏赐唐韩愈潮州庙为昌黎伯,赐唐柳宗元罗池庙为灵文庙。又诏苏州
吴泰伯庙以“至德”为额。
八年,赐安州€梦县楚令尹斗於菟子文祠为忠应庙,封崇德侯。
绍圣三年,诏德州汉大中大夫东方朔庙以“达隐”为额,又封辩智侯。西京
左藏库使、荣州刺史赵思齐请立韩王普庙於真定府。从之。
元符三年,臣僚言:按《史记》言,韩厥之功不在程婴、杵白之下,请於祚
德庙设位从祀。从之。
徽宗政和三年,礼仪局上《五礼新仪》,仲春、仲秋享历代帝王:女娲氏於
晋州,无配;帝太昊氏於陈州,以金提句芒配;帝神农氏於衡州,以祝融配;帝
高阳氏於澶州,以元冥配;帝高辛氏应天府,无配;帝陶唐氏於濮州,以唐司徒
配;帝有虞氏於道州,以虞相庭坚配;夏王大禹於越州,以夏相伯益配;商王
成汤於庆成军,以商相伊尹配;商王中宗於大名府,以商相伊陟、臣扈配;商王
高宗於陈州,以商相甘盘、傅说配;周文王以周师鬻熊配;武王以周太保召、康
公配;成王以冢宰周文公唐侯太叔配;康王以周太师毕公配;秦始皇帝以丞相李
斯,内史蒙恬,将军王翦配;汉高皇帝以相国ガ文终侯萧何配;太宗孝文皇帝以
丞相、曲逆献侯陈平,太尉、绛武侯周勃,卫将军宋昌,城阳景王刘章配;孝景
皇帝以丞相、魏其侯窦婴,丞相、安节侯申屠嘉配;世宗孝武皇帝以丞相、平津
侯公孙弘,大将军、长平烈侯卫青,骠骑将军、冠军景恒侯霍去病,车骑将军、
宅侯金日配;中宗孝宣皇帝以丞相、博阳定侯丙吉,丞相高平宪侯魏相、大
司马、大将军、博陆宣令侯霍光,大司马、卫将军、富平侯张安世配。自周文王
至汉宣帝,并於永兴军。後汉世祖光武皇帝於河安府,以太傅、高密元侯邓禹,
大司马、广平忠侯吴汉,左将军、胶东刚侯贾复,建威大将军、好愍侯耿配。
魏文皇帝於河南府,以太尉、寿乡肃侯贾诩,司徒、兰陵成侯王景兴,大司马、
邵陵元侯曹真,卫尉、颖乡肃侯辛毗配。後周太祖文皇帝於耀州,以大冢宰、上
柱国、齐炀王宪,行台尚书、邳国公苏绰,太傅、燕国文公于谨,大将军、范阳
公卢辩配。隋高祖文皇帝於凤翔府,以右光禄大夫、奇章宪公牛里仁,左仆射、
上柱国高,右武大将军、宋公贺若弼配。唐高祖神尧皇帝於耀州,以赠司空、
扬州都督、河间元王孝恭,赠右仆射、郧国节公殷开山,民部尚书邢国襄公刘政
会,赠司空淮安靖王神通配;太宗文皇帝於永兴军,以太尉、赵公长孙无忌,赠
太尉、梁国文昭公房乔,赠司空、莱国公杜如晦,赠司空、郑国文贞公魏元成,
赠司徒、卫国景武公李靖配;明皇帝於华州,以赠太师、燕国文正公张说,赠太
子少保、代公郭元振配;肃宗宣孝皇帝於永兴军,以赠太师、韩文正公苗晋卿,
赠太尉、冀公裴冕配;宪宗章武皇帝於华州,以中书令、晋公裴度,赠太傅、岐
国安简公杜佑,赠太尉、凉国武公李配;宣宗献文皇帝於耀州,以门下侍郎、
平章事夏侯孜,中书令、赠太尉白敏中,中书侍郎、平章事焉植配。後唐庄宗皇
帝以侍中兼枢密使郭崇韬,中书令、太师、陇西郡王李嗣昭,开府仪同三司、赠
尚书令符存审配;明宗皇帝以中书令、赠太师、晋国忠武公霍彦威,工部尚书、
平章事、赠太傅任圜配。晋高祖皇帝以中书令、魏公桑维翰,中书令赵莹配。汉
高祖皇帝无配。自後唐庄宗至汉高祖皇帝并於河南府周嵩陵,太祖皇帝庆陵,世
宗皇帝於郑州。
封滨州齐将段干木为善应侯。封潍州昌乐县昭贤庙孤山伯夷为清惠侯。汉
州德阳县汉姜诗祠封“孝感”。赐楚州涟水县唐侍御史王义方祠曰“显节”。赐
晋州罗江县蜀庞统祠曰“忠利”。赐连州汉伏波将军路博德庙为“忠勇”。赐晋
州赵城县造父祠为庆祚庙。赐临江军灌婴祠为显忠庙。赐兴元府汉曹参祠为远庙。
封蔡唐颜真卿庙为“贞烈”。封汉崔瑗祠为护国显应昭惠王。封河南府颖阳县神
泽庙神颖考叔为纯孝伯。赐後唐死节裨将侯约庙额,列於祀典(已上封爵并系徽
宗朝,日月不等,附此。)
高宗建炎元年十一月丙寅郊赦:历代圣帝、明王、忠臣、烈士,有功於民载
在祀典者,命所在有司祭之(後凡赦皆如之)。
绍兴元年,言者请春秋仲月祠禹於越州告成观,享越王句践於其庙,以范蠡
配。移跸,则命郡祀如故事。
二年,员外郎李愿奏:“程婴、公孙杵臼於赵最为有功,神宗皇帝初年,皇
嗣未建,封婴为成信侯、杵臼为忠智侯,命绛州立庙,岁时奉祀。其後皇嗣众多,
垂万世。今来庙宇隔绝,祭亦弗举,欲令礼官讨论於行在春秋设位望祭。”从
之。
十一年,中书舍人朱翌奏:“程婴、杵臼虽存赵孤,然不绝赵祀而卒立武者,
韩厥也。请以韩厥载祀典,与杵臼同宇。”下礼官讨论。太常寺:“检点《国朝
会要》,绛州祚德庙、太平县晋程婴公孙杵臼韩厥祠在墓侧,元丰四年封侯赐额。
崇宁三年封韩厥义成侯,今讨论欲从所乞,於行在卜地权创祠宇。契勘旌忠庙系
秦州伏羌城之神,昨来朝廷己降旨挥於临安府建庙,今来祚德庙欲乞比附旌忠庙,
例令临安府踏逐地步修建施行,候祠宇毕日,就本庙春秋二仲依小祠礼致祭。”
十六年,加婴忠节成信侯、杵臼通勇忠智侯、厥忠定义成侯。
二十二年,又改封婴疆济公、杵臼英略公、厥启佑公,命两浙漕臣建庙宇,
升为中祀,庙在净戒院故址,太一宫之南。
孝宗乾道四年,加封楚州显济庙灵感王,乃吴主孙皓祠,汪大猷等使虏还,
言其灵感,故加封,仍命使人往来皆前期祭之。
淳熙四年,静江守臣张┉谓:“臣所领州有唐帝祠,去城二十里而近,其山
口尧山,高广为一境之望,祠虽不详所始,然有唐衡岳道士弥明诗刻,即知其来
旧矣。有虞帝祠,去城五里而近,其山曰虞山,漓江汇其左,曰皇泽之湾,有大
历中磨崖碑载刺史李昌夔修祠事。臣已肇修祠宇,请著之祀典,俾长吏检校葺治。”
从之。
十四年,衡州守臣刘清之奏:“史载炎帝陵在长沙茶陵,今衡州茶陵县是也。
陵庙皆在康乐乡白鹿源,距县百里,而祠宇废。祖宗时,给近陵七户守视,禁其
樵牧。宜复建庙,给陵户。”礼官请如故事,命守臣行之。
●卷一百四·宗庙考十四
○诸侯宗庙
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太祖,始封之君。王者之後,不为
始封之君庙。 疏曰:凡始封之君,谓王之子弟封为诸侯,为後世之太祖。当此
君之身不得立出王之庙,则全无庙也,故诸侯不敢祖天子。若有大功德,王特命
立之则可。若鲁有文王之庙,郑祖厉王是也。鲁非但得立文王之庙,又立姜源之
庙及鲁公、武公之庙,并周公及亲庙除文王庙外,犹八庙也。此皆有功德特赐,
非礼之正。此始封君之子得立一庙,始封六世之孙,始五庙备也。若异姓始封,
如太公之属,初封则得立五庙,从诸侯礼也。若三王之後,郊天之时,则得以远
代之祖配天而祭,故《礼运》云“杞之郊也,禹也;宋之郊也,契也”)。
诸侯五庙,一坛一单。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
祖考庙,享尝乃止。去祖为坛,去坛为单。坛单,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
去单为鬼(注见《天子宗庙》条。疏:“诸侯立五庙一坛一单”者,降天子,
故止有五庙,坛、单与天子同。无功德之祖为二祧也。“曰考庙、曰王考庙、
曰皇考庙,皆月祭之”者,天子月祭五,诸侯卑,故唯得月祭三也。“显考庙、
祖考庙,享尝乃止。”者,显考,高祖也,祖考,太祖也,太祖乃不迁,而与高
祖并,不得月祭,止预四时,又降天子也。“去祀为坛”者,去祖,谓去太祖也,
即高祖之父。诸侯无功德二祧,若高祖之父亦迁,即寄太祖,而不得於太祖庙受
时祭。唯有祈祷,则去太祖而往坛受祭也)。
成庙皆迁之新庙,君前徙三日斋,祝、宗人及从者皆斋(谓亲过高祖则毁庙,
以昭穆迁之。《春秋梁传》曰:“作主坏庙,有时日於练焉。坏焉,庙坏庙之
道,易担可也,改涂可也。”范甯云:“纳新神,故示有所加。”郑元云:“
《士虞礼记注》曰,练而後迁也。”《礼志》云:“迁庙者,更衅其庙而移故主
焉。”案:此篇成庙之文,与《梁》相传也)。徙之曰,君元服,从者皆元服
(《周礼·司服》职曰:“公之服,自衮冕而下,如王之服。侯伯之服,自冕
而下,如公之服。子男之服,自毳冕而下,如侯伯之服。孤之服,自冕而下,
如子男之服。卿、大夫之服,自元冕而下,如孤之服。”《玉藻》曰:“君命屈
狄,再命衤韦衣。”《内司服》职曰:“新外内命妇之服,鞠衣、展衣、礻彖衣、
素纱。其於祭也,君与夫人皆申其服。”《祭统》曰:“公衮冕立於阼,夫人副
衤韦立於东房是也。臣及命妇助祭於君,皆尽其服,自祭於家,咸降一等,阴爵
不敢申也。”《杂记》曰:“大夫冕而祭於公,弁而祭於己;士弁而祭於公,冠
而祭於己。”《特牲馈食礼》曰:“主妇纟丽笄宵衣,立於房中”是也。然郑氏
顿贬公侯,使一同元冕以祭已,非其差也。且诸侯专国,礼乐车服王命有之,何
独抑其服乎?《玉藻》曰:“元端以祭,裨冕以朝。”孙炎云:“端当为冕,元
冕,祭服之下也,其祭先君,亦裨冕矣。”孙说为合。下未即告,故略同。爵,
弁也。“君命屈狄”与“再命衤韦衣”者,谓其夫为君,则命其妻以屈狄与加再
等之命,则上公夫人乃衤韦衣。孙、郑等改衤韦衣,非也。又云“一命展衣”者,
此则申子男臣妻之服耳。言小国臣妻一命者亦展衣,不命者则亦缘衣。元又分公、
卿、大夫及其妻为三等而升降其服。《经》云,孤冕、卿大夫元冕。冠何为易
之?又命小国之卿及内子,更同列国之卿。孤冕与鞠衣错易其次,尤非宜)。
从至於庙(庙,殡宫),群臣如朝位(列於庙门外,如路门之位),君入,立於
阼阶下,西向。有司如朝位(立於门内,如门外之位)。宗人摈,举手,曰:
“有司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