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2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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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位(见《五帝门》)。
诏:“郊祀、明堂礼乐,权用魏仪,遵周室肇称殷礼之义,但改乐章而已。”
使傅元为之词。
《祠天地五郊夕牲歌》一。 《祠天地五郊迎送神歌》一。 《飨天地五郊
歌》一。 《天地郊明堂夕牲歌》一。 《天地郊明堂降神歌》一。 《天郊飨
神歌》一。
元帝即位於建康,太兴二年,立南郊於已地,其制度皆太常贺循所定,多依
汉及晋初之仪。
三月辛卯,帝亲郊祀,飨配之礼一依武帝始郊故事。时尚未立北坛,地众
神并在天郊。
始议立郊祀仪。尚书令刁协等议,宜须旋都洛邑乃修之。司徒荀组据汉献帝
都许即便立郊,宜於此修奉。从之。
成帝咸和八年,制:“天郊则五帝之佐、日、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
北斗、三台、司命、轩辕、后土、太一、天一、太微、钩陈、北极、雨师、雷、
电、司空、风、伯、老人,凡六十二神从祀。”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辛未,南郊,帝亲奉焉。祝文称“嗣天子臣某”。
安帝元兴三年,刘裕讨桓元,走之。已卯,告成功於南郊。是年,帝蒙尘江
陵未反。其明年应郊,朝议以为宜依周礼,宗伯摄三公行事。尚书左丞王约之独
曰:“郊天极尊,非天子不祀,无使皇舆不得亲奉。”从之。
郊庙牲、币、璧、玉之色,虽有成文,秦世多以骝驹(赤马黑鬣曰骝),汉
则但云犊,未辨其色。江左南北郊同用元牲。
礼有事告祖祢宜社之文,未有告郊之典也。汉仪,天子之丧,使太尉告谥於
南郊,他无闻焉。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帝将东巡,以大军当出,使太常以一特
牛告祀南郊。及文帝崩,太尉锺繇告谥南郊,皆有事於郊也。江左则废。
宋武帝永初二年正月上辛,帝亲祀南郊,大赦。
三年九月(时营阳王已即位),司空徐羡之等奏高祖武皇帝宜配天郊。诏可。
孝武大明二年正月,有司奏:“今月六日南郊,舆驾亲奉;至时或雨,遂迁
日,有司行事。”
有司奏:“按:魏代郊天值雨,更用後辛。晋代顾和亦云更择吉日,徐禅云
晋代或丙或庚,并别有义。”“且武帝十二月丙寅受禅,二年十一月庚寅冬至,
祀天於圜丘,非专祈。又按《郊特牲》‘受命於祖庙,作龟於祢宫’者,谓告
之,退而卜。则告义在郊,非告日也。今日虽有迁,郊祀不异,不应重告。”徐
爰议以为:“郊祀用辛,何偃据《礼》,不应更告。毛血告之後,虽有事,得
更应有司行事,不容迁郊。”参议:“宜於遇雨迁用後辛,不重告。”诏可。
南郊自魏以来,多使三公行事。
三年,移郊兆於秣陵牛头山西,在宫之午地(徐爰曰:“《礼记》:燔柴於
泰坛,祭天也;迎日於南郊,就阳位也。晋代过江,郊祭悉在北,或南出道狭,
多於已地。大宋造邦维新,宜移郊正午,以定天位。”)。
五年,有司奏郊用三牛。孝武崩,废帝以郊旧地为吉祥,移置本处。
齐高祖受禅,明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而无配,牺牲之色因晋、宋故事。
武帝建元五年,正月,祀南郊。自兹以後,间岁而祀(时有司奏:“前代嗣
位,或因前郊年,或自更始。今年正月已郊,未审明年应郊与否?”尚书令王俭
议:“检晋明帝太宁五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简文
咸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帝即位,明年改元,亦郊。宋元嘉三十年正月
南郊,其年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改元,亦郊。此二代明例,差可依仿。”祭
酒张绪等并同。诏可)。
永明元年,立春前郊祀(王俭启云:“按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
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郊,其月八日立春。此近代明例,
不以先郊後春为嫌,无烦迁日。”帝从之)。郊坛圆兆外内起瓦屋,形制宏壮
(散骑常侍庾昙崇启云:“祭天尚质,秦、汉以来,郊兆坛域无立宫室,以明谦
恭。”诏付外详。博士贺议:“《周礼》:‘王旅上帝,张毡案。’以毡为床
於幄中,不闻郊所置宫宇也。”虞炎议:“汉之郊祀,天子自竹宫遥拜,息殿去
坛既远,奉祀毕,旋息於此,无嫌。”祠部郎中李议:“《周礼》:‘凡祭祀
张其旅幕,张尸次。’尸则有幄。郑仲师云:‘尸次,祭祀之尸所居更衣帐也。’
凡祭之文,既不止於郊祀;立尸之言,理亦关於宗庙。古则张幕,今也房屋,宗
庙旅幕可变为栋宇;郊坛毡案,何为不转制檐甍?”遂不行昙崇议)。
梁武帝即位,南郊,为坛在国之南(坛高二丈七尺,径十八丈,其外再,
四门),常与北郊间岁。正月,皇帝致斋於万寿殿,上辛行事(吴操之云:“启
蛰而郊,郊应在立春後。”何佟之云:“今之郊祀,是报昔岁之功,而祈今年之
福,故取岁首上辛,不拘立春先後。周之冬至圜丘,大报天也;夏正又郊,以祈
农事。故有启蛰之说。”帝曰:“圜丘自是祭天,先农即是祈。祭昊天宜在冬
至,祈必须启蛰。”),用特牛一,祀天皇大帝於坛上,攒题曰“皇天座(四
年,佟之启:“《周礼》称天曰神,今天攒宜题曰‘皇天座’。”)”,以皇考
太祖文帝配,五帝、天文从祀(五方上帝、五官之神、太一、天一、日、月、五
星、二十八宿、太微、轩辕、文昌、北斗、三台、老人、风伯、雨师皆从祀。其
五帝、二十八宿及风、雨师等座有坎,馀皆平地。王僧崇启曰:“五祀位在北郊,
圜丘不宜重设。”帝曰:“五行之气,天地俱有,故宜两从。”僧崇又曰:“风
伯、雨师皆箕、毕也,而今南郊祀箕、毕,复祭风伯、雨师,恐乖祀典。”帝曰:
“箕、毕自是二十八宿,风伯、雨师即箕、毕下隶,两祭非嫌。”)。礼以苍璧
制币,除鬯(佟之启:“按:鬯者盛以六彝,覆以画幂,备其文饰,施之宗庙。
今郊有,恐乖尚质,宜革之。”帝依之),香用沉(取本天之质阳所宜),器
以陶匏素俎,席用藁秸(太祝牒:“坛下神座,悉用白茅,俎以漆。”诏下议。
八座奏:“《礼》云:‘观天下之物,务称其德。’则知郊祭俎不应漆。席用白
茅,《礼》无所出。”於是改用素俎,五帝以下皆蒲席藁荐)。皇帝一献,再拜
受福(帝以一献为质,三献为文,诏下议。博士陆玮等以为宗祧三献,义兼臣下,
上天之礼,主在帝王。约理申义,一献为允。自是天地之祭皆一献。惟皇帝受福,
明上灵降祚,臣下不敢同)。太尉设燎坛於丙地,礼毕,器席有司埋之(佟之议
曰:“《礼》:‘祭器弊则埋之。’今一用便埋,费而乖典。”帝曰:“荐席轻
物,陶匏贱器,方还府库,容後秽恶。但弊则埋之者,谓四时祭器耳。”从有司
烧埋之)。五年,迎五帝,以始祖配(时明山宾议,以始祖配飨五帝,从之)。
十一年,帝曰:“《礼》‘祭月於坎’,由是阴义,乃别祭之仪。今兆南郊,既
云就阳,理不应为坎。”遂废之(八座奏曰:“五帝之义,不应居坎。良由齐代
圜丘小峻,边无神位。今丘形既广,请五帝座悉於坛上,外域二十八宿及风伯、
雨师等座,悉停为坎”)。十七年,帝以威仰、魄宝俱是天神,於坛则尊,於下
则卑。南郊所祭天皇,其五帝别有明堂之祀,不烦重设。又祭二十八宿无十二辰,
於义阙然。南郊可除五帝祀,加十二辰与二十八宿,各於其方为坛。
诏定郊之乐,以“雅”为称,取《诗序》“雅者正也”之义。《後雅》,
三曲,四言(取《礼记》:“司徒论选士,升之学,曰俊士。”二郊用)。《皇
雅》,三曲,五言(取《诗》:“皇矣上帝,临下有赫。”二郊、太庙同用)。
《涤雅》,一曲,四言(取“帝牛在涤三月。”出入用)。《雅》一曲,四
言(荐毛血用)。《诚雅》一曲,三言(取至诚感神义,南郊降神用)。又《诚
雅》,一曲,四言(送神用)。《献雅》,一曲,四言(饮福用)。《雅》,
一曲,四言(就燎用)。其辞并沈约所制。普通中,荐蔬无牲牢,遂省《涤》、
《雅》云。
陈武帝永定元年受禅,修圜丘(坛高二丈二尺五寸,广十丈)柴燎告天。明
年,因以正月上辛,有事南郊,以皇考德皇帝配,除十二辰、风伯、雨师及五帝
位(太常卿许通奏曰:“按《周礼》以血祭祭社稷五祀。郑元云:‘阴祀自血起,
贵气臭也。五祀,五官之神也。’五神主五行,隶於地,故与埋沈辜同为阴祀。
既非柴,无关阳祭。故何休云:‘周爵五等者,法地有五行也。’五神位在北
郊,圜丘不宜重设。又按以燎祀风伯、雨师,郑众云:‘风伯箕,雨师毕,
皆星也。’今南郊祭箕、毕,复祭风伯、雨师,恐乖祀典。”制并依。音普逼
反,音羊九反),间岁而祀。文帝天嘉中,改以高祖配,复三献之礼(许通
曰:“按《周礼·司樽彝》云,三献施於宗祧。郑元注:‘一献施於小祀。’今
用小祀之礼施於大神大帝,为不通矣。”从之)。宣帝即位,以郊坛卑下,更增
广之(祠部郎王元规议曰:“古圜方二丘并因见有,本无高广之数。後代随事迁
都,有筑建丈尺之仪。但五帝、三王不相沿袭,今增南郊上径十二丈,则天大数;
下径十八丈,取三分益一;高二丈七尺,取三倍九尺之堂。”)。
後魏道武皇帝即位二年正月,亲祀上帝於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坛通四
陛,埒三重,天位在上,南面,神元西面,五帝以下天文从食(五精帝在坛内,
四帝各於其方。黄帝在未,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一、北斗、司中、
司命、司禄、司人在中内,各因其方。其馀从食者各千馀神,在外内)。
席用藁秸,玉以四,币用У帛,牲以黝犊(上帝、神元用犊各一,五方帝共犊
一,日、月等共牛一)。祭毕,燎牲体左於坛东已地(从阳之义)。後冬至,祭
上帝於圜丘,牲币并同。天赐二年四月,复祀天於西郊,为方坛,东为二陛,土
陛无等。周垣四门,门各依方色为名。置木主七於坛上。牲用白犊、黄驹、白羊
各一。祭之日,帝御大驾至郊所,立青门内近南,西面。内朝臣皆位於坛北,外
朝臣及夫人、方容咸位於青门外。后率六宫从黑门入,列於青门内近北,并西面。
廪牺令掌牲,陈於坛前,女巫执鼓,立於陛东,西面。选帝七族子弟七人,执酒
在巫南,西面北上。女巫升坛摇鼓,帝拜,后肃拜,内外百官拜。祀讫,乃杀牲。
执酒七人,西向,以酒洒天神主,复拜。如此者三,礼毕而反(後魏道武帝西平
姑臧,东下山东,足为雄武之主。其时用事大臣崔浩、李顺、李孝伯等诚皆有才
多,是谋猷之士,全少通儒硕学,所以郊祀,帝、后、六宫及女巫预焉,馀制复
多参夷礼而违旧章)。自後岁一祭。
明元帝太常三年,立五精帝兆於四郊,远近放五行数,各为方坛四陛,埒
三重通四门,以太等及诸佐配。祭黄帝常以立秋前十八日,馀四帝各以四立日
祀之,牲各用牛一。又立春遣有司迎春於东郊,祭用酒脯枣栗,无牲币。
献文帝以西郊旧事,岁增木主,易代则更兆,其事无益於神明,乃革前仪,
定置主七,立碑於郊所。
孝文帝太和十二年亲筑圜丘於南郊。
北齐每三年一祭,以正月上辛祀昊天上帝於圜丘(坛在国南郊,下广轮二
百七十尺,上广轮四十六尺,高四十五尺。三成,成高十五尺,上中二级,四面
各一陛,下级方维八陛。周以三,去丘五十步。中去内,外去中,各
二十五步,皆通八门。又为大营於外之外,广轮三百七十步,其营堑广丈二尺,
深一丈,四面各一门。又为燎坛於中外之丙地,广轮三十六尺,高三丈,四面
各有阶),以高祖神武帝配,五精帝、天文等从祀(五精帝於中丘,面皆向内。
日、月、五星、北斗、二十八宿、司中、司命、司人、司禄、风伯、雨师、灵星
於下丘,众星位於内中)。礼以苍璧、东帛、苍牲九。皇帝初献,太尉亚献,
光禄卿终献。司徒献五帝,司空献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太常丞以下荐众星。
後诸儒定礼:圜丘改以冬至祀之,南郊则岁一祀,以正月上辛。为坛於国南(坛
广轮三十六尺,高九尺,四面各一阶。为三,内去坛十五步,中、外相
去如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