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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文献通考1-第2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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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尺二寸者,未知璧在中央,通两畔总计为尺二寸;未知除璧之外,两畔之圭各
有一尺二寸。据下‘圭尺有二寸’而言,则此四圭,圭别尺有二寸,仍未审以
璧为邸,邸径几许。《礼》既无文,不可强记也。”《江都集礼》徐乾议曰:
“《周礼·典瑞》云:‘四圭有邸以祀天’,又云:‘苍璧礼天。’两玉不同而
并云祀天,是有二天可知也。”徐邈曰:“璧以礼神,圭以自执,故曰植璧秉圭,
非圜丘与郊各有所施。杨氏曰:“徐邈植璧秉圭之言,若足以破注疏二天之说。
或者又谓璧圜色苍,所以象天,天有四时,四圭有邸,亦所以象天,非王所执之
圭也。伏睹《国朝会要》礼制局言:‘以苍璧礼天,四圭有邸以祀天。’盖苍璧
以象体,四圭有邸以象用,故於苍璧言礼,於四圭有邸言祀。说者谓礼神在求神
之初,祀神在荐献之时,盖一祭而两用也。此义与徐邈不同,姑两存之。”已上
系祀天之玉)。
    王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郑司农云:“大裘,羔裘也。”元谓:“
《书》曰:‘予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缋,宗彝、藻、
火、粉米、黼、黻希绣。’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舜欲观焉。华虫,五色之虫,
《缋人职》曰‘鸟、兽、蛇杂四时五色以章之’是也。‘希’读为‘’,或作
‘黹’,字之误。王者相变,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画於旌旗,所谓‘三辰旗,
昭其明也’。而冕服九章,登龙於山,登火於宗彝,尊其神明也。”疏曰:“元
谓‘书曰’至‘希绣’,而云‘此古天子冕服十二章,舜欲观焉’者,欲明舜时
十二章,至周无十二章之意也。然古人必为日、月、星辰於衣者,取其明也。山,
取其人所仰。龙,取其能变化。华虫,取其文理。作缋者,缋,画也,衣是阳,
阳至轻浮,画亦轻浮故衣缋也,宗彝者,据周之彝尊,有虎彝、隹彝,因於前
代,则虞时有隹彝、虎彝可知。藻,水草,取其有文。火,取其明。粉米,取
其洁,亦取养人。黼,谓白黑为形,则斧文,近刃白,近上黑,取其断割焉。黻,
黑与青为形,则两己相背,取臣民背恶向善。希绣者,谓刺缯为绣,但裳主阴,
刺亦是沈深之义。云‘王者相变,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画於旌旗’者,若孔君
义,虞时亦以日、月、星画於旌旗,与周同。云‘九章’,此无正文,并郑以意
解之。”《司服》。《天官》:“司裘掌为大裘,以其王祀天之服。”注曰:
“郑司农云:‘大裘,黑羔裘,服以祀天,示质。’”疏曰:“言大者,以其祭
天地之服,故以大言之。”又曰:“先郑知大裘黑羔裘者,祭服皆元上下,明
此裘亦羔裘之黑者。按《郑志》,大裘之上,又有元衣,与裘同色,亦是无文采。”
元丰,神宗问陆佃大裘,佃对以:“《礼记·玉藻》云:‘礼不盛,服不充。’
故大裘袭可知。又曰:‘郊之日,王被衮以象天。’则大裘袭衮可知;大裘袭衮,
则戴冕,ロ十有二旒可知。”神宗称善,诏有司制黑羔为裘,而被以衮衣。杨氏
曰:“先儒谓大裘之上有元衣,元衣之上有十二章,郑乃云大裘之上有元衣,无
文采。郑氏又谓有虞氏十二章,周止九章。其说皆非。即《司服》经文熟读而详
玩之,则知有虞氏十二章,周亦十二章,昭然甚明。公之服,自衮冕而下;侯伯
之服,自冕而下。夫衮冕九章,冕七章。公之服自衮冕而下,推而上之,则
天子之服有日、月、星辰之章可知;公之服九章,则天子之服十二章可知。此不
待旁引别证,而知郑说之非矣。舜曰:‘子欲观古人之象。’盖十二章自日、月、
星辰而下,从古而然矣,孰谓礼乐大备於周,而独不然乎?郊所以明天道,取象
非一端也。冬至圜丘,大裘而冕,则天之时也;席用秸,器用陶匏,则天之质
也;服有日、月、星辰之章,则天之明也;ロ十有二旒,则天之数也。郑氏乃谓
有虞十二章,至周而以日、月、星辰画於旌旗,冕服惟有九章,然公自衮冕而下,
王又自衮冕而下,君臣同冕,略无区别,必无是理。贾公彦疏云‘孔氏九章,此
无正文,并郑以意解之’,则疏家已知其非而不信之矣。惟其并以意解,故後世
遵用其说,始有悟其上下之亡等、尊卑之失次者。魏明帝以公卿衮衣黼黻之制疑
於至尊,遂制天子服绣文,公卿服绣文矣。唐长孙无忌以帝祭社稷服冕、四旒,
三章;祭日、月服元冕,三旒,衣无章;而三公亚献服衮,孤卿服毳,贵盛无
分,而天子遂止於服衮,他冕尽废者矣。先王制礼,必本於天理人情之公。自上
古至於周,天子仰则天数,路十二就,常十二ヵ,马十二闲,圭尺二寸,ロ十二
旒,而冕服之章莫不皆然。郑氏谓周以日、月、星辰画於旌旗,故冕止九章,不
知龙登於,山登於俎,黼登於,九章亦可损乎?前乎康成,如汉明帝用欧阳
说义,天子备十二章,三公、诸侯用山龙九章,九卿以下用华虫七章,其说犹用
周制也。自郑氏以意解经,九章之说於是乎始,故行之後世,卒有不厌於人心,
并与古制而去之者,可胜叹哉!”馀见《祀地礼》及《祭物篇·祭服条》)。戴
冕,ロ十有二旒(ロ音早。天之大数不过十二。过音古禾反。《郊特牲》。已上
王祀天裘冕)。
    玉路,,樊缨十有再就,建太常十有二ヵ以祀(音阳。樊,步干反。ヵ
音留。疏曰:“外内大小祭祀,皆用此一路。”《春官·巾车》。《春官·司常》:
“日月为常,王建太常。”疏曰:“乘玉辂,则建太常。”《夏官·节服氏》:
“衮冕六人,维王之太常。”注曰:“服衮冕者,从王服也。维,维之以缕。”
注疏并详见《王礼考·车旗条》)。大驭,掌驭玉路以祀;及犯,王自左驭,
驭下祝,登受辔,犯,遂驱之(,蒲未反。祝,之右反。行山曰,
犯之者,封土为山象,以菩刍、棘、柏为神主,既祭之,以车轹之而去,喻无险
难也。王由左驭,禁制马使不行也。疏曰:“此据祭天之时,故有犯之事。
云‘犯’者,出国门,封土为山象。郑注《月令》祀行之礼,为坛厚三
寸,广五尺。此道祭亦当然。云菩刍、棘、柏为神主,谓於三者之中但取用其中
之一,以为神主则可也。”《夏官》。详见《祭物篇·车旗条》)。乘素车,
十有二旒,龙章而设日月(素车,殷辂也。设日月,画於上。疏曰:“乘殷之
朴素之车,贵其象天之质也。所建之十有二旒,画龙为章而设日月,象天数十
二也。”《郊特牲》《礼器》:“大路繁缨一就。”疏曰:“殷尚质,以木为车,
无别雕饰,乘以祭天,谓之大路也。繁,谓马腹带也。缨,鞅也,染丝而织之曰
。五色一匝曰就。就,成也。言五色匝一成。车既朴素,故马亦少饰,止一就
也。繁,步干反。,车例反。《郊特牲》同。《礼器》“大路素而越席。”疏
曰:“大路,殷祭天之车也;越席,蒲席也。祭天本质素,故素车、蒲席也。”
越音活。又桓公二年《左氏传》:“大路越席。”疏曰:“路,训大也。巾车五
路,玉路为大,故杜以玉路为大路。”杨氏曰:“《左传》注疏与《礼器》、
《郊特牲》注疏不同,姑两存之。”又按:《巾车》一曰玉辂,以祀《郊特牲》
曰“乘素车”,《礼器》曰“大路素而越席”,二说不同。夫子答颜渊曰:“乘
殷之辂。”盖素车者,殷辂也;饰以金玉者,周制。《郊特牲》、《礼器》疏以
素车为殷辂,其言盖有所据。使周亦乘素车,则孔子不曰“乘殷之辂”矣。已上
王祀天之车旗)。
    《大司乐》:大合乐,分乐乃奏黄锺,歌大吕,舞《€门》,以祀天神。凡
六乐者,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凡乐,圜锺为宫,黄锺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
羽。雷鼓、雷鼗、孤竹之管、€和之琴瑟、《€门之舞》,冬日至,於地上之圜
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圜锺,夹锺也。夹锺生於房、心
之气,房、心为大辰、天帝之明堂。疏曰:“礼天神必於冬至者,以天是阳,还
於阳生之日祭之也。”《春官》。详见《祭物·乐条》。《陈襄奏议》曰:“夫
祀天必以冬至日,以其阳气来复於上天之始也。故宫用夹锺於震之宫,以其帝出
乎震也。而谓圜锺者,取与形以象天也。三一之变:圜锺为宫,三变:黄锺为角,
太蔟为徵,姑洗为羽,各一变,合阳奇之数。”)。鼓人以雷鼓鼓神祀(雷鼓,
八面鼓也。神祀,天神也。《地官》。以上祀天之乐)。
    右祀天礼物、乐舞。
    前期十日,太宰掌百官之誓戒与其具修;前期十日,帅执事而卜日,遂戒
(誓戒,重失礼也。具,所当共。修,扫除粪洒。十日,容散齐七日,致齐三日。
执事,宗伯、太卜之属。既卜,又戒百官以始齐。散,西但反。齐,侧皆反。
《天官》《春官》:“大宗伯帅执事而卜日。”注曰:“执事,诸有事於祭者。”
疏曰:“太宰不掌祭祀,故云宗伯、大卜之等而已。此大宗伯主祭祀之事,故云
诸有事於祭者也。”《肆师》:“凡祭祀之卜日,宿为期,诏相其礼。”注曰:
“宿,先卜祭之夕。”疏曰:“云‘卜日宿为期’,则是卜前之夕,与卜者及诸
执事者以明旦为期也。”)。太史,大祭祀与执事卜日,戒及宿之日,与群执事
读礼书而协事(与之者,当视墨。协,合也。疏曰:“戒,谓散齐七日;宿,谓
致齐三日。协事,恐事有失错,物有不供也。”《小史》:“大祭祀读礼法。”
疏曰:“大史公礼书,即此礼法也。”《春官》)。大宗伯诏大号,治其大礼,
诏相王之大礼(治,犹简习也。豫简习大礼,至祭,当以诏相王。疏曰:“大号,
神号。大祝是事神之人,知所诏,是诏大祝为祝版之辞也。诏相者,谓未至之时
诏告之,及其行事则又相之。”《春官》)。齐右掌祭祀前齐车(齐车,金路也。
前齐车,立於马前,备惊奔也。杨氏曰:“前期十日,乃散齐之初。此齐右前齐
车,谓齐时所乘金路也。又《荀子》曰:‘端衣、元裳、冕而乘路。’此谓齐时
所服之服及所乘之路也。”《夏官》)。齐服有元端(《司服》)。齐则纟青结
佩而爵к(纟青,侧耕反。纟青,屈也。结又屈之,思神灵不在事也。爵к,齐
服元端。疏曰:“齐则纟青结佩,此谓总包凡应佩玉之人,非惟世子。纟青结佩,
纟青,屈也,谓结其绶,而又屈上之也。而爵к者,谓士元端齐,故爵韦为к也。
而熊氏、皇氏并谓诸侯以下皆以元端齐,而以爵韦为к,同士礼,以其齐,故不
用朱к素к也。义或然也。”《玉藻》)。王齐日三举(郑司农云:“齐必变食。”
疏曰:“齐谓散齐,致齐。齐必变食,齐时不乐,故不言以乐侑食。”《天官·
膳夫》。《论语》:“齐必变食,居必迁坐。”《朱子》注曰:“变食,谓不饮
酒。不茹荤;迁坐,易常处也。”)。《玉府》:王齐则共食玉(玉是阳精之纯
者,食之以御水气。郑司农云:“王齐,当食玉屑。”《天官》)。《鬯人》:
凡王之齐事,共其鬯(给洗浴。疏曰:“郑知王齐以鬯为洗浴,以其鬯酒非如
三酒可饮之物,明此亦给王洗浴,使之香美也。《春官》)。
    《传》:卜郊受命于祖庙,作龟于祢宫,尊祖亲考之义也(受命,谓告之,
退而卜。疏曰:“郊事既尊,不敢专辄,故先告祖後乃卜,亦如受命也。故《礼
器》云‘鲁人将有事於上帝,必先有事於宫’也。作龟於祢宫者,作,灼也;
祢宫,祢庙也。先告祖受命,又至祢庙卜之也。尊祖亲考之义也者,考,亦祢也。
尊祖故受之命,命宜由尊者出,亲祢故作龟,是事事宜就亲近者也。”)。卜之
日,王立于泽,亲听誓命,受教谏之义也(泽,泽宫也,所以择贤之宫也。既卜,
必到泽宫,择可与祭祀者,因誓敕之以礼也。《礼器》曰“举贤而置之,聚众而
誓之”是也。疏曰:“王在於泽宫中,以射择士,故因呼为泽宫也。王卜已吉,
又至泽宫射,以择贤者为助祭之人。郑注《乡射记》云:‘乡之取也於囿中,勇
力之取也;今之取也於泽宫,揖让之取也。泽,习礼之处。’亲听誓命者,因泽
宫中又使有司誓敕旧章齐戒之礼,王又亲听受命。受教谏之义也者,告祖作祢,
是受教义也;又立泽听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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