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2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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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而入,多非其人,郡县官守因循,人受其弊;又谓不由举主择,所以大半不才。
皆确论也。然而太宗时转运使皆人主亲自选择,故淳化五年十一月,上曰:‘多
士满朝,朕试令索班簿阅之,周行之人,鱼贯栉比,不胜其众矣。比於其中求一
才中转运使、三司判官者,了不能得,虽多,亦奚以为?’臣以此知转运使自人
主亲择之也。淳化三年正月,诏:‘宰相、参知政事、枢密副使、三司使、翰林
学士、尚书丞郎、两省给舍以上、御史中丞,各於京朝官内保举堪任转运使者一
人。’臣以是知宰相、执政、侍从官皆举荐人才,而人主亲择之也。神宗谓文彦
博等曰:‘诸道帅臣、转运使职任至重,一道惨舒系焉,宜谨择其人,久於其任。
汉宣循名责实,胥用此道。’彦博等对曰:‘为治之要,无以易此。’故熙宁、
元丰诸路漕臣率多举职。今军兴之际,调度日繁,理不可缓,而诸路转运使推择
非才,任用不一,又非庆历比也。然臣区区之愚,窃谓太宗用李之言,罢藩镇
支属而委任转运使。真宗朝士大夫论列,言其不便者多矣。仁宗景三年十一月,
诏怀远军本隶宜州,自今奏事无得专达,是亦复支郡之意也。然以今日之势观之,
宜修支郡之制,增藩镇之权,以壮国势,而一道廉按之任,恐可改也。神宗即位
之初,因知扬州徐缓告谢甚衰,尝与富弼、曾公亮辈议分置藩郡,令按察支属,
而大臣无有能上当圣意者。熙、丰、绍、符、崇、观、政、宣更数十年,不能行
神宗之意,盖有待於今日也。不然则愿如太宗之时,尽减监司之目,独存转运一
司,其亲擢、举荐、委任、赐予,悉用祖宗初制,仍带按察之名。其久任如真宗
用宋搏於河东十有一年不除代者,劳效显著则增秩赐金,简慢不职则削官夺赐。
乘驿入奏,更互赴阙,以至给印历,委诸司(一作州)长吏书绩,皆以太宗、
真宗为法。比之复支郡,利害固不同,然亦愈於因循不振之弊也。”
○安抚使
梁武帝普通五年,魏以郦道元为大使,慰抚六镇,大使始此。隋文帝开皇九
年,诏遣柱国韦安抚岭外。又仁寿四年,以杨素为并州道行军总管、河北道安
抚大使。
唐贞观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则有巡察、安抚、存抚之名;
节度使兼之,则有副使。天授二年,发十道存抚使)。圣历中,狄仁杰为湖北道
安抚大使,德宗贞元,又置副使。
宋旧不常置,自咸平三年,以翰林学士王钦若为四川安抚使,知制诰梁颢为
陕西安抚使,安抚使之名始此。其後景德三年,始置河北沿边安抚使,以雄州守
臣为之,而陕西沿边诸州亦有安抚使。庆历二年,诏置湖南安抚司。八年,诏置
河北四路安抚使(以韩琦、王拱辰、贾昌朝等充诸路使)。皇四年,诏广、桂
二州带经略安抚使。熙宁五年,罢诸路经略安抚司。崇宁二年,置河南安抚使
(宣和二年,置辅郡内颍昌府带京西安抚使)。宣和三年,臣僚言睦贼猖獗,乞
以杭、越知州兼本路安抚使,镇抚一方。诏杭越州、江宁府守臣并带安抚使。诏
洪州守臣可依江宁府安抚使。凡诸路安抚,遂州知州兼,以直秘阁以上充。掌总
护诸将,统制军旅,察治奸宄,以肃清一道,凡兵民之政皆掌焉。帅其属而听其
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甲械出纳之名籍,其行以法。若事难专
决,则具可否禀奏;即干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则听以便宜裁断(系边任,则
绥御夷狄,抚宁疆圉。若甲兵屯戍、刍粟馈运,则视其缓急盈虚而移用之。掌凡
战守之事)。建炎元年,李纲请沿河、沿淮、沿江置安抚使兼马步军都总管,以
文臣充。二年,令将兵处知州带管内安抚使,後省。四年,置镇抚使,罢逐路安
抚使。後罢镇抚使,置安抚使如故。时诸路又有安抚大使,自两浙西路刘光世始。
二品以上为帅,即为安抚大使。
○提刑
宋太宗淳化二年,以司门员外郎董循等一十一人分充诸路转运司提点刑狱,
四年省。景德四年,真宗谓王旦曰:“朕虑四方刑狱官吏未尽得人,一夫受冤,
即召灾。今军民事务,虽有转运使,且地远无由知。先帝尝选朝臣为诸路提点
官狱,今可复置,仍以使臣副之。”於是置诸路提点刑狱公事,以朝臣充,始命屯
田李拱为之,副以武臣ト门候以上充。天禧四年,加劝农使,俄改提点刑狱、
劝农使,又以武臣为副使。天圣六年悉罢,明道二年复置。嘉中,有武臣同提
点河东刑狱,窃用公库银器及乐倡首饰,议者谓武臣不可为监司,罢之。治平元
年,罢提点刑狱而委转运司。熙宁二年,诸路提点刑狱复差文臣,其武臣并罢。
(史臣曰:“上以武臣罕习吏文,多不足以举察所部人材,故罢之,人皆以为便。”)
十年,复置提点京畿刑狱。掌察所部疑留狱讼,劝课农桑,而按其官吏之不法,
别其廉吏,以达於朝。元丰因之,总郡国之庶狱,核其情实而覆以法;督治奸盗,
申理冤滥,则隶提刑司;岁察所部廉能而保任之,若疲软或冒法,则随其职事劾
奏。宣和初,诏江西、广东增置武提刑一员,然遇阙帅,不许武宪兼摄。建炎元
年,以盗贼未衰,诸路无武臣提刑处,权添差一次,专管捉杀。四年罢之。孝宗
乾道六年,诏诸路分置武臣提刑一员。臣僚乞依故事加“同”字,不从,於是武
宪横於四方。淳熙末,上知其不便,遂不复除,止除朝臣一员。其属有办公事
一员,检法官一员。
东莱吕氏曰:“太宗皇帝即位之久,天下无事。淳化二年五月,诏:‘应诸
路转运使各命常参官一人专知纠察州军刑狱公事,管内州府十日一具囚帐供报,
有疑狱未决,即驰传以示之。郡县敢稽留大狱,久而不决,及偏辞按谳,情不得
实,官吏用情者,并以闻。佐史小吏已下,得以便宜按劾从事。’此初置外路刑
狱官之诏也,是时犹隶转运司。然行之二年,劳扰无补。於是淳化四年十月,降
诏曰:‘比者申命使臣分听狱讼,徒经岁序,蔑有平反,既莫副於哀矜,谅为
於劳扰。其诸路决遣刑狱司,宜从省罢,委转运司振举之。’真宗景德四年,乃
谓先帝常选朝臣,诸路提点刑狱遂复置之,不隶转运,别为一司,稍重其权矣。
当时约束曰:‘所至专察囚禁,详审案牍,州县不得迎送聚会。所部每旬具系囚
犯由、讯鞫,次第申报,当检举催督。在系淹久者,即驰往案问。出入人罪者,
移牒覆勘,劾官吏以闻。诸色词状逐州断遣不当,已经转运司披断未允者,并收
接施行。官吏贪浊弛慢者,具名以闻,敢有庇匿,并当加罪。仍借绯紫,以三年
为任,增给缗钱如转运使之数。内出御前印纸为历,书绩效。中书、枢密院籍其
姓名,代还者课议功行赏。如刑狱枉滥不能摘举,官吏弛慢不能弹奏,务从畏避
者,以深罪。’窃睹当日诏旨,专为刑禁词讼冤枉。天禧中,已兼劝农一事,
至仁庙朝天圣六年正月诏,令诸路提点刑狱司朝臣、使臣交割本职公事与转运使、
副,令转运司条所省事件以闻。既罢两年,天圣八年九月复置,仍令所至毋得送
迎,其吏人约旧数裁减之。降诏十月九日,是月壬申权罢。又三年,至明道二
年冬复置。自後提刑一司虽专以刑狱为事,封桩钱、盗贼、保甲、军器、河渠,
事务浸繁,权势益重,而转运司所总惟财赋纲运之责而已。司局愈多,官吏益众,
而事愈不治,今日之弊正在按察之官不一也。臣故著提刑废置约束之详,以备朝
廷采择。”
○提举
即汉耿寿昌常平之任也。自卫李悝制平籴之法,汉人因之,则谓之常平焉。
然汉人特置仓,而犹领之於大司农也。
宋朝淳化中,建常平仓。景元年,令转运司举长史举所部官专领之,然犹
隶漕臣。熙宁遣使提领,此盖提举常平之所始也(三年,制置三司条例言:“河
北、陕西已差官提举常平、广惠仓,馀路欲差胡朝宗、张复、侯叔献、曾谊等并
为提举官。”)。九年,府界、畿内亦专置提举常平仓一员,不令司农丞兼领。
提举常平司操常平敛散之法,申严免役之政令。治荒修废,振民艰厄,则隶提举
司。岁察所部廉能而保任之,若疲软或犯法,则随其职事劾奏(又《哲宗正史·
职官》:“提举常平司常平、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法,因民
之有无、岁之丰凶而敛散振济之。几役钱,视其产之厚薄。人吏廪禄,视其执役
之轻重。凡市易,掌敛市之不售,货之滞於民用者,乘其贸易,以平物价。皆举
行其政令,以裕民力而阜邦财,掌按察官吏之事。”)。元初罢,绍圣九年复
置。政和改元,诏江、淮、荆浙六路共置茶盐提举一员。宣和三年,诏河北、京
东路推行新法钞盐,可添置提举官一员。此提举茶盐之所始也(国朝茶盐事,旧
隶发运司。元丰,或以转运、常平官兼提举,或以提刑兼领,知、通提辖。政
和以後,始专置官吏)。既而诸路皆置。建炎元年,诏提举常平司并归提刑司。
二年八月,复诸常平官,还其籴本,自青苗钱不散外,常平、免役之政皆掌之。
三年复置。四年,诏逐路提刑司茶盐司并依旧分东、西路。绍兴二年,诏荆湖北
路复置提举茶盐司。四年,诏广西茶盐司官吏并罢,其职事委漕臣。五年,诏诸
路提举常平并入茶盐司,仍以提举常平茶盐等公事为名。九年,置经制司,改常
平官为经制某路办常平等公事。未几,经制司罢,复为常平官。久之,复置提
举,东南以茶盐司兼领,四川以提刑司兼领(又《中兴系年录》:“绍兴十五年,
户部侍郎王铁言常平法,望复置提举官,乃命诸路茶盐官改充提举常平茶盐;惟
四川、广西以宪臣,淮西、京西以漕臣兼领,仍令检察所部州,有擅用常平钱物
者,按劾以闻。”),乃别置官吏。然常平钱皆取以赡军,今特掌义仓及水利、
役法、振济等事而已,无复平籴之政矣。熙宁初,置提举常平司句当公事,於通
判、幕职内选差一员,不妨本职。绍兴十五年,改为办公事,依漕属例,此常
平也。宣和三年,置茶盐提举属官一员,此茶盐也。故提举司存二官,以
此。
●卷六十二·职官考十六
○制置使
唐宣宗大中五年,以白敏中充招讨党项行营都统、制置等使,制置使之名始
此。
宋朝不常置,掌经画边鄙军旅之事。政和中,熙、秦用兵,以内侍童贯为之。
宣和末,姚古为京畿辅郡兵马制置使。靖康初,种师道为河东路制置使,钱盖为
陕西五路制置使。建炎元年,有招捉盗贼制置使,自王渊始。三年,有行在五军
制置使,自刘光世始。又诸路皆有副使,自江浙陈彦文、程千秋始。六月,浙西
安抚使康允之带本路制置使,安抚带制置自此始也(四年罢)。有沿江都制置使
(管江南东路,知建康府)。绍兴二年,有沿海制置使(系建康、两浙东路)。
三年,有安抚制置使(大使之名,自江南西路大使赵鼎始)。六年,始铸印,以
某路制置司为名,从浙西、淮东制置使梁汝嘉所请也。其後尽省,惟四川、沿海
有焉(四川系成都府,沿海明州)。开禧用兵,起丘宗卿守金陵,留钥、宗卿尝
以签枢督视军马,於是赵淳已为江淮制置,命宗卿为江、淮制置大使。已而罢四
川宣抚,又以安子文为制置大使,朝议以子文恩数视执政,特加“大”字。属官
有参谋、参议、主管机宜、书写文字各一员,办公事三员,准备将领、差遣、
差使各五员,馀随时势轻重而增损焉。
○经略使
唐贞观二年,边州别置经略使,此盖使名之起。节度兼度支、营田、招讨、
经略使,则有副使、判官各一人。仪凤二年,以黑齿常之为河源军经略大使。永
淳元年,娄师德为河源军经略副使。至德三年,贺兰进明除岭南五府经略兼节度
使。建中元年,除元节度,始不合五府经略。
宋朝不常置。咸平五年,始以右仆射张齐贤为宁环庆泾原路经略使、判汾
州,诸路军马并受节度,又以邓州观察使钱若水为并代经略使、判并州,自後不
除人。宝元中,夏人入寇,始命陕西沿边大将皆兼经略。皇,侬智高扰边,
诏知广、桂州并带经略安抚使。自後,西南二边常带经略,所以重帅权而服羌夷
也。其经略、安抚,各以直秘ト以上充。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