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1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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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循历代之制,以太尉与司徒、司空并为三公。政和时罢之,复周制,以太
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以太尉本秦主兵官,定为武
阶之首,正一品,在节度使之上。建炎三年,刘光世始以检校太保除。自後,或
以检校三少,或以节度使不带检校,皆径进太尉,则进使相,是为除授之序。依
两府恩数。
石林叶氏曰:“汉高祖元年,以萧何为丞相,周苛为御史大夫。五年而後,
始命卢绾为太尉。绾王燕後,以命周勃。寻省,盖是时高祖方自征伐,武事不以
属人,亦不必设官也。文帝元年,周勃迁右丞相,以薄昭为车骑将军,宋昌为卫
将军,而不置太尉。盖自代来,未敢以兵权委汉廷旧臣,故以其腹心分领之耳。
自是虚太尉者二十六年。七国反,景帝以周亚夫击之,始复以亚夫为太尉,兵罢
亦省。又十三年而武帝以命田,一年复省。又二十一年,乃以大将军卫青、骠
骑将军霍去病为大司马,各冠其将军,即太尉也。盖方有四夷之功故尔。自去病、
青死又十九年,而霍光以奉车都尉为大司马、大将军。以此考之,太尉官自高祖
以来,有事则置,无事则省,不以为常也。盖汉虽设太尉总兵,而左右前後及因
事置名以为将军者不一,岂固不欲以兵权属一官邪?观高祖命卢绾,武帝命卫、
霍,非亲即旧,其意可知矣。”
○司徒
司徒,古官。少祝鸠氏为司徒(司,主也。徒,众也)。尧时,舜为司徒。
舜摄帝位,命Ι为司徒。Ι元孙之子曰微,亦为夏司徒。周时,司徒为地官,掌
邦教(《毛诗·缁衣篇》美郑武公也。父子相继为周司徒,能善於其职)。秦置
丞相,省司徒。汉初因之。哀帝元寿二年,罢丞相,置大司徒。後汉大司徒主徒
众,教以礼义。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蔡质《汉仪》曰:“司徒府与苍龙
阙对,厌於尊者,不敢号府。”应劭曰:“此不然。丞相旧位在长安时,府有四
出门,随时听事。明帝本欲依之,迫於太尉、司空,但为东西门耳。每国有大议,
天子车驾亲幸其殿。”)。建武二十七年,去“大”,为司徒公(邓禹为大司徒,
封侯,年二十四。灵帝卖官,廷尉崔烈入钱五百万,以买司徒,其拜日,天子亦
临轩,时人谓烈为“铜臭”)。建安末为相国。魏黄初元年,改为司徒(华歆字
子鱼,为司徒,家无担石之储。诏曰:“司徒,国之俊老。今天官重膳,而司徒
蔬食,甚无谓也。”特赐歆及妻、男等衣服)。晋司徒与丞相通职,更置迭废,
未尝并立;永嘉元年,始两置焉(王衍为司徒,东海王越为丞相,始两置也。陈
寿为司徒,仰理万几,俯澄邦教。又王戎字仲,为司徒,高选长史、西曹掾,
委任责成,常得无为。又蔡谟字道明,迁司徒,谟固让曰:“若我作司徒,将为
後世哂,义不收拜。”诏数十下,谟表章十馀上,陈以疾笃。帝临轩,自旦至申,
而徵不至。公卿以蔡公傲无人臣之礼,奏送谟廷尉。谟率子弟诣阙稽颡,诏免为
庶人。谟每叹曰:“若使刘王乔得南渡,司徒之美选也。”王乔名畴,少有重名)。
宋制:司徒金章紫绶,进贤三梁冠,佩山元玉。掌治民事;郊祀则省牲、视涤濯,
大丧安梓宫;凡四方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亦与丞相并置。齐司徒之
府,领天下州郡名数、户口簿籍。梁罢丞相,置司徒。历代皆有。至後周,以司
徒为地官,谓之大司徒卿,掌邦教,职如《周礼》。隋及唐复为三公。
宋仍唐制,政和二年罢(详见《总序》)。
○司空
司空,古官(孔安国曰:“司空,主穿土以居人。空,穴也。古者穿土为穴,
以居人)。少鸠氏为司空。舜摄帝位,以禹为司空(《周礼正义》曰:
“禹自司空总百揆,乃分司空之职为共工。《虞书》曰‘垂作共工,益作朕虞’
是也。”)。Ι元孙之子曰冥,亦为夏司空。殷汤以咎单为司空。《周礼》司空
为冬官,掌邦事。秦无司空,置御史大夫。汉初因之。至成帝绥和元年,始更名
御史大夫曰大司空(初改为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有狱司空,故复加为大司空,
亦所以别小大之文也),金印紫绶,禄比丞相。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元寿
二年,复为大司空(何武字君卿,为司空。事後母不笃,诏册免之。又彭宣字子
佩,为大司空。而王莽为大司马,专权。宣上书曰:“三公鼎足承君,一足不任,
则覆乱矣。臣老病,愿上印绶。”)。後汉初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为司空公(第五伦字伯鱼,为司空,奉公不挠,言议果决,以贞自称。又张敏字
伯达,为司空,行大射礼陪位顿仆,册免。又陈宠为司空。府故事,督属籍,不
通宾客,以防交关。宠去籍通客,以明无所不受,论者大之。《荀氏家传》曰:
“荀爽字慈明,董卓秉政,徵之,起岩穴,九十五日而为司空,时号为白衣登三
公。”)。凡营城起邑、复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四方水土功
课,岁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国有大造大疑,谏诤,与太尉同。献帝建
安十三年,又罢司空,置御史大夫。御史大夫郗虑免,不复补(荀绰《百官志》
曰:“献帝置御史大夫,职如司空,不领侍御史。”)。魏初又置司空,冠绶及
郊庙之服与太尉同(郑袤字林叔,为司空。天子临轩,遣就第拜授。袤谓使曰:
“魏以徐景山为司空,徐公曰:‘三公上应天心,苟非其人,实伤和气。’固辞,
见许。袤,莫候反)。宋制:进贤三梁冠,佩山元玉;掌治水土,祠祀掌扫除乐
器,大丧掌将校复土。历代皆有之。至後周,为冬官,谓之大司空卿(掌邦事,
以五材九范之徒,佐皇帝,富邦国。大祭祀行洒扫。庙社四望则奉豕牲)。隋及
唐,复为三公(天宝十三载,册拜杨国忠为司空,其日雨土)。
宋仍唐制,政和二年罢。
○大司马
大司马,古官也,掌武事(司,主也。马,武也)。少有且鸠氏为司马
(且音雎)。尧时弃为后稷,兼掌司马。《周官》司马为夏官,掌邦政。项羽
以曹咎、周殷并为大司马(楚大司马景舍帅军伐蔡,蔡侯奉社稷而归之。楚发其
赏,舍辞曰:“发诚布令而敌退,是王威也。相攻而敌退,是将威也。战而敌退,
是众威也。臣不宜以众威受赏。”又司马穰苴本姓田,齐威王以古《司马法》而
附穰苴,因号为司马穰苴)。汉初不置。武帝元狩四年,初罢太尉,置大司马,
以冠将军之号(冠者,加於其上为一官也。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辅政。武帝又
令大将军、骠骑将军皆有大司马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
亦无印绶、官属(霍禹为大司马,冠小冠,无印绶)。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
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
属,冠将军如故。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
(汉律,丞相、大司马、大将军俸钱月六万)。始直云司马,议者以汉有军候、
千人、司马官,故加“大”。王莽居摄,以汉乃无小司徒,而定司马、司空之号
并加“大”。後汉光武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马,以太尉代之,故常与太尉迭置,
不并列(吴汉为大司马,封舞阳侯)。至灵帝末,始置焉。魏文帝黄初二年,复
置大司马,以曹仁居之,而太尉如故。则太尉、大司马、大将军各自为官,位在
三公上(吴有左、右大司马)。晋定令,亦在三司上(《晋诸公赞》曰:“义阳
王为太尉、大司马,时父子为太宰。父子居上公,中代以来未之有也。”又汝南
王亮为大司马,正旦大会,乘车入殿。又陈骞为大司马,赐衮冕之服)。武冠,
绛朝服,金章紫绶,佩山元玉,与大将军同。宋时,唯元嘉中用彭城王义康为之,
冠、玉与晋同。至齐以为赠。梁时置官属。陈以为赠。後魏、北齐与大将军为二
大,位居三师之下、三公之上。後周为夏官,谓之大司马卿(掌邦政,以建邦国
之九法,佐皇帝,平邦国。大祭祀掌其宿卫,庙社则奉羊牲)。自隋而无。
○三孤
周成王立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注:
“孤,特也。言其卑於公,尊於卿。”《周礼》孤卿特揖,其位东面,乘夏篆,
谓五采画毂,服希冕,执皮帛。又公之孤四命。注:“九命上公,得置孤一人。”
春秋时,随、楚皆有少师)。秦、汉而下省。後周置三孤,以贰三公。
宋沿唐制,置三师,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至徽宗政和二年,诏:
“司徒、司空,周六卿之官,非三公之任,乃今之六曹尚书是也。太尉秦官,居
主兵之任,亦非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并罢。依周制,立三孤之官,乃次辅之
任,或称三少,为次相之任”(馀见《三公总序》)。
○总序三公三师以下官属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历代多有之)、一太(殷建官有六太,其一曰太
宰。自周以後,亦常有之。馀五太则无)、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历代有之)、
二大(大司马、大将军,历代亦有之)、诸位从公(诸将军及光禄大夫开府者,
历代亦时有之)官属等(历代有置有省,亦多同说,所以不更各具本府,但依时
代都言之。其大将军,自具本篇)。汉有三师,而不见官属。以丞相为公,置司
直、长史;後改丞相为司徒,则曰司徒司直、长史(具《宰相篇》)。其太尉,
後改为大司马。绥和初,始置长史一人,掾属二十四人,御属一人,令史二十四
人。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置长史加中丞(具《御史大夫篇》)。後汉初,唯置
太傅,有长史一人,掾属十人,御属一人(不知何曹)。後置太师,董卓尝居之,
盖自为也,而不见官属。太尉属官有长史一人,署诸曹事(卢植《礼注》曰:
“如周小宰。”);掾吏属二十四人(分主二千石长史迁除、民户、祠祀、农桑、
奏议、词讼、邮驿、转运、盗贼、罪法、兵、货币、盐铁、仓等事),黄ト主
簿(省录众事。掌ト下威仪),记室令史(掌上章表报。後汉末,陈琳、阮皆
为曹公记室,军国书檄皆所作),御属(掌为公卿)。司徒属官有长史一人,掾
属三十一人,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正曰掾,副曰史。陈宠辟司徒鲍昱府。是时
三府掾属专尚交游,以不肯亲事为高。宠独勤心物务;转为辞曹,专掌天下狱讼。
时司徒辞讼,久者数十年,事类溷错,易为轻重。宠为昱撰《辞讼比》七卷,决
事科条,皆以事相从。昱奏上之,其後公府奉以为法)。司空属官:长史一人,
掾属二十九人,令史及御属三十二人(正曰掾,副曰属。《汉旧注》云:公府掾
比古元士三命者也。或曰,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皆比命士。其所不
言,则为百石属。其後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其大司马属官,并同前汉。
魏置太傅、太保,而不见官属;太尉、司徒、司空,有长史、司马、从事中郎、
正行参军;大司马亦有正行参军也。晋有太宰、太傅、太保。唯杨骏为太傅,增
祭酒为四人,掾属二十人,兵曹为左、右也(杨骏辅政,引潘岳为太傅主薄)。
太宰、太保官属不见。太尉、司徒、司空,并有长史、司马。太尉虽不加兵者,
吏属皆绛服。泰初三年,又置太尉军参军六人,骑司马五人,官骑十人。而司徒
加置左长史,长差次九品,铨衡人伦,冠绶与丞相长史同。主簿、左右东西曹掾
各一人,若有所循行者,增置掾属十人(武帝时,司徒奏州郡农桑未有赏罚之制,
宜遣掾属循行。诏遂使司徒督察州郡播殖。若有所循者,增掾属十人。又温峤请
司徒置田曹属,州一人,劝课农桑)。初,王浑(字元中)迁司徒,仍加兵。浑
以司徒文官,主吏不持兵,及吏属绛衣,自以非是旧典,皆令皂服,论者美其谦
而识理。司空府加置导桥掾一人,馀略同後汉。咸宁初,诏以前太尉府为大司马
府,增置祭酒二人,帐下司马、官骑、大车、鼓吹。左右光禄、光禄三大夫开府
者,皆为位从公,品秩、俸赐、仪制与诸公同。加兵者,增置司马一人,从事中
郎二人(刘琨为司空,以卢谌为从事中郎),主簿、记室督各一人,舍人四人,
兵、铠、士曹,营军、刺奸、帐下都督、外都督、令史各一人(主簿以下,令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