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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文献通考1-第1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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ト,设内屏。三师、二大置佐吏,则同太尉府。後周置六卿之外,又改三师官谓
之三公,兼置三孤以贰之(少师、少傅、少保)。而以司徒为地官,大司马为夏
官,司空为冬官,如姬周之制,无复太尉、三师之号。宣帝又置四辅官(以大冢
宰越王盛为大前疑,蜀国公尉迟迥为大右弼,申国公李穆为大左辅,隋国公杨坚
为大後丞)。隋置三师,不主事,不置府僚,但与天子坐而论道。置太尉、司徒、
司空,以为三公,参议国之大事,依北齐置府僚,无其人则阙。祭祀则太尉亚献,
司徒奉俎,司空行扫除。其位多旷,皆摄行事。寻省府僚佐,置公则坐於尚书都
省。朝之众务,总归於台阁矣。炀帝即位,废三师官。唐复置三师,以师范一人,
仪刑四海。置三公,以经邦论道,燮理阴阳(祭祀则与隋制同),并无其人则阙。
天宝以前,凡三师官,虽有其位,而无其人。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是为三
师,太尉、司徒、司空,是为三公。亲王拜者,不亲事祭祀,阙则摄(不置官属)。
五代时,多以畀藩镇及赠官:罗绍威(太师)、韩建(司徒)、马希范、张全义、
安元信(并太师)、冯行袭(太傅)。
    宋承唐制,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为宰相、
亲王、使相加官。其特拜者不预政事,赴上於尚书省(凡除授,则自司徒迁太保,
自太傅迁太尉。检校亦如之)。太尉旧在三师下,由唐以来,至宋朝加重,加以
太尉居太傅之上。若宰臣官至仆射致仕者,以在位久近,或己任司空、司徒,则
拜太尉、太傅等官。若太师则为异数,自赵普以开国元勋,文彦博以累朝耆德,
方特拜焉。虽太傅王旦、司徒吕夷简各任宰相二十年,止以太尉致仕。熙宁二年,
富弼除守司空、兼侍中、平章事,辞司空、侍中,从之。三年、曾公亮除守司空、
检校太师、兼侍中,以两朝定策之功辞相位也。六年,文彦博除守司徒、兼侍中。
九年,彦博除守太保、兼侍中,辞太保,从之。元丰三年,曹佾为检校太师、守
司徒、兼中书令。九月,诏检校官除三公、三师外并罢(宋朝检校官一十九:三
公三师六,左仆射至水部员外郎,共十三。官制行,左仆射以下为职事官,故罢)。
又以文彦博落兼侍中,除守太尉;富弼守司徒,皆录定策之功也。六年,彦博守
太师致仕。八年,王安石守司空,曹佾守太保。元元年,文彦博落致仕,太师、
平章军国重事;吕公著守司空、同平章军国重事(旧制,将相皆以阶官守三师或
三公。元丰改官制,文彦博常以河东节度使守太师,王安石以观文殿大学士守司
空。元初,彦博罢节度使,入为平章军国重事,即去守字。及公著为司空,学
士院草制,误存守字,是日三省被旨贴麻改正)。崇宁三年,蔡京授司空,行尚
书左仆射。大观元年,京为太尉;二年,为太师。政和二年,京落致仕,依前太
师,三日一至都堂洽事。九月,诏以太师、太傅、太保,古三公之官,今为三师,
古无此称,合依三代为三公,为真相之任。司徒、司空,周六卿之官;太尉,秦
主兵之任。皆非三公,并宜罢之。仍考周制,立三孤少师、少傅、少保,亦称三
少,为次相之任。至是,京始以三公任真相。三公自祖宗以来,罕尝备官。独宣
和末,三公至十八人,三少不计也。太师三人:蔡京、童贯、郑绅;太傅四人:
王黼、燕王俣、越王、郓王楷;太保十一人:蔡攸、肃王枢至仪王Ф。渡江
後,以用兵故,秦桧为太师,张俊、韩世忠为太傅,刘光世为太保。乾道初,杨
沂中、吴并为太傅。绍兴初,史浩为太师,嗣秀王为太保,盖自绍兴後,三公
未尝备官。
    按:三公、三师官之滥授,莫甚於宣和以来,所授者皆非其人,固不待言,
而名体尤有未正者。盖郓王、肃王辈为之,是以子为师傅也;童贯为之,是以厮
役为师傅也。《朝野杂记》载嘉定初,皇子薨,讨论赠典,吏部引元丰故事,欲
赠太师、尚书令,而倪正父引王禹玉等议,以为皇子以师傅名官,於义未安。然
不知宣和时,皇子已有生为师傅者矣。
    旧检校官十有九,元丰官制,惟存三师,後更定官称,三孤亦置检校,以待
节度使之久次者。加至检校少师者,文臣则迁开府仪同三司,武臣则迁太尉。此
除授之序也。中兴以後,惟刘光世尝除检校至三公。後或才为检校三孤,不必序
进,径拜使相,若太尉,亦有自节度使超进,则又不必为检校官者,皆殊恩也。
按朱熹曰,汉初,未见孔壁古文《尚书》中《周官》一篇说太师、傅、保为三公,
但见伏生口授《牧誓》、《立政》中所说司徒、司马、司空,遂以为三公而置之。
岂知诸侯只三卿,故止有司徒、司马、司空。惟天子方有三公、三孤、六卿。
《立政》所纪,周是时方为诸侯,乃侯国制度。《周官》所纪,在成王时,所以
不同。公、孤以师道辅君,是为加官。周公以太师兼冢宰,召公以太保兼宗伯,
是以加官兼相职也。後世官职益紊,遂以公、孤官如加官、贴职之类,不复有师
保之任、论道经邦之责矣。旧惟文臣有勋德者除,後世或以诸王子,或以武臣。
既曰天子之子与武臣,岂可任师保之责邪?讹谬相承,不复正。旦祖宗法,除
公、孤必建节,加检校太子少保、少师之类,然後除开府仪同三司,然後除公、
孤。南渡,如张、韩、刘、岳诸武臣犹如此。今建节後,或径除开府至三公、三
孤矣。
    ○太师
    太师,古官。殷纣时,箕子为之。周武王时太公,成王时周公,并为太师。
周公薨,毕公代之。秦及汉初并无,至平帝元始元年初置,以孔光居焉。金印紫
绶,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孔光为太师,王莽为太傅。光常称疾,不敢与莽
并。太后诏:“令太师无朝,赐灵寿杖。黄门令为太师省中坐置几。太师入省中
坐用杖,赐食十七物。”十七物者,公具十七种物也。灵寿,木名)。汉东京又
废。献帝初,董卓为太师,卓诛又废。魏世不置。晋初置三公,上以景帝讳“师”,
故置太宰以代太师之名(《晋书》曰惠帝大安元年,以齐王ぁ为太师,当是撰述
者之误也),秩增三司(蜀李雄僭号,时范长生自西山乘素舆诣成都,雄拜长生
为天地太师,封西山侯)。後魏、北齐、後周、隋、唐皆有之(天宝以前,唯以
其官赠仲尼及长孙桢、武士窦、毅韦、元贞、张说、裴光廷而已。音忧缚反)。
五代以畀藩镇及赠官(见《三公总序》)。
    宋制,见《总序》。自祖宗时,太师未尝并除。绍圣初,始有文彦博、吴荣
王颢;宣和中,蔡京、童贯、郑绅;靖康初,燕王俣、越王;绍兴初,秦桧、
张俊;绍熙末,史浩、嗣秀王伯圭。建隆至绍熙,宰臣生拜太师者五,赵普、文
彦博、蔡京、秦桧、史浩。惟蔡、秦二人以相臣特拜,其他皆还政加恩云。亲王
生拜太师者五人,楚王元佐、燕王元俨、吴王颢、燕王俣、越王,皆以父兄行
而得之。绍熙中,嗣秀王伯圭以宗室特拜太师,盖王於光宗为亲伯父,用优礼也。
    ○太傅
    太傅,古官(傅,傅之德义也)。周成王时,毕公为太傅。汉高后元年,初
置太傅,金印紫绶。初用王陵,後省。八年复置,後省。哀帝元寿二年,复置,
位在三公上。平帝以孔光为之。後汉有太傅上公一人,掌以善道,无常职。光武
以卓茂为之,薨,省。明帝又以邓禹为之(邓禹字仲华,以元功拜太傅,进见东
向。又张禹字伯达,迁太傅,舍於宫,太官进食,五日一归府;朝见特赞,与三
公绝席。章帝以赵三世在位,为国元老,乃以为太傅。和帝即位幼弱,以邓彪
有高名,海内归仁,徵为太傅,百官总己以听之,恩宠之异,莫与为比)。其後,
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则省。(胡广注曰:“犹古冢宰总己之义。”)
桓帝践祚,己加元服,不复置傅,但令太尉胡广、司徒赵戒领尚书事。至灵帝,
复以陈蕃为太傅,与广参录尚书事。魏初置太傅,以锺繇为之。晋、宋,金章紫
绶,进贤三梁冠,介帻,绛朝服,佩山元玉。梁、後魏、北齐、後周及唐皆有。
宋制见《总序》。
    ○太保
    太保,古官。殷太甲时,伊尹为太保。周成王时,召公为太保。汉平帝元始
元年,始用王莽为之。光武中兴,省。魏初不置,末年始置太保,以郑冲为之
(冲字文和),位在三司上。晋武初践祚,以王祥为太保,进爵为公,加置七官
之职。太保,所以训护人主,导以德义者也(汝南王亮为太宰、录尚书事,与太
保卫对掌朝政。又卫为太保,以公就第,置长史、司马、从事、中郎掾属也)。
章绶佩服冠秩与太傅同。梁、後魏、北齐、後周、隋及唐皆有之(天宝己前,唯
以其官赠窦季谋一人而己)。
    宋制见《总序》。
    ○太宰
    太宰,於殷为六太,於周为六卿,亦曰冢宰。周武王时,周公始居之,掌建
邦之治。秦、汉、魏并不置(平帝加王莽号曰宰衡)。晋初依《周礼》,备置三
公。三公之职,太师居首,以景帝名师,故置太宰以代之,而以安平献王孚居焉,
增掾属十人。盖为太师之互名,非周冢宰之任也(何曾为太宰,朝会乘舆入朝,
剑履上殿,如萧何、田千秋、锺繇故事。又安帝以太宰琅琊王德文,不宜撄拂事
务,以纡论道之重,可衮冕之服、绿绶,羽葆鼓吹音戾。,绿也,以绿为
质。,草名也,出琅琊平昌县,似艾,可染绶,因以为绶名)。宋大明中,用
江夏王义恭为之,冠绶服秩悉与太傅同。至齐以为赠。梁初有之。至陈又以为赠,
有事则权兼之。後魏初无。至孝庄时,以太尉上党王天穆为之,增置佐吏。北齐
无闻。後周文帝又依《周礼》建六官,遂置天官大冢宰卿一人掌邦治,以建邦之
六典,佐皇帝治邦国。自隋而无。
    宋崇宁时,蔡京得政,乃言:“仆臣之贱,非宰相所宜称。”於是改左仆射
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靖康末,诏宰臣依旧为左、右仆射。
    ○太尉
    太尉,秦官(《月令》曰:“孟夏,太尉赞杰俊。”自上安下曰尉,故武官
咸以为号)。汉因之(应劭《汉官》谓太尉为周官,非也。郑元注《月令》亦曰
秦官)。金印紫绶,掌武事。汉文三年省。景帝三年复置,其尊与丞相等(丞相
卫绾病免,上议置丞相、太尉。藉福说田曰:“上以将军为丞相,必让窦婴。
婴为相,将军必为太尉。太尉、相尊等耳,又有让贤名。”从之,皆如其谋。
音扶初反)。五年,又省。元狩四年,更名大司马(大司马说在本篇)。後汉
建武二十七年,复旧名为太尉公。每帝初即位,多与太傅同录尚书事,府门无阙
(论者云王莽为大司马篡盗神器,故贬其阙)。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
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
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与二公通谏诤之。灵帝末,以刘虞为大司马,而太尉
如故。自此则大司马与太尉始并置矣(刘宠字祖荣,迁太尉,以日食免。又第五
伦为会稽太守,署郑弘为都邮,举孝廉。及弘为太尉,而伦为司空,位在下。每
朝见,弘曲躬自卑,帝知其故,遂置€母屏风,分隔其间,由此以为故事。又陈
蕃拜太尉,临朝叹曰:“黄宪若在,不敢先佩印绶。”後坐辟召非其人,策罢)。
魏亦有之(王祥字休徵,为太尉。司马文王进爵为王,祥与司徒何曾、司空荀ダ
并诣王。ダ曰:“相王尊重,今可相率而拜。”祥曰:“相国势位,诚为尊贵,
然要是魏之宰相。吾等魏之三公。公、王相去一阶而己,班列大同。安有天子三
公可辄拜人者邪?损魏朝之美,亏晋王之德,君子爱人以礼,吾不为也。”及入,
何曾、荀ダ遂拜,祥独长揖。文王谓祥曰:“今日然後知君见顾之重也。”)。
晋太尉,进贤三梁冠,介帻,绛朝服,金章紫绶,佩山元玉;若郊庙,冕服、七
旒、元衣、裳、七章。宋制,武冠,山元玉。齐制,九旒。後魏初,与大将军
不并置。正光之後,亦皆置焉。历代唯後周无,其馀皆有,悉为三公。
    宋循历代之制,以太尉与司徒、司空并为三公。政和时罢之,复周制,以太
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以太尉本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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