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评苏共中央公开信-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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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世界,已经远不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的世界了。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阵营。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世界人民的觉悟已经大大提高。世界革命人民的力量已经大大增强。苏联人民、社会主义各国人民、世界各国人民,绝不能听凭帝国主义战争势力和他们的吹鼓手们支配自己的命运。
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的侵略和战争行为,正在教育世界人民逐步觉悟起来。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些在战争与和平问题的认识上有错误观点的人,在帝国主义和反动派的反面教育之下,我们相信,有很多人会改变过来。对此,我们寄予很大的希望。
我们相信,全世界共产党人,全世界人民,只要能够拆穿帝国主义的骗局,识破修正主义的谎言,把维护世界和平的担子担当起来,就一定能够粉碎帝国主义发动新的世界大战的计划,保卫住世界和平。两种根本对立的和平共处政策
六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
人民日报编辑部
红旗杂志编辑部
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自从苏共第二十次代表大会以来,和平共处问题,要算是赫鲁晓夫等同志讲得最多的一个问题了。
苏共领导口口声声说,他们忠实于并且创造性地发展了列宁的和平共处政策。他们把世界各国人民经过长期革命斗争所取得的一系列胜利,都记在自己的“和平共处”的功劳簿上。
苏共领导大肆宣扬帝国主义特别是美帝国主义赞成和平共处,大肆诬蔑中国共产党和一切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反对和平共处。苏共中央的公开信,甚至胡说什么中国主张同帝国主义“进行发动战争的竞赛”。
苏共领导把自己背弃马克思列宁主义、背弃无产阶级世界革命、背弃全世界被压迫人民和被压迫民族的革命事业的许多言行,说成是符合列宁的和平共处政策的。
但是,“和平共处”这几个字果真能够成为苏共领导背叛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一种护身符吗?不能,不能,绝对不能。
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两种根本对立的和平共处政策:
一种是列宁和斯大林的和平共处政策,这也就是一切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包括中国共产党人主张的和平共处政策;
另一种是反列宁主义的和平共处政策,这也就是赫鲁晓夫等人主张的所谓“和平共处”总路线。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列宁和斯大林的和平共处政策是怎么样的政策,而赫鲁晓夫等人的所谓“和平共处”总路线又是怎么样的货色。列宁和斯大林的和平共处政策
社会主义国家对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实行和平共处政策的思想,是列宁提出来的。这个正确的政策,是列宁和斯大林领导下的苏联共产党和苏联政府长期实行的政策。
在十月革命以前,世界上根本没有社会主义国家,当然也就不存在社会主义国家同资本主义国家和平共处的问题。但是,早在一九一五年和一九一六年,根据对帝国主义所作的科学分析,列宁就预见到:“社会主义不能在所有国家内同时获得胜利。它将首先在一个或者几个国家中获得胜利,而其余的国家在某些时期内将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或者资产阶级以前时期的国家”。(列宁:《无产阶级革命的军事纲领》,《列宁全集》第二十三卷,第七十五页。)这也就是说,在一个时期之内,世界上将出现社会主义国家同资本主义国家和前资本主义国家同时并存的情况。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决定社会主义国家只能实行和平的外交政策。列宁说过,“只有工人阶级才能在夺取政权以后,在实际上而不是口头上执行和平政策”。(列宁:《关于目前政治形势的决议草案》,《列宁全集》第二十五卷,第三百零九页。)可以说,列宁的这种观点,是和平共处政策的思想基础。
十月革命胜利以后,列宁多次向全世界宣布苏维埃国家的和平外交政策。但是,帝国主义者却一心想把新生的社会主义共和国,扼杀在摇篮里。他们对苏维埃国家发动了武装干涉。面对着这种情况,正如列宁所指出的,“不武装保卫社会主义共和国,我们就不能存在”。(列宁在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中央委员会的总结报告》,《列宁全集》第二十九卷,第一百二十八页。)
直到一九二○年,伟大的苏维埃人民战胜了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在苏维埃国家同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形成了一定的相对的均势。经过了几年的实际较量,苏维埃国家站住了脚。苏维埃国家开始由战争转入了和平建设。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列宁提出了和平共处政策的思想。事实上,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帝国主义才被迫接受同苏维埃国家“共处”。
列宁在世的时候,这种均势一直是极不稳定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处在严重的资本主义包围之中。列宁多次指出,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本性,这种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和平相处的局面,能不能长久保持下去,是无法担保的。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列宁还不可能规定关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和平共处政策的详细内容。但是,伟大的列宁已经为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定了正确的对外政策,也提出了和平共处政策的基本思想。
列宁关于和平共处政策的基本思想是什么呢?
第一,列宁指出,社会主义国家的存在,是根本违反帝国主义意愿的。尽管社会主义国家坚持实行和平的外交政策,但是,帝国主义总是不愿意同社会主义国家和平共处,总是要利用一切可能,抓住一切机会,来反对以至消灭社会主义国家。
列宁说:“无论按国际帝国主义的客观地位来说或按它所体现的那个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来说,它都不能和苏维埃共和国和睦相处”。(列宁在俄共(布)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关于战争与和平的报告》,《列宁全集》第二十七卷,第八十页。)
列宁还说过:“苏维埃共和国和帝国主义国家长期并存是不可思议的。其结局不是这个胜利就是那个胜利。在这个结局还没有到来的时候,苏维埃共和国和资产阶级国家间的一系列最可怕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列宁在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中央委员会的总结报告》,《列宁全集》第二十九卷,第一百二十八页至一百二十九页。)
因此,列宁一再强调社会主义国家对帝国主义要经常提高警惕。他说,“所有工人和农民都应当记取的教训,就是要时刻戒备,要记住我们是被那些公开表示极端仇恨我们的人、阶级和政府包围着的。必须记住,我们随时都有遭受任何入侵的危险。”(列宁在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关于共和国的对内和对外政策》,《列宁全集》第三十三卷,第一百二十一页。)
第二,列宁指出,苏维埃国家之所以能够同帝国主义国家和平共处,是靠斗争得来的。这是苏维埃国家采取正确的政策,依靠全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的支持,利用帝国主义的矛盾,同帝国主义国家反复较量的结果。
列宁在一九一九年十一月说过:“这是常有的事情,你打痛了敌人,他就会来讲和的。我们曾不止一次地向欧洲帝国主义者老爷们说我们同意和平,但是,他们却幻想奴役俄国。现在他们懂得他们的幻想是一定不能实现了。”(列宁:《在全俄党的农村工作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列宁全集》第三十卷,第一百二十三页至一百二十四页。)
列宁在一九二一年指出,“各帝国主义强国虽然切齿痛恨苏维埃俄国并且企图进攻苏维埃俄国,但它们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因为资本主义世界的分崩离析愈来愈厉害了,团结愈来愈削弱了,而拥有十亿以上人口、受尽压迫的殖民地各国人民的反抗却一年比一年、一月比一月、甚至一星期比一星期更加剧烈。”(列宁:《俄共(布)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的闭幕词》,《列宁全集》第三十二卷,第四百二十七页。)
第三,列宁在实行和平共处政策的时候,对资本主义世界不同类型的国家,采取不同的方针。
列宁特别重视同受帝国主义欺侮和压迫的国家建立友好关系。他指出,“一切遭受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帝国主义的世界政策也就促成了一切被压迫民族的接近、联盟和友好”。他说,苏维埃国家的和平政策可以“使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同它周围愈来愈多的邻国的联系日益密切起来”。(列宁在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关于人民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列宁全集》第三十一卷,第四百四十五页至四百四十六页。)
列宁还说:“现在我们提出的主要任务是:战胜剥削者并把动摇者争取过来,这是世界性的任务。许多资产阶级国家就是动摇的:作为资产阶级国家,它们仇恨我们;作为被压迫国家,它们又宁愿同我们讲和平。”(列宁:《关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的工作》,《列宁全集》第三十卷,第二百九十二页。)
对于帝国主义国家,例如美国,列宁说:同美国保持和平的基础是,“让美国资本家不要触犯我们”。“我们这方面没有任何障碍。像其他任何国家的资本家一样,美国资本家方面的帝国主义才是障碍”。(列宁:《答美国〈纽约晚报〉记者问》,《列宁全集》第三十卷,第三百三十三页至三百三十四页。)
第四,列宁提出的和平共处政策,是掌握政权的无产阶级在处理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关系方面的政策。他从来没有把和平共处政策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对外政策的全部内容。列宁一再明确地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对外政策的最根本的原则,是无产阶级国际主义。
列宁说:“苏维埃俄国认为,能够帮助全世界的工人进行推翻资本主义制度的艰苦斗争是最大的骄傲。”(列宁:《给共产国际第四次世界代表大会和彼得格勒工人、红军代表苏维埃》,《列宁全集》第三十三卷,第三百七十五页至三百七十六页。)
列宁在十月革命后发布的和平法令中,在向一切交战国建议立即实现不割地不赔款的和平的同时,号召资本主义国家的觉悟的工人“以多方面无比坚决果敢的行动,帮助我们把和平事业以及使被剥削劳动群众摆脱一切奴役和一切剥削的事业有成效地进行到底”。(列宁在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关于和平问题的报告》,《列宁全集》第二十六卷,第二百二十九页。)
列宁为俄国共产党第七次代表大会起草的党纲草案中,明确地规定,“支持先进国家的社会主义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支持一切国家特别是殖民地和附属国的民主运动和革命运动”,是党的国际政策的重要内容。(《列宁全集》第二十七卷,第一百四十四页。)
第五,列宁一向认为,被压迫阶级同压迫阶级,被压迫民族同压迫民族,是不能和平共处的。
列宁在《关于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的提纲》中指出,“即使是最开明最民主的资产阶级,也已经不惜采取任何欺骗和犯罪的手段了,不惜屠杀千百万工人和农民来挽救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厄运了”。列宁的结论是:“凡是以为可以用和平方式使资本家服从大多数被剥削者意志,可以通过和平的、改良主义的道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设想,都不仅是极端的市侩的愚蠢行为,而且是对工人的公然的欺骗,对资本主义的雇佣奴役制的粉饰和对真理的隐瞒。”(《列宁全集》第三十一卷,第一百六十三页。)
列宁多次指出帝国主义的所谓民族平等的虚伪性。他说:“国际联盟和协约国战后的全部政策到处加强了先进国无产阶级和殖民地附属国一切劳动群众的革命斗争,加速了所谓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各民族能够和平共居和一律平等的市侩的民族幻想的破产,从而更清楚更尖锐地揭示了这个真理。”(列宁:《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列宁全集》第三十一卷,第一百二十六页。)
以上这些,就是列宁关于和平共处政策的基本思想。
斯大林坚持了列宁的和平共处政策。斯大林在担任苏联领导的三十年中,一直实行这种和平共处政策。只是在帝国主义和反动派对苏联发动侵略战争或者武装挑衅的时候,苏联才不得不进行卫国战争和自卫反击。
斯大林指出,“我国同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的基础就在于两种对立的体系可以共处”。“同各资本主义国家保持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