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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百鸟朝凤-第1章

小说: 百鸟朝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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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齐晏


最后的古人口齐晏元玥

嗨嗨,大家好,我是元小玥,好久不见。感谢齐晏给小玥在书上露脸的机会。嘿,这表示齐晏的这本新作,小玥一定会有一本的啦!

认识齐晏,是从她的作品开始。那是齐晏很早期的作品《垫龙》,一看到那一本,小玥眼睛一亮。神怪的氛围深深吸引小玥。小玥尤其佩服晏的文字功力。以深蓄清艳的文字,表现缠烈的情欲,纤细地腻入女主角的心绪,紧扣读者的目光。害得小玥一边看书,一边毫无羞耻地大喊:“快做,快做!男主角不要再龟了,女主角都这样对你了,你还在那边清心寡欲个&%¥……”最后一个字,四声音,因其不雅,故删之。

楔子

“糟了、糟了,我的官服究竟收到哪儿去了?”

一个身形瘦小的老翁在窄小的屋内翻箱倒柜着,急得活像热锅上的蚂蚁。

“记得半年前才穿过的呀,怎么就找不着了呢?”妩媚绝伦的美妇人轻蹙着柳眉,有一下没一下地帮着找。

“听说宝亲王南巡已经到了江苏地界,说不准会到咱们青浦县来,要是找不到官服,我可怎么接驾呀!”这急得团团转的老翁正是江苏青浦知县柳天明。

“真要找不到,就找裁缝师傅来再做一件新的吧。”艳冠群芳的柳夫人含笑说道。

“嘘!咱们哪来的钱做衣服!”柳天明紧张兮兮地嘘着娇妻。“再跟旭儿拿钱,我这张老脸要往哪儿搁呀,何况官服一年穿不到几回,干么还要多花那个钱,别说那么多了,快帮我找出来要紧,刚才的话可千万别让旭儿听见。”

“我都听见了。”一个清脆的声音自他们身后响起。

柳氏夫妇吓了一大跳,回头看见一个娇小纤瘦的少女,不知何时已站在房门外头,圆润的脸庞挂着甜甜淡淡的浅笑。

这少女便是柳氏夫妇的掌上明珠柳旭,他们膝下无子,柳旭是他们唯一的女儿。

“旭儿,你起身啦!吃过早饭了吗?”一看到可爱的宝贝女儿,柳夫人笑吟吟地上前挽住她的手。

“娘,现在都已经过晌午了。”柳旭翻了翻白眼,她这个娘永远都搞不清楚时辰。“而且我都已经出门送绣布一趟回来了,刚刚在厨房吃过午饭,现在正要出门采菱去,我是过来跟爹娘说一声的。”

“是吗?都过晌午了?”柳夫人回眸娇嗔地斜睨一眼满头大汗的夫君。“都怪你,一件官服就找了大半天,连午饭都没跟女儿一块儿吃。”

柳天明闻言,顿时手足无措,额上的汗冒得更凶了。

“哎呀呀,女儿,都是爹不好,你每天早出晚归,这么辛苦地挣钱,爹竟然连跟你吃饭这么重要的事情都给忙忘了。”

“忙忘了?”柳旭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在这座小小青浦县衙里,最忙的人非她莫属,能帮上点小忙的人是她美丽贤淑的娘亲,而最最不忙的人就属她这位不事生产的知县老爹爹了。

“真是新鲜,爹在忙什么?我刚才好象听见爹在找官服是吗?”她探头望了望拉满一屋子的凌乱衣裳。

“是啊,旭儿,你知不知道爹的官服收到哪儿去了?”柳天明转向记忆力过人的女儿求助。

“爹找官服干么?有人击鼓鸣冤吗?”她奇怪地问道。青浦县民风纯朴,尤其在爹这位爱民如子、清廉操守的好官治理下,乡民安居乐业,根本没出过什么大案子。

“不是,京城有个宝亲王代小皇帝南巡来了,爹的官服要先预备着,说不准宝亲王会上咱们青浦县来,到那时候爹要穿起官服来接驾呀。”

“宝亲王?”柳旭微微蹙眉。“听起来是个王爷喽。”

“何止是个王爷,他可是辅佐当今皇上的摄政王哩。”柳天明严肃地压低了声音说。

“老爷,摄政王的官位很大是吗?”柳夫人眨了眨美眸轻问。

“皇上颁下的圣旨都得经过宝亲王同意,你说大不大?”

“哎呀!”柳夫人惊诧地低呼。“那不就比皇帝还大了吗?”

“所以妳说我找不到官服能不急吗?”他很有耐心地跟生性单纯无邪的夫人解释,虽说自己只是七品县令,好歹也是他十年寒窗苦读才得来的,可不想为了一件官服而糊涂丢了官。

“什么宝亲王、摄政王的,咱们这种鸟不生蛋、狗不拉屎、乌龟不靠岸的破县衙,他那种矜贵娇养的人物是不会来的啦,爹娘何必穷紧张。”柳旭闲凉地轻哼。

“不管来不来,我都要先预备着,总不能为了一件官服招惹出祸事来吧。”他生平无大志,只求平安无事地当他的小小知县就行了。

“好吧,我想想看。”柳旭叹口气,慢慢追忆着。“记得好象在半年前,爹慎重其事穿上官服上堂,审理一桩黄牛撞死黑羊的案子,那天天热,退堂后爹就脱下官服丢给刘婆浆洗去了,爹去问问刘婆,看她把浆洗完的衣服收在哪里不就结了。”

“还是我的女儿记性好,爹现在就去问刘婆。”一脸愁云惨雾的柳天明,这下子总算拨云见日了。

“旭儿好聪明呀,真是娘的宝贝心肝。”柳夫人骄傲地伸长手臂将女儿搂进怀里,充满无限母爱。

哎,柳旭没力地一叹。虽然她很喜欢被娘拥抱的感觉,可是小女孩长大了呀,十八岁的她个头都快比娘还高了。

尤其是这一阵子,她愈来愈觉得自己的心思比爹和娘还要成熟世故,爹呢,平日根本不干什么大事,只种种花、养养鸟、读读书、写写字而已;而娘呢,个性单纯乐天,总相信天塌下来还有比她高的人去顶,好象从来没什么事可以值得她担心的。幸好从小练就一手精巧的绣艺,闲时能绣些绣品送到布行换些钱回来,不过,才挣这么点钱,根本不够爹拿去救济前来县衙求援的穷苦县民。

爹当青浦知县所领的朝廷俸银不过区区几十两,日常用度都嫌不足,更不用提还要资助县民了,可是爹总说自己是地方父母官,要爱民如子,自己的孩子就要饿死了,他能袖手旁观,不出手相助吗?

于是,爹不只掏光自己的俸银,就连衙役也常常拿不到官饷,到最后,娘开始绣布卖钱,她也跟着娘绣起鸳鸯花草了,不过就算织绣能多挣一点钱,终究还是不够拿来救助穷人几顿饭。

因此,小小年纪的柳旭对“钱”特别在意,凡是能让她挣点小钱的事,她都能勤奋地去做,然后把挣来的铜钱全部交给娘,只要听到娘既感动又骄傲地赞美她,她就会感到无比开心自豪。

随着年纪渐渐长大,她挣钱的花样愈来愈多,本事也愈来愈大,凡是青浦县内能够挣得到钱的工作她都肯去做,全没半点官家千金的架子,因此青浦县民也都对她赞誉有加。

其实,柳旭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伟大,她这么努力挣钱给爹娘,只是因为不想看见爹愁眉不展,不想看见娘没有好布料做衣裳罢了。

“娘,这是早上送绣布换来的一吊钱,您收着吧,我要到湖边采菱去了。”她把一吊钱放进柳夫人的手心,转身朝外走。

“旭儿,看样子会下大雨呢,雨若是下得太大,你就早点儿回来知道吗?”柳夫人忧心嘱咐着。

“我知道了。”

柳旭挥了挥手,快步远去。

柳氏夫妇微笑目送着爱女走出院门。

“夫人。”柳天明忽然想到了什么。“旭儿今年有十八了吧?”

“是啊。”美妻侧眸望向他。

“十八岁了,要嫁人喽。”柳天明长长一叹。

“是呀,老爷得给咱们宝贝女儿物色一个好人家了。”这话一说出口,柳夫人心中便立即涌起百般的不舍。

“可咱们女儿整日在外头拋头露面的,没一点闺阁秀女该有的端庄贤淑,你看她跟衙役说话谈笑的模样倒像半个男孩子似的,及不上夫人你十分之一的温柔婉约,再说咱们青浦县哪一家哪一户不认得咱们旭儿的,可怎么就没人上门来提过亲呢?唉--”柳天明又是长长的一叹。

“那么,这阵子先把旭儿留在家里,让为妻教导她一些三从四德之道,也许性子就会柔顺恭谨些了。”尽管不舍女儿出嫁,但是自幼在母亲严训下成长的柳夫人,品德端庄温良,觉得女人时候到了自然要出嫁,嫁到夫家自然要恪遵妇德,是千古不变的道理。

“好吧,那就有劳夫人了。”

“老爷快别这么说,唉,女儿长大了,终究要嫁人的。”柳夫人幽幽低语,纤指抚摩着留有微温的那一吊钱。

“就不知道该把女儿嫁给谁好?”柳天明哑然无奈地说。

柳夫人轻轻叹息,一向都没什么太大烦恼的她,终于开始为宝贝女儿的终身幸福动起愁虑来了。

第一章

“六爷,总算快到扬州了。”

身形魁梧的宗尔克,对着闭眸假寐中神情慵懒的百凤低声说道。

百凤缓缓睁开俊眸,隔着舷窗往外眺望,只见雾一般的细雨笼在宽阔的河面上,远观苍茫无际,一片水天相连。

“这趟南巡可真够折腾人的,等下了地,定要找间客栈好好睡个饱觉。”面孔白晰清瘦,书生打扮的史永青满脸疲惫地伸了伸懒腰。

“各位爷,天候不好,看起来要下大雨了,前面有个旧渡口,先在那儿登岸可成?”撑着长篙的老艄公在船头扯着嗓子大喊。

宗尔克、史永青及身后两名侍从同时望向百凤,等他决定。

“成,我们不拘哪边靠岸,老船家看着办吧。”百凤在舱内喊道。

“好。”老艄公吆喝一声,稳稳地撑篙靠向岸。

岸上田畴村落从霾云似的霰雨中缓缓出现了。

史永青掏出碎银子递给老艄公,一面问道:“从这渡口下去,到镇上还得走多远?”

“不远不远,走个几里路便是朱家角镇了。”老艄公摇指前方,憨笑着说。

“多谢。”史永青拱了拱手。

一行五人下了船,朝老艄公指的方向走,他们沿着田中小径走上大路,不多久便骤然下起倾盆大雨来。

“六爷,前面好象有座小庙,咱们先到那儿避避雨!”宗尔克边说边脱下外袍替百凤挡雨。

“那就走吧!”百凤皱起眉头,这场突来的急雨打坏了他的情绪。

一行人往那小庙疾奔过去,冲进庙后,五个人早已浑身湿透了。

“这是什么破天气,打过了江,这雨就一路下个没完,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就是铁打的人也要病了。”史永青连声抱怨,一边替百凤擦拭雨水。

他自小侍候这个少主子,百凤暴躁、喜怒形于外的性情他早已摸得熟透,看得出这连绵不绝的阴雨天气已经把百凤惹得异常烦躁郁塞了。

“还不快去生火,想冻着主子呀!”宗尔克转脸横了一眼身后的两名侍从。

“是!”两名侍从赶忙四下寻找柴炭去了。

百凤微微抬眸,看见庙前挂着一块破匾,上面写着“五通神祠”四个斑驳不清的大字。

“这里供奉过五通神?”百凤淡淡低问。

“想必是从前的事了。”史永青接下话说。“现今破败成这样,也没瞧见五通神像的影儿,不知道多久以前就没香火了。”

“主子、主子,这儿有个炭盆,还有点星火,主子先过来烤手取暖吧!”两名侍从在残破的神龛前高声喊着。

百凤闻言,慢步走了过去,果然在神龛前看见一盆留有余温的炭火。

“先头有人用过,底下的炭火还旺着呢。”一个侍从边说边拿着铁筷子轻轻翻动炭盆。“咦!这是什么?”铁筷子挟出了一块焦黑的长形物,说话间,一阵焦甜的香味隐隐约约地飘出来。

“是烤白薯!”宗尔克、史永青和另一名侍从分别围了过来,一个个睁大了眼睛,满嘴馋液。

百凤微微挑眉,看着侍从从炭盆里捡宝似地翻出了三个烤白薯,浓郁的焦甜香气渐渐飘漾开来,突然间,他的胃部一阵抽紧……

好饿。

然后,他听见古怪的“咕噜”声响,不知道是从谁的肚子里发出来的?

“主子,是奴才的肚子不争气,在咕噜咕噜乱叫呢。”蹲着拨炭的侍从摸了摸肚子赧笑着。

其实这几个大男人都饿了,每双眼睛全盯着地上那三个香味四溢的烤白薯,原本丝毫不值钱的烤白薯,此刻成了顶级佳肴,身价直逼鱼翅熊掌。

“六爷,您也饿了吧?要不要先吃个烤白薯充充饥?”史永青拾起一颗焦炭也似的烤白薯,恭恭敬敬地呈到百凤面前。

好香、好饿--

“不知道是谁烤的白薯,怎么能随随便便就吃了,万一人家回来要怎么办?”即使肚子再饿,百凤毕竟还是皇室贵冑,自小养成气质,举手投足绝对不会失掉身分。

“这场雨下下来,一时三刻也停不了,烤这白薯的人说不定不会回来了,六爷放心吃吧,真有人回来要这烤白薯,赔他一些银子也就完了。”史永青太了解他这位少主子了,明明想吃得要命,但就是放不下王爷的身段。

“是啊,六爷,这东西虽然不登大雅之堂,但是味道十分香甜可口,您只管吃,当真有人回来要,奴才自会打发。”宗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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