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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福尔摩斯探案集全集-第1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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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尔摩斯沉默了几分钟,他的手指尖仍然顶着手指尖,两腿向前伸展,眼睛朝上盯着天花板。然后,他从架子上取下使用年久、满是油腻的陶制烟斗,这烟斗对他好象是一个顾问。点燃烟丝以后,他朝后靠在椅子上,那浓浓的蓝色烟雾袅袅萦绕,脸上现出无限沉思的神情。 

  他说:“那个姑娘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研究对象。我发现她本人比她小小的问题更有意思。顺便说一下,她的问题不过是一个很平常的问题。如果翻阅一下我的案例、一八七七年安多弗索引的话,就能找到同样的例子,而且去年在海牙也发生过一些类似事件。那都是些老主意,我看其中有一两个情节倒是新鲜的。可是这位姑娘本人却是最发人深省的。” 

  我说:“你似乎能在她身上看出很多我看不出来的东西。”“不是看不出,华生,而是不注意。你不知道该看哪里,所以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我从来没有使你认识到袖子的重要性,从大拇指指甲中看出问题,或者在鞋带上发现大问题。好,你从这个姑娘的外表看到了什么呢?你描述一下吧。”“唔,她头戴一顶蓝灰色的宽边草帽,帽上插着一根砖红色羽毛。她的短外套是灰黑色的,上面缝缀黑色珠子,边缘镶嵌小小的黑玉饰物。她的上衣是褐色的,比咖啡色深,领部和扣子上镶着窄条紫色长毛绒。手套是浅灰色的,右手食指已经磨破。她穿的什么鞋我倒没有注意观察。她稍微有点发胖,戴着下垂的金耳环,总的气派看来是相当富裕的,神态是平平常常、舒舒服服、自由自在的。” 

  福尔摩斯轻轻地拍着掌,抿嘴微笑。 

  “华生,我不是奉承你,你进步很大。你的这番描述确实很好。你固然忽略了所有重要的东西,但是已经掌握了方法。你观察颜色的眼睛很敏锐。老弟,你决不可依靠一般印象,而要集中注意细节。我首先着眼的总是女人的袖子。看一个男人,也许以首先观察他裤子的膝部为好。象你看到的那样,这个女人的袖子上有长毛绒,这是透露痕迹的最有用的材料。手腕再往上一点的两条纹路是打字员压着桌子的地方,看来十分明显。手摇式的缝纫机也留下类似的痕迹,不过是在左臂上,离开大拇指最远的一边,而不是象打字痕迹那样正好横过最阔的部分。我然后看一看她的脸,见鼻梁两边都有夹鼻眼镜留下的凹痕,我大胆提出近视和打字这两种说法,这似乎使她感到惊破。” 

  “这使我也感到惊破。” 

  “可是一点不错,这是很明显的。我接着往下看去,很惊破、又很感兴趣地观察到,尽管她所穿的两只靴子,并不是彼此不同的,而实际上却不是一对。一只靴尖上有带花纹的皮包头,另一只却没有。一只靴子的五个扣子中只扣了下面两个,而另一只则扣上第一、第三和第五个扣子。喏,当你看见一位青年妇女,穿戴得很整洁,但出门时却穿着不配对的靴子,靴上扣子只扣上一半,那说明她离家时非常匆忙,这不能算是一个什么了不起的推论吧。” 

  “还有呢?〃我问道,我的朋友透彻的推理,经常引起我强烈的兴趣。 

  “顺便说一说,我注意到她在走出家门之前写了一张字条,但是这张纸条是在穿戴好了之后写的。你观察到她右手套的食指那个地方破了,不过你显然没有看到手套和食指都沾了紫色墨水。她写得很匆忙,蘸墨水时笔插得太深了。事情一定发生在今晨,否则墨迹不会清晰地留在手指上,这一切虽然都很简单,但却很有趣。不过我得回到正题上来,华生,给我念一念寻找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那个启事好吗?” 

  我把那一小张印刷的字条凑到灯前。〃(启事写道):十四日晨,一个名叫霍斯默·安吉尔的先生失踪。此人身高五英尺七英寸,体格健壮,肤色淡黄,头发乌黑,头顶略秃,留有浓密漆黑的颊须和唇髭,戴浅色墨镜,讲话低声细语。失踪前身穿丝镶边黑色大礼服,黑色背心,哈里斯花呢灰裤,褐色绑腿,两边有松紧带的起靴。背心上挂一条艾伯特式金链。此人曾在莱登霍尔街的一个事务所任职。若有人……” 

  “行了,〃福尔摩斯说,“至于那些信件,〃他看了一眼,继续说:“很一般。除了一次引用过巴尔扎克的话以外,其中没有任何关系到霍斯默先生的线索。不过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它无疑会使你大吃一惊。” 

  “这些信件是用打字机打的,〃我说。 

  “不仅如此,连签名也是打字的。请看信末打得工工整整的这几个小字:‘霍斯默·安吉尔'。有日期,但是地址除了'莱登霍尔街'外,别无其他,这是十分含糊的。这个签名很说明问题,事实上,我们可以说它是决定性的。” 

  “关于哪方面的?” 

  “我的好伙伴,难道你还没看出这个签名与本案的重要关系吗?” 

  “我不敢说我已看出来了,也许他想在一旦有人对他的毁约行为提出起诉时借以否认是自己的签名。” 

  “不,这不是问题所在。不过,我要写两封信,这样就能解决问题。一封给伦敦的一个商行;另一封给那位年轻小姐的继父温迪班克先生,请问他明晚六点钟能否跟我们在此见面。我们不妨跟男亲属打打交道。好吧,医生,在未收到这两封信的回音之前,我们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我们可以把这小小的问题暂时放一放。” 

  我有很充分的理由相信我的朋友在行动中是推理细致、精力过人的,所以他对于人家请他侦察这个破特的疑案的那种胸有成竹、从容不迫的态度,我想必定是很有根据的。我知道他只失败过一次,就是波希米亚国王和艾琳·艾德勒照片案;但是当我回顾'四签名'那种怪事以及与'血字的研究'联系在一起很不寻常的情况时,我觉得如果连他都解决不了的话,那真是十分奥秘的疑案了。 

  我离开他时,他还仍然在抽着那只黑色的陶制烟斗,我相信明晚再来时就能发现,他已掌握了最终确证玛丽·萨瑟兰小姐的失踪新郎到底是何许人的所有线索。 

  当时,我正忙于治疗一个病情严重的患者,第二天我在病床边又忙碌了一整天,将近六点钟时我才得到空暇,于是跳上一辆双轮小马车直驶贝克街,有些担心去晚了会赶不上为了结这桩破案助一臂之力。我见到歇洛克·福尔摩斯时,他独自一人在家,瘦长的身子蜷缩在深陷下去的扶手椅中,处于半睡半醒状态。令人望而生畏的一排排烧瓶和试管散发出清新而刺鼻的盐酸气味,说明他整天埋首于他酷爱的化学试验。 

  “喂,解决了吗?〃我边问边走进门。 

  “解决了,是硫酸氢钡。” 

  “不,不,我说的是那个谜啊!〃我叫道。 

  “呵,那个!我想到的是我一直在做试验的这种盐。虽然我昨天说过,这个案子毫无任何神秘之处,但是有些细节还是饶有趣味的。唯一的缺憾是我担心没有哪一条法律可以惩处那个恶棍。” 

  “他是谁呢?他抛弃萨瑟兰小姐的目的何在?” 

  问题刚从我口中说出,福尔摩斯还没来得及开口作答,我们就听到楼道里响起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嗒嗒嗒有人敲门。 

  “是那位姑娘的继父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他给我写信说,将于六点钟前来。请进吧!〃进门的男人身体结实,中等身材,三十来岁,胡须刮得干干净净,肤色淡黄,一副殷勤的、曲意奉承的样子,一双锐利逼人的灰色眼睛。他询问地扫视了我们俩一眼,把那顶有光泽的圆式帽子搁在边架上,微微鞠了个躬,侧身坐在就近的椅子上。 

  “晚安,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道,“我想这封打字的信是出自你手的吧,你在信中约定六点钟和我们见面,是吗?” 

  “是的,先生。我怕是稍微来迟了,不过我身不由己啊。我很抱歉萨瑟兰小姐拿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来麻烦你,我觉得还是不要家丑外扬的好。她来找你们,这是违背了我的意愿的。你们也已看到了,她是个好发脾气、容易冲动的姑娘,她一旦决定干什么就难以自制。当然我对你们倒是不太介意,因为你们与官厅警察没有联系;不过让这种家庭的不幸张扬到社会上去却也不是令人高兴的事。而且,这是徒劳无益的,因为你怎么可能找到霍斯默·安吉尔这个人呢?” 

  “恰恰相反,〃福尔摩斯平静地说,“我很有理由相信我会找到霍斯默·安吉尔先生。” 

  温迪班克先生听了身子猛然震动了一下,手套掉在地上,他说道:“听到你这番话,高兴极了。” 

  “奇怪的是,〃福尔摩斯说,“打字也象手书一样表现出一个人的个性。除非打字机是新的,否则两台打字机打出来的字是不会一模一样的。有的字母比别的字母磨损得更厉害些,有的字母只磨损了一边。温迪班克先生,请看你自己打的这张短笺,字母'e'总是有点模糊不清,字母'r'的尾巴总有点儿缺损。还有其它十四个更加明显的特征。” 

  “我们的来往信函都是使用事务所里的这台打字机打的,当然它有点儿磨损了,〃我们的客人说着,发亮的小眼睛迅速地瞥了一下福尔摩斯。 

  “温迪班克先生,现在我要告诉你什么是真正有趣的研究,〃福尔摩斯继续说,“我想在这几天再写一篇短的专题论文来阐述打字机以及打字机与犯罪的关系。这是我起为注意的一个题目。我手边有四封写明是来自失踪的那个男人的信,全是打字的。不仅每封信中字母'e'都是模糊的,字母'r'都是缺尾巴的,而且你如果愿意使用我的放大镜看一看,那么我提到的那其余十四个特征也是历历在目的。” 

  温迪班克先生从椅上跳了起来,捡起帽子,说:“福尔摩斯先生,我不能浪费时间听这类无稽之谈。假如你能抓到那个人,就抓住他好了,抓到他时,请告诉我一声。” 

  福尔摩斯跨步上前,把门锁锁上,说:“那么我就告诉你,我现在已经抓到他了。” 

  “什么,在哪里?〃温迪班克先生喊道,吓得连嘴唇都发白了,眨巴着眼睛看着他,象掉进了捕鼠笼里的老鼠那样。 

  “啊,你嚷嚷有什么用,一点用处也没有,〃福尔摩斯温和地说,“温迪班克先生,那是根本不可能赖掉的。事情再清楚不过了。你说我解决不了如此简单的问题,实在是太不客气了。那确是个简单的问题!请坐下,我们来谈谈吧。” 

  客人整个瘫在椅子上,脸色苍白,额上汗水涔涔,结结巴巴地说着:“这……这还不到提出诉讼的程度。” 

  “确实,恐怕是还不到这程度。但是,温迪班克先生,就你我二人来说,这是我从未见过的最自私、最残酷、最丧心病狂不过的鬼把戏了。让我先把事情从头到尾叙说一遍,说得不对你可以反驳。” 

  这个人缩成一团坐在椅子中,脑袋耷拉到胸前,是副彻底被打垮了的模样。福尔摩斯把脚搁在壁炉台的壁角上,手插在口袋里,向后仰着身子,自言自语似地开始说起来。 

  “那个男人为了贪图金钱而跟一个年龄远比他大的女人结了婚,〃他说道,“只要女儿跟他们一平生活,他就可以享用她的钱。就他们所处的地位来说,这笔钱财相当可观。失掉这笔钱,境况将大不相同。所以值得去拚命保住它。女儿为人心地善良和蔼,个性温柔多情。显而易见,有她这样品貌和收入的姑娘是不会空守闺房的。如果她嫁人的话,这当然将意味着每年损失一百英镑的收入,那么她的继父怎样才能防止这桩亲事?他显然是想设法把她关在家中,禁止她和同样年纪的朋友们交往。不久,他发现这样做不是长久之计。她变得不那么听话了,坚持自己的权利,最后竟然声称一定要赴舞会了。这么一来,她那个诡计多端的继父怎么办呢?他想出了一个毒辣的妙计。在妻子的默许和协助之下,他把自己伪装起来,给敏锐的眼睛戴上墨镜,给自己的脸戴上假髭和毛蓬蓬的假络腮胡子,把自己清晰的说话装作柔声媚气的耳语,由于女儿近视,他的伪装就更显得万无一失。他以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名义出现。他自己向女儿求爱,免得她爱上别的男人。” 

  “我当初只不过是跟她开玩笑,〃客人哼哼唧唧地说,“我们根本没有想到她会那么痴情。” 

  “根本不可能是开玩笑。不过,那位年轻姑娘确实是被冲昏了头脑,一心以为她的继父是在法国,从来不怀疑她自己是上了大当。她因受到那位先生的殷勤奉承而高兴。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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