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文学电子书 > 失败之书 >

第27章

失败之书-第27章

小说: 失败之书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上,她看看表说,再过几分钟,有颗炸弹在附近爆炸。我刚要卧倒,见女主人谈笑风生,只好紧紧鞋带跟上。    
    我和翻译汪涛路过电影院,那天上演《爱国者游戏》(Patriot Game)。里面总共四五人。一开场,我俩全傻眼了,竟是一部反爱尔兰共和军的片子。在人家大本营,放这玩意儿,岂不找死?我们本能地向下出溜,像钻进战壕,只露眼睛,以防银幕内外的炸弹爆炸。那是我有生以来看过的最惊险的电影。    
    朗诵会在一个小剧场,周围有手持机关枪的大兵巡逻。听众以年轻人为主,成分复杂,想必各种政治倾向的人都有。朗诵开始了,他们专心致志,似乎忘掉了身边的战争。我声音有些异样,但绝不仅仅是恐惧。在这样的地方,诗歌才是重要的。    
    比这更危险的是另一种情况。九二年夏天,我和安娜去参加哥本哈根诗歌节。那天大雨,我们赶到郊区,在泥泞中跋涉,终于找到那个大帐篷。这哪是什么诗歌节?在震耳欲聋的摇滚乐间歇,可怜的诗人一个个窜上台,耍猴般,姿势困难,模样绝望,被喧嚣所湮没。再细看,听众们喝啤酒,抽大麻,东倒西歪。我突然想起马雅可夫斯基的那句名言:“给大众审美趣味的一记耳光。”    
    诗人的第六感官灵敏,能否和听众交流,他最清楚。他的心像停车场,知道有多少辆进来,停在什么位置,哪儿撞伤了,是否漏油。有时一片空荡,车全绕着弯走。    
    某些语言天生就是为了朗诵的。俄国诗人个个有如歌唱,即使不解其意,你也会被那声音的魔力所慑服。要说我们也有吟诗唱词的传统,可惜早已中断,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谁能想象照此传统吟唱新诗呢?那山野间的呼啸,不但吓走听众,还会召来警察或城里的豺狼虎豹。俄国诗人嗜酒如命。九○年鹿特丹诗歌节的焦点是俄国诗歌,请来了十几个俄国诗人。组织者吸取教训,不得不把他们旅馆房间的小酒吧关掉,那也挡不住喝。他们聚在一起,在朗诵前已喝得差不多了。    
    阿赫玛杜琳娜六十年代以写情诗出名,是我当年崇拜的俄国女诗人之一,如今年老色衰。只见她摇摇晃晃上台,勉强站稳。但一开口,声音非凡,整个大厅被照亮了。那瞬间,仅仅那瞬间,她召回了早年全部的爱情。    
    约翰·艾什伯瑞(John Ashbery)是纽约诗派的代表人物。九○年春天我在斯德哥尔摩听他朗诵,他完全喝醉了。腿脚本来有毛病,那天瘸得更厉害,好像在踩地雷。女主持人也跟着出了问题,她脱下高跟鞋走路。他们之间有场莫名其妙的对话——你干吗脱鞋?这样比较容易跟上您的诗。四年后,我和艾什伯瑞等着上台朗诵,有好酒招待。我提起此事,他笑了,“看来我在这方面名声不好。”说完,又给自己斟了一大杯。    
    罗伯特·布莱(Robert Bly)朗诵时像指挥,两只手忙个不停,好像听众是庞大的乐队。他又像个摘果子的,烂的扔掉,好的留下。或者相反。他身高体胖,眼镜闪闪发光,乐天达观,这倒挺符合他所提倡的男权主义形象。我们在瑞典南方的马尔默参加诗歌节。朗诵结束,我带他到赌场,教他玩二十一点。他回美国来了封信:“写诗就像玩二十一点,多半只能得到十五六点。”    
    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把他的不少诗配上谱子,边唱,边用吉普赛人的小手风琴伴奏。他是靠朗诵起家的,没有朗诵,就没有金斯堡和“垮掉的一代”。他是个音韵和节奏的大师。英语虽不像俄语那样富于歌唱性,但多变的节奏配上丰富的俚语土话特别适于骂人,特别是骂政府,让无权无势的平头百姓出口恶气。我和艾伦在东密西根大学同台朗诵时,能看得出来他对听众的控制。那是一种催眠术:艾伦成了上帝,满嘴脏话的愤怒的上帝。    
    我在鹿特丹见过一个真正的行吟诗人,来自撒哈拉沙漠。吟唱了大半辈子,在舞台上只给他二十分钟。他在休息厅席地而坐,用披风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口中念念有词,忽高忽低,估计取决于风沙的大小。他随身带个小牛皮口袋,装的不是诗,都是些咒语护符,恐怕是为了对付那个把其生命限制在二十分钟之内的魔鬼社会的。他的诗多写在沙子上,被风抹掉,留下的是声音,和风一样经久不衰。他最佩服的是中国诗人马德升,朗诵的那首由一百多个他妈的组成的诗,把巴黎给震了。    
    去年秋末,在巴黎。一天晚上,我们去郊区小镇的一家咖啡馆朗诵。那天下雨,听众二十来个,不少。这样的夜晚适合朗诵,酒和雨声都有催眠效果。    
    最后一个朗诵的是法国诗人。他叹息,窃窃私语,背景音乐断断续续——都是金属的破碎声。他从口袋掏出个纸包,层层剥开,是一片生牛肉。我警惕起来。他用生牛肉在脸上擦拭,转而咆哮,通过麦克风,震耳欲聋。我赶紧堵耳朵,仍能感到阵阵声浪。几个年老体弱的女人转身逃走,免得耳聋中风。他开始试着吞咽生牛肉,近乎窒息。我担心他会不会冲过来,把那块他吞不下去的生牛肉硬塞进我嘴里。朗诵在声嘶力竭的吼叫中结束。他满头大汗,脸憋得像生牛肉。我拒绝和他握手,不管寓意有多深,他的声音是对他人存在的侵犯。    
    两年前,《纽约时报》星期日副刊登了篇文章,嘲讽靠朗诵混饭的美国诗人。想想我也在其行列。美国的大学系统与欧洲不同,设创作课,并有系列朗诵会配套成龙。诗人就像和尚,先得有个庙立足,再云游四方,一瓶一钵足矣。就我所知,游离在“庙”外的美国诗人极少。连艾伦也熬不住,被他痛恨的系统所收编。科尔索混进去,行为不轨,又被赶了出来。对诗人来说,死还是活,这是个问题。    
    有时面对听众,我会突然心生倦意。我们先人怎么朗诵来着?把酒临风,应答唱和,感怀赠别,生死无限。    
    


第三辑  乌鸦饮 酒 记

    一    
    夜深了,我关上灯,在噼啪作响的壁炉旁坐下,打开瓶红葡萄酒,品酒听风声看熊熊烈火。    
    这是我一天最放松的时候。    
    酒文化因种族而异,一个中国隐士和一个法国贵族对酒的看法会完全不同。当酒溶入血液,阳光土壤果实统统转换成文化密码。比如,汉语中描述白酒的词,如“醇厚”、“绵”,根本甭想找到对应的英文。反之亦然。我跟两个美国酒鬼到加州的葡萄酒产酒区那帕品酒,他们透过阳光虔诚举杯,抿一口,摇唇鼓舌,吐掉,跟着吐出一大堆英文术语。我估摸这多半来自法文,在转换过程中被清教徒粗野的饮食习惯简化了。可译可不译,恐怕跟理性非理性有关。一般来说非理性的部分不可译,比如酒,比如幽默。    
    有人把古文明分成两大类型:“酒神型”和“日神型”。汉文化本来算“酒神型”的。夏商就是醉生梦死的朝代——“酒池肉林”。君王喝,老百姓也跟着喝,喝死算。据说那时候灯油昂贵,黑灯瞎火,不喝酒干吗去?后来必然败给了一个比较清醒的国家——周。周公提出“制礼作乐”。一戒酒,中国人的文化基因跟着变了。    
    我酒量不大,但贪杯,说起来这和早年的饥饿有关。三年困难时期,我常去我家附近的酒铺买凉菜。食品短缺,酒铺改了规矩:卖一盘凉菜必须得搭杯啤酒。那年我十岁。至今还记得那个位于北京平安里丁字路口的小酒铺,门窗涂成浅蓝色,脏兮兮的,店里只有两张小桌几把方凳,玻璃柜又高又大,摆着几盘凉菜。我把一卷柔皱的纸币递上去,接过凉菜,倒进铝饭盒,再小心翼翼端着酒杯,站在门口看过往车辆。啤酒凉飕飕的,有一股霉味。回家路上我两腿发软,怎么也走不成直线。当时并没体会到酒的好处,以为那是免于饥饿的必要代价。    
    头一次喝醉是在文化革命初。我和同学们到北京周口店附近爬山,在山坳背风处露宿。那是四月夜,冷,“罗衾不耐五更寒”。睡不着,大家围坐在月亮下,瑟瑟发抖。有人拿出两瓶劣等葡萄酒,转圈传递。我空腹喝得又猛,很快就醉了,那一醉终生难忘。山野间,暮色激荡,星星迸裂,我飘飘欲仙,豪情万丈。我猜想,所谓革命者的激情正基于这种沉醉,欲摆脱尘世的猥琐生命的局限,为一个伟大的目标而献身。    
    如果说沉醉是上天堂的话,烂醉就是下地狱。我烂醉的次数不多,原因是还没等到烂醉,我先睡着了。这恐怕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我有自知之明,喝酒前,先勘测地形,只要有床或沙发我就放心了。    
    八六年春我和邵飞去内蒙,朋友带我们到草原上做客。那里民风纯朴,惟一的待客方式就是饮酒唱歌。轮流唱歌喝酒,唱了喝,喝了唱,直到躺下为止。蒙古包比较方便,往后一仰,就睡进大地的怀抱。醒了也赖在那儿装死,免得又被灌倒。蒙古人实在,不会像美国警察测试酒精度,倒了就算了。我发现他们唱歌方式特别,酒精随高频率振荡的声带挥发而去,不易醉。如法炮制,我们大唱革命歌曲,驴叫似的,竟把陪酒的生产队长给灌倒了。这在当地可算得奇耻大辱。第二天中午我们刚要出发,队长带来七八个壮小伙子,估摸是全队选拔来的。他们扛着好几箱白酒啤酒,连推带搡,把我们涌进一家小饭馆。我的几个朋友虽是汉人,但土生土长,这阵式见多了。杯盘狼藉方显英雄本色,双方磕平。队长只好作罢,挥挥手,带众人磕磕绊绊为我们送行。而我早就钻进吉普车,呈水平方向。    
    二    
    车过东胜市。市长没闹清我何许人,设宴招待。那小镇地处边疆,竟有燕窝鲍鱼之美味,吃了好几天手扒羊肉,不禁暗喜。谁知道按当地风俗,市长大人先斟满三杯白酒,用托盘托到我跟前,逼我一饮而尽。我审时度势,自知“量小非君子”,人家“无毒不丈夫”,这酒非喝不可,否则人家不管饭。作陪的朋友和当地干部眼巴巴盯着我。我心一横,扫了一眼旁边的沙发,连干了三杯,顿时天旋地转,连筷子都没动就一头栽进沙发。醒来,好歹赶上喝了口汤。    
    中国人讲“敬酒不吃吃罚酒”,古已有之。“敬酒”是一种礼数,一种仪式,点到为止。“罚酒”是照死了灌,让你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敬酒”在京剧中还能看得到:“酒宴摆下”——其实什么都没有。如今只剩下“罚酒”了,这古老的惩戒刑罚如此普及,大到官商,小到平头百姓,无一例外。说来那是门斗争艺术,真假虚实,攻防兼备,乐也在其中了。好在猜拳行令也弘扬了中国文化。我女儿刚学说话时,就从她姥爷那儿学会了行酒令:“螃蟹一,爪八个,两头尖尖,这么大个儿。”多么朴素的真理,这真理显然是被酒鬼们重新发现的。    
    八三年春,我参加遵义笔会,跟着众人去“董酒”厂参观。午餐很丰盛,每桌都有个姑娘陪酒。作家们起了歹心,纷纷跟那陪酒女干杯。起初她们半推半就,继而转守为攻,挨着个儿干,先一杯对一杯,后三杯对一杯,最后那些想占便宜的男人纷纷求饶,出尽洋相。一打听,这都是酒厂专门挑出来的女工,特殊材料造就的,喝酒如喝水,从不会醉。酒厂设此圈套整治一下色迷迷的男人,也好。    
    漂流海外,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它安慰你,向你许愿,告诉你没有过不了的关;它从不背叛你,最多让你头疼两天——开个玩笑而已。头几年住在北欧,天一黑心就空了,只有酒陪我打发那漫漫长夜。    
    在欧洲各有各的喝法。南欧人以葡萄酒为主,从不暴饮,纯粹是为了享受生活,让阳光更明亮爱情更美好。北欧人酷爱烈酒,是追求加速度,好快点儿从孤独中解脱出来。俄国人就更甭说了,冰天雪地中的绝望非得靠伏特加,被一棍子打闷才行。我当时找的就是这感觉:被一棍子打闷。    
    我九○年在挪威呆了三个月,从秋到冬,好像胶卷曝光过度,一下全黑了。好在挪威水利发电过剩,鼓励用电,白天黑夜全点着灯。我住学生城,和五个金发碧眼的挪威小伙子共用一个厨房。我刚放进冰箱的六瓶啤酒,转眼少了四瓶半。挪威的酒类由国家管制。啤酒分三级,一级几乎不含酒精,二级的酒精也少得可怜,只有这两级啤酒可以在超级市场买到,三级啤酒和其他酒类全部由国家控制的酒店专卖。啤酒贵不说,一到晚上七点,哐当当,所有超级市场都用大铁笼子把啤酒罩起来,再上锁,就连经理也别想顺出一瓶。每逢周末,酒鬼们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