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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左拉拉:妖精修练记-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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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玉宁眼里很是羡慕,她说:“你们两个,真恩爱。”

我不听这话犹可,一听更加生气,我骂伍一帆:“伍一帆,以后你别老像跟屁虫那样跟在我屁股后面!听到没有?马拉隔壁的,你比辛亚雷更不是东西!乱放烟雾弹,害得全世界的人都误会我和你有一腿!”

伍一帆拚命地憋住笑,他故意把话题转开了去:“左拉拉,‘马拉隔壁的’的是什么意思?我发现你近来好喜欢用这个词。”

我横了他一眼:“不告诉你!”

伍一帆耸耸肩:“不告诉我,我也知道!‘马拉隔壁的’,不就是马把大便拉隔壁了嘛。”

结果我把正在喝着的椰子炖土鸡,一口就喷到他脸上去。

这“马拉隔壁的”,是我近来在网上刚学来的新词儿,意思是“妈啦个逼的”的。

伍一帆不该骂,谁该骂?这小子,奸诈得很,为了向众人掩饰他是GAY,就不要脸的乱放烟雾弹,制造莫须有的,关于他和我的暧昧绯闻,巴不得让全世界的人,都误会我和他有一腿。

我更郁闷的是,他老爸老妈也误会了去。

有时候,我无意中遇到他老妈,他老妈很亲热地拉我的手,络熟地说:“拉拉,怎么不到我们家去玩?一帆也是,总不把你带回家吃饭,让亲戚朋友认识认识。”

我汗死。

暧昧绯闻(2)

能不误会嘛?伍一帆办公室的电脑笔记本,桌面是我和他在香港迪斯尼乐园里,我坐在长椅子上,拿了一大堆七彩汽球,一边吃香蕉船,伍一帆则站在我身后,弯腰,双手环绕在我的脖子上,把他的脸孔凑近我的脸孔,两人笑得灿烂如花,就像了一对亲密的情侣。

这还不算,每次有人凑过来看了,伍一帆总会谗着脸问人家:“我们像金童玉女不?”

靠!

有时候,当了众人的面,他会把手放到我肩上,用了我听得鸡皮疙瘩都要起的温柔声音说:“拉拉,一起出去吃饭?”或:“拉拉,今晚我们去看电影!”有时候我懒得搭理他。我不搭理他,别人也不以为意,以为我跟他闹别扭。偶尔,因为太过无聊,我也会说:“好。”

更过分的是有一次,他朋友生日,伍一帆这小子以公谋私,提出“放我一个星期假,让我回家看我老妈,不扣我薪水,奖金照领”,如此优厚条件,客串他女朋友,陪他一起去。我也是,经不住糖衣炮弹的诱惑,居然同意了。

他的朋友,还有朋友的朋友,一大堆,男男女女,三十多个人,挤在一家酒吧的大包厢内,又是喝酒,又是唱歌,就在气氛进入高潮的时候,伍一帆站了起来,拿了话筒,眉飞色舞地说:“现在我和我的女朋友,合唱一首代表我们心迹的歌:《月亮代表我的心》。”

在唱的过程中,为了表演亲密秀,伍一帆还很暧昧地紧紧搂着我的腰,唱到“轻轻的一个吻,已经打动我的心”时,更煽情的,当着众人的面前,在我的唇上,给了一个很响亮很长情的吻。

我很是气恼。

事后,我骂他:“你这样毁我的名声,你到底还让不让我嫁人?”

伍一帆嬉皮笑脸:“你现在又没有男朋友,怕什么?”

我问:“你的毅轩什么时候来?”

伍一帆说:“快了,下个月。”

我警告他:“小心纸包不住火!”

伍一帆耸耸肩:“到时候再说!现在躲得一时算一时。”

要不,你给我找个继父?(1)

我不鸟伍一帆,再鸟他,我的终身幸福,就会被误了。

马拉隔壁的!靠之!

过了年后,我终于满二十七岁。

春节的时候回老家一趟。平日里不回去也算了,但过年,总不能让我老妈孤孤单单的一个人是不是?我老妈像以往那样,不失时机提醒我的终身大事:“左拉拉,你再不抓紧时间谈恋爱,把自己嫁出去,小心你的三十万元嫁妆变二十万哦。”

我说:“好好好!知道了!”

过了一会儿,我嬉皮笑脸,又再说:“老妈,此时你的女儿,已不是昔日的阿蒙!你看你看,你女儿貌美如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你还担心你女儿嫁不出去呀?别忋人忧天啦!”

我老妈斜了眼睛看我:“你就是貌美如花又怎么样?左拉拉,你已是二十七岁了,又不是十七岁!”

我老妈,总是一针见血地打击我。

结果,我恼羞成怒,跳了个三尺高,“文梅清!”我没大没小,连名带姓地叫她:“真受不了你!我每次回家,总是心惊胆战,因为每次你总是锲而不舍地追问我什么时候嫁人!你烦不烦呀?我以为我不想嫁呀?如果我随随便便乱找一个男人嫁了,我不幸福,到时候受苦受罪的还不是我?”

老妈赶紧闭上嘴巴,表情很受伤。

估计被得罪了,认为好心不得好报,我是狗,她是吕洞宾。

我苦恼不已,我也知道我不应该这样说我老妈,我老妈也是为我好。

我觉得,我老妈现在缺的,不是一个女婿,而是一个丈夫。本来嘛,我老妈也不老,还不满四十八岁,略略打扮一下,还魅力无限。一个女人,哪怕是上了年龄的女人,就算没那个生理需求,但心理需求还是需要的,比如说,身边有一个男人来陪她,来宠她,对她嘘寒问暖,哪怕没事的时候,两人吵吵架,斗斗嘴,日子也没那么孤单。

但我不敢说,怕被骂。

要不,你给我找个继父?(2)

小乡镇太偏僻落后,这儿的民风,没那么开化。

这个年龄的女人找老伴,会被别人鄙视,骂老不正经,说一只脚都踏进棺材了,还想着上床那事儿,真不要脸。再说了,在这个小得不能再小的小乡镇,要找一个适合自己年龄,自己喜欢的,又喜欢自己的,没了老婆的男人,并不容易,又不是上菜市场买青菜,说找就能找的。

气过后,我先举白旗,回转过头来哄老妈:“妈,不要生气了好不好?我听你的话,那不行吗?我要抓紧时间找一个男人,把自己嫁出去,越快越好,最好明天后天就能嫁,还不行吗?”

毕竟是母女,没有隔夜的仇,老妈被我逗得笑了出来。

过了一会儿,她叹了一口气,说:“左拉拉,其实你也说得也对,我不能把你逼得太急!万一真的把你逼急了,你随随便便乱找一个男人,把自己嫁出去,如果你真的不喜欢,过得不幸福,那你也是痛苦,不快乐。还还不如不嫁,自己一个人过。”

我喜出望外:“妈,你想通啦?你真的不逼我啦?”

老妈疼爱地说:“傻孩子,我就是不想通,也得想通。”

我嘻嘻笑。

老妈说:“左拉拉,只要你过得快乐就好!以后,我不会再强求你了,你想什么时候嫁就什么时候嫁。”

我问:“妈,那你快乐吗?”

老妈侧头想了一下:“有时快乐,有时不快乐。”

我问:“为什么?”

老妈说:“有时候觉得很孤单。”

我大着胆子:“妈,要不,你给我找个继父?让他陪你。”

老妈望着我,想说些什么,欲言又止,好像真的是有心事。到最后,老妈还是没把她的心事说出来,只是说:“傻孩子。”

虽然老妈说了,她不会再强求我了,但我回到省城后,还是密锣紧鼓的,四处找人给我安排相亲。既然白马王子不找上门来,那我只有自己主动出击,去找黑马王子,对吧?

去你家还是我家(1)

管是白马,或黑马,只要是未结婚的男人,就是王子。

我开出的择偶条件很简单,简单到我令汗颜,感觉到是饥不择食:是男的,年龄不能比我小,哪怕只比我大一分钟,没有老婆,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的,都属于我选择的范围内。

一个在工商所上班的大学同学,很热心的给我介绍了她的同事。

要知道,她的同事像她一样,可是个公务员。

现在公务员很吃香,工作稳定,薪水不错,福利好。老同学说:“宋哲——”那男人叫宋哲,宋江的宋,哲学的哲,老同学说:“宋哲是个难得的好男人,温和,儒雅,文质彬彬,没有什么不良爱好,不喝酒,不抽烟,不爱泡吧。”

我纳闷:“这么好的男人,干嘛三十岁了还没有女朋友?”

老同学说:“他以前有一个女朋友,谈了四年的恋爱,听说快要结婚了,后来不懂为什么,突然分手。而宋哲,就一直没找女朋友。”

我说:“哦。”

第一次见面,我们去了公园。

是宋哲提出来的。

我差点没笑抽筋。晕死,这年头,谁还这么老土,去公园相亲?以为是八十年代初,改革开放那会儿呀?不过老同学说了:“宋哲这个人,比较喜欢怀旧,他说,公园里开阔,空气也好,在那样的地方,他能够放开些,没那么拘束。”

算了,公园就公园吧。

据说,怀旧的男人是好男人,重感情。

老同学是老好人,大学时候睡我上铺,与我关系挺不错,有一段时间还以姐妹相称,大概她觉得,自己很光荣地嫁了,而我没能嫁出去,她应该担负着我后半生幸福与否的重大使命,所以她义无反顾的伸出同情和援助之手,帮我一把,牺牲周末带孩子的宝贵时间,陪我到公园走一趟,不必要让我和宋哲,各人手里拿一本《三朕生活周刊》,像搞间谍活动那样在约定的地方,对暗号。

去你家还是我家(2)

宋哲早在公园等了。

这个宋哲,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白不黑,不帅不丑,戴着一副宽框眼镜,像了老同学说的那样,温和,儒雅,文质彬彬。而我也穿得很端庄,因为天气较冷,我穿了套头毛衣,长裙子,小皮靴,外面是一件长风衣,这使我更亭亭玉立,有一种很飘逸的感觉。

老同学身高才156公分,她羡慕:“人长得高就是好,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我咕哝:“长得高又怎么样?还是嫁不出去。”

老同学心里平衡起来,她安慰我:“左拉拉,放心啦,你不会嫁不出去的,你看你,现在多漂亮,多时尚,和以前的你,判若两人。”

我和宋哲见面后,第一感觉都还OK,彼此之间的印象还好。

老同学倒知趣,给我们制造自由空间,让我们有互相了解的机会,只在公园待一会儿,便借口说两岁的女儿没人带,要回家去,便自行的走了。

我和宋哲坐在公园的石头凳子上,看着湖里游来游去的金鱼。

宋哲问我:“你喜欢听粤剧吗?”

粤剧是我们的地方剧,以前我爷爷,便是在小乡镇的粤剧团拉二胡,他没事的时候,不是拉二胡,就是听粤曲,可以说得上,我从小耳濡目染。我老老实实回答宋哲:“说不上喜欢,又说不上不喜欢,看心情而言,又得看是听什么粤剧了。”

“那你喜欢听什么粤剧?”宋哲问。

我说:“《梁山泊与祝英台》吧,特别是《英台哭灵》和《化蝶》这两段,觉得特别感人,给人很缠绵,回肠荡气的感觉。”

宋哲眼睛一亮:“现在你有没有兴趣去听?”

我说:“好。”

我想不到,宋哲居然怀旧到这个程度,怀旧到喜欢听粤剧。要知道,如今的年轻人,喜欢听戏曲的没多少个了。谁还喜欢听这个呀?哈韩,哈日,哈港台,哈欧美还来不及,谁要这么老土,哈戏曲。

去你家还是我家(3)

宋哲把我带到一间古色古香的茶楼。我们上了楼上的包厢。宋哲似乎是茶楼的常客,刚刚坐下来,便招来服务员,点了一壶龙井茶,几碟点心零食。

台上有一男一女,男的比较老,五十来岁年龄,女的则很年轻,三十岁不到,他们脸上化着浓妆,涂着厚厚的粉,红是红,白是白,在优美的音乐声中,凄凄艾艾唱着粤剧:

“魂离俗世登蓬莱跳出苦海

双双化蝶齐共舞同上瑶台

仙界多自由完全无障碍

尘世多忧多悲痛相爱唯有赴蓬莱

离魂尽散好月来永不悲哀

天宫快乐无恨怨何怕暴雨来

……”

宋哲边看边问我:“你相信爱情么?”

我说:“相信。”

宋哲说:“我不相信。”

我问:“为什么?”

宋哲说:“因为我受过爱情的伤害。”

我看他,突然想起,曲落阳也说过他不相信爱情。宋哲说他不相信爱情,是因为他受过爱情的伤害。而曲落阳呢,曲落阳见不得是因为受过爱情的伤害,所以才不相信爱情,我记得曲落阳说过,他从懂事开始,他就不相信爱情。当时我也没有问他,为什么。估计我问了,曲落阳也不说。曲落阳这个人,有时候,很令人猜不透。

啊,曲落阳!

我怎么老忘不了他?

他再令我猜不透,我还是喜欢他。

我咬了咬嘴唇,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有一种恨恨起来。我不知道是恨我自己痴情,老是忘不掉曲落阳;或者,是恨曲落阳的薄情,改变了我的形象,改变我的思想观念后,就把我扔在无助的岸上,置之不理;抑或,我既恨我自己,又恨曲落阳,两样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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