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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踏天九步-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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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时间,丛心走过了几座东域城池,这段时间里,他对东域人也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与丛心长大的西域相比,东域的人文经济方面有着许多不同,首先感触最深的就是,东域的人,生活真是富裕,甚至可以用的上“奢华”一词,走在城池街道上,地面铺的全部都是大理石,街上行人全部都是衣着丝绸长衫,叫卖的市集更是热闹,奢侈用品,贵族用品,各种罕见晶石应有尽有,守城士兵更是装备精良,金铁武器绝对不是西域的士兵可以相比的。

人文习俗,丛心也发现了很大的不同,东域的人,普遍都是做事谨慎,在乎极多,很少有像西域的那种粗放,用两个字概括东域人,那就是细腻。

放大了说一个城池,丛心感叹,像疯子所在的小城,在东域几乎是难以找寻,至少丛心还没见过,他见到的全部都是方圆百里的大城,雕梁画栋的房屋。

当然,更引人注目的不是豪华城池、精建的房屋、奢侈的生活,而是每个城池内都会耸立的建筑,建筑美轮美奂,雕金镂玉,建筑的名字叫做万宝楼。

坐在酒香浓郁,并且安静高雅的酒店小间内,丛心透过窗户,打量着就耸立在酒店对面的万宝楼,他知道这个地方,是父亲告诉他的,就是在万宝楼中,父亲第一次遇到了母亲,并且相爱,而这万宝楼,正是母亲家族的产业,池家的产业。

“抽时间是该去一趟……”丛心酌上最后一小杯清酒,淡淡道。

将清酒倒入腹中,丛心起身离开,半月时间都过去了,他也只还是在东域平原的边缘,距离地图上的中心地带还远的很,所以经过一番打听,他知道必须要准备些东西了。

天鹰城,顾名思义,是有买卖天鹰而得名,天鹰是一种很强大,但又罕见的温驯鹰种,所以被东域人从休伦山脉中捉出,供人乘骑。丛心所在的地方就是天鹰城了,城池北边,有个专门的集市,就是用来买卖天鹰的。

“您快来看看,这天鹰体格强壮,双目有神,羽毛浓密,绝对是日飞数千里的良鹰!”集市上一个尖嘴猴腮,身背双匕的中年男子,他就叫侯赛,此时正大力夸赞着自己刚刚捕来的天鹰。

丛心闻言,驻足仰头,看着巨大铁笼中的天鹰,虽然是匍匐在地,但也有两米高度。

“果然是个大家伙!”禁不住赞叹一声,丛心又有些感叹,东域的人不仅生活富裕,还很善于利用外在事物,西域的人可是没人想到乘骑这种巨兽。

尖嘴猴腮的侯赛第一时间看到驻足的丛心,双眼一转,多年经验告诉他,这是一个白痴,肯定可以多讹许多晶石,虽然心中这么想,他还是面带善意的微笑,凑到丛心面前,感慨道:“兄弟,你真有眼光!这天鹰太强大了,我追踪了足足半年才将它捉住!”

话语落下,仔细注意着丛心面部表情的变化,在发现丛心没什么动静,侯赛又故作神秘的凑上来,悄声道:“兄弟,看你面善,良鹰送良人,我也觉得咱俩有缘,怎么样?如果你看上这天鹰了,我赔钱送你了!”

侯赛说完,又顿了顿,发现丛心还是没有动静,就又往前凑了凑,刚想再夸耀一番,丛心突然开口:“多少晶石。”

“额”侯赛更确定自己碰到了白痴,哪有那么直接的,照他想,丛心怎么也得挑挑这鹰的缺点,温和的笑笑:“兄弟送你个人情,也不多要,够我过活就行,只需要九千晶石。”报出价后,又专门悄声道:“我跟别人说要一万晶石呢!”

哗啦!

丛心单手一挥,甩出一个储物袋,道:“我要了。”

他何尝不知这尖嘴猴腮的东西怎么想的,只不过懒得和这人计较,因为他还急着赶路。

侯赛忙接过袋子,打开口一看,立马满脸喜色,这岂止是九千晶石,一万都有了!

第一百七十五章 偷鹰贼

“唳!”

天鹰划过天空,穿梭在白云之间,速度极快。

丛心盘膝坐在鹰背,双目微闭,一道源力光弧蔓延开来,将坐下天鹰也是罩在其中。

在将晶石交给侯赛之后,丛心简单听了一下驾驭天鹰的方法,又到城内买了一幅详细的东域地图,便再次出发。

侯赛说的日飞数千里完全是吹上了天,丛心在大致感觉了一下天鹰速度之后就知道了,这个天鹰的速度要比其他天鹰慢了许多,因为丛心见到不断有天鹰在身边飞过,定然是一只老鹰了,在用源力减弱了一些阻力之后,这天鹰速度才微微有些提高。

低头看着下方不断飞掠而过的大道城池,丛心咧咧嘴,还真快,仅仅用了一天时间,赶上了过去半个月的路程,心中一喜,微微抚了抚坐下天鹰,轻声道:“看你功劳不小,给你取个名字怎么样?”

天鹰虽然块头大,但却和一般野兽一样,是没有灵智的,所以丛心也没等天鹰回答,而是接着道:“不如就叫苍,如何?”

话音一落丛心就自顾点了点头,咧咧嘴道:“看你肯定也是活了很多年的老家伙了,苍这个字,完全可以衬托出来你的沧桑大气,恩,不错!”

“唳!”不知苍听没听懂,再次鸣叫一声,扇动羽翼冲入棉花般的云雾之中。

接下来的数日,丛心就是这般状态赶路,夜间休息,他就落入一座城池,给自己也加些补给,休息一晚,打听一些关于东域中心森林的事情,第二天就再次出发。

“唳!”

又是日落,丛心骑鹰降落在着陆广场,将苍交给看管人员,就近找了个住处落了脚,赶路了半个月,现在距离东域中心已经近了很多,大概再用半月时间,就可以到达目的地,那片森林,据丛心打听,那森林名叫日不落森林,解释很简单,就算太阳进入那片森林,也找不到落回去的家。

安静客房,丛心盘膝,精神力感应四周,像他这种赶路的人最容易成为别人打劫目标,因为人不生地不熟,被黑了,想找都找不着他们。

“唳!”

鹰鸣声打破黑夜的宁静,丛心翻身跃出窗户,直奔广场而去,声音他很熟悉,是他的鹰,这段时间里他已经记得很清楚,由于苍年岁大,鸣叫声略微浑厚,看情况定然是有人打上了他鹰的主意。

身形闪烁,不到几个呼吸,丛心来到广场,苍休憩的地方已经空了,抬头望向夜空,精神力量迅速扩散,终于在黑暗中捕捉到苍的身形,此时它正不断挣扎着飞向城南。

哼!冷哼一声,丛心源力涌动,脚一跺地,身形顿时消失,“想抢我的鹰,找错人了!”

由于苍的不配合,飞行速度也就慢了很多,用了整整半个时辰方才飞入城南竹林之内。

“老大真是性情古怪,怎么喜欢吃这玩意儿!”两人从鹰背上跃下,其中一人略有埋怨的道。

另一人赶忙嘘上一声,“鹿卞,小声点!”,然后挑挑眉,无奈的摇摇头,看着身旁这个身高两米但却瘦骨嶙峋的中年男子,轻声道:“这估计和老大的血脉有关系,而且老大就好这口,哪有那么多疑问!”

“唉!”鹿卞叹口气,转头看着比自己矮上半截,细皮嫩肉的小子道:“青鸦,你就知道帮老大说话,自从跟了他,我就没吃过好!”

两人交谈几句,合力拉着身后两米多高的苍,走向竹林深处。

就在两人离去不久,竹叶沙沙,丛心身形现了出来,看着苍被拖着走的背影,他没有冲动将那两人拿下,相反他却对两人口中的老大感兴趣,可能是听到了血脉这两个字吧,他对血脉不一般的人一向很感兴趣,而且他还听那个叫青鸦的说了,他们的老大闯荡了数年,整个大陆可谓是快走了个遍,见识肯定不少,正好自己想问他些问题。

咧咧嘴,心道让苍再受会苦,闪身跟上。

篝火跳动,竹林深处。

“老大!我们回来了。”鹿卞的声音传了过来。

然后一阵鹰的凄鸣声也跟着传了过来,听到这个,半躺在青石板上的莽汉跳了起来,咂咂嘴,扭头看看篝火,再鹿卞的方向,两道一高一低的身影缓缓显现出来。

“好!哈哈哈哈!”莽汉迎了上去,拍拍鹿卞和青鸦肩膀,单手伸出,接过两人拴住苍的身子,猛地一拉就将苍两米多高的身子甩到篝火旁边。

“好好,青鸦、鹿卞,今日让你们再看看洒家的手艺!”莽汉没有注意到两人的表情,就在他说出“手艺”的时候。

青鸦和鹿卞对视一眼,都是嘴角抽蓄,那手艺,要人命!

丛心也赶了过来,停留在一根竹子顶,低头看着下面的三人,他不紧张,因为下面的这三人修为都不高,那所谓的莽汉也只不过皇级巅峰的修为,叫做鹿卞的那个也仅仅是皇极初级,至于青鸦,倒让丛心皱了皱眉,他没看出来青鸦修为,“好像是精神力修士?”咧咧嘴喃喃道,他对精神力修士一向很亲切。

“拿刀来!”莽汉大喝一声,卷卷袖子,肚子咕噜直响,心中很是快活,他生性不爱拘束,喜好周游各方,但却没有获取晶石的本事,而且爱好天鹰肉,收了这两个小弟,还真是认干,爱努力,天鹰肉吃的他痛快极了。

青鸦抽抽嘴角,给鹿卞示意一下,鹿卞就极不情愿的拿起旁边的砍刀送过去。

丛心见状目光一闪,在这三人的交谈下,他发现这三个偷鹰贼也不是罪大恶极,看样子那莽汉很爱吃天鹰肉,但是他的两个小弟好像不怎么感冒,“既然这样,那我就帮你改正这个毛病吧。”咧嘴一笑,计上心来。心思一动,一道微弱荧光肉眼难查,飞入苍头部羽毛内。

莽汉当然没有发现,他只顾举起砍刀直冲苍的脑袋砍去。

“当!”

第一百七十六章 寻你千万里,相见却不知

砍刀瞬间砍刀苍的头部,但是结果完全出乎莽汉意料,蹬蹬后退几步,莽汉瞪圆双眼瞅着苍,“啥情况?!”大喝一声,莽汉最低也是有了皇级巅峰的实力,刚才那一刀看上去普通,但里面可是灌注了自己三四成的力量,要说这天鹰的头掉了算好的了,他感觉都会把头砍成肉酱,可现在?握刀的手,虎口生生作痛,整个胳膊都在颤!

扭头看看青鸦和鹿卞,两人正以着一种极为不解的神色看着自己,怎么回事?老大这是在玩马戏?

“见鬼了!”莽汉浓眉一皱,再看一眼趴在原地未动的苍,莽汉心中谩骂一声:“他娘的,太丢人了!”

然后只见他再次举起砍刀砍向苍头,“喝!”他用上了百分之五十的力量。

“当!咔!”两道声音同时响起,第一声是刀头接触,第二声是刀断裂的声音。

“啊?!”莽汉惊呼一声,看看手中半截砍刀,“他娘的,这是什么头!”

这次青鸦和鹿卞也愣了,见鬼了,他们可还真没见过这么厉害的鹰,这次老大糗大了。

“他娘的!就不信了,吃洒家一拳!”莽汉满是胡茬的大脸一红,再次一跃而上,这一拳,他用上了百分百的力量。

“哼!”

就在莽汉闪身而上时,突然一道冷哼从苍处传来,而在听到这声冷哼之后,莽汉大惊,急忙刹住身形,一跃来到青鸦和鹿卞身边,警惕的看着苍,心跳加快,轻声问道:“什么声音?”

青鸦和鹿卞对视一眼,目光盯着篝火旁边的苍,本来还匍匐在地的它已经站直了身子,这让青鸦他们脸色大变,这鹰还成精了?

“你想吃我?”质问声从苍那儿传来,声音带着些嘲笑和讽刺,更是带着浓浓的傲气。

莽汉闻言一哆嗦,大声颤抖着喊道:“啊是,你…你谁?”

“呵呵,我就是你面前的这只鹰啊,本名叫苍。”声音显得很深不可测。

“苍?”莽汉脸抽抽,心里极慌,他吃了那么多天鹰,从来没见过会说话的。“龙族血脉的拥有者…”苍摇晃一下身子,声音淡淡传来:“你的高傲在哪里?”

莽汉闻言惭愧的低下头,重重的叹口气,其实之所以爱吃天鹰,还有个很难说出口的原因,那就是天鹰是最低级的,它没有高深修为,容易猎杀,他拥有着一丝的龙族血脉,但却不能拥有龙族的高傲,因为他不属于任何一个族群,他只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他吃不到修为高深的兽修,龙族一向都只吃高等级兽修,那才是他们的高傲所在。

鹿卞转头看着老大,高傲?相反,此时的青鸦,却也是微微低头,心思有些乱。

丛心站在竹子枝头,见莽汉不再回答,嘴角咧咧,对龙族的高傲他是知道些的,见时机成熟,双手掐诀,一道极为隐秘的无形能量涌入苍头部的玉坠之内,那玉坠是父亲给他的,具备着传音功能,也可以接受能量,刚才的话就是他的传音。

伴随着无形能量的注入,苍头部开始缓缓闪耀起淡淡蓝芒,在夜里很是显眼。

“老大!快看!”鹿卞第一时间看到,脸色慌张,忙叫道。

莽汉闻言猛地抬头,与此同时,他也瞬间石化,右手伸出,颤抖的指着苍,失声惊道:“龙之血脉!!!”

此时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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