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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新战神传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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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我又开始重新细细地思考起来。不,自从蝶莉娜发生意外过后,虽然性情没变,但是在其它方面,还是有改变的!

自从出院以后,她的形象就开始改变。以前的蝶莉娜,永远都是一头瀑布似的直发长及腰际,发质乌黑柔亮。但现在,她那长及腰际的秀发已经被染成了墨绿色,泛着幽幽的绿光,而且还编成一束束,盘成一个古怪的发式,远看上去,仿佛有一团蛇盘踞在她的头上,让人感觉很不自在。

以前的蝶莉娜是从来不打扮的。如今,她的唇色已不再是淡淡的粉红色,而是一种妖冶的紫红色,且眼皮泛紫,就连指甲,也被染成了紫红色。眼珠的颜色更是不在话下!就是由那清澈的茶棕色,变成了混浊的将绿色!

再者就是她的衣着。与她相处超过十一年,从来没见她穿过绿色的服装。因为她一向最讨厌绿色的服装,她曾经对我说过,穿绿色的衣服会使她的脸色看起来很苍白,不健康。但是自她出院后,她全身上下,乃至鞋袜,竟无一不是深深浅浅的绿色!难道这就是她发生意外的后遗症?!

可就在刚才,当我发现了她眼珠的颜色有所改变以后,就让我感觉更加疑惑了。因为蝶莉娜的视力一向十分正常,那次意外并没有使她的视力遭到破坏,这就可以排除她接受过虹膜整容手术的可能性。在这23世纪初,通过更换眼球、虹膜、巩膜等等,来改变眼睛颜色的眼部医术科技已经到达了相当完善的阶段了。

想到这里,我更是百思不得其解。想着想着,脑间突然灵光一闪:对了!

第3章音乐王子

难道是因为她的爱侣关伯仁在一个星期之前忽然坠楼死亡,致使她性格产生了扭曲?不对。蝶莉娜的性格转变是自她苏醒过来就开始发生的;而那关伯仁,则是在开学后第三个星期的某天傍晚,在宿舍楼顶坠楼而亡的,这与蝶莉娜对我态度的改变时间,相差了整整一个月。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轻哼了一声,心想:那关伯仁不死也没用,像他那样的流氓地痞,真不明白蝶莉娜为何会爱上她。

对于现在的蝶莉娜,在我心中总有一股不能言达的奇怪,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的感觉!

她为何会变成这个样子?!为什么对别人就很温柔,对我却冷若冰霜?!唉,烦死了!

想着想着,猛然抬头一看,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走回宿舍楼。宿舍楼的一楼就是食堂,已经接近中午时份,我打了几个有机中菜的饭盒回宿舍吃。

……

“小瞳回来啦?这是上课笔记。”海葵一见我开门回来,马上捧着笔记本走上来。

“谢谢海姐姐!”我感激地接过笔记本,扬了扬手中的中菜:“一起吃吧,我加了菜!鸡腿、鸡翅还有排骨,牛肉!”

“哇呵!真丰富!小瞳,就你肯花钱吃这么贵的有机餐!我们又有口福啦!”林月欢呼跳起来,把我拉到饭厅,双眼眯成一对新月:“我们刚想联系你回来一起吃中午饭呢!叶秋早就做好了米饭与青菜。”

“小瞳,快过来。准备吃饭了!”叶秋擦擦脸上的汗,淑女地向我欠了下身。

“自从与小瞳一个宿舍之后,我们几乎可以天天吃上有机健康餐!要是以前,在读大学之前,我还是天天吃无机快餐呢。”

我们四人齐齐围坐到饭桌上,海葵高兴得把眼睛眯成了一条直线。

“我也一样呢!”林月拍着手欢笑起来。

“那你们得多吃一点。我也就喜欢吃有机餐。以后的菜我也全订了四人的份!”我满不在乎地笑道。

“嗯嗯!一定!平时吃最多的就是我与海姐姐,看,我们都被养得瘦不下来啦!”林月拍拍自己的显未丰满的脸欢笑起来。

“嘿,其实我也很吃得很多,就叶秋吃得最少!”我笑着一边夹菜一边说。

叶秋听了嫣然一笑:“但是小瞳在平时的能量消耗一定相当大,不然,怎么吃这么多东西都不见长肉。”

“对对!看她身材标准得没话说,可谓:娇小玲珑千君醉,花容月貌万人迷!啧啧,你看她那水灵欲滴的大眼睛……”

“晕!吃根鸡腿吧,万人迷!”我笑着夹起一条鸡腿塞到林月口中,打散她那装模作样的陶醉样。

“说起万人迷,今晚八点正,校园的音乐王子将在大会堂举行这个学期的第一次音乐会!届时,他将会有小提琴与钢琴独奏……”叶秋突然停下手中的饭筷,露出迷恋的目光痴痴地望着前方,仿佛她面前真站着一名英俊的王子一样!

“啊!差点忘记了!今晚可以看到音乐王子!快!要快吃!吃饱后得好好睡个美容觉。然后打扮好妆容去邂逅音乐王子!”林月发花痴地捧着自己的脸,闭上眼睛一脸陶醉起来。

“对啊!为了可以握到音乐王子的手而努力!”海葵也变得痴醉起来。

然后三人的吃饭速度一下子迅速起来,一分钟不用就吃完了!

“晕!哎,你们,现在才中午12点哪,距离晚上的八点还有八个小时呀!不吃了?吃饱了?算,你们不吃,我自己慢慢把这些饭菜消灭掉!”我对着已经飞奔向浴室做美容浴的三人吐舌作了个鬼脸。

音乐王子……是他吗?听说他是个高大英俊的混血儿,只有十八岁,比我年长四岁,却已经在进修博士生了!听说他是机械综合系的高材生,而且,他好象选了我们的学系作为第二选修系,女生们说他经常会来我们这个系的教学楼来听课。可惜我平时没多大留意,在校园中经常可以远远地看见他,却从来没有说过话。原来女生们口中经常讨论的那个男生,就是音乐王子!

“小瞳,你不打算去邂逅音乐王子么?”林月一边敷着面膜,一边半躺到沙发上含糊地问我。

“喂喂,你不是说这片有机美容面膜花了你半年的零用钱兑换回来的么?说是打死舍不得用么?现在怎么又舍得使用了?”我故意瞟着林月邪邪地笑着。

自从22世纪中期,地球发生了一次严重的磁暴危机之后。在这个磁能科技逐渐占据电子科学的23世纪,人造无机用品与食品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普遍现象。有机原料所制成的产品已经成为超高昂价格的物品。就像纸张及其副产品,可以说,已经成为贵族特有的玩物。甚至连现在珍贵罕有的电能及其副产品,也即将向着成为贵族的玩物方向而发展!

林月这一张薄得只有0。5mm的有机美容面膜就花了林月半年的零用钱,其价格之昂贵,可想而知!

林月毫不在乎在回答:“为了以最漂亮的面貌去邂逅音乐王子!再贵一点也是值得的!听说谁穿得最淑女,谁就最有机会在最后的跳舞环节中当音乐王子舞伴!小瞳,你赶快去挑一条漂亮的裙子,不穿裙子、西服的淑女与男生都不准进场。”

晕!又是音乐王子!

“谁说我要参加今晚的音乐会了?!”

我撇撇嘴,继续我的午饭游击歼灭战。

三人冲完美容浴就睡美容觉去了。我慢吞吞地把桌上的食物消灭完毕,清洗好碗筷后,我美美地冲了个温水澡,也跟着午睡去了。因为今天凌晨被那恶梦惊扰了睡眠,得利用下午好好补眠一下。然后再好好思考怎么去调查蝶莉娜!

倒下床一闭上眼睛,就睡着了。

不知不觉间,我的手指忽然感到一烫,似是触及到什么东西,感觉就像被一块烧红了的铁片烙了一下,疼得我轻呼了一声。

我猛然睁开眼睛,搜索了一下,打算寻找一下究竟是什么东西把我的手指烙着了。可是床上除了枕头与被子之外,根本就没有放置任何东西了。

也许是手指突然抽筋了……

看看闹钟,才下午两点多,时间还早着,我再度躺了下来。胸口处感觉热乎乎的,下意识向胸口间抚去,从衣襟内抽出那个挂在胸间的玉扣———这是我参加那个冬营活动期间,经过某历史保存城的某个古镇时,在一条古巷的一处卖旧杂货的地摊上买下来的。由于十分喜欢,买回来以后就用一条水晶项链穿起,听说玉扣能避邪,就作为护身符戴在身上。

借着微微的光线盯着手上的玉扣,每当这样做的时候,我总会觉得:玉扣似乎在发出一层莹莹的柔和的光雾。渐渐地,眼前的一切开始变得模糊起来,然后眼皮一沉,什么也不知道了。

……

‘嘻,嘻嘻!咿嘻嘻嘻!我很快就会找到你!未来之子!你的死期到了!啊哈哈哈!’

黑暗无垠的虚空之中出现一个巨大的魔影!血红的双眼闪出如猫瞳一样坚线形瞳孔,在血底紫黑袍的飘曳下释放出邪恶的肆笑。

‘咿~~嘻嘻!未来之子!你的死期到了!哈哈哈哈!’魔影说着已经张开血盆大口,伸出尖锐的魔爪,向我的身体直袭过来!

“啊———”我惊叫一声刹时恢复意识。胸口处传来一股痛楚,心跳声如雷般轰然响动,突然发现胸间似乎有某样东西伴着我的心跳跟着一跳,一震!

第4章全致渡

玉扣……?!

我一把取出襟内的玉扣,盯了许久。终于擦着汗自嘲地笑了一下:自己神经过敏了!居然以为玉扣会跳!

在床上愣坐了一会,看了眼时间显示屏,已经是傍晚六点了。房间亦已经暗了下来。不过像这样的初夏,即使是到了晚上八点,天空色还是相当亮的。

我重重地呼了口气:真不明白自己,这个恶梦都已经重复做了十二年了,平均一个星期两次,还是感觉这样惊怕!不过,那梦中的情景相当的真实,尤其梦醒后残留在胸口处的那股痛楚!

梦中那魔影所叫的“未来之子”,指的是我吗?!

但这终归只是一个恶梦,到现在为止,我根本解不开心中的疑问。

“小瞳你醒了吗?晚饭已经准备好啦!快出来吃吧!我们不吃罗!得保持良好的身段去迎接我们的音乐王子!”门口响起了林月的声音与敲门声。

“不吃了,我中午已经吃得很饱了。”我挨在门背处回答。

“那,快快出来跟我们一起去听音乐会!”林月又笑道。

“不去了。你们去吧。”我插头拒绝。

“怎么了?可以进来不?”门边传来了叶秋温婉的声音。

“嗯。”我点头,把门打开了一条缝。

“小瞳你真不去参加音乐会?”海葵擦进头来问。

“我不想去。你们去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我强笑道。

“一定又在想蝶莉娜吧?放心吧,她对你冷淡一定是有原因的。相信很快你们就会和好如初的!”叶秋柔柔而淑女地安慰着我。

我敞开门,发现三人都打扮得相当娇艳美丽,我笑道:

“嗯!你们玩得开心点!预祝你们被音乐王子邀请跳舞呢!”

三人听了我的话不由得双目大放异彩,与我别过后均哼着小曲像只花蝴蝶一样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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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白城大学后山山谷顶。通红的夕阳已经完全隐末,天空中只剩下一遍夺目的红霞,把绿柔柔的山谷染上一层粉粉紫色。

我挨在大橡树的脚下,举起混了中国老窑以及高浓度伏特加酒的酒瓶,一边咕噜噜喝着,一边瞥眼欣赏山谷下面的风光。

热酒入肚,与身体的热量相溶合,最终化作一股冰泉,扩散至全身。好舒服!就连胀痛的脑袋也变成清醒起来了!我垂酒瓶,定眼看着山谷下面的景色。

真美!自从人类经历了那次地球磁灭以后,人们似乎越来越懂得环保了!还不断保护起即将毁灭的生态!这里的景色也算是地球难得的一点净土了!不然,山谷上的这棵大橡树还能生长得这么粗壮茂密么!

我又喝了一口混合酒,中国古酒的辛辣中夹杂着洋酒的柔甜,实在是配合得恰到好处!而且让人越喝越精神!我忍不住又举起酒瓶咕噜咕噜喝起来。

“白城大学是严禁未成年学生喝酒的。”

背后突然传来一把年轻的男声,语气似是责备却又隐藏着温柔的风度。

我猛然回头一看,一名身穿黑色西服的高大男生,身高至少有183cm,十七、八岁的年纪,站在大橡树背后,肩上背着小提琴套,在红霞满天的微风之相伴下对我微笑。霞光映在他金色微卷的短发上更显得金光灿烂,海蓝色的眼珠闪烁着微芒,鼻子高挺俊直,微红的嘴唇对我现出绅士特有的温柔微笑。

混血儿?!小提琴?!该不会是音乐王子吧?!

我在心中暗暗晕了一下,继而又想:是又怎样?!不管是王子还是公主,也管不着我的事!

想到这里,我立即收回目光,不管来人,继续举起酒瓶喝酒。

“小女孩是不应该喝这么多酒的。”男孩突然坐到我身边,轻轻捞起我散在地上的其中一条长辫,正欲低头吻过去,却被我一手扯回,对他瞪眼:“你想干什么?!”

男孩很风度地微笑:“小女孩这样粗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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