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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重生悍妞 作者:苗苗1988(晋江2013.12.21完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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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苗诧异地抬头,她真心没有想到老爸打的是这个主意,不过想想前世的经历,老爸有这个念头倒是不觉得奇怪。
  前世,老爸老妈的单位最后是倒闭了,差不多有一两百号下岗,而整个镇子上下岗的人则有好几千人。偏偏老爸老妈的单位又是镇上比较晚下岗的一批人,等他们想起去市区让大伯帮忙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不过,如果是现在的话,应该没有大问题。
  “妈妈,我们去市区吧!听包子说,他们学校的老师可好了,都是名牌师范大学毕业的,我要是去了市区,一定能考上大学的,就像四婶一样!”
  在郁家,四婶那就是一个标杆,反正直到苗苗穿越前,全家没有一个人的学历能比得上四婶的。加上四婶那与高学历相符合的研究所的工作以及高薪,那绝对是父母们教育孩子的好榜样。
  苗苗很是利用了自家老妈溺爱孩子的心理,要知道,现在这个时候,附近的家长们已经开始攀比起孩子们的学习成绩了,虽然苗苗的成绩一直很不错(忒么现在还是小学!),但是苗苗自己也不敢肯定,到了初中高中,她还能一如既往的保持好成绩。
  “嗯,念书的话,应该还是市区好吧?”老妈有点儿迟疑了,他们这一代人考虑老人考虑兄弟姐妹考虑孩子,就是不考虑自己。绝对是被洗脑最成功的一代。
  “是啊,苞苞念的那个小学挺不错的,让她姑父帮下忙,应该是能入学的。我觉得吧,这小学也许还可以开开后门,等苗苗再大一点儿,念初中高中什么的,就不好帮忙了。”老爸讲得非常在理,因为只有小学的入学是不需要考试的,也是最方便开后门的。
  “那也不错,只是你的工作……”
  苗苗觉得,这事应该能成了,她还是老老实实地准备搬家得了。
  果然在寒假结束的前两天,老爸跟苗苗来谈心了:“苗苗,爸爸的工作还没有弄好,要不你先去市区那边?你姑父给你办好了插班手续,等我们这边的事情搞定,就过去找你。”
  听到老爸这么一说,苗苗心里就有谱了:“好啊,我可以跟苞苞住在一起。”
  大概是没想到苗苗会答应得那么痛快,老爸很是愣了一会儿,不过等回过神来,却很开心地揉了揉了苗苗的脑袋。哈,多省心的闺女啊!
  当天下午,苗苗就被打包到了市区的姑姑家,跟傻包子一个房间。苗苗倒是还好,傻包子是乐得不行,嘴角都差点儿咧到了耳朵根上,抱着苗苗死活不撒手。
  从这天起,苗苗就开始了她的市区生活之路了。揣着老爸临走前给的三百块钱,苗苗觉得她不能就这么眼睁睁等待着老爸老妈把事情搞定。她可是一个光荣的重生者,怎么能够什么事都不做呢?
  这么想着,苗苗开始盘算着三百块钱能干什么?怎么想来想去,她都想不出来她能够做什么。要知道,除了本钱少以外,她还有一个致命的缺陷。
  她,还要上学!
  一个五年级下学期的小学生,揣着三百块钱,无论做什么生意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花了两天时间得出了这个结论,苗苗开始把目光投向了别处。事实上,她也知道就算自己能找到合适的生意,也会被自家老妈收拾的。毕竟以她这个年纪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学习。
  可是,有一件事情却不会被老妈收拾,搞不好还能得到她的支持——投稿。
  没错,这是一个不需要本钱(邮票、信封钱不算),不需要场地(霸占傻包子的书桌就可以了),不需要太多时间(小学生的功课对苗苗来说很简单),而且回报却不少的行业。
  当然前提是,你有这个能力!
  苗苗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最开始,她把目光投向了当地的一家儿童读物。这是教育局办的一刊周报,报名就叫做《小学生学语文》,听这个名字就知道这是一档怎样的读物了。
  选中这份读物一方面是因为它是教育局办理的,不属于那些个在父母老师眼里乱七八糟的读物(谁敢这么说,教育局局长挠死你)。另一方面却是……
  它的档次真的很低。
  在苗苗看来,只要是语句通顺,没有语病,都能登报。当然喽,档次低的读物稿费自然也不会高。不过最开始,苗苗也不指望自己能够一夜暴富。凡事都要慢慢来嘛,一口是吃不成大胖子的。
  在连续十来篇小作文刊登到《小学生学语文》以后,班主任老师来找苗苗谈话了。
  不要误会,只是单纯的淡话,绝对不是教训,你们要相信教育局局长的实力。
  班主任老师兼职语文老师把苗苗叫到了办公室里,先是狠狠地夸奖了苗苗一番,再是狠狠地夸奖了自己一番,絮絮叨叨地说了一个中午,苗苗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
  名师出高徒……
  满脸纠结地离开了办公室,苗苗只觉得自己的脑袋嗡嗡作响。唉,她怎么就忘了呢,这是一份教育局办的读物,所有的小学都必须订阅。而且,为了不影响老姑家的日常生活作息,苗苗都是把寄信地址写成学校的。这么一来,班主任老师不知道才怪了!
  不过这事也不是没有好处,毕竟现在她总算是过了明处的,以后要写什么东西,只会更方便。只是苗苗不可能只往这份读物上投稿,不是瞧不起这份读物,实在是稿费太低了。
  300字到500字的小作文,每篇就给5块钱。好吧,对于这个年代的大部分人来说,钱真心不是重点,能看到自己写的文章变成铅字刊登在报纸上已经是最大的满足了,哪怕是不给稿费,也多得是人投稿。
  只是,苗苗不属于那大部分人之一。
  果断地,在试笔了几次以后,她把目光瞄准了杂志社。这也是当地的一家杂志社,刊物名为《少年文学》,虽然名称仍然土气,不过质量却是《小学生学语文》所无法比拟的。
  人家是杂志社,每月一本杂志,小小一本杂志上至少要刊登四五十篇的作文。不过大部分都是初中生和高中生写的,因为这份读物本身就不是面对小学生的。
  这对于苗苗来说,正好!
  只是这年头根本就没有笔名一说,苗苗只能真身上阵,稿子跟不用动脑子似的唰唰地出来,平均一天写两篇,每篇一千字左右。唉,这就是没有电脑的痛苦啊,搁在前世,她的时速是每小时三千字啊!
  等到了老爸老妈弄好那边的事情赶到市区的时候,苗苗已经攒了不少的稿费,连带得到厚厚一沓的免费报纸和杂志。
  “你找我?”这天快放学的时候,班主任老师又把苗苗召唤了过去,只是办公室里却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在等着苗苗。
  “郁苗苗小朋友,你好,我叫李悦欢,是《少年文学》的实习编辑。”
                      
作者有话要说:  




☆、欢欢走起~!

  虽然只是实习编辑,但人家也是编辑啊!
  苗苗很是自愿被勾搭上了,那啥,这可是人家编辑主动勾搭她呢!就冲这一点儿,咱也得好好回报她!
  于是乎,苗苗从每天两篇小作文变成了每天三篇。再到后来,又开始写起了小长篇。
  什么是小长篇?那还不简单,就是欢欢编辑认为的长篇,但是苗苗认为的短篇。
  没办法,前世苗苗就是个宅女,平日里没事干了就喜欢窝在家里看网文。网文是什么概念?字数没有超过百万你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你是写小说的。两百万嘛,算是中篇了。三四五百万那就算是长篇了。
  可是,苗苗现在写的是一万字的……长篇。
  一脸血泪有木有?!
  就这样,苗苗继续向着笔神的方向冲刺。一万字算神马?每个周末来一篇,欢欢走起~!
  于是很快的,一脸血泪的变成了某个欢欢编辑。
  好多好多的稿子啊!都是直接给她的啊!她要仰天长笑啊!
  可是……
  来不及发有木有?!一本小小的月刊,每个月只能放一篇长篇文。可是,苗苗的出产量是一周一篇,一月四篇。
  好嘛,比大姨妈来得勤快多了。
  “欢欢~~!”又是一个周末,苗苗很是欢脱地蹦跶在《少年文学》编辑部里,一看到某个熟人,就两手一张,嘴上无比雀跃地喊着。
  其实,苗苗的做法和说法本身是没有错误的,只可惜她的动作和声音结合在了一起,极为像一个等待着爱犬扑入怀抱的主人~~~!
  汪汪!!!
  李悦欢编辑一头冷汗地看着苗苗:“你很闲吗?闲着没事干给我去写文去!”
  苗苗歪着脑袋一脸委屈地看着李悦欢,大大的眼睛里有可疑的泪光:“欢欢,你不爱我了吗?”
  我去!
  要不要说得那么暧昧啊?活脱脱地跟个被负心汉抛弃的怨妇似的。
  眼瞅着编辑部其他人的目光都投到了她们两人,尤其是李悦欢身上,她不淡定了:“苗苗,你要再玩了!”
  天地良心啊!李悦欢敢对天发誓,她这么说没有任何恶意,纯粹只是想让眼前这个小女孩消停一会儿。可是……
  “呜呜呜,欢欢,原来你一直都是在玩儿我~~!”泪眼朦胧地看向李悦欢那张扭曲了的脸,苗苗瞬间大乐,不过表面上看起来倒是演得更加入神了。
  玩儿你妹啊!
  李悦欢哽着一口血,一把把苗苗拉到了身边:“别闹了!姐姐给你看一个好东西。”
  姐姐神马滴那就是浮云~~!
  李悦欢绝逼不会想到,眼前这个有着萝莉外表的小女孩,拥有着一颗大妈的心!
  “好玩的东西?”装嫩就一定要装得像,不然就变成装逼了。听到李悦欢的话,苗苗立刻摆出了一副好奇的模样,就像她这个年纪正常的小姑娘那样,瞪着大大的眼睛开始东张西望。
  “就是这个。”李悦欢指了指放在办公室一角的某样东西:“这可是最新款的哦。”
  最新款?
  苗苗顺着李悦欢的手指看过去,瞬间瞪圆了眼睛:“电脑?”就算那货现在庞大又憋屈,苗苗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咦?你知道?”李悦欢很是奇怪地看了苗苗一眼:“走,我带你过去看看。”
  电脑咩,谁不知道?就算苗苗前世只是在电脑前看小说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可是她绝对不是电脑小白。
  至少跟李悦欢比起来,某欢更白!
  “看,这是电脑游戏哦,我教你怎么玩。”某欢很得瑟地开始显摆。事实上,在这个时代的这个地方,拥有一台电脑确实是一件值得显摆的事情。就算他们是杂志编辑部,也是前两天刚刚装了电脑的。
  只是,不得不说,某欢的运气差了一点儿。她可以在任何人面前显摆电脑,但是如果是在苗苗面前的话……
  快速地把某欢挤到一边,苗苗抢过了鼠标,迅速开始点击。终于成功地在某欢开口阻止的时候,打通了初级版的……扫雷!
  没错,就是扫雷。这是一台很老式的电脑,里面就四款游戏,扫雷、纸牌、红心大战、空当接龙。很无奈的是,苗苗想当年上计算机课的时候,经常跳出老师控制的系统,玩着四款游戏。虽然也说不上玩得有多好,但是通关神马滴,还是木有问题滴。
  于是,在写稿速度被鄙夷了以后,某欢再次遭到了打击。
  不过有些人,她虽然别的优点不显,但是有一个强大的技能。那就是——神经粗犷。
  委婉一点儿说,就是性格大大咧咧没心没肺狼心狗肺……咳咳,最后一个去掉!
  总而言之,某欢就是属于那种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屡战之后继续屡败滴人!而且居然越败越嗨皮?!
  在四款游戏都被鄙视了以后,某欢拿出了一项强大的技能:打字游戏!
  其实,这个时候电脑推出已有一段时间了,要知道最早的电脑就是一台电视机连接小霸王学习机的。而现在既然已经配备了鼠标,就代表着电脑已经开始进入事业单位了。当然喽,离进入千家万户还是有段时间的。
  所谓的打字游戏,就是锻造电脑操作者的手速的。这个时候的打字游戏非常得弱智,至少这台电脑上安装的打字游戏绝逼不是高智商的人喜欢玩的。
  这个打字游戏有五关,第一关是气球飘飘飘。每个气球的上面都写着一个字母,要求操作者在气球从右边飘到左边的这段时间里,暗中相应的字母。
  呜呜呜,好弱智的游戏嗷!苗苗一边打字一边打瞌睡。
  第二关是地雷啪啪啪。一个小兔子从屏幕的右边跳到左边,途中的路上满是地雷,要求在小兔子跳到地雷之前,先引爆地雷。当然喽,每个地雷上都有字母。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找到正确的字母,小兔子就会瞬间嗝屁!
  第三关是子弹嗖嗖嗖。这回是打靶了,靶子的正中心有一个字母,按对了就会出现子弹瞬间爆菊,然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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