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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十年的你-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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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什么?我终於能够说话。
    「谢谢你这几个月的陪伴。」
    我偶尔来,急着走,又怎么会有多少陪伴?
    「别这么说,尼尔,好聚好散。」
    这……
    「嗯?你想说什么?」
    对我来说……
    我话还没说完,总机介入通话,「长官,三分钟到,请在三十秒之内挂掉电话。」
    「那是什么?」她吓了一跳的问。
    总机。我说。
    「为什么会这样?」
    这里是部队,这是军线,那是总机。军线是不能佔线太久的。
    「那……我该挂电话吗?」
    你不急着挂吗?
    「别这样,尼尔。虽然我提了分手,但我还是想听你把话说完。」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们沉默了一会儿,总机又介入通话,「长官,时间超过,请尽速结束通话。」
    「那……尼尔……」
    嗯?
    「我……我挂电话了。」
    嗯……好。
    「你还好吗?」
    我、怎、么、会、好?
    「你……」
    ……你想问我,干嘛这样说话是吗?
    她没有说话,只是开始轻轻的哭泣。
    我是用顿号来加强表达我的不好啊。我说。这时,总机再一次介入通话,「长官,抱歉,这是军线,请勿佔线太久,这是最后一次提醒。」
    「尼尔,我挂了电话之后,可以重新打给你吗?军线还会帮我转吗?」
    这不是你最后一通电话吗?为什么还要重打呢?
    「尼尔……别这样……我也很难过……」
    ……你当然可以重打,但我们永远只有三分钟了。
    她的哭泣声渐渐明显,我的眼泪也掉在军服上。我似乎永远都躲不掉被女人说再见的命运。田雅容是,柳嘉恩是,彭以芳也是。是不是我真的那么没有接近感?是不是我就是让女人觉得那么飘渺,像是不太存在的人。但明明,我是那么的努力啊。
    「尼尔!」这是总机叫的,他又介入通话。而且语气显得很焦急,也很无奈。「拜託!我知道你很难过,但快点挂电话吧!指挥官已经打电话下来问为什么佔线这么久了,别害我啊,我们是亲爱的同梯耶。」
    那么,亲爱的同梯,如果我还需要两分钟,你能帮我掩护吗?
    「好啦好啦!保证最后两分钟喔。」他说完就挂了介入。
    以芳。我说。
    「嗯……我在。」
    你还记得你欠我一个要求吗?
    她顿了一会儿,「记得」,她说。
    那个要求我现在要用,好吗?
    「好。」
    你说我偶尔来,急着走,拥抱很少,等待很多,说你这几个月来爱的很空洞。你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吗?因为你并不爱我,因为你并没有去珍惜我。我对你好,你只是觉得那是我顺从了你的任性,让你的任性得到了依靠,当我搭着飞机离开,你难过着说飞机一离地,我就离你一个天空的距离了,但你没有想到,这个天空的距离,也是我一个人走完的。我不了解你的过去,或许我太快爱上你,所以没有看清楚原来你是个只想被爱的人。
    我深深的爱你,所以就算是分手后,我也不想看你难过。我希望你能了解并且懂得付出,来寻找爱人的快乐,珍惜被爱的幸福。因为一眛的祈求被爱,其实是悲哀的。
    再见,以芳,我说完了。这是你欠我的要求。
    总机替我把电话切断,我依然拿着话筒。他替我挂掉了一通电话,却没有替我挂掉我的难过。
    那天是入伍满一年的前一个礼拜,也是我跟着学弟学着速食爱情的开始。
    而那是我第三个女朋友,也是最后一个。
    我的爱情在那天就死了,没有活过来过。
    不过,当我还在弔慰我死去的爱情时的那些天,部队放假后我依旧习惯性地搭上飞机到了台北,然后搭计程车到百货公司等她。
    分手之后的时间,会像是一种不属於地球的时间,你无法感受它的长短,因为当你再见到对方时的那种陌生感,会让你觉得恍若隔世。对,就是那种陌生感。
    这陌生感相当强烈,强烈到会影响你的行为。或许你只跟对方分手几天,但几天之后再见他(她),你会觉得那颗已经受伤而且脆弱的心被严重挤压。熟悉感从右方压过来,陌生感从左方挤过去。你的眼神飘忽不定,你的心跳混乱不已,你会说些莫名其妙的话,而且用字多礼,像是第一次见到对方一样的客气。
    「呃……嗨!」,「喔!你好啊,吃饱了吗?」,「这几天你还好吗?」,「我能不能跟你说说话呢?」,「我会不会打扰你了呢?」……
    对,就是这样。现在正在看这本书的你,如果有过类似的经验,应该会觉得知我者尼尔吧!
    因为我就是这样。
    我在百货公司员工出入口等她一个多小时,见到她之后我所说的就是这些。我甚至觉得她的头发好像长了一点,她的口红好像亮了一点,她的眼睛好像大了一点。
    「尼尔,你来做什么?」她说,见到我她似乎一点都不惊讶。
    喔!我……我只是想,想来看看你。
    她看了看我,拨了拨头发,「这次一样放假两天吗?」她说。
    是啊是啊,两天两天。
    「这两天都要待在台北吗?」
    嗯……如果有目的的话,我会待在台北。
    「哪方面的目的?去玩的目的还是……」
    我可以直说吗?
    「可以。」
    跟你好好谈一谈,挽回你的目的。
    「挽回?」她的表情告诉我我用错了字眼。
    是啊,挽回。
    「在我来说,你是不需要挽回的。」
    什么意思?
    「就是你并不是那个说再见的人,所以应该不需要挽回。」
    那么,你觉得我该用什么字眼来表达呢?
    「我想,我不会告诉你该用什么字眼,不过,我会劝你直接放弃。」
    不不不,先别说,我才刚到台北,我不想现在就听到要我放弃的话,至少给个时间和机会谈一谈比较好。
    「我可以给你时间和机会谈一谈,但结果并不会不一样的,尼尔。」
    那一秒,我在她眼睛里看见远远远远,远到不能再远的我。不管在她眼里或心里,我都已经离她好远好远。
    是什么让你这么坚决呢?以芳。我叹了一口气问她。
    「没什么让我坚决,而是你所说的,我并不爱你。」
    我死去的爱情再一次遭受电击,只不过这是救不了人的。过了几秒钟,她没说话,我也没说话。然后她招了计程车,连再见都没说。
    接着,我整整在台北等了两天,她没有打来电话要跟我约时间谈谈,我打去的电话和讯息也一样石沉大海。那两天,我一个人在台北闲逛,从东区到西门町,再从木栅到阳明山。我发现台北是一座很深的城市,深到所有擦身而过的行人都看不见你,因为你像是走在比他们的地平线都还要深的地底,你偶尔抬头仰望别人的欢笑和快乐,却没有勇气低头抚触自己的伤口。空气里弥漫着冷漠的味道,不管是捷运板南线还是新店线,没有任何一线能载走我当时的空虚和痛苦,电子看板上显示着再过两分钟列车就会进站,我确觉得那是预告着再过两分钟伤心就会靠近月台。孙燕姿的某张专辑中有一首歌的歌词里写到「寂寞很吵我很安静,情绪很多我很镇定」
    ,是啊,寂寞真的很吵,但我不知道一言不发就是镇定。
    我说的再多都没有用,总之就是结束了。彭以芳来的莫名其妙,去的也莫名其妙,这场爱情我谈得莫名其妙,也痛得莫名其妙。
    再过一个礼拜,学弟带我到凤山一家路边小炒吃宵夜,正巧他那天也跟一个速食爱情的女孩说再见。他举杯邀我共敬,我也热情的举杯向天,但在那一秒我们却同时愣在那儿。
    「学长,你说,我们该敬什么好呢?」
    啊,这倒是考倒我了。
    「那,我们敬现在老闆娘正在炒的那盘菜吧。」
    喔!好啊,敬老闆娘正在炒的菜喔!
    一整杯啤酒下肚之后,学弟迅速的再倒满我们眼前的空杯。他再一次邀我共敬,我也热情的举杯向天。
    「学长,那这一杯,我们该敬什么好呢?」
    啊,你又考倒我了。
    「那,我们敬陈水扁总统好了。」
    喔!好啊,敬陈水扁总统。
    又是一杯啤酒下肚,学弟又迅速的倒满眼前的空杯,这一次邀我举杯时,我总算知道要敬什么了。
    「学长,那这一杯,我们要敬什么好呢?」
    敬……莫名其妙的爱情吧。
    学弟稍愣了一下,随即开心的笑了起来。
    「好啊!敬莫名其妙的爱情吧!」
    莫名其妙的爱情喝下肚后,我们又倒满了眼前的空杯,学弟说,这一次要敬莫名其妙的男人。酒不够了,我们又叫了一手〈就是半打〉,然后继续敬那些许许多多的莫名其妙。
    那天晚上,我们喝掉了莫名其妙的爱情,莫名其妙的男人,莫名其妙的女人,莫名其妙的失恋,莫名其妙的孤单寂寞,莫名其妙的一见锺情,莫名其妙的台北城,莫名其妙的兵役,莫名其妙的牵手拥抱亲吻甚至莫名其妙的上床做爱。
    这天晚上酒后的第一泡尿有着浓浓的啤酒味,而我的脸上有着鹹鹹的眼泪,我把莫名其妙的爱情尿了出来,也把我跟彭以芳的一切给哭了出来。对我来说,我跟她是在喝酒的时候认识的,也在喝酒的时候分手的。不同的只是认识时是她陪我喝,分手时是我自己喝而已。
    彭以芳在跟我分手的九个月后结婚了,因为她大了肚子。爱情对她来说只剩下肚子里的那个孩子,还有不喜欢使用保险套的丈夫。
    她结婚的那天,介绍我跟她认识的朋友打电话给我,说她想跟我说几句话。她接过电话之后,开玩笑的问为什么我不去参加她的婚礼?
    喔!天!你没有寄喜帖来,我怎么知道你要结婚呢?
    「那么,如果我寄了,你就会来吗?尼尔。」
    我想,我不会去吧。那有点残酷,而且太戏剧化了。
    「我猜想你也不会来,所以我才没有寄给你。」
    是吗?那你还是一样冰雪聪明不是?我笑着揶揄了她两句。
    「尼尔……」过了几秒钟,她说。
    嗯?
    「你想祝福我吗?」
    我一直在祝福你啊。
    「那……你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我微愣了一会儿,左思右想,前思后想,然后跟她说:「I was not your woman, I was not your 
     friend,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 We weren't meant 
     to be,At least not in this lifetime,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 I hear you still say, Love yourself。 」
    5。 我想在十年之后遇见你
    但在那之前我必须流浪,像个无依无靠的孩子一样。
    原来人生也是有向光性的,心会寻找一个发亮的地方。
    只是,没有人会告诉我,那发亮的地方在哪,但我曾经隐约地感觉到,那个地方在你身上。
    郑愁予写说:「离别已装满行囊,我已不能流浪。我宁愿依着影子像草垛,夜夜,夜夜,任你把我的生命,零星的,织进网。」
    我好像真的有那么点了解了,那种把一个人的生命织进自己的灵魂里的感觉,或许你觉得你的生命依然是你的,但我却觉得,你活在我灵魂里的某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就是那所谓发亮的地方吗?
    如果十年后再遇见你,会有答案吗?
    不管过去是美丽或是沧桑,我好像……都已经遗忘,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我渴望再见到他」。
    我想再见到你,你听见了吗?
    我想在十年之后遇见你,你听见了吗?
    我第一次听见「向光性」这个专业名词,是在还蛮小的时候。我忘了确切的年纪了,不过我记得那是在我家的客厅里,日光灯上飞满了像是长了翅膀的蚂蚁,牠们不断的往日光灯冲去,撞了几撞也不打紧。爸爸说这种昆虫在日光灯附近盘旋,就表示天快要下雨了。
    我好奇的问,那为什么牠们一定得飞在灯附近呢?
    爸爸回答说,因为这世上的生物大都有向光性啊。原来向光性的意思就是趋向光线或是接近光源的意思。这表示生物大都需要光线才能生存,而且光对生物来说也带来了安全感。
    「就像看了恐怖片,结果晚上不敢关灯睡,一定得把灯打开了才敢阖眼一样。」
    这是芸卉的说法。她单纯的解释了光源对生物带来的安全感,彷彿安全感三个字对她来说并没有他人解释的那样多元化。
    「不,尼尔,我想你可能欠缺了太多的考虑,所以你才会跑来跟我说这些。而且你误解我的意思了,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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