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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小朋友短篇小说集-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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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露露忽然说:

  “文约,既然大家是朋友,我也不好瞒你,照实对你说吧。”

  “我知道,你要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别嬉皮笑脸的,告诉你,我知道你认识的女郎是谁。”

  文约一怔。

  “我一直知情。”

  “那何苦害我兜圈子。”

  露露说:“每一个人都有苦衷。”

  “说你的来听听。”

  “他是我三哥的女朋友。”

  “你怕我动手抢?我不是那样的人。”

  “不,她同三哥断断续续往来有好几年,很痛苦很累的在一起,每次分手,大家都为他们松口气,但不一会儿,又开始纠缠,、永远没有了结。”

  文约只觉得荡气回肠,“现在他们仍在一起?”

  “两个人什么都不做,浪费那么些年,你要是介入,更不知是什么局面。”

  “原来你是为我好。”

  露露说:“你不用如此讥讽。”

  文约笑了。

  “我是自由身,为何对我没有兴趣?”

  “我配不上你,露露,将来你的伴侣胜我千百倍。”

  露露说:“最狡猾的人才会这样说,高招。”

  文约无奈地笑。

  “她上个月又到温哥华去了,这次去得最久。”

  “会不会从此摆脱这段不愉快的感情?”

  “我三哥前天才出发去找她。”

  “要命,又不肯放过她。”

  露露说:“我们见怪不怪,也许他们觉得幸福,毕竟世上有多少人能够终身以恋爱为事业,统共不用工作谋生?有时真羡慕他们,有这样一件大事可做,不愁寂寞。”

  文约默然。

  “喂,有空约会我。”

  文约点点头。

  “他们回来的时候,我叫你出来。”

  “不用了,”文约说:“不重要了。”

  “怎么说?”露露诧异。

  文约叹口气,“我没有那么多时间,更没有那么多眼泪。”

  露露笑了。

目录




目录

无名女

作者:亦舒

选自亦舒小说集《小朋友》

  打五月份就隐隐约约的热起来,最最惊心动魄的夏季便宣告开始,这一热要热到十月中,七月刚开始,杂志社里已有三位同事中暑病倒。

  难为模特儿,在摄氏三十五度穿上秋装拍照,非人生活。

  薪酬最高的嘉露说:总比正月过农历年穿纱衣在寒风刺骨中面露微笑的好。

  不过她们现在也根精明,一听说拍泳装,就问:去巴哈马,抑或嵛里?

  本来神话似的世外桃源,都被我们去滥了,一点神秘感也不剩。

  早十多廿年,谁去留学,大伙儿准羡慕得眼珠子掉下来,现在?留学生一毛子一打,每年回来三次,毕了业也不易找到理想工作。

  社会繁华富庶进步,以前难能可贵的事,现在唾手可得,再也不算矜贵。

  真的,人类已登陆月球,还有什么地方是不能去的呢。

  于是同老板说:去,去康城拍泳照。

  结果满街碰见熟人,本市一半以上的电影工作者都挤在那里看热闹:游客、扒手、小贩、掘金女、太阳油、舞男,整个碧蓝海岸遭受染污,以后再也不想念它。

  总是怀旧,以前的欧洲不是那样的,以前可以租一部开篷跑车,沿意大利东部亚玛菲公路开车到罗马,一边惊涛拍岸,另一边景色如画……

  “喂喂,又做白日梦?”

  我惊醒。

  女秘书爱玛笑着把照片堆在桌上,“仲夏夜之梦,记得吗,威利老莎写的故事真有一手,那意境美得叫人心向往之。”

  “冰箱里有什么冻饮?”

  “啤酒,沙示,柠檬茶。”

  “有没有绿豆百合汤?”我饥渴的问。

  “你来做呀,好不好,大家都爱喝。”爱玛似笑非笑。

  我叹一口气,用手捧着头。

  “为什么烦恼?”

  “江郎才尽。”

  “你又不姓江,不怕不怕。”

  “天热,大脑闭塞。”

  “奇怪,小王他也那么说。”

  “你呢,爱玛,你不觉得吗?”

  “我没有大脑。”她笑。

  真是聪明人,有智慧的女子从不与人比聪明。

  没有脑子,自然有英明神武的有识人士来搭救,怕什么。

  我取起照片,“谁拍的?”

  “小王。”

  我按亮了灯看透明片。

  “陈腔滥调。叫小王进来。”

  爱玛去了。

  小王呱啦呱啦的叫进来,埋怨,发牢骚,指我难服侍,吹毛求疵,同时,要求停薪留职。

  他要歇暑。

  他使我想起家中女佣,每逢八九两月,定要歇暑,正当最多衣服要洗烫的时候,她放假,要不,便不做。

  后来我辞退她,使她求仁得仁。

  当然,小王与女佣不一样,但心态却绝对类似。

  我瞪他一眼,“背境老土不要紧,至少找个新模特儿。”

  “略为出色的女孩全部拍电影去了。”

  “新人呢?”

  “我不是星探。”

  “你有没有妹妹?”

  “没有,亦无表妹、堂妹,还有,教女朋友亦决不出来抛头露面。”

  “再用这种照片,我们杂志的销路有危机。”

  “你不要,我拿到别家去用,人家付的稿费高三倍,贵杂志荷包涩,嘴巴噜嗦,我也不想再犯践。”

  他拉开门,冲出去,嘭一声关上门。

  吵起来了。

  在金风送爽之秋日,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

  我用手托着头。

  读者不停要看新的东西,我们却想不到新的东西。

  哎呀呀,怎么办。

  托着头也不管用。

  “叫小王进来。”

  “小王游泳去了。”

  “星期一上午,游泳?”

  爱玛说:“不如你也凉快凉快去。”

  “冷气已经够凉。”

  我无聊地拾起一本杂志,参考别人的内容。

  落下一包照片。

  一定是小王的。

  我将它扔在一旁。

  隔五分钟,又决定看一看,许这个人狗口会长得象牙来。

  照片落出来,我取起一看,呆住。

  一个女孩子与一只沙皮狗,她穿着很普通的白衬衫,头发包在头巾内,背境是无穷无尽的草地。

  这明明是一辑生活照,即拍得似沙龙。

  女孩有一双如姻如雾的芍药眼,淡粒,脸庞秀丽得让人一看之下暑气全消。

  好家伙,小王把这样的宝贝留着自用。

  谁知阴差阳错,这批照片落在我手上。

  我再次找爱玛,“小王回来叫他马上进来。”

  旧瓶不要紧,却一定要装新酒。

  我们已找到新酒。

  木市每一行都在发掘新人,简直地毯式搜索,稍有姿色都不放过,略平头整脸便称美人,这女孩居然至今尚未有人识,奇怪。

  我取过外套。

  爱玛问我,“哪儿去?”

  “游泳。”

  “疯了,”爱玛说:“全热疯了。”

  回到公寓,淋一个浴,把帘子全放下来,开足冷气,拔掉电话插头,也许老板会请我辞职,但我认为足够便是足够,今日谁也别想找到我。

  那女孩。

  忘不了她。

  她很年轻,最多十七八岁,但一些天生尤物在七八岁已露出美人胚子的模样,而当她们到了五十岁,还比许多十五岁少女好看。

  我们一定要把她发掘出来。

  第二天。

  小王踢开我办公室的门:“找我?”

  他真去了游泳,晒得似只黑猪。

  我先倨而后恭,“小王,”很客气很客气,“这些照片是你的吧。”

  他一看,“咦,怎么搅的,真热晕,对不起,这是私货。”

  立刻收回。哈哈,但我已差人去复印。

  “小王,那女孩。”

  他眼光光看着我,不准备回答。

  “那女孩。”

  “是,确是个女孩。”废话。

  “她是谁?”姓甚名谁,快快报上。

  “朋友。”答了等于没答。

  “她几岁?”

  “不知道。”

  “照片背境是否本市?”

  “不知道。”

  “人在不在此地?”

  “不知道。”

  “有无兴趣任模特儿,为我们拍一撮照片?”

  “不知道。”

  “喂!”

  “真的不知道。”

  “不可以打听?”

  “不可以。”

  太不合作了。

  “你别假公济私,”他自袋中取出一辑照片,“这是我昨天拚老命拍的,再不满意,你另请高明。”

  我取出看。

  “是要比昨天好,不过还不够好。”

  小王一听,立刻诅咒我,“叫你妈来拍,叫你老婆拍。”

  “你这个人,不逼你不行。”

  我叫编辑取过去划样子。

  有些天才,要棒喝着才会显光芒,有些没有才华的人,一喝他他就躺下了,不得要领。

  小王幸而是前者,我才得一丝生机。

  “记得从前吗,小王,从前我们每一次刊登照片,都让同行叫好,惊叹。”

  小王怔怔地说:“那时,那怎么同。”

  “除非我们已老。”

  “可是我们体力不比从前了,”我闲闲的说:“同十多岁的少年人到底没得比。”我指指他手中的照片。

  “人家才十六岁,还是孩子。”

  小王蓦然发觉自己说漏了嘴,站起来出去。

  十六岁。

  我一定要把这个女孩子发掘出来才罢休。

  大约还在读书吧,小王定是怕影响她的功课。

  小王过虑。

  也许,她是他十年计划中之主角?是以他不肯让她亮相。

  这小王。

  下班时分,他仍在那里擦相机。

  “去喝一杯?”我问。

  他看我一眼,不出声。

  “别生气,你仍是城里最好的。”

  他吼:“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倪匡讲的:我不用好过自己,没人好过我就行了。你用钱,在本市无可能买到比我更好的作品,少噜嗦。”

  “谦虚一点好不好?”

  “有目共睹,何用谦虚。”

  “你要的价钱也十分惊人呢,先生。”

  “有便宜的,你要不要?我介绍给你,十分一价钱已经可以。”

  真给小王活活气死。

  “来,去喝一杯。”

  心里面痒得难受,真想弄清楚,那个似鲍蒂昔里笔下安琪儿般的女郎,是他什么人。

  坐在熊与牛啤酒馆,我追问他,用激将法,“我保证那辑照片是偶然得来的,你并不认识她。”

  “错,当然我认识她。”

  “你怕失去她还是怎么样?”

  “我们换一个题材好不好。”

  “这个题材又有什么不妥?”

  “十多年老朋友,有时候还真忍不住想同你反脸,”小王说:“你讨厌知不知道?”

  我摊摊手。

  白白付了酒钱。

  我把那女孩的照片放得巨大,贴在编辑室内。

  行家来看到,没有不问她是谁的。

  电影导演,模特儿经理人,电视台监制,都对她有兴趣,纯粹是工作上的兴趣。

  小王只是不出声。

  一日他女友马利来访,我乘机一动,着爱玛请她进来。

  热情而狡猾的招呼她,请她坐在大照片对面。

  她一眼看便说:“咦,你怎么会有毛毛的照片?”

  我大喜。

  有了她的名字,原来她叫毛毛,十六岁。

  资料似拼图游戏,一点点聚集,很快我便会得到整幅图画。

  当下我闲闲问:“拍得好不好?”

  “当然好,”马利笑,“美人胚子,而且上照,完全看不出,是不是。”

  “看不出只得十六岁。”小王不知几时溜进来,“马利,来,我们看电影去。”

  又是这家伙来故作神秘。

  我把握最后机会,“假使我的妹妹长得这么美,我就不会吝啬,我一定把她介绍给全世界。”

  马利诧异的说:“她不是我们的妹妹,毛毛算起来,还是小王的学生呢。”

  “学生,学什么?”

  小王缓我一眼,“够了够了,马利,戏开场了。”

  他夹着她忽忽离去。

  学生。

  小王教的当然不会是唱歌,亦不是舞蹈。

  我问爱玛,“那时小王不是在大学里教过什么一。”

  “校外课程的摄影科。”她提醒我。

  “对了对了对了。”

  可爱的爱玛,记性真正好。

  看样子小王定是在那个时候结识了毛毛。

  但慢着,“哪里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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