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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千机变 第11天~结局作者:金英-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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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你是不是已经撞到了?”汪寒洋有点依小卖小地追问。 
      刘雪花也不否认,“其实,我一直担心老板的事,现在她结婚了,我也可以放下这个担子了,我也要结婚了。” 
      “真的吗?”汪寒洋的双眼瞪得老大。这真叫人吃惊。“告诉我,是谁呀?” 
      “知道得多老得快。”不到最后时刻,刘雪花自然是不会说的。 
      汪寒洋见问不出什么,只好转移目标,“对了,刚才床上那个病人是谁?” 
      “是个很重要的人物。” 
      江远哲和水玲珑在壁炉前品酒,熊熊炉火映着她的脸,灿若桃李。 
      “对了,你爷爷怎么会给了绑架的?” 
      “家里出了内鬼。” 
      噢,水玲珑这才发现,江远哲随身跟着的秘书大卫不见了。但也没多问。知道太多不是好事。“那,那条黄金通道,我是指那条贩毒通道的的事儿……” 
      “我让人把凡涉及此事的官员,全部杀掉。不得漏网一个。”江远哲淡淡地。 
      不水玲珑倒吸了一口冷气,那得死多少人啊! 
      “怎么?心软了?”江远哲饶有意味地。 
      水玲珑无话。尽管她也讨厌她的那些贪心不要脸的同僚,但真要动真格儿的,还是有许多的不忍。这种“不忍”是潜意识里的,是不可清除的。这,就是她和江远哲之间的区别。这一点点区别,让他们永远也无法走到一起。 

      江远哲也知道这个,但,他无法改变自己。也不想改变那种属于骨子里的东西。 
      他继续说:“我就是想替游自力出一口恶气。”他微微一笑,“话说回来,你们的政府要有我这铁腕,早就吏清如水了。什么道德说教、什么法律条文,都比不上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让那些龌龊的家伙们看人头落地、看着血流成河,比什么都管用!” 

      水玲珑听得一颗心咚咚地跳着,她也知道对方的动机并不坏,其实她有时也想那么做,尤其是三年前看到花季少女蓝星儿摔在红楼的青石板上鲜血四溅时,但…… 
      “想”和“做”,看上去就差那么一点。虽然就那么一点…… 
      这一刻她明白了江远哲为什么帮游自力,帮龙琪,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同一种人,尽管有时立场不相同,但他们的骨子里,是一类。他们是属狼的。 
      她,则是属羊的。 
      她血管里流的是农民的血,说穿了,她就像脚下的土地,是无限包容的,既能长桃李杏树,也可以长罂栗毒草…… 
      所以,她跟江远哲只能隔江相望。 
      “以后有什么打算?”他问。 
      “先就这样吧,作官的感觉挺好的。”水玲珑想了想后说,“其实,我还真有个打算。” 
      “是什么?说来听听。” 
      “我想跟着烟眉她妈学医。” 
      这让江远哲有点诧异。真的是有些风马牛不相及。“怎么想到的这个?”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动机,只是觉得救人的感觉挺好的。”水玲珑想起黄梦如的妙手回春,欣羡不已。 
      “也行。”江远哲想了想,“不过,我感觉有些行当需要一点点天赋。比如画家、歌唱家、作家……天赋、努力,加一点点运气,才行。” 
      “打击我积极性。”水玲珑笑。 
      “不,我是说真的。比方吧,你现在想进军娱乐圈,我呢,花点钱把你包装成歌星,再炒炒绯闻什么的,让你能红透天,然而……” 
      “然而什么?” 
      “然而我永远也无法让你能拥有惠特尼·休斯顿那般高亢嘹亮的好嗓子。” 
      水玲珑想想也是,有些东西能包装出来,有些东西,却非人力所能为。“那我也不气馁,我小时候种过地,总可以去乔家帮忙种种药材什么的吧?” 
      听对方如此热衷,江远哲笑了。两人相视一笑。这一笑是带有默契的笑。──他们之间这份感情,不会给双方带来任何伤害。 
      “对了,小家伙也该到了吧?”水玲珑问。 
      江远哲看看表,正要说话,有人敲门。他喊进。进来一个壮汉,手里牵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小家伙穿一件纯白的兔毛的大衣,长得粉嫩可爱,只是一双晶亮的眸子中,闪出警惕戒备的光。 

      “这……就是……”水玲珑问。 
      江远哲点头。这就是游自力的孩子。是他托人把这个孩子和他母亲带出金三角,本来想直接送回大陆,可入境很难,江远哲思来想去,不如让孩子和母亲分开走,他先领孩子回了加拿大,让孩子的母亲在香港停留一段日子。不料前些天在公海遇劫,给人炸了游轮。孩子的母亲如今躺在别墅里,就是方晓飞看到的那个浑身缠满绷带的人,她已气息奄奄。 

      “让孩子见他母亲最后一面,然后让他认祖归宗吧!” 
      “带给龙琪看看。”水玲珑建议。 
      “当然,这孩子最应该见的人,就是她。” 
      龙琪看到那小孩子时,眼神就变了,太像游自力了,那眼睛,那脸蛋,那眉宇间的神情…… 
      她从江远哲怀里把孩子抱过来,凝视着他,轻轻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你叫什么名字?”小家伙鹦鹉学舌一样反问。 
      “我叫龙……龙珏。”龙琪觉得游自力一定在他面前提起过她。 
      小孩子的眼中这时滚出两颗晶莹的泪珠,又问:“那你有小名吗?” 
      龙琪点头,“有,叫毛毛熊。因为阿姨小时候很胖,你爸爸看了书上画的毛毛熊以后,就叫阿姨这个小名儿了。” 
      小孩子突然哇一声痛哭出来,惊天动地,他死死地抱住龙琪,口齿不甚清晰地说:“妈妈跟我说,爸爸说的,让我叫你姑姑,你是龙姑姑,我就叫你姑姑,我怕……” 
      龙琪抱着他,游自力让自己的孩子叫自己姑姑,显然在他心里,她已经成了他的亲人。她心里一颤,想到再也见不到那个儿时的伙伴了,不免一阵痛楚。现在惟一能做的,就是照顾好这个小东西。 

      “不用怕,你回家了。”她轻柔地说。 
      方晓飞看着这一幕,心里有很多伤感,想起他见游自力时的种种。当初再也没想到他与他之间会有如此的“机缘”。而且,送这小家伙回家这事,也一定会落在他和龙琪身上。 

      “对了,你还没有告诉姑姑,你叫什么名字?”龙琪问那小孩子。 
      “妈妈说,爸爸给我取名阿桑。”阿桑哭了半天后,抽泣着说。但说到“爸爸”这两个字时,脸上是一副敬仰的…神情,显然,在他妈妈对他爸爸描述中,是充满崇拜的。 

      龙琪却在回味着这个名字,阿桑,其实也就是sir;警察的意思。也就是说在游自力心底,他永远也忘不了他的身份和职责。他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和名誉,成就了自己的信仰。在他心目中,他的职业就是他的信仰,就像他信奉真主安拉一样。 

      痴,源于天性,就像司马迁著《史记》,没人要求他那么辛苦,是他自己要求自己,他喜欢他愿意,哪怕付出再大的代价。 
      或者从这一点来说,游自力也是幸福的。为人一世,他做了一件他认为应该做也喜欢做的事。 
      “姑姑,爸爸的家在哪里?”阿桑问。 
      “爸爸的家在新疆。”龙琪说。 
      “远吗?” 
      “不远,因为,家在心里。” 
      “妈妈说,爸爸的家很美……” 
      “对,碧草蓝天雪山羊群,跟天堂一样,那里,还有疼爱你的爷爷奶奶叔叔婶婶哥哥姐姐……总之,你有很多亲人。” 
      “哦──”阿桑的脸上流露出无限神往的表情,“那,我们什么时候回家?” 
      “马上!” 
      “噢,”毕竟是小孩子,阿桑瞬时兴奋起来,“我要自己走路。” 
      他滑到地上,牵着龙琪的一只手,然后看着方晓飞,“这位叔叔是谁?” 
      “他是──姑夫,是姑姑的丈夫。”龙琪温柔地看着方晓飞。 
      方晓飞也看着她,牵起阿桑的另一只手…… 
      “我们回家!” 
      风起了,卷起片片落叶,可是,星星好亮啊,星光下,这景、这人,就像一个童话世界。 
      这世上有自由婚姻吗? 
      有! 
      真正的自由在你心里,只要你愿意,你就一定能得到。 
      当然,得到自由,是要付出代价的。──无论贫困富贵,有病无病,都得坚守。 
      如果你肯,那你就自由了。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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