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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大宋日月记-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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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日啊,只要你出现,这一回真是插翅也难逃了。”达凯下意识地抬头望天,那有过一次失职的护教神鹰正在高空翱巡着,达凯心里念叨:神鹰啊,有你将功赎罪的机会了。
  城外的某个地方,正有另一双眼睛也在观察着那只大鹰。从大鹰的飞行方位来,它的主人正往这里进发,来了,该来的终于来了。
  他早来了,用一种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方式来了,他一路来一路思索着自己的这步棋走得是对还是错,到了这里后愈发感觉不对,虽然他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但突然念及了反向思维的他不由冷汗直冒。
  如果郡主的大婚真是一个陷阱的话,就是一个天大的陷阱,一个不仅仅针对他的陷阱,他很可能只是一个饵,一个吸引各方豪杰和各路义军的饵。
  要知道“安内”一向是统治者的头等大事,大金飞快侵吞了大宋的半壁江山,一时间如何消化,民间此起彼伏的抗金斗争早已令其焦头烂额,立伪齐就是转移矛盾之举。而挞懒若利用这个机会,将动摇金人统治两淮的眼中钉、肉中刺来个一网打尽,不啻于奇功一件,好一个一石数鸟之计!
  是谁设下的陷阱?若真是陷阱的话,这个陷阱确实抓住了他的弱点,即便如现在,他看出了一丝端倪,也要往里钻。这个人不仅有很高的智商,还要有很高的情商,能够把握他的心理,甚至估到了他的反应,因为他这个诱饵才是这个陷阱的最关键所在,一旦他的念头稍有变化,这个陷阱就是白费了。因为除了挞懒所部,没有旁人知道他和楚月的关系,除非他自己跳出来宣扬,否则一个大金郡主结婚干外人何事?
  他苦思冥想一昼夜后的决策尽在人家的算计之中,这个人到底是谁?挞懒应该不是,达凯更休提了,秦桧有点接近,只怕尚达不到这般层次,还会有谁?
  他倒吸了一口冷气,仿佛有一双看不见的眼睛在暗处盯着自己,直透到自己的心底……
  他晓得自己遇到了一个智慧空前超绝的对手,他却不服输,也不能服输,因为他输不起:来吧!即便是个天大陷阱,老子也要偷天! 
 
 
 
  
第二十七章乔老爷上轿
 
  日头尚未当顶,达凯在马上半眯右眼,拉弓如满月,弦上箭直指百步外的帅寨大门,周围锣停鼓歇,皆在等待新郎官的表演。
  那支红色的羽箭却迟迟没有射出,达凯保持着弯弓姿势,在这个可以轻易命中的距离内,作出反复瞄准的姿态,脸上逐渐闪出一丝焦灼不耐之色:从城里出发到现在,至少两个时辰了,那小子怎么还不出现,难道是乱吹法螺,又耍了自己一道?哼,不敢出现更好,自己便可稳稳当当地将表妹娶到手了。
  他静静地看着眼前的一切:迎亲的队伍停在了挞懒大营外,尾随围观着至少数百人的村民百姓,喜娘不时抛出的铜钱都会引起一阵骚动,那身着刺眼新郎装的达凯就在离他几十步的地方,装模作样地搭箭欲射,目光却四处游离——如艾里孙所言,按女真的族俗,新郎官要射落右边一串灯笼带回去,大有瓜熟蒂落、花落我家的意思。
  他有些好笑地看到君不见君一身算卦装束夹在人群之中,更有一些打扮各异的江湖中人明目张胆地来回游曳,东张西望,哪里是看热闹的模样,分明在搜索。搜索什么?
  除了他还有谁,依他所放的风声,“亲自送礼”的他应该到了,当然,画像满世界飞的他不会以本来面目露面,定易了容的,所以,那些长胡子的,长相可疑的都受到了各色目光的审查与探测。
  看来,今天的主角注定不是新郎官达凯,但抢了主角之位的他到底在哪里?
  他当然在这里,只不过藏在一个旁人决计想不到的地方,他眼角的余光已觉察到:以这里为中心散开,枯草摇曳的野地里,冰水微澜的泥塘边、枝杈肃杀的小林中,高低起伏的丘壑处……到处风吹草动,人影憧憧,大有十面埋伏之韵。
  他知道达凯在等什么,那些藏身暗处者在等什么?事情的发展几如他当初的预见,除了一点——就是本想利用人的他反过来被人所利用,但对于一个毫无退路的计划来说,出现任何一个小小的忽略点,都足以致命。
  他心中苦笑,达凯的幼稚表现终于粉碎了他最后一丝幻想,这绝对是一个陷阱——一个专为他与各路豪杰而掘的陷阱,但他仅仅窥到冰山一角,很有些地方想不明白:
  比如这孙村附近的地形他是熟悉的,基本上都是平原,在兵法上属于不绝之“交地”——彼可以来,我可以往也,金军要打围歼战,除非集结到“十则围之”的兵力,否则休想。这一条首先可以否定,据他了解,活跃在两淮区域的义军,仅张荣、李成两军相加已有约十万人,即便今天只出动一半的话,亦有五六万人,再加上其他人马、各门各派及各国武士,凑个八、九万人是不成问题的;而挞懒所部,纵使加上金兀术北上后的余部,亦不过十二、三万,却要分头驻守其占领区内的广大城镇,能抽出五万兵力就不错了,五万对九万,即便群豪缺乏统一指挥,亦很难吃掉。
  既然金军无法形成兵力上的绝对优势,那还有一着,便是将各路豪杰们引入一个能以寡击众的“围地”,比如孙村,或可一网打尽,但这些乱世中崛起的豪杰们又有几个不晓得这粗浅的军事常识,即便以他做饵,在性命攸关面前,怎会甘心入套。
  可是无论如何,达凯这一箭射出,都将揭开郡主正式出嫁的序幕,至少在名义上是,他如何能眼睁睁地看着这无比刺心的事情发生?若想搅局的话,他那份“惊天大礼”,此刻不送,更待何时?而外围不知有多少义军正等着这里的信号,只要他一现身,喜事便立刻变成战事,达凯迎娶郡主的美梦就泡汤了,他该不该现身?
  本来,为了可人儿,他大有“虽万死吾往矣”之心,可眼前明明是个陷阱,而他就是发动这个陷阱的枢纽,只要他一动,便非一人之万死,而成万人之死,他该怎么办?
  烙着他一贯风格的此计本有兵家出奇之妙,在己方还不具备强大实力的前提下,引来第三方力量,形成混局,打乱对手的既定部署,甚至可以浑水摸鱼,反败为胜。
  现在看来他是多么的天真,原来人的智慧是不以时空转移的,后世人未必就比古人聪明,空有领先千年经验的他还远远没有成长到军事策划家的层次,甚至他首创的“不杀”之师有多大的可行性亦需要质疑。
  在严重的后果面前,他偷天的勇气突然丧失了,更对自己现身后掌握主动性的信心动摇了……他临阵退缩了,优柔寡断了,不能为一己之私连累各路豪杰,他担不起这么大的责任,他的小肩膀还没有这么大的承受力。
  四下的人群鼓噪起来,不知是对达凯的故意拖延还是对预期之人没有出现的失望。达凯的脸上冒出了汗水,终于一箭射出,挂灯笼的红绳儿,应声而断。
  营寨里顿时热闹起来,鼓乐齐鸣,鞭炮如雷,一大群女真姑娘载歌载舞地迎出来,那异族的风情看得围观的人群眼花缭乱,随后姗姗出现了一个八抬大轿,由八个披红的光头大汉——萨满教大护法轻飘飘地抬着,达凯的迎亲队伍顿时一阵欢腾,齐呼:
  “郡主娘娘。”
  他听清了这句女真话,头脑嗡的一声,在郡主的称谓后面添上了“娘娘”二字,意味着可人儿将由姑娘变成人妇,他的心尖儿一痛。
  顾不得留意反常的情况了:挞懒及手下的将领竟一个不见,甚至站岗的金兵也寥寥无几,他的目光落在那个大红花轿上,心神大乱,激动难抑:楚月,是你么,一别之后,快一年了,你还在等我么,你知道我来了么……
  他的思维陷于停顿,一颗心儿全都系在近在眼前的可人儿身上了。
  达凯大概亦是同样的感受,更多了一种胜利者的喜悦:表妹,那小子不敢来了,你可以死了心了,我俩才是天生的一对,今天是我俩的好日子。
  抛开心头阴影的达凯开始了女真人迎接新娘的传统仪式,“嗖、嗖、嗖”向花轿连射三箭,三支红箭插在轿前的空地上,其意为新娘除“红煞”,射毕,达凯下马,捧着准备好的红马鞍向花轿走去,要将马鞍送进花轿,这也是女真人婚礼的一个重要仪式,取夫妻平安之意,还有一个用意,就是一旦出现抢婚者时新娘子可以跨鞍逃跑。
  他看着达凯一步步地走向花轿,那每一步都仿佛踏在他的心上,他肝肠寸断,在理智与情感之间苦苦挣扎着,只觉自己快疯了……那沉在心底的誓言浮了上来:“楚月,有一天,我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出现在你的面前,迎娶你成为我的妻……”
  可是现在,他分明听见了另一个自己的嘲笑声:小子,没能耐就不要吹这么大的牛皮,回荒岛种地吧!
  跨越千年才找到的爱人就要成为别人的妻子,不,他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他可以阻止这场婚事的,他一定要阻止!
  虽然他不能确认郡主是否真的在里面,但他已经无法回避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丧失的勇气因花轿的出现而恢复,一己之私终于战胜了大道之义,他忽然动了起来,大吼一声:“呔!且慢!”
  这并非高手真气催发的一声立刻被人听见了,或许,所有人都在期待这一声吧,所有的脑袋齐齐转向一个意想不到的方向,他们看到了一幕怪异之极的情景,这幕情景若是晚上看到,胆小的人不被吓个半死才怪:
  只见金营外木桩上吊着的那排宋兵死尸中,其中一个的身上不停地掉下黑色的片状物,然后整个身子活动起来,吊着其脖子的绳子“啪”地断开,那具“尸体”一下子落在地上,以后世大片中的未来战士回到过去的姿势蹲下,然后站起,用手在宛若腐烂发黑的脸上一抹,露出一张活生生的面孔来,那面孔是如此的熟悉,正合了宋金各地的通缉榜上榜率最高的那张画像,相信后世的追星族对自己偶像的熟悉程度亦不过如此。
  难怪无人找得到他,原来他扮做了一具这乱世中随处可见的尸体,就在众人眼前一个最容易忽略却位置绝佳的地方,他让这些当中不乏领教过他行事作风的人再次领教了什么叫做“出人意表”,不懂易容术的他巧妙地避开了自己的劣势,以另一种更为“漂亮”的方式达到了同样的目的,想来,“装死”已成了他的一大本领。
  “明日?!”在沉寂了几个月后,伴随着无数惊呼的响起——他出现了。
  自离岛登陆后,他先扮做了这时代同样常见的也是最容易扮的人物——乞丐,不需要演技,只要蓬头垢面、在自己身上堆满了又脏又臭的污秽物便可,素有卫生癖的他倒不怕生病,一来这时代的病毒和毒素远没有后世多,什么爱滋病、毒大米、瘦肉精之类的尚未出现,二来他在后世打过了各种防疫针,古代最致命的什么伤寒痨病大概也侵害不了他。他后来才发现自己扮乞丐有点多此一举,因为大金占领区的关卡忽然全部开禁,任百姓自由出入。作为占领区的最高首领,挞懒庆贺女儿的大婚颁发此令本在情理之中,令人看不出什么破绽。
  他选择挞懒大营附近的藏身处倒颇费了一番工夫和脑筋,纯粹是随机应变的本事,但为了让自己扮足尸体的模样,不惜前后捆上夹板,在寒风呼号的午夜时分,金兵岗哨最松懈的当儿,与一具宋军尸体掉个包。这过程中的恐怖、恶心、艰苦自不必说了。
  他撇开固定身体的夹板,抹去脸上的污秽,复回本来面目,一夜未动而僵硬麻木的四肢已先自活动几下,再舒服地伸个懒腰,挤出一丝微笑:“明日来也!”
  他的笑容尚未散去便凝固了,虽然他对自己现身后局面的失控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但情形的突变还是大大吓了他一跳:但见人群上方瞬间冒出各色各样的升空物如火药箭、烟弹、飞鸽等,将苍碧的云天装点得五彩缤纷,同时伴随着长短不一的号角、胡哨、清啸等,竟将娶亲的鼓乐声盖下了,接着,远处亦出现一呼一应的对等信号,如此愈传愈远,气势惊人!这时代所特有的各般传讯手段,几乎都出现了,看来这场由他发起的群英会,已远远超出他的想象,不知大金的那个神秘人物是否也想到了?
  仿佛变魔术一般,先前围观的那些“百姓”个个手上擎出了兵器,在阳光下闪着寒光,齐声发喊,那数百个分属各方的豪杰,如山洪海啸般地向他冲来,那种气势,似要将他一口吞下。
  饶是他早已设想了一系列应变的法子,比如拿刀架住自己脖子震住这些人,却先被如此疯狂而不可理喻的人潮震住了,七魂跑了六魄,所有的应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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