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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大宋日月记-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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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兵士投向自己的恳求目光,船家脸上之色由犹豫而坚毅:“军爷,不是我没胆驾船,而是我家中上有老娘下有幼子,不能犯险,这船——就交于军爷吧。”
  在众人激感的目送里,兵士牵马踏上了渡船。
  是时,天昏地暗,浊浪滔天,但见一叶轻舟之上,一人一马,出没狂风巨浪之中,义无返顾,昂首驶向看不见的彼岸。
  风暴正炽,歇亭里的众人忽然皆跑到了渡口边,齐唰唰跪成一片,口呼:“菩萨保佑,龙王爷慈悲……”
  一白发老者仰天高呼:“苍天呵,尔终显灵也!我大宋有救了——”
  半月后,晨,楚州城下,南门守军刚完成换岗,忽见金军南寨阵脚大乱,人声嘈杂,估计期盼已久的援军到达,忙飞报主帅,正喝草根汤充饥的赵立即刻披挂上马,率六骑亲兵悄悄出城查探。
  只闻金军南寨里杀声震耳,锣鼓翻天,正是剧战之刻,赵立判断为己方援军,天降个里应外合的战机在眼前,不及回调兵马,当机立断,扬起手中双抢,大呼:“赵立踏营来也,鞑子骁将,前来接战!”
  亲兵们亦同声吆呼起来,一将六卒,竟直接杀入金营阵脚乱处。好家伙,这七人如下山猛虎,锐不可当,冲向那个正在鏖战的战圈。
  正酣战的金兵万没想到身后又有敌人出现,哪想到对方只有七骑,被杀个措手不及,纷纷抱头鼠窜,原先的战圈露出了破绽,里面的被围者发觉敌溃,往前一冲,已与赵立七骑合兵一处,果是一队大宋骑兵,约莫百人,个个伤痕累累,人马浴血,旗头手中的残破大旗已看不出颜色与军号,可以想见这一路杀来的血战之惨烈。
  赵立不及相问,大喝道:“我乃镇抚赵立,尔等快入楚州,我来殿后。”
  一为首大汉挥袖抹去脸上血迹,露出金刚般的五官,豁然是先前那风暴中单骑渡江的兵士,想来他完成了那旧任务,正执行一项新任务,其简捷地嘶声报告:“岳飞踏白军第十二队长周宏见过赵将军。”
  赵立眼睛一亮,虽被围日久,但岳飞之名早已传入其耳中,两人素未谋面,赵立却有种惺惺相惜之感,恨不得早日相见,把酒畅谈,心想:“朝廷总算派对人了。”
  这队已接近强弩之末的宋军鼓起余勇,快速冲出金营,往楚州奔去。越过寨门口时,忽然有二骑金将从侧面偷袭上来,殿后的赵立仿佛不知道一般,眼看二金将手中枪即将刺入其背,赵立身形陡转,瞋目怒吼一声,双手一绞。
  二金将犹不知发生何事,已落于马下,那手中枪已倒转过来,钉其二人于寨门外。此乃赵立存心立威,好教追兵胆寒,果然,身后再无金兵追出,只发一阵箭雨为宋骑送行。
  九月中旬,正午,赵立如往常一样直奔危险的最前线——炮石隆隆的东城门,身后紧随着加入楚州防御战的周宏。
  这几日金军全力攻城,昼夜不息,楚州的困境并没有因岳飞军的出援有所改善,赵立已自周宏口中明白了岳飞军的艰难处境:所部长期转战不得休整,粮草窘乏,衣甲短缺,并要分出兵力留守辖区泰州,只以几千孤军攻至承州郊外,奈何其他各路镇抚使除赵立义兄弟李彦先外皆敛兵自保,岳飞军同楚州一样面临的是势孤援绝,只能派出小部人马拼死报信。
  赵立依旧能谈笑自如,这个徐州汉子不喜声色财货,与士卒同甘共苦,每战皆甲胄先登,视金人如仇,自誓必死报国,围城以来先食野豆、后食芦根、再食榆皮,丝毫没有削弱其斗志与战力。
  赵立与周宏踏上城道,督兵防守,但见城墙下的护城河已被金军填平,十数台巨型投石机在最接近的有效距离内不停地抛射石弹,一队队的金兵如搬食的蚂蚁般地一波波地架云梯攻城,又像被淋了开水的蚂蚁一般纷纷落下城墙,催战的鼓声丝毫不歇,看来久攻不克的挞懒动了真火,顾不得族兵的伤亡了。
  赵立精神抖擞,正指挥当中,忽然半空中传来啸声,听惯炮声的赵立与守城兵们早闪到避弹的角落,却见周宏呆呆不动,原来其本擅于野战,如何辨出炮石的方位,竟不知躲避。
  眼见七八块巨石同时打来,而周宏已躲避不及,赵立发一声喊,纵身跳上前,一脚将周宏踢开,自己却逃不过飞石了,只听“咔”一声,一块巨石不偏不倚,正中赵立头盔。
  待周宏和几个亲兵魂飞魄散地扑过去,赵立站于原地,头盔裂开,已是血流满面。众人忙欲抬其去治疗,赵立勉强摆了摆手,示意不要碰其,口中慨然地吐出这十余字:
  “我已伤重,终不能为国破敌了——”
  言罢,赵立目光正对北方,良久不动,众人才知主帅已逝,同时拜倒在地,放声痛哭,周宏“咚、咚、咚”连磕个数十个响头,磕一下,吼一声“杀”,直至额头血流如注,可见头骨,那浸满了国仇壮志的“杀”声犹不绝于耳:“杀!杀!杀!杀!
  杀!杀!杀!杀……”
  是时,赵立尸身仍直立如故,兀自不倒,栩栩如生,真不愧其“立”之名。一颗正在升起的将星陨落大地,其年三十七岁,噩耗传开,楚州军民齐哀,举城同哭。
  下旬,金军破城。在侍卫们的簇拥下,挞懒终于志得意满地踏进了这座曾带给其无数恶梦的不屈之城。就在踏上主街道的那一刹,高头大马上的挞懒看到了毕生难忘的一幕——一个宋人女子忽然冲出来扑住一个金兵共投向桥下的河中……挞懒才知道,自己的恶梦远远没有结束,连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原来都不是这么好欺负的。
  那一刻,挞懒忽然有了一个强烈的预感:这个曾经懦弱得连兵士都骑不上马的民族,一旦觉醒,没有人可以征服,除了他们自己!
  楚州保卫战,历时一年有余,最终以悲壮的结局落幕,有后人悼之:虽云壮志莫成,固已荣名不朽!”
  城破之日,远远的一处山头,立着几个灰黄色的人骑,为首一人注视着楚州的方向,瘦削的背影动也不动,默默无语,良久,身后一人劝道:“明日哥哥,该回了。”
  几骑迅速离开了山头,消失在枯黄的大地上。
  同月,伪齐立国,后世史书上的跳梁小丑刘豫,穿戴起不金不宋的衣冠,拜过天、祭过地,南面称尊,即伪皇帝位,定都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
  刘豫称帝后的第一个举措当然是自古新帝都要做的事——大赦天下,其所谓的天下,不过是京东、京西等地(今中原部分地区)。
  刘豫的第二个举措却大杀自己登基的风景:全国通缉明日,明日,又成了一个国家的敌人。 
 
 
 
  
第二十六章偷天陷阱
 
  “报……报哥哥,挞懒将军的……各营寨门口均……均挂起了红箭!”一自外返回的探哨急匆匆闯进来,气喘吁吁地复命。
  他正趴在一间破草堂里的破桌旁,借着屋顶一个破洞漏入的朝阳之光,用那独此一家的羽笔在一张白麻纸上勾画着,那专心的程度仿佛回到了上小学时的美术课上。
  他一直认为小学时代是他最值得留念的日子之一,在那所到处是他母亲乡里乡亲的城郊小学里,他迎来了人生的第一个辉煌时期,担任了一个小学生所梦想当上的各种班级职务、连级职务和校级职务:从小组长、课代表到班长,从小队长、中队长到大队长,还有歌手、领操手、号手、鼓手什么的焦点人物……
  他自幼不按常理出牌的个性在“同学的骄子、老师的宠儿”身份保护下,得到了充分的释放空间,亦因此犯下个一个小学生所能犯下的各种错误:
  一年级时的语文、数学成绩虽然屡屡得双百,却成为迟迟加入不了少先队的典型,原因是:太调皮。
  二年级时他在课堂上勾引两个女班长开小差结果仨人一起被罚站,创下一个班上两个最高级干部被同时罚站的记录,他至今仍记得男同学们羡慕而嫉妒的眼神,那两个漂亮的小女生一左一右地站在他身边,羞得小脸通红,自此始有他与她俩的绯闻流传出来,成为其他同学最早的性启蒙教育活教材,他长大后才明白那叫“齐人之福。”
  三年级时的一次放学路上,担任放学队伍领队的他,因为一个处得很好的男同学当着那个跟他有绯闻的小女生的面,再次开他俩的玩笑,他虽然内心很高兴,但表面上总要装作很恼火的样子推了其一把,结果一下子将其推到了一个正行驶的拖拉机上,脑袋被碰开了花,那个同学的家长到学校里兴师问罪,他的父亲没有露面,而是很“酷”地捎了张纸条给他的班主任。他至今仍记得上面写的话:开除不开除,请便!他为这张纸条一直记恨父亲到二十四岁。
  四年纪时已担任三四种干部职务的他精力依旧过剩,兴趣更加广泛,主动靠拢并加入班上一个神秘鬼祟的小团伙,在那个物质生活尚不丰富的年代,每个家庭都极少或不给孩子零花钱,这一小撮少年率先摸到了自给自足的门道,利用放学后、节假日的时间翻墙头潜入各种工厂偷铜偷铁换钱花。正是那时他有了人生中一次短暂的烟民经历,学会了溜冰,学到了紫铜比黄铜值钱的知识,至于翻墙爬树却是他自幼的专长,就是没学会打架。后来他们越偷胆越大,甚至偷到了消防队,将那消防专用的大水龙头(全铜镀锌)也连皮带管子偷了出来,终于东窗事发,于是他有了生平第一次应该也是最后一次进局子的经历,这七八个人的小团伙,集中了班上学习成绩最好的和最差的,一个个低着头,被警察叔叔噼里啪啦一顿拍照“留念”,交了二十元罚款,才放出来,事情还没完,又一个个在全校大会上亮相检讨,他当时的感觉这就是文革时的批斗大会。其后他更创下了一个记录,在记大过的处分还没去掉的情形下,他当选当年的三好学生,当然是他一阵狠狠的表现赢来的,他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的倔强性格第一次显露。同时,他也学到了人生的重要经验:你可以违规,但绝不可以违法,因为违法的代价将远远超过你的想象。他长大后甚至突发奇想:若是每个人都曾在少年时进过局子,那么社会上的犯罪率将显著降低,因为人在成长阶段的教训最为深刻。
  五年级时,因为全国实施教育年制改革,那所母亲也上过的小学变为六年制,为了提前上中学,他转入了一个五年制小学,眼泪汪汪地离开了他最难忘最温馨的唯一母校,当然,离开那个漂亮的小女生亦是难过的原因之一。
  绘画只是他小学时代的众多爱好之一,童年起他就表现出许多与众不同的天赋,但是他的这些爱好最终只成为爱好,没有一样得成正果,或许真是“机会太多就是没有机会”吧,多项的发展机会反而阻挠了单项的突破,这种涉猎广泛却样样不精的知识面加上他高度跳跃的思维与行为方式,注定了在后世只有一种职业最适合他——策划。身边无人候着,这是他的习惯——在极度自闭的空间才能专心做事,他吩咐过除非有紧急事务,否则不要来打扰他。
  他微皱起眉头,红箭?好像听艾里孙讲过,应不是什么令人惊慌的东西啊:“慌什么?一枝红箭而已,慢慢道来。”
  那探哨低下头,竟似不敢回答。却见忽里赤与艾里孙一齐踏入草堂,显然是闻讯赶来,二人交换了一下眼神,艾里孙代探哨答道:“哥哥,此乃我女真族俗,门悬红箭是嫁女的昭示。”
  心头猛一跳,他记起了在韩军养马时与艾里孙聊过的话题,他的手跟着颤抖一下,那张已接近完成的图立现一道败笔,他用突然变得嘶哑的声音勉强挣扎道:“这……这又与我何干?”
  忽里赤硬着头皮接上艾里孙的话:“能在军中嫁女且有如此声势者,除了大将军外不会有第二人,应该是郡主的大婚。”
  他已然想到了,羽笔失手落下,一块漾开的墨团彻底破坏了那张图,他抬起头,透过那个破洞向上望去,木木地问了一句:“婚期定在哪日?”
  避过了最难应对的问题,探哨赶紧开口:“定于十月二日。”
  “四日……还有四日……”他在心中默算着,迷离的目光捕捉到一只不知名的鸥雀。那只鸥雀在蓝天上悠闲地滑翔着,丝毫不觉得寒冬的迫近,它俯瞰着身下的这个海岛,只是像一把翡翠散落在这片碧海上的数十个大小海岛中的普通一员,陆地离得并不远,但自战乱波延到此后,往日帆影点点、渔舟唱晚的情景早已消失,只剩下人口仅数万的海州城荒凉地与这片孤岛对望。
  这就是他精挑细选的隐身地——后世故乡的一个小岛。他的选择自有其道理:首先,海州连山阻海,自古为边隅冲要之地,进可窥江淮,退可守海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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