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乱 作者:暗夜骑士(凤鸣轩2014-01-10完结)-第3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带大家离开,管他什么王令,他们可以花天酒地,但是却让我们去送死,”这时刚才那名赵先生又说话了。
“赵先生,现在我们前后全是秦兵,我们应该如何退,那些木鸢虽然可以飞,但是却放不在那么多人,我们这里的人怎么说也有几百人,而这些木鸢才十个,就算全穿满了也就将近一百人,而且还要考虑重量,”这时一名赵将说道。
就在这个时候天空中几道队影过来了,和刚才秦营的情况一样,只是攻方换成了秦军,而被攻方而换成了赵军一方,天上打完地上的秦军又开始进攻了,最后赵军虽然在墨家机关的帮忙下将秦军打了回去,但是几百人的队伍一仗下来也就剩了二百人不到了,而且这二百人也没多少战斗力了,其中很多重伤员,还有不少的轻伤员,这一仗等于赵军败了。
“少主,我们的人败下来了,”一名赵将说道。
“公输先生,接下来看你的了,”赢魁说道。
“好!”公输恨说着让人叫来了自己的机关蛇,然后坐了进去,向山上攻去!然后整个秦兵在墨武的带领下攻上了山头,在这里他们避过了不少机关,如果不是这样那么秦军不知还要伤亡多少人。
“杀”山头上秦军大叫道。
“兄弟们,如果想活着跟我冲”这时那名赵先生又大叫道。
37。第卅八章 墨家
“墨先生,以前我对墨家了解得很少,你可以给我讲一下嘛!”赢魁问道。
“是,殿下!”墨武说道。
墨家约产生于战国时期。创始人为墨翟。墨家是一个纪律严密的学术团体,其首领称“矩子”,其成员到各国为官必须推行墨家主张,所得俸禄亦须向团体奉献。墨家学派有前后期之分,前期思想主要涉及社会政治、伦理及认识论问题;后期墨家在逻辑学方面有重要贡献。主张人与人平等相爱(兼爱);反对侵略战争(非攻)。但是相信有鬼(明鬼);相信天的意志(天志)。
姓墨名翟,世称墨子。墨氏出于宋微子,为宋微子后裔,曾做过宋国大夫,当过制作器具的工匠,善于制造守城器械。墨子提出“兼爱”“非攻”等观点,创立墨家学说,并有《墨子》一书传世。墨学在当时影响很大,《孟子·滕文公》篇云:「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于杨,即归墨。」可知春秋之世,杨朱之学与墨学齐驱,并属显学。墨翟原为宋国人,后长期住在鲁国。曾学习儒术,因不满“礼”之烦琐,另立新说,聚徒讲学,成为儒家的主要反对派。
楚王曾计划攻宋,墨子前往劝说楚王,并在与公输般的模拟攻防中取得胜利,楚王只得退兵。墨子的思想与主张见墨家。
墨者多来自社会下层,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教育目的,“孔席不暖,墨突不黔”,尤重艰苦实践,“短褐之衣,藜藿之羹,朝得之,则夕弗得”,“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上》)。“以裘褐为衣,以跂蹻(草鞋)为服,日夜不休。
以自苦为极”,生活清苦。墨者可以“赴汤蹈刃,死不旋踵”,意思是说至死也不后转脚跟后退。墨者中从事谈辩者,称“墨辩”;从事武侠者,称“墨侠”。墨者必须服从钜子的领导,其纪律严明,“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例如钜子腹朜的儿子杀了人﹐虽得到秦惠王的宽恕﹐但仍坚持“杀人者死”的“墨者之法”。
按墨家的规定﹐被派往各国做官的墨者,必须推行墨家的政治主张;行不通时宁可辞职。另外﹐做官的墨者要向团体捐献俸禄﹐做到“有财相分”。当首领的要以身作则。
墨家是一个有领袖、有学说、有组织的学派,他们有强烈的社会实践精神。墨者们吃苦耐劳、严于律己,把维护公理与道义看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墨者大多是有知识的劳动者。
前期墨家在战国初即有很大影响,与杨朱学派并称显学。它的社会伦理思想以兼爱为核心,提倡“兼以易别”,反对儒家所强调的社会等级观念。它提出“兼相爱,交相利”,以尚贤、尚同、节用、节葬作为治国方法。它还反对当时的兼并战争,提出非攻的主张。它主张非命、天志、明鬼,一方面否定天命,同时又承认鬼神的存在。前期墨家在认识论方面提出了以经验为基础的认识方法,主张“闻之见之”、“取实与名”。它提出三表作为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方法(三表:墨子提出的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三表即①“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即以历史记载的古代圣王的历史经验为依据。②“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即以众人的感觉经验为依据。③“废(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即以政治实践的结果是否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依据。
后期墨家分化成二支﹕一支注重认识论、逻辑学、几何学、几何光学、静力学等学科的研究,是谓“墨家后学”(亦称“后期墨家”),另一支则转化为社会的游侠。前者对前期墨家的社会伦理主张多有继承,在认识论、逻辑学方面成就颇丰。后期墨家除肯定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外,也承认理性思维在认识中的作用,对前期墨家的经验主义倾向有所克服。它还对“故”、“理”、“类”等古代逻辑的基本范畴作了明确的定义,区分了“达”、“类”、“私”等3类概念,对判断、推理的形式也进行了研究。
墨者有钜子腹,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寡人也。”腹朜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朜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予,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钜子可谓公矣。
墨家有一个矩子叫腹,住在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秦惠王说:“先生的年岁大了,也没有别的儿子,我已经命令官吏不杀他了。先生在这件事情上要听我的。腹回答说:“墨家的法规规定:‘杀人的人要处死,伤害人的人要受刑。’这是用来禁绝杀人伤人,是天下的大义。君王虽然为这事加以照顾,让官吏不杀他,我不能不行施墨家的法规。腹没有答应秦惠王,就杀掉了自已的儿子。儿子,是人们所偏爱的;忍心割去自已所偏爱的而推行大义,腹可称得上大公无私了。
孟胜殉城
墨者巨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兵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谏孟胜曰:“死而有益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也,而绝墨者于世,不可。”孟胜曰:“不然。吾于阳城君也,非师则友也,非友则臣也。
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我将属巨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请先死以除路。”还殁(mo4)头前于。孟胜因使二人传巨子于田襄子。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二人以致令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传巨子于我矣,当听。”遂反死之。墨者以为不听巨子不察。严罚厚赏,不足以致此。今世之言治,多以严罚厚赏,此上世之若客也。
墨家有一任巨子是孟胜,在楚国贵族阳城君的手下工作。阳城君下令孟胜带领墨家帮助他守城,并且把璜玉分成两半,做为符节。阳城君自己拿了一块,给孟胜另外一块,并定下了约定:“如果有人来接管封地,必须出示符节,如果符节符合(能够完整地拼合在一起),就表示是我的指令。(不然就不是)”
后来楚王死了,群臣围攻追杀吴起,在楚王的葬礼上动了刀枪,阳城君也参与了这次行动。后来楚国要追究责任,阳城君就逃亡了,楚国要收回阳城这块封地,楚国派大军包围了阳城,并派出使者请求收回封地。派人来收回封地的人没有阳城君的那块璜玉,于是孟胜说:“接受别人的封地,与别人有符节约定。今天要收回封地,但是没有收到符节。但是依照我的能力无法阻止我守住阳城,为了遵守信义,帮助阳城君守城,看来我不死于阳城是不可能的了。”
孟胜的弟子徐弱劝阻孟胜说:“就算死,如果对阳城君有益也就算了,但是这样做,不但对阳城君无益,还会断绝墨家组织,我认为是不可以的。”孟胜说:“不会的。我和阳城君,我是他的老师;即使不算他的老师,我也是他的朋友;即使不算他的朋友,我也是他的手下。如果我不死,那么以后拜见良师时就不会来找墨者了,结拜好友也不会来找墨者了,聘请好员工也不会来找墨者了。我是为了行墨者的道义而死,为了让墨家能继承事业,我将巨子的位置让给在宋国的田襄子。田襄子是一位贤能的人,一定可以带领墨家强大,这样怎么怕墨家断绝,墨者绝世呢?”徐弱说:“听了老师你的话,我受益匪浅,那么就请我先死为你在黄泉开道吧。”于是冲出去和楚军搏斗,死后让墨者们将自己的头颅送回到孟胜的前面。
孟胜派遣了两个手下带人冲出重围,要将巨子的令牌穿送到田襄子那里。而阳城被楚军围困,孟胜死了,他的弟子追随他一起赴死的有一百八十人。冲出去的人中有两个人终于见到了田襄子,并且把巨子令牌和孟胜的指令(传巨子位于田襄)交给了田襄子,准备回去楚国和追随孟胜殉葬。田襄子制止他们说:“孟胜子已经把巨子的位子传给我了,你们要听我的,不要回去。”但是那两个人还是回去殉葬了。墨者认为不听巨子的的话就是不知墨家之义。如果仅仅实行严酷的刑罚和厚重的奖赏,(而没有信仰的指导),一定达不到墨家这种境界。今世的治理方法,大多都是仅仅实行严酷的刑罚和厚重的奖赏,这样像墨家的(崇高的境界)事情就不会出现,这就是古代所认为的以繁烦苛酷为明察啊。
批判儒家
1.儒家不相信天地鬼神,结果“天鬼不悦”。
2.儒家坚持厚葬,特别是父母去世,子女要守三年之丧,浪费了民众的财富和精力。
3.儒家“盛为声乐以愚民”,结果只是少数贵族奢侈享受。
4.儒家主张宿命论,造成民众怠惰顺命。
显学之争
归纳如下:首先,是爱有差等与〃兼爱〃的对立。儒、墨两家虽然都提倡〃仁〃,但是两家〃仁〃的含义却是各不相同的。儒家的〃仁〃,虽然也主张〃爱人〃,从表面上看来是爱一切人,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这里所谓的〃爱人〃,对统治阶级来说,是要调和其内部矛盾;而对被统治者来说,表面上的爱,是为了劳动者为统治者卖力。而且儒家的〃仁〃,还受着宗法制的制约,强调〃亲亲、尊尊、长长〃的区别。比如,《孟子·告子上》记载就明确说:〃亲亲,仁也。〃这样便使爱有了亲疏厚薄。因此,儒家是主张爱有差等的。
墨家主张的〃仁〃,是〃兼相爱〃。这是一种普遍的爱,是理想化了的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平等关系。所以,孟子批评墨家的〃兼爱〃是〃爱无差等〃。学术界多持儒家爱有差等与墨家〃爱无差等〃的对立的观点。
其次,〃罕言利〃与〃交相利〃的对立。儒、墨两家都提倡〃义〃,然而两家〃义〃的含义也各不相同。儒家往往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而墨家则认为〃义〃与〃利〃是合一的,而且还认为与〃兼相爱〃
是密不可分的。〃兼相爱〃的具体表现在〃交相利〃。这与儒家的〃义利〃观是显然对立的。孔子不仅〃罕言利〃,而且还在《论语·里仁》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他把重视〃利〃的称为〃小人〃。
第三,〃天命〃论与〃非命〃的对立。儒家认为人的长寿或短命、贫穷或是富贵、国家治乱与安危等等,都是由天命决定的,是不可改变的。即《论语·颜渊》所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墨家否定儒家的这种〃天命论〃,而主张〃非命〃,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使人奋发图强,〃不敢怠倦〃。
第四、不重鬼神与〃明鬼〃的对立。墨家虽然主张非命,却又不是无神论者。墨家相信鬼神,主张〃明鬼〃。这与不重鬼神的儒家也是对立的。孔子虽然没有从根本上否定鬼神,但是他主张〃敬鬼神而远之〃。又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