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鬼通神-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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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要呢,笨笨太笨了。”若若嘟着嘴道。
“那好吧……暴拳,现临!”兰默立刻召唤出了暴拳,指着青皮肤的妖鬼说道,“你和它玩吧,它的拳法很厉害的。”
“喵!若若也很厉害呢!”若若立刻兴奋的扑了上去,一把拉住暴拳的手就往演武场拖。
“暴拳,你和她的拳法相似,让她陪你练一会儿吧。”兰默笑道,“也许你能学会她的拳法呢。”
暴拳微微点点头,便跟着若若离开了。
鬼的触面 5第二章 赤血之屠戮2
27350 祸害江山,劫掠美女。小青的书,这孩子我不认识,真的不认识,所以你们使劲抽他吧,我不会心痛的。
正文:没有了若若的吵闹,兰默的工作很顺利。与方东浪不同的是,兰默拥有能够自由变化的金属细胞,不用像方东浪那样时不时更换工具,而且金属细胞就像是一支细而长的灵巧手臂,能够从细小的孔洞伸入机体内部进行作业。
如此一来,兰默的效率是惊人的,两个小时之后,一百架木魔俑便完全的整修一遍。
“嗯……看起来时间还长。”兰默看看天色,自语道,“也许,我也应该把笨笨好好改进一下了,不能被方东浪比下去啊。”
笨笨的基础实在很差,兰默所要做的修改,难度恐怕不下于重做。事实上当兰默将最终的结果拿出来时,没有人认得出这个笨笨和原来的笨笨有什么共同之处。
新生的笨笨看起来有点像是一台复合的处刑机器。它有一身纯钢的外壳,双手粗壮,十指灵活,和原来近乎石像一般笨拙的前肢完全不可同日而语,最奇怪的是,笨笨的武器并不在它的双手,而是在它的胸腹之间。
那是一扇巨大的弧形铡刀,锋利的刃面和沉重的刀身,足以将重装骑兵连人带马斩成两片。事实上,兰默原来的设计就是让笨笨用双手擒抱对手,然后再翻出胸腹间的大铡刀将对手切成两半。
除了一双坚硬的大手和能够灵活翻动的大铡刀之外,笨笨就没有任何攻击手段了,它的主要作用,仍然是以厚重的防御保护主人。
当然,召唤的符咒仍然是必需的,只要一个简单的信号,笨笨便能像钢块一样出现在兰默身边。说起来,钢块的力量强大动作灵活,以刚猛的斧技负责进攻,而笨笨厚重的甲壳和防御型的战技负责防守——单单靠这两个强力魔俑,兰默便是个很可怕的对手。
赤焰没有专职铁匠,幸好,锐锋商号也是赤焰的同盟,否则,单单是那柄大型铡刀就足够兰默头疼的了。外壳,武器,零件……所有的一切,用掉了兰默四天时间和近一千金币。
当笨笨改造完成时,若若已经和暴拳打得火热……从演武场上的大乱斗到演武场下的嬉闹,若若和暴拳似乎是天生的伙伴。
同样的行动快过想法,同样的好战热血,同样的喜欢狂风暴雨似的迅猛攻击……至少,方东浪是放心了,若若现在不再有事没事缠着他要和财富打架了,而是全心全意的和暴拳打成一团。
只是这两个家伙似乎对于自己的力量似乎都没什么概念,一场架打下来彼此鼻青脸肿算是轻的了,若若的利爪和暴拳的尖角常常将对手划得血肉模糊……好在这两个怪物的再生能力都很强,又有兰默这个赤脚医生在,倒也没什么事。
“喵,还是暴拳最好了,打得好痛快喵!”若若兴高彩烈的拖着暴拳从演武场走了过来,一面冲着兰默挥爪大叫大嚷着,“唉哟,兰默哥哥,若若的脸好痛喵……”
兰默哭笑不得,捏着若若的小脸狠狠的将准备好的药渣拍了上去。若若痛得喵喵直叫,而兰默却没有丝毫手下留情的打算,用力的揉搓着以期药剂能够渗入皮下。
虽然痛,不过却很有效,转眼之间被揍得乌青的小脸立刻回复了正常。若若也不叫了,一把搂住兰默轻轻吻了吻他的脸,轻声道:“兰默哥哥,若若喜欢和你在一起。”
“小淘气,你们就不能稍微轻一点吗。”兰默疼爱的看着一身是伤的若若,柔声道。
“若若也想喵,可是打着打着就光顾着兴奋了,于是就忘了。”若若答道,“没关系喵,反正它也打不过我。”
兰默回头看看暴拳,暴拳比若若稍好一些,它的抗击打能力更强,虽然若若的利爪剖金断玉,却也只能划伤暴拳的皮肤而已。
同样是迅猛的战斗风格,若若偏向于迅,而暴拳倾向于猛,双方的战斗打得是很激烈,看上去血肉横飞的煞是吓人,不过实际上,若若和暴拳之间的实力差距并不大,输赢都只是运气的问题罢了。
“兰默哥哥,这么些天都没事做,我们去逛街喵?”若若偏着头问,“若若要带暴拳一起去。”
兰默看着若若,突然笑道:“也好,我也正想做件大事,不过不是现在,是晚上。”
“晚上?”若若晃着小脑袋疑惑的看着兰默,“好啊好啊,晚上就晚上,好玩吗?”
“我想,也许会很有趣吧……”
傍晚时分,西城门,一队百人左右的城卫军正向着城门开来,他们是奉命搜查“当众袭击世子殿下和二公子殿下的暴徒”而满世界转悠的可怜孩子,眼下正从越州附近的一个村庄搜查完回城。
带队的统领是个满脸红胡子的中年大汉,虽然身后的士兵精神萎靡,但这位统领大人却是意气风发,分外精神。
原因……当然是因为近日二公子殿下的势力占了上风,不少中立的家臣都向二公子殿下含蓄的表达了敬意,而城卫军军官中的中立派也已然完全被清除出去了,现在的城卫军差不多是二公子的私人武装了。
城门附近,来往的商旅平民自觉的闪开一条路来,站在骄横的城卫军前进的道路之上可不是一件明智的事,这些兵痞战斗力不怎么样,欺负弱小却是一绝,尤其擅长斗殴……因此,几乎所有人都尽可能远远的让开城门。
之所以说是几乎,是因为城门正中,站着一个大个子。这厮似乎没有反应过来,仍然愣愣的站在原地。
红胡子统领已经称得上人高马大,但在这个大个子面前仍然矮了两个头。而大个子一身灰褐色的破衣,看上去就像是盖货物的破毡布一般。这破布一般的连帽斗篷将大个子全身上下连同头脸一起遮得严实,只能从那被撑得膨胀的斗篷中隐约看得出他极其强壮。
城卫军就算再白痴,也知道这家伙不是来索要签名的了。铮铮声成片响起,百余名城卫军一齐抽出雪亮的腰刀,杀气腾腾的逼了上去。而红胡子统领则有意无意的走慢了两步,落到队伍当中。
昂!一声如婴儿啼哭的怪声从斗篷中传出,方圆百米之内,所有人都仿佛被人在心脏上重击一拳,说不出的难受,少数体质较弱的人类竟被这一声怪叫击倒在地。
一声哭声之后,斗篷大汉猛然向前扑击,拦在他面前的数名城卫军便在这一扑之下被撞得飞起,再落地时已是血肉模糊,显然那大汉一撞之力力量惊人,看这几具尸体,分明像是被一群野猪踩过一般。
鬼的触面 5第二章 赤血之屠戮3
红胡子冷眼旁观,并不急着出手。士兵只是士兵,和粮食兵器一样只是战略物资罢了,他并不在乎死伤多少手下,他在乎的是,眼前这个奇怪的大块头究竟有多强的实力。
冲撞,抛掷,践踏……这个古怪的大汉似乎没有什么武技,只是凭着一身蛮力强冲硬撞。红胡子稍稍放心,抽出腰间长刀,大喝一声一个箭步踏上前去,抡起大刀当头斩下。
不远处,兰默坐在高高的城门楼顶端一手挽着若若,一手拿着爆米花,边吃边看别提多得劲了。金属细胞化为薄膜,自动将两人保护起来。
“嘻,石块很厉害呢。”若若娇笑道,“兰默哥哥,你说石块和暴拳打,谁更厉害些?”
兰默笑道:“石块的力量速度与暴拳相似,石块的优势是它的绝叫恸哭,而暴拳的优势在于它出色的拳法,要是真打起来,这两个家伙大概谁也没办法奈何对方……不过我更看好暴拳,它的潜力还有发掘的余地。”
若若摇晃着脑袋,好半天才答道:“听不懂,兰默哥哥说话老是这么复杂……暴拳更厉害一点,对吧?”
“算是吧……白说了,嘻。”兰默笑道。
脚下,战斗还在继续。
红胡子那一刀竟然没有砍中。
谁也想不到,那个身形巨大的神秘大汉竟然有如此灵活的身手,也不知他怎么能够违反常识的将身体对折到如此诡异的姿势,躲过红胡子志在必得的一刀。
一刀失手,神秘大汉再不隐藏实力,折叠起来的身体弹簧一般猝然弹开,突然爆发的弹力伴着大汉强壮的手臂重重砸在红胡子的下颌。
想想看,一根人那么粗的弹簧会有多大的弹力,如果在这样巨大的弹力上再加上一支螳螂般锋利的前肢,就算劈开一块岩石也是轻而易举的。
神秘大汉……也就是兰默的驯养的妖鬼石块,就是这根弹簧,它的前脚便是锋利的刀刃,而那身披铠甲,威风凛凛的城卫军统领,就是那倒霉的岩石。
锋利的前臂划过铠甲,火花四溅,一声沉闷的撕裂声过后,恸哭魔也不理会身边的士兵,带着那身血淋淋的破衣回头就走。见这大汉如此凶悍,士兵们哪还敢拦,避之尤恐不及,转眼间恸哭魔便在人群中踩出一条路来,三下两下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留在原地的,仅仅是一副被斩为两片的精钢铠甲,和血肉模糊的现场而已。
兰默静静的坐在原地,一动不动,指挥着石块一口气跑进小巷子里,这才将它收了回来。
这一下,留给城卫军的,就只有一个当众杀人又逃之夭夭的巨汉,和一件勉强称得上证物的血衣,仅此而已。
至于恸哭魔招牌式的怪笑声,想来在越州城内也没几个人见识过,毕竟,恸哭魔不是普通邪法师能够降伏得住的,它的能力虽然不算极强,特技却很难防……当然诡异如兰默或强大如赤鬼王这样的怪物不在讨论之列。
如兰默所料,没过多久,城卫军的提督隆将军便带着近千人的城卫军部队浩浩荡荡开了过来,将城门附近堵了个水泄不通。
士兵们分散成小组,搜查每一间民房,检查每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当然,我们也不指望这些普通士兵能找到一个已然消失在九幽之渊的妖鬼,不过他们找到那件血衣的速度也实在太让人讶异了吧。
直到半个小时之后,士兵们才注意到在某个小巷子的尽头,有这么一件满是血污的破布斗篷。于是几名士兵一边跑一边争抢着将那件证物送到姗姗来迟的提督大人手里。
兰默事先做过调查。正牌提督素有勇名,武勇过人,暴燥豪爽,和二世子交情甚好,同时对文弱的世子殿下颇为异议。相反的,副提督的武技略逊,但为人精细小心,加上立场中立,因此才在城卫军中混到如今的地位。
果然,来的是隆将军,这位老粗一听自己的亲信红胡子在城门被人当街击毙,大怒之下,便带着浩浩荡荡千余名士兵将整个城门围得水泄不通。
兰默等着就是这一刻,天生小心的他虽然有了详细的情报,却仍然不肯大意,眼看着士兵们血衣交到隆将军手里,这才算确定下了主将的身份。
看到隆将军草草看了一眼,便满不在乎的将斗篷抛落地面,兰默都是肯定,这个蠢蛋就是自己这一次的目标了。
“若若,准备开始吧。小心。”兰默低声说道。
若若嘻了一声,轻巧的顺着墙滑下城楼,悄悄的藏了起来。
兰默悄无声息的掀开脚下的皮箱,取出一柄折叠的狙击弩。这柄弩是做工很粗糙,显然是制造者短时间内制成的,连弩身都没有打磨过,还带着锯痕和木刺。弩身中央是钢制的箭槽,其中正躺着一枝纯钢制成的三棱箭矢。
兰默用力将弩臂打开,小心的系上弩弦,轻轻拨弄两下,听了听声音, 这才满意的微微点头,将弩弦拉开,轻轻扣上扳机。
虽然是作工粗糙,但兰默出品,必然是卖相虽差而效率绝高的实用派。当弩弦在机簧的作用下缓缓拉开时,弩弓渐渐弯曲成一个夸张的弧度。而与粗糙的弩臂相比,握把处则平滑如玉,显然是精心研磨过的,握在手里很是舒服。
弩端还有一枚小小的标尺,以及一整套看起来复杂而古怪的辅助装置。至于它们到底有什么用处,恐怕只有兰默自己才知道了。
“风向东偏南12度,风速4,距离四百一十二米,高差12米,气压……”一串数据在兰默眼前闪过。电子脑将影响射击的诸项因素同时列出,并实时变化着,与此同时,兰默手中的重弩也在瞄准具的辅助下渐渐锁定了目标。
眼中有一红一蓝两个瞄准点不断的晃动着,红点代表弩矢的预测落点,蓝点代表目标的运行方向。当两个点终于重合在一起的刹那间,兰默轻轻扣下了扳机。
强劲的弩弓铮的一声弹得笔直,弩弦发出清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