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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笑傲江湖我是令狐冲-第1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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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冷禅看向另一处的暗处,摇了摇头,隐藏在暗处的嵩山派七太保会意,按兵不动。

“火尊大人,对付这小子何须您老人家亲自出手,由在下代劳便是,正好在下与这小子有些私人恩怨需要解决!”埋剑锋向着火尊恭声说道。

火尊自然知道这其中的缘由,因为当日的他也在场,直到因为那一晚埋剑锋的话儿彻底的给废了,这一切都是拜令狐冲所赐。向来好色的埋剑锋一夜之间变成了性无能,自然是咽不下这口气!

“唯有将令狐冲千刀万剐方能泄我心头之恨!望火尊大人成全!”埋剑锋义愤填膺的请命道。

“好,本尊答应你,去吧!”

“多谢火尊大人!”

埋剑锋凝笑,挥舞着千峰剑向着令狐冲迎面劈砍了过去。与此同时,火尊也跟着一掌向令狐冲拍拉过去!

令狐冲右手背后,一把扯下绷带将无鞘握在手上,已经做好了硬拼的准备!

然而,火尊却在半途倏地变掌改道向着盈盈拍了过去,令狐冲大骇之下急忙想要去救。奈何千峰剑已经萦绕着雷弧攻向了他的肋部!

令狐冲运剑如电,无鞘在眼前横扫,根本没有对千峰剑的攻势采取任何的防守,一剑对着埋剑锋的咽喉扫去!竟是要拼着重伤也要快速斩杀埋剑锋!

此为攻敌所必救,也是独孤九剑的奥义所在。风清扬曾经说过,最强的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

埋剑锋虽然是大骇,但他当然知道如何取舍,贪生怕死的他决定保命方为上策,即刻收剑暴退,无鞘险而险之的划过他的脖颈,在皮肤表层留下了一道血痕!

若果埋剑锋再慢半拍,他的命都会被令狐冲这一剑给带去!

令狐冲这一剑只是起到退敌的作用。真正的目的是去阻止火尊的下一步作为!

眼见火尊手掌已经快要袭中盈盈的酥胸,令狐冲脚踩凌波微步,身形如电芒般的急速奔至。无鞘配合着身法如行云流水般的衔接,一剑怒劈在了火尊的手臂上……

“逢!”

然而,无鞘砍在火尊的手臂上并没有料想中的鲜血和断臂并没有出现,令狐冲这一剑也只是把火尊的手臂砸的下压了些许!

借着这一暂缓的间隙,令狐冲一把揽住盈盈的腰肢,脚步诡异的挪移避开了火尊的攻击并退开一段距离。

所有人都傻眼了。从刚才令狐冲出剑逼退埋剑锋到从火尊的掌下顺利的将盈盈给救出来这一过程宛如电光石火,快到了让人目不暇接的程度!

全场也只有方证、冲虚和江南风能够捕捉得到令狐冲的动作。其余人则是感到眼前一花,就连目光阴沉的左冷禅也是如此!

“哼哼。很快的速度,有意思!”火尊嘴角缓缓的勾起一抹弧度,令狐冲知道这是嘲讽的笑容。

无鞘剑虽然被某种未知的封印封住了名剑应有的力量,但其如今也至少是一把品级不低的锋锐长剑,又怎么会连火尊的一条手臂都砍不下?那么一定是前者练了什么护体神功或者是穿了类似软卫甲的防御之衣!

“这个家伙莫非是练了什么金钟罩、铁布衫之类的护体神功不成?不然怎么会……”令狐冲看着眼前的火尊,心中有着道不出的惊讶!

埋剑锋伸手摸了摸自己脖颈间的血痕,心里早都已经吓得胆颤心惊,拿剑的手在颤抖,心中的剑道已经在动摇了!

每个人脸上出来惊异之外表情都是不尽相同。

“小子,我劝你还是别费劲了,这个丫头你是无论如何都护不了的!”

“没错,令狐冲,你要为了这个魔教小妖女与天下为敌不成?”天门道长义愤填膺的说道。

虽然受过令狐冲的救命之恩,并且派内的三个蛀虫也都由后者所灭,但向来只认死理的他依然坚守着所谓“正派”的底线!

“你不是要来杀我么?那就要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了!”盈盈拔出兰花剑,锋锐的剑芒直指对面的火尊。

“这就是兰花剑?十大名剑中排名第九?”火尊的眼神中有了些许忌惮,如果令狐冲用的是兰花剑,那么刚才自己早已经变成独臂的残废了!

不过十大名剑都是拥有灵气的,非其选中的主人,是没有办法发挥出它应有的力量的,拿在手里就算是不引起排斥也只能是当普通的剑使,只会埋没名剑应有的锋芒!

令狐冲曾经不止一次的怀疑过自己究竟是不是无鞘选中的剑主,因为名剑的封印都是伴随着其认可的主人拔出的那一刻而解,何以自己拔出了无鞘剑却得不到它的认可?封印扔在?

然而,眼前的局势容不得他胡思乱想,盈盈已经和火尊打了起来,每当盈盈挥出一剑火尊都会仓促的躲藏避其锋芒,兰花剑的剑锋仿佛是他嫉妒惧怕之物!

盈盈的剑法虽然可以算作是一流,但与对手的实力相差实在是太大,就好比是一个刚会走路的孩童抱着一把枪对着一个虎背熊腰的大人!

日月(临时与剧情无关)

第1节一、雪域阡陌客

他着了一身泛白的青衫,牵着一匹老马,步履闲适地走在城郊窄道上。人声渐响,往前了几步,树木没能再遮挡视线,才发现这人声是自何处传来。

路旁有茶寮,三五一成群的大汉,围坐几张木桌,豪爽地灌着茶水。

“……呸,那魔教当真是无恶不作。”

他将老马系好在路边,冲着热情的老板微点头,只吩咐道:“一盘点心一壶茶。”扫视了一圈,没有空余的桌子,便是不喜,也只能将就着与人挤一挤。

同桌三人,听得一旁人议论那魔教的恶行,也是忿忿不平:“这些魔教中人,若非左盟主即时派人援救,苏州十三行哪里逃得了魔教的毒手!”

“真是造孽,这魔教不除,江湖不安啊!”

茶点端上,他沉默地吃起。

自天山一路行来,他已是无数次听闻“五岳派”“魔教”之事,以及那据说是天下第一人的日月神教教主东方不败。

五岳派,日月神教,东方不败……他漫不经心地咀嚼着,总隐约地觉得对这些名词有一分熟悉,是在第一次听到时就有一种久远而模糊的熟悉感。

到底在哪里听过?每深思时,记忆里只余那些零碎的消失过往,在他知道此间乃大明王朝时,才恍惚地想起,百年之后,这朱家江山也将被历史风化成一抔荒寥尘土。

再细想时,记忆就如滴入水的墨汁,糅合再化开、模糊又消淡,只余一抹混沌。若非这近些来年的生活还算真实。便是他自己都不得不怀疑他是否身置梦间。

茶寮闹得欢,他尚且不习惯这样的人多,垫了肚子便欲要赶马离去。

耳边传来一阵破空的细响声,他及时地闪避开狰狞地吐着毒汁的蛇,随手择了一根竹筷朝花蛇打去。直将其插在了地上,断了七寸。

一片惊惶。

“小子哪里跑!”阴煞的粗哑嗓音随即而来。

被无形的威压迫得滚到桌底下的茶寮老板欲哭无泪,他们开茶寮生意的,最是惧怕遭遇这等江湖人。竟不想,在这开封官道附近,也免不了一些穷凶极恶之徒。

“青山叟、红面婆。”他已是被这二人的追杀磨去了耐心,“你二人休得再跟着我,否则我定不再留情。”

茶寮其他的人,早远远避开。原先怒骂魔教的一个莽汉,却是若有所思地打量了下那对峙的一老叟一姑婆。又看了看如是书生的青年。

都是些行走江湖的人,自然有些眼力,虽是不明白这青衣书生的身份,却无法忽视那老叟与姑婆浑身的煞气。

“把东西交出来!”那红面婆怒喝,“否则今日就让你小子尝一尝我寒蛇鞭的厉害!”

青衣书生眉眼如凝了寒冰,冷冽地道:“滚!”

青山叟红面婆俱是面目狰狞,也不废话,两人联合朝青衣书生攻去。远远观战的人群不由得抽了口气。那二位的功力已是不俗,却被书生轻飘飘地闪开。身法极快,在场的几个二流高手们。不得不正色。

而某些人,更想知道的是,这三人是要争夺何物?

便顷刻间,书生也没用任何武器,隔空就将红面婆甩出了三四丈远。那姑婆,重重地摔落地上。发出一声闷响,当下绝了气息。

青山叟心神大骇。侥幸地逃过书生的致命一击,就见他猛地放出了黑压压的毒物。看得观客们腹中翻涌。也是趁得这个机会,青山叟逃出了十数丈外,只留下一句狠话:“小子,他日我必会报仇,夺回子回丹珠。”

眼神微沉下,他顿时明了青山叟的险恶之心,也懒得去追杀。青山叟,怕是活不过几日了。只是,被人当着这些江湖人的面,说明他身上有子回丹珠……

子回丹珠,传闻中的雪域圣果,说是吃了一颗能涨十年内力——心下不禁有些哂然,所谓怀璧其罪,今是被那老小子一挑拨,怕往后一段时日没得了安宁。

他扫了一眼打探自己的众人,目光落在被毁了大半的茶寮上。

早知今日,当初他不该念着一点仁慈,放过那二人的性命。子回丹珠,他确实有,且怀里何止一颗,但这玩意,也不过仅仅是治疗内伤、调和阴阳的药材罢了。只因其罕见,被人云亦云,成了个劳什子的圣果。

那青山叟红面婆,若当初好言相要,他何至于要痛下杀手。

只可惜,人世无论再过多少年,人心之叵测贪婪,永远不能小觑。

敛下这点情绪,他全然不在意那些江湖人,看着这破烂的茶寮,便是上前帮着吓白了脸的老板拾掇了起来。

他向来是不愿欠下别人甚么,如今毁了这寻常人的小本生意,一时心里也有几分难处。自下了天山,一路上靠着卖了点草药的钱财为生,今下身上也没剩了多少银钱。

只心思一转间,他下定了个主意。

那些个江湖人终于散开。

他看着还颤颤巍巍的老板,不由得轻叹:“老翁,今日因我之故,连累了你的茶寮。那青山叟不死,恐还会回来找麻烦,不如我留下给你做了帮手,等杜绝了麻烦,再离开,也当是这些损毁的补偿了。”

老板吓得急摇头,这书生看起来斯斯文文,但刚才一出手时眼里的煞气,他活了半辈子愣是头次见识。

没有在意老板的拒绝,他手上虽是有过不少性命,向来不牵连无辜。那青山叟即便死了,他手下的人,也少不得来找麻烦。

这茶寮难免不得太平。

最重要的是,不日整个江湖或许都会传开子回丹珠的消息,他这一路走了三年,脚下也是累了。不如就在此地坐等找上门的人。

如今这老板怕事,他也没再坚持。

当即进了开封城,把之前剩下的那点药卖了八十两银子,给了几两于茶寮老板作赔偿。就在郊外,找了个破落屋子。修缮一番后住下了,当是歇脚,顺便暗暗看照一下那座茶寮。

这一歇,就是小半个月。

他坐在茶寮里,点了一壶茶,听着客人们在聊着近日江湖之事。老板见到这书生。已是几分熟悉,对他隔三差五地来此喝茶,心里也是有些底细。

此时茶寮没几人,老板送上茶点,便招呼了声:“少侠这是定居开封府了?”

他摇头。

“我见那个人。约莫是不会再来了。”老板笑了笑,到底是不想与江湖人有过多的牵扯,便如此含蓄提醒。

他恍如未闻,为自己倒了满碗的茶水,看着碗里晃动的倒影,忽地想起……久不曾喝酒了。模糊的记忆里,他似乎相当喜爱杯中之物。

“不知少侠尊姓大名?”

忽闻这句问话,他微一晃神。不语。

他本是一个没有过往的人,不记得自己是何人,不知道身在何地。甚至不清楚到底活了多少年——即便这个身体也就二十出头,他却知道自己已经活了很久。这些年最清晰的记忆便是他一直独居在天山幽谷,哪里还知晓或是记得自己的名字了。

若非不耐那青山叟红面婆的追索,于三年多前下了天山,他怕是连言语这样的本能都被湮灭了罢!

开茶寮自是擅于察言观色,老板见这青年神色间冷冷清清。思及适才的问题有些逾矩了,也不敢再多问。只赔笑:“少侠,您先用着茶点。有事叫小的。”

“我姓黄。”

老板有些讶异地看了他一眼。

黄……他努力地想,他到底叫黄什么呢?

有些事情,纵然已忘记,却早溶入了骨髓,成了本能,如武功,如医术,如玄道,如乐理。

周易,经卦有曰:“六五,黄裳元吉。”又文言:“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

是了。

自天山遇到青山叟离谷后,经过了一千多个日夜,他跋涉来到中原,只为了寻一个连他也不知道的答案,今日终于想起了他的姓名。这姓名,一直伴随了他度过久远虚渺的时光,直至被渐渐遗忘。

他姓黄名裳,字晟仲。

第2节二、十步杀一人

万历十三年,江湖上传言自雪域来了一位阡陌客,其身上怀有三颗子回丹珠。这传言,不算沸沸扬扬,却是有心人皆知。

莫管这子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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