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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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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金钱帮

上官金虹站在书案前,挥毫泼墨,雪白的宣纸三尺长,一尺宽,纸的四角各有一枚铜钱,金灿灿的,这枚铜钱与普通的铜钱不一样,这枚铜钱上有四个字,役鬼通神。

字已写完,偌大的纸上只写了三个字,金钱帮。

上官金虹抬起头,道:“钱能役鬼,也能通神,这世上绝没有比钱再好的东西了。”

荆无命还是那副万古不变的表情,道:“再多的钱又如何,能买到童年?还是能买到光阴?”

上官金虹一笑,道:“能买到命。”

屋里再无声音。

许久后,上官金虹道:“郭嵩阳的剑法如何?”

荆无命:“好,很好,在七大宗派掌门之上。”

上官金虹道:“你与他交手时,有多大的把握。”

荆无命:“十成。”

上官金虹点了点头道:“不错,十成。”

荆无命:“但我不愿他死得太快。”

上官金虹摇了摇头,道:“所以,你不如阿飞。”

荆无命低着头不说话。

上官金虹又道:“苍鹰搏兔,全力以赴。”

说完,上官金虹一掌将写好的宣纸击了个粉碎,而桌面上却没有留下一丝痕迹,飘飘的纸屑好像空中飞舞的纸鹤,又似漫天的雪花,天,又要变了。

闹市。

在闹市中的一个小楼上,住着一户人家,小楼的一层,是家绸缎庄,生意做的是公公道道,童叟无欺。

萧雨此刻正坐在这里,他的对面坐着一个魁梧的大汉。

萧雨道:“铁兄,赚钱是其次,改天选一些上好的丝绸,给那些官太太送过去,只要不为难我们的盐场,他们要什么,我们给他什么。”

铁传甲道:“只是这一个月,我们就亏了三百多两银子,而且江淮一带的庄子也不赚钱。”

萧雨一笑,道:“金钱帮靠什么赚钱?”

铁传甲:“这?”

萧雨推开了窗子。

绸缎庄的最上层,有三间屋子,最大的一间堆放绸缎布匹,还有一间是伙计们的住处,从楼上的后窗向外望,刚好可以看到一座小楼。

这座小楼就是昔年小李探花的住处,现在称为龙府,这里本来并不繁华,而现在却一天比一天热闹。

热闹的大街上,出现一个人影,窈窕的身材,姣好的面容,无一不美。

她站在门口望了望,忽然一纵身,翻进了院子,身姿曼妙而美好,好像凌空的仙女,不沾一丝人间的烟火。

萧雨看得直傻眼,不是她太美,而是这一手轻功,萧雨自认做不到。

萧雨静静的沉思,这个少女他没有见过,怎么想也想不起来,古龙的世界里怎么出现了这么一个人物?萧雨匆匆的下了楼,回到了阿飞客栈。

龙府。

此刻龙啸云的心情,真是说不出的愉快,上官金虹已经遍洒英雄帖,再过几天,他就要与当今天下最有势力的人结为兄弟,再也不用害怕萧雨了,就连龙小云的的嘴角都带着笑。

龙啸云越想越乐,竟然哈哈的笑出声来,但突然笑声又停了,因为他看到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其实应该称为女孩,在龙啸云的眼里,她还是个孩子。

女孩一进来,龙啸云连忙起身,道:“上官小姐大驾光临,也不事先通知龙某一声,未曾远迎,失礼失礼。”

上官小仙眼珠乱转,忽然怒道:“龙啸云,你好大的胆子。”

龙啸云一愣,道:“上官小姐,何出此言?”

上官小仙道:“你既要与我父亲八拜结交,为何还勾结外人,放走了李寻欢?”

龙啸云道:“龙某的确不知,郭嵩阳怎会突然出现,还有李寻欢不知道什么时候收了个徒弟,这确实是龙某考虑不周。”

上官小仙道:“李寻欢既然未死,你还有什么资格和我父亲结拜?”

龙啸云一时语塞:“这?”

上官小仙又忽然笑了,道:“天下英雄都已知道此事,帖子也早发了出去,武林中人都知道,我父亲令出如山,言出法随,说出来的话不会反悔的。”

龙啸云偷偷的擦了把汗,道:“多谢上官小姐。”

上官小仙又道:“你不必谢我,你们之间的事与我无关,我只问你,叶开现在躲在哪里?”

龙啸云道:“自从他们被救走后,好像突然消失了,目前所知,只有萧雨一人,还留在阿飞客栈。”

上官小仙一转身,翩然而去。

龙啸云望着上官小仙的背影,眼里闪着恶毒的光。

龙小云看着走远了的上官小仙,道:“父亲,等你的神功大成,别说一个上官金虹,整个金钱帮还不都是我们的?”

龙啸云凝注着自己的宝贝儿子,恨恨地道:“若不是萧雨,再过几年……哼!”

山路还是那个山路,小径还是那个小径,只是现在,景色更荒凉,风吹树叶,片片落下。

荆无命的手,按在剑柄上,这只是普通的剑,但这剑在这只手里,就是杀人的利器,只能用来杀人,而不是用来切菜。

郭嵩阳的身影慢慢闪现,他的脚步停下了,他站在荆无命的身后,静静地看着他,郭嵩阳的手里握着铁剑,黑色的铁剑。

荆无命缓缓回身,死灰色的眼睛里全无表情,漠然地凝望着郭嵩阳,一字字道:“这次,你没有偷袭。”

郭嵩阳一笑,道:“能够与你公平的一战,也是我的愿望。”

荆无命:“开始吧!”

不远处的草丛里,萧雨悄悄地道:“李兄,郭嵩阳绝对不是荆无命的对手,最后还需要你出手,但你千万不能出面,否则郭嵩阳这一辈子就毁了。”

李寻欢点点头:“我懂的,我也不想失去这个好朋友,我会让阿开出面的。”

起风了,很凉。

郭嵩阳手握黑色铁剑,一剑攻了过去。

荆无命一声冷笑:“太慢。”

话音未落,郭嵩阳的身上已多了一道伤口。

荆无命又道:“这一剑承你上次的情,你上次没有下杀手,我也饶你一次。”

郭嵩阳苦笑,荆无命的剑太快了。

风还在吹。

一个少年慢慢的走了过来,脸上没有丝毫的表情,道:“你是荆无命?”

荆无命:“你是谁?”

少年道:“要你命的人。”

话音刚落,一把小刀已插在了荆无命的左臂上。

荆无命地手捂着左臂,他的左臂在流血,他看着慢慢走远的少年,喃喃道:“我终于明白了,我不如阿飞。”

说罢,转身离去。

郭嵩阳呆呆地站在原地,虽然看不见他的面貌神情,却已看出他的孤独和寂寞,不知是在回忆昔日的艰辛百战,还是在感慨人生的寂寞愁苦。

郭嵩阳已经老了,现在已经是年轻人的天下了。

第四十七章 怜花宝鉴

阿飞客栈。新建的客栈,比之以前还要大。

上官小仙坐在桌子边,眼也不眨地盯着孙驼子,看得孙驼子直发毛。

很久,上官小仙才说道:“你为什么不给我拿菜?”

孙驼子:“本店的规矩。”

上官小仙道:“你不拿,我就杀了你。”

孙驼子:“杀了我,也不拿。”

这时,门开了,萧雨迈步走了进来,只有他一人。

上官小仙转过头去,脸上带着种仙子般的微笑,道:“萧雨?”

萧雨点点头。

“我叫上官小仙。”

上官小仙。

她就是上官小仙。

萧雨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仙子般美丽的女人,竟然是上官小仙,但她那美丽的容貌远比恶魔还要可怕。

上官小仙又道:“我要他去拿菜,他竟然让我自己去,你说,我该不该杀了他?”

萧雨道:“你不觉得,自己动手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吗?”

上官小仙笑了,道:“但我只喜欢杀人。”

萧雨:“我只喜欢救人。”

说完,萧雨转身去了厨房,拿出了几样小菜。

看着萧雨的背影,上官小仙思索着,小李飞刀武林神话,飞刀只要出手,世上就没有人可以躲开,李寻欢的飞刀如此,萧雨的飞刀呢?萧雨用的也是小李飞刀。

“我请你。”萧雨道。

在江湖中混,并不是每个人都想惹麻烦,上官小仙绝对是个大麻烦,能避开尽量避开。

上官小仙吃饱了,很饱。

她忽然站起身,她的手慢慢地伸出,手里赫然有把刀,三寸长的小刀,薄而利的刀锋,在她的手里闪闪发光。

上官小仙笑道:“你的飞刀怎么跑到了我的手上?”

萧雨苦笑:“你偷的。”

上官小仙咯咯直笑,道:“今天死的人够多了。”

说完,上官小仙离开了阿飞客栈,这次,她真的走了。

萧雨目注着上官小仙的背影,暗道:被她盯上可不是什么好事,看来,得给她找点事做了。

夜风吹得窗子沙沙直响,夜很晚了。

小镇里忽然传来了一阵哭声,蹦蹦跳跳地来了个僵尸,他的脸是死灰色的,颧骨高耸,鹰鼻阔口,好像连一丝肉都没有,他的身材很高,穿着件鲜红长袍,双手血红血红的。

蓝蝎子目注着眼前的怪人,道:“你最好不要去送死,想杀阿飞,你不行。”

伊夜哭,伊哭的弟弟来寻仇了。世上人只知青魔伊哭,很少有人知道他还有个弟弟,红魔伊夜哭。青魔日哭,红魔夜哭。

伊夜哭淡淡地道:“我知道你,你既然报不得大哥的仇,就由我来报。”

蓝蝎子:“我不允许你去杀阿飞。”

伊夜哭阴惨惨地盯着蓝蝎子,道:“你喜欢他?”

蓝蝎子抚摸着她的断臂,道:“我是为你好,他的身边还有一个高手。”

伊夜哭冷冷道:“谁?”

蓝蝎子道:“叶开,李寻欢的徒弟。”

伊夜哭:“一夜之间,连伤八十三条人命的叶开?”

蓝蝎子道:“不错。”

伊夜哭:“毒美人,只要你我联手,别说区区一个叶开,放眼天下,又有谁能与我们一较长短。”

蓝蝎子道:“蓝蝎子已经不是以前的蓝蝎子了。”

伊夜哭阴阴一笑:“那你,就去死吧!”

语落,伊夜哭长袖一挥,蓝蝎子砰的一声,撞在了墙上,伊夜哭的手已伸出,血红血红的手,闪电般向蓝蝎子的咽喉抓了过去,无论是谁,只要被红魔手一抓,都必死无疑。

突然间,剑光一闪,一把剑,一把普通的剑,闪电般地向伊夜哭刺了过去。

青魔手在兵器谱中排名第九,而红魔手比青魔手更精巧,招式也更怪异毒辣,当初排名时,百晓生对这种阴险的武器极为痛恨,所以将红魔手硬是挤出了兵器谱。

美其名曰,红魔手不是武器,而是阴功。其实,这是不公平的。

但这一剑太快了,快到红魔手伊夜哭,根本没有反应的余地,就已经倒下了。

蓝蝎子咳嗽了两声,道:“阿飞,你究竟是我的朋友,还是我的仇敌?”

秋,林叶开始凋落,到处是枯枝,这里,有条很僻静的小路。

阿飞指着小路的尽头,那里有一个小屋,道:“那就是我的家。”

家,他是孤独的,他是寂寞的。家,多么幸福的名字,世上绝没有任何词能够比拟,也没有任何词能够替代。

兴云庄里藏着本武功秘笈。

马有四条腿,但消息传播的速度,比马的四条腿还快。

李寻欢苦笑,道:“你散布这个消息,是要做什么?”

萧雨道:“我们现在腹背受敌,危如累卵,只有这样,才能转移一部分人的视线。”

李寻欢道:“没人信的。”

萧雨道:“只要上官金虹相信,就行了。”

李寻欢:“上官金虹老奸巨猾,怎么可能上这个当,不可能的。”

萧雨道:“会的,他会上当的。”

李寻欢摇摇头,继续喝酒。

下雨了,很大。

这里有个茶棚,此刻一老一少正坐在这里,避雨,喝茶。

孙小红抿了抿嘴,道:“兴云庄里真的有武功秘籍?”

孙老头一笑,道:“真的,兴云庄里地确藏着本武功秘笈,那并不是谣言。”

孙小红眼睛亮了,道:“是谁的武功秘笈?”

王怜花,这名字天下皆知,王怜花本是沈浪沈大侠的死敌,后来却变成沈大侠的好朋友。

都说王怜花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性格飘忽不定,他极度自负,却也极度自卑。

他的父亲是绝代枭雄,武林中闻风丧胆的快活王,然而可笑的是,他非但不能认这个父亲,却还要千方百计地想法子杀了他。

他有一个美丽聪明的母亲,风华绝代,机智无双,但又是武林正道所不容的旁门左道,但他的母亲却教给了王怜花一身的本事。

王怜花好色,狡猾,阴险,任性,极端,冷酷,恶毒,善于见风使舵,在王怜花心中,没有父母之爱,没有兄弟之情,天下第一又如何,武林一统又怎样?

但王怜花佛缘深厚,境界非凡,他熟读百家诗词,琴棋书画无所不精,武功更是博取各家之长。但他却故意以丑示人,证明他有丰富的内在。

他是两面的,他是世外奇人,虽然任性,狠毒,但他也没做过大奸大恶之事,而且还修成了正果。

后来,王怜花看破红尘,随沈浪归隐,他留下了一本书在李园,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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