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世界历史的100件大事-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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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磨;矿山中开始使用人工排水机械;玻璃制造业得到推广;出现了丝织业,生产半丝半麻织品;商业比较活跃,出现了银钱兑换商;对外贸易发达,主要有三条通道:第一条是从意大利经海路到达亚历山大港,再从陆路经红海东岸到达也门,最终利用季候风到达印度。商人从东方将香料、宝石、纺织品运到罗马,将罗马的铜、锡、葡萄酒、玻璃制品运往东方。第二条是向北到达波罗的海、北海沿岸。罗马进口琥珀、毛皮、奴隶,出口金属器皿等。第三条是通过“丝绸之路”与中国进行贸易往来。中国的丝绸成为罗马上层社会喜爱的奢侈品。此时帝国疆界东起幼发拉底河,西至西班牙、不列颠,南达北非,北至多瑙河、莱茵河。
3世纪危机时期,帝国危机充分暴露,主要表现在:经济方面,农业与手工业衰落,商业和城市经济萧条;政治方面,统治阶级之间内讧严重,人民不断发动起义,外族开始入侵。
罗马帝国后期,帝国逐渐走向灭亡。此时罗马帝国由元首制(蒲林斯制)转为多米那制(君主制),即以公开的君主制代替元首制。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统治时期,皇帝权力加强,两人都进行过挽救奴隶制危机的改革,但奴隶制危机日益加深,起义遍及全国,沉重打击了帝国的统治。395年,皇帝狄奥多西死后,罗马帝国分裂为东西两部分,西罗马帝国以罗马为首都,东罗马帝国以拜占廷为首都。公元4世纪以后,日耳曼人大举进攻罗马,国内奴隶起义浪潮更加高涨。410年,日耳曼的西哥特人进入意大利,围攻罗马城。城内起义奴隶打开城门,西哥特人攻入罗马城,掠夺而去。随后日耳曼人在罗马境内建立许多王国。476年,罗马雇佣兵领袖日耳曼人奥多亚克废黜罗马最后一个皇帝罗慕洛,西罗马帝国灭亡。它标志着西欧奴隶社会历史的结束,从此西欧进入封建社会。
第二部分:罗马共和国的建立罗马竞技——血腥的娱乐
罗马人疯狂着迷的竞技,起源于丧葬仪式。罗马共和国早期,在富有贵族的葬礼上,家属命令奴隶之间进行残酷的杀戮竞赛。这种竞赛叫做“感恩”,是从伊特拉斯坎人以勇气和流血向死亡的英雄致敬的仪式演变而来的。举行这种竞赛的目的,一是为死去的人献上一份血祭,二是给用作献祭的奴隶一次存活的机会。文献记载第一次举行这种活动在公元前264年。但是,很快地,罗马统治者发现了这种具有诱惑力的残杀行为的另一种用途。到罗马帝国时代,竞赛失去了原有的宗教意义,变成公众娱乐的竞技活动,单独进行或是在节日期间同马车比赛等娱乐节目一起举行。竞技的内容也增加了“屠猎”野兽的项目。所谓“屠猎”野兽,就是驯服豹子、狮子、大象、鳄鱼等,使它们之间互相残杀,或同角斗士搏斗。
最初的竞技在一般的演技场、广场和其他公共场所举行,危险相当大。直至罗马大圆形演技场的修建,观众才结束了一边享受刺激和欢乐,一边提心吊胆的日子。罗马大圆形演技场最低的一排座位高出斗兽场一大截。而且被猎杀之前,野兽都被关在地牢里。
竞技场上的角斗士开始只是奴隶。后来,战俘和罪犯也被投进斗兽场。为了使格斗更激烈、更刺激,罗马统治者从被征服的土地上运来了多种多样的动物。大圆形演技场附近还设立了一所训练角斗士的学校。学校配备了优秀的医生,以使角斗士保持健康强壮的体魄。伟大的希腊医生盖伦就是在公元2世纪以治疗角斗士而开始行医生涯的,后来他成为了马卡斯·奥里略皇帝的御医。格斗前夕,角斗士会享受到丰盛的晚餐。对许多角斗士而言,这一顿极可能是“最后的晚餐”。第二天,他们便穿上紫色的斗篷,走进斗兽场,进行一番殊死搏斗。
每一场格斗都设有主持人,主持人往往是竞技的发起人。发起人可以是富商,可以是贵族,而不限于皇帝。格斗过程中有器乐助阵。喇叭手吹响喇叭,人群为之欢呼。格斗期间,还有舞蹈、双管笛子吹奏、鼓声以及水风琴阴阴阳阳的曲调。并不是每一场比赛都有人丧命,有些比赛以平局告终,支撑不住的角斗士还被允许放下武器,举起左手表示认输投降。于是,这名角斗士的命运就掌握在主持人——在罗马大圆形演技场,通常是由皇帝亲自担任——的手里。这时,观众的意见往往左右皇帝的裁决。他们竖起或弯下大拇指来表达裁决。
罗马人对这种活动是如此的热爱,全罗马人都沉溺其中。在观众席上,你可以看见罗马皇帝、元老,甚至维斯塔神庙的圣女。斗兽场上也出现了妇女和上层社会的好战者。他们出于获胜的荣耀的驱使,也不受约束地走进斗兽场。罗马帝国时期,平均每隔八天就举行一次竞技。罗马人对这种活动的沉迷客观上促使了罗马帝国的衰落。罗马的社会评论家认为:这种血腥的娱乐使积极进取的罗马人蜕变为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观众。朱维诺也写道:“曾经被赋予指挥权、执政权、军事领导权和其他一切权利的民众现在什么也不做,他们热切盼望的只有两件事:面包和娱乐。”
第二部分:罗马共和国的建立基督教的创立与传播
基督教是当今世界上传播最广、信徒最多的宗教。它产生于公元1世纪中叶的巴勒斯坦地区,是由犹太人创立的。它是一种崇拜、信仰上帝和上帝之子“救世主”的宗教。“救世主”在古希腊文中称为“基督”,基督教之名由此而来。135年,基督教从犹太教中分裂出来,成为独立的宗教。313年,基督教成为罗马的合法宗教。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并逐渐成为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主要思想工具和精神支柱。1054年,基督教正式分裂为罗马公教(天主教)和希腊正教(东正教)。16世纪中叶,欧洲又发生了宗教改革运动,从天主教中陆续分裂出一些新的教派,统称“新教”,在中国称为“耶稣教”。因此,基督教是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三大教派的总称。
基督教的创始人是耶稣。耶稣被传说为上帝耶和华之子,他出生在巴勒斯坦北部的拿撒勒,母亲名叫玛利亚,父亲叫约瑟。耶稣30岁时受了约翰的洗礼,又在旷野中经受了魔鬼撒旦的诱惑,这一切坚定了他对上帝的信念。此后,耶稣就率领彼得、约翰等门徒四处宣扬福音。早期的基督教徒大多是城市中的下层平民、奴隶、手工业者和小店主。耶稣向人们宣传天国思想,反对罗马帝国的残暴统治,痛恨富人,认为穷人在精神上是幸福的,卑微者终将成为大地的主人。耶稣的传道引起了犹太贵族和祭司的恐慌,他们收买了耶稣的门徒犹大,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但三天以后,耶稣复活,向门徒和群众显现神迹,要求他们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宣讲福音。从此,信奉基督教的人越来越多,基督教逐渐传播到世界各地。
早期基督教强调人人平等,财富共享,这就使富人入教成为可能,有钱人大都拥有文化知识,教会的领导职务逐渐被他们所控制。基督教的性质开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逐渐成为统治阶级的宗教。罗马帝国皇帝君士坦丁在313年正式承认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基督教会成为国家统治机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欧洲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支柱。
基督教的经典是《圣经》。它记述的都是上帝的启示,是基督教徒信仰的总纲和处世的规范,是永恒的真理。《圣经》分为《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两部分。《旧约全书》原是犹太教的经典,耶稣对其中的某些方面提出了自己的、不同于犹太教的看法,并做出了解释说明,作为自己信仰的一个重要依据。《旧约全书》包括律法书、先知书、历史书和杂集四类,共39卷,主要记录了天地起源、犹太人的来源和历史,以及古代犹太人的文学作品。《新约全书》包括福音书(即《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历史书、使徒书信和启示录四类,共27卷,主要记述了耶稣及其门徒的言行。《启示录》还记述了基督教对末日审判的预言。
基督教的教义比较复杂,各教派强调的重点也不尽相同,但基本信仰还是得到各教派公认的。基督教的教义可归纳为两个字——博爱。在耶稣眼里,博爱分为两个方面:爱上帝和爱人如己。在基督教的教义中,爱上帝是指在宗教生活方面要全心全意地侍奉上帝。基督教是严格的一神教,只承认上帝耶和华是最高的神,反对多神崇拜和偶像崇拜,也反对宗教生活上的繁文缛节和哗众取宠。爱人如己是基督徒日常生活的基本准则,它的要求是:人应该自我完善,应该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应该忍耐、宽恕,要爱仇敌,并从爱仇敌进而反对暴力反抗。只有做到上述要求,才能达到博爱的最高境界——爱人如己。
基督教诞生至今已有两千多年。它对西方人的伦理观念、风俗习惯、文化教育、建筑以及艺术等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对人类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欧洲、美洲以及亚洲的许多国家,基督教被定为国教。希腊—罗马古典文化衰落后,基督教神学统治欧洲达1000年之久,直到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基督教的权威才开始动摇。现在,基督教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宗教,教徒15亿,遍布世界各地。
第二部分:罗马共和国的建立《查士丁尼法典》的颁布
476年,西罗马帝国在强悍野蛮的日尔曼人的冲击之下终于灭亡了。 西罗马覆灭了,但是,以君士坦丁堡为首都的东罗马帝国依然存在,特别是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统治时期,海上贸易发达,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东罗马帝国国势日盛。
查士丁尼(483~565年),东罗马帝国皇帝,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的侄儿。他从小就接受奴隶主阶级的教育。在他青年时期,东罗马动荡不安,奴隶、隶农不断起义,动摇了东罗马的奴隶制政权。查士丁尼跟随叔父血腥镇压了奴隶起义,并从中学到了许多励精图治的诀窍。527年,查士丁尼接替他的叔父登上了皇帝的宝座。
在位期间,他采取一系列措施,巩固了局势动荡的帝国,并力图恢复和重建罗马奴隶制帝国。他收复了意大利、北非和西班牙的一部分领土,获得了一定的胜利。但是,查士丁尼更为卓越的政绩是编纂《查士丁尼法典》(又称《国法大全》)。这部法典是东罗马帝国立法创造性的杰作,世界上的任何法律都没有像《查士丁尼法典》那样受到普遍重视,也许世界上再也没有别的法典具有如此不朽的影响。
查士丁尼即位之初,由于他忙于战争和行政事务,无暇顾及法典的编纂事宜,就成立了以著名法学家特立波尼安为首的委员会,着手整理和编纂罗马法。529年,根据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法令,编成《查士丁尼法典》10卷;533年,汇集历代罗马法学家的论文,编成《法学汇集》50卷,另编成《法理概要》(又称《法学阶梯》)4卷,作为学习罗马法的教材;最后,把534年以后查士丁尼颁布的法令汇集成册,称《新律》。上述4部书,统称《查士丁尼法典》(又称《国法大全》)。这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典。
为了巩固奴隶主阶级的政治统治,法典鼓吹皇命受于天,权力无限,第一次明确提出君权神授的思想。奴隶和隶农只有无条件服从自己的命运,甘心于自己受压迫、受剥削的处境。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稳固了查士丁尼的统治,
为了保证大地主有充足的劳动力,法典强调隶农必须固定在土地上。同时,由于奴隶劳动已经不能获得丰厚的利润,法典允许释放奴隶。
法典中以罗马法的制定最完备,影响也最大。罗马法分为公法和私法(民法)两部分,但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罗马法往往专指私法。罗马法竭力维护私有制,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的形式”。罗马法对买卖、借贷、债务、契约以及继承涉及简单商品所有者的一切法律关系,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简单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完善的法,但是它也包含着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权关系”。西欧各国的立法,除英国外,大多都受到罗马法的深刻影响。19世纪初颁布的《拿破仑法典》,就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制定的。
《查士丁尼法典》成为罗马法的权威解释,影响了东罗马帝国,影响了中世纪以后的欧洲,成为法律学习、训练和论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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