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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男貌女才-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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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呛了一大口水,我浮上水面,听到几个已经爬上岸的罗罗鬼哭狼嚎地喊:“杀人啦!杀人啦!”金毛躺在上面的路边一动不动,一柄刀插在他的胸膛上!虽然夏日河水温和,但浸在其中的我浑身一冷。
  我有些慌张的朝河中看去,河水的宁静早被我们搅乱了,从水中浮出的头都湿漉漉的,也分不清谁是谁了,那个叫安式危的呢?
  一阵血腥气带着水气若有若无的弥散开来,我看到离我一米开外的地方水面晃动——像是有不会游泳的人在水下扑腾。我也管不了那么多,立刻游了过去。鼻端的血腥味更重了,星夜里黑色的河水看不出异样,但我知道自己周身的河水一定不再是清澈的。
  突然,我的腿被抱住了!——溺水的人一旦找到可以抓住的东西,都会本能的死死抱住不松手,许多救人的人自己就是这样壮烈掉的。我被拉入了水中,满是血味的河水令人作呕,我情急之下奋力蹬脱——好在死死抱住我的腿的人因为溺水而力有不逮,否则今天我也会轻于鸿毛的挂在这场无聊的黑帮小械斗中——
  终于得以再次浮出水面,我用力地吸了几口新鲜空气,果断的绕到刚才的位置背后,一头扎了下去。
  黑魆魆的河水看不清人影,我这次学乖了,从下往上游。终于,被我摸到了刚才差点害死我的小子,从背后托起他,立刻感受到巨大的挣扎——这次,好在我有备而来,毫不客气地劈向他的颈后,然后,托着被劈昏了虽然很重但至少不会添乱的拖油瓶,奋力地朝对岸游去。
  河岸另一边的吵闹声渐渐远去了。
  我把人丢在岸边,自己也累得砸在露湿的草地上。清凉的空气里传来阵阵蛙鸣,八百里吹角连营,清越浩荡。
  在大学当教授的老爸说:人的少年如蝌蚪,游曳在青春和梦想的水域中。长大后却成为一只两栖的蛙,留在世俗的大地等待几只填饱肚子的蚊虫。只有在最深静的夏夜里,才会想到选一片荷叶,轻唱心底的歌谣和遗落的华丽——让胸腔终于穿上尘封的战甲,弹奏出金戈铁马的蛙鸣。
  那是我最早有对大人的世界的模糊映象,不知道青春和梦想的水域外还有世俗的蚊虫。
  一阵动静从旁传来,我警惕的坐起来,见那双漆黑幽冷的眸子扫过我的全身,眼神里有种奇怪的光。
  “你在看什么?”我微昂起下巴,有些傲慢的回瞪他:“想打架吗?”
  他打量着我,眼里冷酷的霜雪突然荡漾了一下,充满似笑非笑的威严和危险,上挑的唇角就像悬崖上的花开的冷峭:“我从不和女人动手。”
  “你在胡说什么?”我大惊,站了起来。
  “你的衣服不合作。”他指指我尽湿的衣襟:“出卖了你。”
  我低头一看,立刻知道大事不好,接着夜幕下的星光也能看到……大窘之中却看到他开始脱衣服。
  我立刻后退一步,凝聚全身的精神,作好一拳将他击倒的准备。
  那小子将脱下来的上衣用力的拧干,草地上传来一阵滴滴答答的声音,我知道绿色的草叶想必沾染了血水。他将那皱巴巴的衣服扔给我,命令道:“穿上。”
  我僵硬的保持着战备的姿势,头顶上歪歪斜斜的盖着那件甩来的衣服,想来十分滑稽。他却已转过身去,背对着我。
  我突然间说不出话来了。
  如果有人和我一样看到这年轻的背上有多少伤,也一定会和我一样说不出话来。除了正在流血的新伤,那纵横交错的旧疤就像老树上的风雨印刻——这实在不像一个少年脊背。我突然有些了解他眼中那夏木般丰富的生命层次从何而来。那也许是一场场鏖战和一次次的创伤鲜血堆砌起来的。
  我的眼睛不知为何有些湿。
  此刻,他对陌生的我袒露出最易受攻击的后背和伤口,是把我当朋友了吗?
  无端的被这冷峻如山的脊背压倒了气势,我摸了摸头上的衣服——却惊觉触手已经是半干了——他竟能徒手把衣服拧干至此,这要多大多霸道的力气!回想起刚才的情形,我心中猛然泛起一阵寒意,大声道:“谁要你的湿衣服!你拧得干上面的血腥吗?你杀了金毛,你杀人了!”
  “女人,”他的影子纹丝不动,竟给人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威严可怕:“男人的世界不是杀人,就是被杀。这不是你该玩的游戏。裹好自己,赶紧回家吧。”
  怒火和胆气从心底串了上来。我与其说是被他的行为激怒,不如说是被他不可一世的语气惹火了:“女人又怎么样?先打过我再说!”
  我一拳朝他打去,他的背上却仿佛长了眼睛似的,像豹一样灵敏的躲过我的拳风,冷哼一声:“我身中十多处刀伤,你现在打过我,算什么本事?”
  说话间,他扔下一张湿漉漉的东西给我:“你如果真有能耐,就到东郊望山,按这张图纸的索引来找我,不过我警告你,那里走错一步就会把小命丢掉,胆小的就不要闯!”
  我浑身的热血都被这几句轻蔑的话搅沸了,大声道:“奉陪!”
  他站起身来,微微摇晃了一下,立刻站稳如磐。是我的错觉吗?那冷酷的眼底竟有一丝激将和算计的笑意?从左手小指上取下一个东西扔给我,他头也不回地越过河堤,上了马路,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我看着手中那个小东西,蔷薇的形状把我满腔的热血都冷却了下去。谁都知道:青都蔷薇,盛艳夺命。黑道第一大帮青都的帮徽,便是这水晶蔷薇!
  湿淋淋的回到家里,好在老爸老妈还没有回来。我冲进浴室,把自己泡在水温适宜的浴盆里,紧张的情绪才渐渐松弛下来。把玩着那枚血色晶莹的蔷薇,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惹上了大麻烦——该来的躲不掉,这个叫安式危的家伙知道了我的身份,就算他不留下这按图索骥的废纸,我也不能这样轻易装聋作哑!
  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
  我穿着浴袍懒懒的晃了出来,只听见客厅里一阵旋风:“老姐……老姐哇!”一个已经比我高了的影子从门口冲了进来,娃娃脸上的大眼睛和肩头的书包都幼稚的一晃一晃的:“我……遇到我的白雪公主了!”
  我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这位从幼稚园开始追女生,从七岁开始失恋,到现在已经念初二的小男生,就是我的老弟李杜易。在早恋问题上,他除了长得帅一点之外其它的实在乏善可陈。用老妈的话说,还不如老爸当年的成绩。早知道这个小男人如此败笔,当初就应该按古龙迷的老爸的意见,给他取名叫“李风流”算了。
  “真的,老姐,我遇到了美女……美女啊!”李杜易涨红了脸语无伦次:“今天郊游,我在望山看到的,我还……”
  “这世上的女生有哪个不美的?”我懒得理他,去翻漫画。
  “这次真的是绝世大美人!”
  “……”我掏掏耳朵。
  “绝对是你只要看上她一眼,就算立刻为她去死也心甘情愿的仙女!”
  我抬起眼皮,瞅着满面桃色失魂落魄的小帅哥,耸耸肩:“OK,打个赌吧。三个月后,你如果还有这样的深情,我输一套《多啦A梦》,现在,只求你让我清静清静。”
  这次和李杜易打赌,也是唯一的一次,我赌输了。


  蔷薇花事(下)

  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李杜易魂不守舍,连最喜欢盘踞在女生宿舍11舍楼下弹吉他的嗜好也罢工了。
  他每天像朝圣一样去爬东郊望山,等人的效果很烂,瘦身的效果却很好,小情圣的身材向着齐天大圣发展。老妈心疼得不得了,每天的饭菜都有大补的美味,我第一发现,有个花痴老弟未必全都是坏事。
  唯一不爽的是,李杜易在家里建立起了一个饭后“百日讲堂”:每次时间固定两小时,内容相同,情节让我来概括就一句话:他在望山遭遇奇缘,伸手扶了步子不稳的绝色美人一把却被人家的保镖当成色狼,美人替他解了围并谢了他还朝他一笑。至于最后的一点,美人有没有笑——天知道!
  这天,当李杜易照例开始他一成不变的百日讲堂时,老爸“咳”了一声匆匆进了书房,占据住有力地形。我哀怨的四顾无处安身,急忙中只好抓起一本杂志往洗手间躲。
  杂志封面是个俊男。如今这些灯光和镜头下的男男女女都美丽,美如图画,美似雕塑,却只能养眼,抵达不了人的内心。
  百无聊赖的翻着风情万种的时装杂志,我的视线突然被一张小画面吸引。
  少女微侧着面,看得出本人并没有意识到身旁的镜头。那长长的睫毛下一双眸子却似含着水雾,天然的肌肤颜色决不是灯光可以打出来的,白衬衣的领子遮掩了新月的颈项,一段清雅高贵,一剪刚柔并济,美得自然,又美得逼迫。
  小小的年纪,已经像钻石一样夺人了,摄影师似乎刻意把画面也放小,以免惊扰到观众。
  我的视线在这图画上流连了几圈,终于承认了什么叫惊艳。
  “李杜易!”我拿着杂志从洗手间踱出来:“天下何处无芳草,看,这才是真正的美人——不如你去追求这个……”我看了看小照片下的字,读了出来:“乐正云。”
  李杜易深情的演说被我打断,苦闷的瞥一眼我手中的杂志,突然像被开水烫到了一样跳起来。如果眼睛能吃东西,他的眼神一定把那张小画面连皮带骨吃了进去。
  我和老妈愕然看着颠狂的小情圣跳到地板上,大喊:“是她!就是她……!就是她啊——!”
  我一头黑线。
  想不到世界真的太小,又太大了。我不能不承认这一次老弟的眼光很好——他看上的是乐正财富帝国的玫瑰,是这世间最传奇的金融大厦上空的光彩和云朵,清旷高远疏离,不食人间烟火。
  我想我帮不了他,就算他一直坚信自己以后能长到一米九,离一亿九千米高空的云还是有相当距离的。
  况且,我自己的麻烦也才刚刚开始。
  教室外出现了一束蔷薇花,恰好被法式极品钢丝男捡到,他大惊小怪的嚷:“哪个男孩这么浪漫啊,就算你们早恋……也不能学老师在法国追女孩子的手法啊!”教室里爆发出哄笑声。只有我冷笑瞥向这束植物,这些冒充玫瑰的血色鲜艳并不是在表示浪漫,而是在示威。
  第二天,教室外再次出现了蔷薇花。
  第三天,蔷薇花出现在我的书桌上。
  这一次,铁证如山,钢丝男抓住了这个机会,立刻威胁到:“赫连九州!原来是你啊……你竟然明目张胆在学校给女孩子送花!这样的事件……”
  我霍的站起来,把钢丝男吓了一跳,他下意识的抿了抿嘴唇,确信这次牙板没有把柄,我看了看他的头顶:“老师,你的摩丝打得太少,头顶的秃地暴露了。”接着,我笑吟吟将大束蔷薇扔给他:“我不是送给女孩子的,是送给你的。”
  教室外几只鸟儿好奇的探出鹅黄的头来,“啾啾”叫了两声,炸牛排似的清脆可人。钢丝男的脸色迅速涨红,成了一盘烤熟的牛排。
  次日是周末,我终于决定上青都了。
  青都的地理位置的确很奇怪,四周都是峭壁,让胆小的人根本想不到茂盛的丛林间还有道路。
  那个入口很简单,却能闻到里面机关和陷阱的气息。
  犹豫间眼前浮现出安式危嘲弄的眼神,我横了横心,走了进去。开始一段几乎没有光,只能听到水滴入石的声音,我摸着石壁向前走,感到潮湿的气味里有种经年历久的陈旧。
  凭借着对地图的记忆,我连续三次右拐,终于看到了一线微光。正要松口气,突然从光线里飞来一团黑压压的东西,我开始以为是石洞里的蝙蝠,正要躲避,那黑色迎面扑来,竟是一团不断稀薄扩大的雾气——是毒气警报,真正的要害随后即至!我立刻屏住呼吸,朝左边跃身而去,推下石壁按钮,将神经毒气挡在了外边。喘息片刻才缓过劲来,如果没有地图的机关指示,恐怕我已经被VX击毙了。这里暗道不计其数,还有红外控制的机关,只要走错一步,立刻会命毙当场。
  整整六个小时,我计算了一下,自己躲过了机关一百三十九处,障眼法二十五道,死阵九处,最后只要推开出口的石门,就可走出暗道了。
  手将石门推开,头顶的大石突然向下压来,我情急下贴地滚了出去——门口却突然一个烟花炸开,看不清是什么东西直朝我的面上打来——这下我避无可避,只等着刀俎宰割。
  那东西仿若一个突然弹出的大拳头,凶猛无比,却在离我的鼻子不到一厘米的地方停住——
  一个万圣节的南瓜鬼脸!
  我气结。
  青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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