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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快穿]属下累觉不爱了-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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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小闹:“……”

罗格愤怒地与胡小闹对视,然而胡小闹的样子看起来却那么软弱和哀伤。

半响。

罗格的身体像刹那间抽光了所有力气,他倒退一步,筋疲力尽地跌坐在屏风前的地板上,把脸深深地埋在手心里,无声的发出长叹。

他不是好人,一直都不是。罗格当马贼那么多年,一贯的作风就是喜欢什么东西就直接抢过来,反正抓到手了,那就是他的。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当胡小闹突然说她要走的时候,他竟失去理智一样,第一反应就是无论用什么手段也要把胡小闹留下。

“为什么一定要走?”罗格沉闷的声音从手心漏出来。

胡小闹惨白着脸,无力地闭上眼睛。她不知道该怎么跟罗格解释,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也没办法。

俩人沉默了仿佛半个世纪之久。

胡小闹猛地睁开眼睛,试探性地问:“罗格老大,我最终要回到属于我的国家,那里有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人不能活得太没心没肺,过去二十几年我一直接受他们的关心和爱护,我不能因为……我不能让他们因为我的突然消失而伤心欲绝,我必须回去!”

胡小闹其实想说不能因为罗格一个人而让亲戚朋友伤心,但这样说很尴尬,她是罗格什么人呐,有资格这样说?

“那我呢?”罗格抬起头,“难道我们不是朋友?你的离开不会让我伤心?”

“如果我说,你愿不愿意……”那些话终究没有说出口,胡小闹自嘲地对自己摇摇头,笑了笑。

她不能这么自私,一味地要求罗格去往她的世界,罗格也应该有自己选择的权力。

罗格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听懂了胡小闹没有说出口的话,他想起刚刚胡小闹对着神明许的愿望。罗格一下子就冷静了下来,他站起来,犹豫了一下,俯身解开绑在胡小闹身上的绳索。

“抱歉,刚刚我有些失去理智,”罗格说,“你好好休息吧,我还要去处理一些事情。”

说完罗格转身往外面走。

胡小闹对着罗格的背影,几次张嘴却最终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在她二十几年的生命中,第一次对离别感到深重的无能为力。她想说要不罗格老大你留下来吧,我们只剩下最后的半个小时,可那又能怎样呢,长痛不如短痛。

胡小闹轻叹了口气,无力地倒在床上,呆呆地盯着帐篷顶的那盏油灯,静静等待系统传送门的启动。

然而没过多久忽然有个黑影蹿到床边,胡小闹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对方就拿着一块破抹布堵住她的嘴巴。

抹布有很浓烈的刺激性气味,胡小闹就好像被抽光了体内的所有力气一样,还来不及反应,整儿个就已经虚弱得动弹不了了。

她的视线逐渐模糊,隐约中她似乎看到一头金发,有什么人恶狠狠地对她说:

“臭婊|子!老子辛辛苦苦在这马贼团卧底了几年,就在老子快弄清楚不死鸟究竟怎么操作,准备一举歼灭罗格马贼团立大功的时候,你却坏了老子的好事……”

胡小闹想张嘴求助,求生的本能令她在全身酥软的情况下还能奋力地挣扎了几下,但也只是几下就动不了,她发现她甚至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

而且视线越来越不清晰,眼皮越来越重,眼前有些发黑……

她的理智在警告她千万不能睡,但……她越发地控制不住了。

然后那个人冷笑着把油灯里的灯油全都浇在床上,最后把整个油灯都丢在床上,整张床一下子就燃烧了起来,最终胡小闹整个人都被一片明晃晃的火光笼罩住。

胡小闹在陷入昏迷的前一刻,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我了个大擦!

老娘的运气怎么就这么背!!

☆、第18章 罗格番外

我叫罗格,今年二十五岁。

我过去二十五年的人生其实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十五岁以前在贫民窟渡过的少年时光以及十五岁以后在马贼团渡过的青年岁月。

在我二十岁以前罗格马贼团还不叫这个称号,那时候马贼团的老大是一个瞎了左眼的老头,叫米歇尔,所以那时候的马贼团叫米歇尔马贼团,但我总喜欢当年叫他老不死。

我跟在老不死身边整整五年,他教会我很多东西,比如说强大的武技,比如说如何操纵不死鸟,比如说如何看人心,又比如说喝酒……

我以为我已经强大到可以独立率领罗格马贼团,事实上当老不死的宣布我升为代理团长那天,我十分高兴并跃跃欲试。

可是直到老不死死的那天,他在弥留之际紧紧地拽住我的手,手劲儿大得仿佛在用力一点就能捏碎我的手骨,我看懂他脸上的担忧,对罗格马贼团未来的担忧。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他一直对我这个继承者不太满意,只可惜罗格马贼团实在找不出第二个比我更优秀的人,他不得不把马贼团交到我手上。

老不死叹息着对我说:罗格,你知道你还有哪里不足吗?你没有心。

老不死这狗屁不通的论调!对于罗格马贼团,我已经尽心尽力,死老头子竟然敢说我没有心?!

我承认那个时候……我简直气疯!

然而直到五年后,当副团长走进我的帐篷,捡起胡小闹那奇怪的羊皮卷,好奇地问我这是什么,我如实解释给他听他竟然十分赞成的时候,我才明白死老头子的结论可能是正确的。

我没有一颗包容平和,能够去守护而不是去破坏的心。

死老头子死后,我凭借着强大的武力占领了这座山头,方圆二十里范围内都是罗格马贼团的地盘,我把罗格马贼团发展壮大到最鼎盛……我曾以为这是非常值得骄傲的,整个罗格马贼团都会引以为荣的事情。

可是结果证明我错了:

那一天我和副团长就罗格马贼团是否改编成商队进行了激烈的论战,我们谁也不退让,最后决定把决定权交给全团这几百个兄弟。

可是投票的结果却出乎我的意料:百分之八十的兄弟们更倾向于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一个能够被政府认可的工作。

他们希望他们的后代不会在重复他们悲哀的一生,有能力在季星城平民住宅区住一间房子,和普通居民一样学习一项谋生技能,不必再回贫民窟重蹈贫民窟的噩梦。

简单点说,就是他们已经对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感到厌烦,他们现在只想像普通人一样生活。

可是我领导罗格马贼团的五年间,竟然从来没有发觉他们这种愚蠢而幼稚的想法。

副团长一语道破:亲爱的罗格老大,这并不愚蠢也不幼稚。当你的生命中出现一个人,当你产生了想要保护她的*,当你真正了解爱,你会明白我们所做的一切,不过是希望所想要珍惜的那个人,能有一个安稳富足的未来。

他们说的话我真的不明白,我们自小在贫民窟长大,学会的唯一真理就是:谁的拳头硬,谁就有资格拥有最好的资源?

难道不是么?

我无法认同他们的观点,即使后来罗格马贼团改编成罗格商队两年,胡小闹已经离开了两年,我仍旧无法理解。

但无法理解,不代表不能接受。一如当年我在愤怒之下,仍旧去了季星城拿到罗格商队的通商许可证一样。

我如今已经二十七岁了,已经不再年轻。我照镜子的时候,经常能看到镜子里那个胡子拉碴的老男人,他的脸上那块伤疤颜色越发深沉。

这两年间,罗格商队走过很多地方,当然在运货的中途中也遇到过其他马贼。

但那些小马贼不堪一击,有时候我甚至觉得,那群被打得落花流水的小马贼,逃跑的样子非常可笑。

所以更多的时候,我喜欢坐在马车顶部盘着腿,手指灵活地玩弄小刀。

这时候我会无可抑制地想起胡小闹,想起那天晚上我偷偷用手指触碰她皮肤,那如闪电一般从手指直蹿如心脏的悸动。

她是我过去二十七年中接触时间最长的女性,她很爱哭,但我看得出来那是在假哭,跟艾尔撒哭的时候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她一边假哭一边偷看我的模样很好笑,但我从来没有揭穿过她。

忘了说艾尔撒后来嫁给了杜泽,而杜泽的名声传遍了整个世界。他是个很厉害的高手,我想我很庆幸当年没有跟他打起来,否则我现在有可能已经死了。是胡小闹救了我。

其实看着她在面前瞎折腾的样子会让人觉得心情愉快,副团长说,我可能有点小喜欢她,我的心在她那儿。

她是我这二十七年来唯一一个产生了想要保护念头的女人,可是她死了,在我面前。

我还记得两年前的那场大火,我跪在帐篷门外绝望地嘶喊,就如女巫水晶球里出现的画面一模一样。

当年我因为女巫的预言会应在我身上,但没想到最后死的却是她。

但杜泽告诉我胡小闹可能没有死,他还跟我详细地解释了什么是穿越,杜泽说胡小闹如今可能穿越到某个平行世界或者某个角落,又或者她终于回到了属于她的现实世界。

我知道杜泽在安慰我。

人死不能复生,一如我的母亲。

可是今天,我照旧盘腿坐在车顶把玩小刀的时候,副团长却忽然跳上车顶,坐在我身边。他笑容灿烂地勾住我的肩膀,说:“罗格老大!我们商量过了,听说把葡萄酒卖到东方价格能赚好几百倍!所以我们罗格商队要往东边走,你说行不?”

我没有说话,心脏不知怎地疼了一下。

我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胡小闹曾说过她的国家在遥远的东方,一个神秘而未知的国度。在她死前,我偷偷躲在帐篷旁边的阴影里,听到她在向神明祈祷,她问,我们能不能在那个世界相遇。

两年前我同意把罗格马贼团改成商队成全了他们,如今他们想要成全我。

可是,我真的能相信胡小闹没有死吗?我能相信只要一直往东边走,就一定能遇到她吗?

我在心里微不可闻地叹息,脸上却是没好色:“你们别胡闹!”

“罗格老大!”副队长夸张地瞪大眼睛,他的演技可真浮夸,“把葡萄酒卖到东方能赚几百倍的差价呢!去一趟我们说不定一辈子的钱都赚够了!”

“……”我顿了顿,决定不拐弯抹角,“就算去到那里,也不一定找到那个传说中的国家,就算找到了,也未必能遇到她,就算遇到了……她说不定已经记不得我了。”

“罗格老大!你难道忘了我们以前是干什么的吗?”

“……”

“到时候大不了抢啊!”

“……”

我真是败给他们了!

夕阳西下,一列马车队缓缓地驶向东方。

☆、第19章 都市商战(1)

胡小闹骤然间惊醒。

她发现自己正趴在一张办公桌上,桌面上堆积着一大叠未处理的文件,眼前的电脑是打开着的,小企鹅群滴滴地叫个不停,每隔几分钟右下角就弹出一个新邮件的通知,忙得不可开交。

她有些不知身处何处。

但下一秒,眼前的全息屏幕就出现了一行字:

姓名:胡小闹

性别:女

年龄:20

职业:生活助理

系统:恭喜你完成第一个任务,进入这个都市商战小说中。首先,为了奖励你顺利完成任务,系统将奖励你一颗星星。其次,附送你一个快速适应这份工作的技能。

胡小闹抬眼看了一下屏幕的右上角,果然亮了一个月亮和一颗星星。

她立即反应过来原来自己还在快穿系统中。

“这次我穿进了什么小说里?”胡小闹轻声问。

系统立即回答:

这是一篇都市商战文。

女主白歆是一个二十七岁的大龄女光棍,某天与一奇葩相亲,误打误撞进了男厕所,正好看到刚从米国留洋回来的小老板被一个男人强吻。白歆非常体贴善良地表示她一点儿都不歧视同性恋,可是季默却从此认定了白歆是个十分恶劣的女人。

从此季默单方面地与白歆结下梁子,有事没事都要欺负一下她。季默对白歆就这么欺负出了感情,然后俩人相恋,这过程还穿插了一个与男主青梅竹马的恶毒女配莫丽丽,以及从小就被男主压一头,长大后立志要整死男主,暗恋恶毒女配的男主他哥哥季言——也就是本文反派。

季言因妒生恨,为了整死男主无所不用其极:商业间谍,私底下抢客户,陷害男主,破坏男女主感情……

最后的结局就是男主站出来大义灭亲,季言被男主大反转炮灰掉后幡然醒悟,但已经太晚了,他由于坏事做太多,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完了?”胡小闹愣了一下。

尼玛这算什么乱七八糟狗屁不通的小说啊!这主线明显就是走弯弯八点档狗血偶像剧的风格好么?!这种剧的反派……根本就没救了!这种反派存在的意义就是给男女主搞破坏啊破坏!

胡小闹这才明白,她第一个任务是攻略罗格……是多么轻松简单!

然而这时候,胡小闹身侧的办公室大门猛地被人拉开。她不明所以地转头,却看到一个大约二十来岁的小姑娘从里面掩面泪奔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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