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为知己-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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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见霍去病一行商旅是打着齐家的旗号,亦是老商号了,尽管彼此不相识,仍是招呼他们一行人同来烤火。
骆驼背上,阿曼半靠着,侧着脸看着聚集到水边的人,唇边挂了一丝不屑的笑意。待到霍去病自旁边走过时,他嚷道:“你们汉人不是讲究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么?该给我松绑了吧!”
霍去病慢悠悠踱过来,却没给他松绑的意思,慰问般的摩挲着骆驼,闲聊般道:“连君子一言驷马难追都懂,你的汉话学的不错啊,跟谁学的?”
阿曼嘿嘿一笑:“刀客里头就有汉人,汉话可比匈奴话好学……”他唧唧咕咕又讲了一长串的话,也不知用的是哪里的话,脸上满是欺负人听不懂的坏笑,末了来一句,“这是什么话,你听得懂么?”
霍去病倒也不恼,微微一笑,接着问道:“你怎么会知道暗河的走势?”
“我若是说我打小就知道,你信不信?”阿曼嘻嘻笑着。
“你还真是天赋异禀。”
阿曼笑容不改:“这……汉话该怎么说……兄台过誉,岂敢岂敢!对吧?”
“不必客气,我也只是随口一说。”霍去病极有气度地招手唤来赵破奴,“老赵,给他松绑。”
“真要放了他?!”看见这少年的笑容,赵破奴就起一身鸡皮疙瘩,始终心存戒备。
霍去病复望了他一眼,眼神不容置疑,赵破奴没奈何,便要动手去给他松绑。
“等等!”阿曼挪了挪身子,避开赵破奴,“他就是个蛮夫,粗手粗脚的,我不要他,我要子青来给我松绑。”
“臭小子,欠抽吧你!”
赵破奴恨得牙根咬咬,就想往他那张笑脸上揍一拳。
“还挺讲究,”霍去病轻轻一笑,挑眉问他道,“地图你已经画给了我,水源也都已找到,你就不怕我卸磨杀驴?”
阿曼也笑道:“你还不知道我到底是不是驴?怎么会杀呢。”
“老赵,让子青过来给他松绑。”
霍去病微笑着走开来。
尽管心不甘情不愿,赵破奴还是把正在卸货的子青唤了过来。
手脚的绳索《文》都已松绑,阿曼略活动《人》了下手脚,便从自骆驼《书》上跃下来。见子青沉默着《屋》转身就走,他忙赶上她,侧头问道:“你怎么不理我?”
子青解释道:“……我还得去卸货。”
“我来帮你。”
阿曼笑道,兴致昂然地走在了她的前头,自骆驼身上扛起布匹卸到旁边,手脚竟是十分熟练利落。篝火那边传来若有似无的歌声,他也不在意地跟着唱起来……
大概是首西域的歌曲,唱词子青自是一句也听不懂,只觉得其热烈奔放的韵律与汉朝的歌曲极不相同,听得人心中也不由自主地欢喜起来。
有他帮忙,布匹很快就都卸了下来,阿曼看子青始终一声不吭埋头做事,勾着头笑瞅她,问道:“你怎得还是不理我?”
“我……”
子青从没遇见过像他这样的人,可又绝不能说他无礼,只得退开两步,想了半日才道:“你既是西域人,为何非要和我们在一块?”
“我想和你在一块。”
子青颦眉,抬头直视他:“为何?”
“我没见过像你这样的人……”阿曼微微一笑,仿佛在回忆那日的情形,“我见过不要命的,可没见过像你这样不要命的。你骑马从沙丘上冲下来,躲都顾不得躲,我就以为你死定了;后来你没了马,居然就这样狂奔过来,我也以为你会死;再后来,你居然扑上去挡刀。你为了救那小子,还真是不要命啊!”他望向正在水边往水囊装水的缔素。
“他是我兄弟。”子青别开脸,“份内之事,不算什么,你没必要在意。”
阿曼仍是一笑,语气带着些许嘲讽:“可我敢说,换了他来救你,必不会像你这般。”
子青转头定定望了他片刻,静静道:“无论他会不会,他都是我兄弟。”
闻言,阿曼缓缓笑开,灿烂非凡:“我知道,所以我喜欢你。”
50第十七章阿曼(三)
篝火那边又传来羊皮鼓的声响,一下又一下,极为原始古朴的声音,又极富节奏,仿佛那节奏天生就在脉搏中跳动一般。
听到这声音,阿曼把她手中尚在收拾的东西往旁边一丢,朝她笑道:“走,我们到火边去!”
他拉着子青就朝篝火跑去。
手被他挽着,大概由于才卸过货,他的手心暖暖的,子青不甚习惯与人如此亲近,略缩了下,却被他拽得更紧了。
待她想用力抽出时,阿曼已经带着她挤进篝火圈中,这才松开她的手,握着她的肩膀对她道:“站在这里别动,我跳舞给你看!”
说罢他便转身,头微仰着,背脊挺拔,自然而然地踩着鼓点而行,行至篝火旁,将右手放到胸口,朝众人微微颔首,姿态高贵……
这原是西域的礼节,其他西域人见状,便知他要跳舞,那鼓手边打着手鼓边朝他行来,最后在他身侧半蹲下来,竟是要专门为他伴鼓。
“那小子发什么疯呢?”赵破奴被鼓点吵得脑门儿直发胀,不满道。
霍去病靠在树上,饮了口清水,笑道:“……像是要跳舞。”
“一个大男人跳什么舞……”
赵破奴虽是满脸不屑,目光倒是好奇地盯着看。
鼓声突转急促,阿曼随着鼓点舞动起来,举手投足间,让人完全无法转开目光。
每一下鼓点不像是鼓手打出的,而像是由阿曼跳跃的身体所弹奏出来,契合得天衣无缝
那是一种从骨髓深处散发出的热情。
流动在他的血液里。
起伏在他的呼吸之间。
这样的舞蹈完全超乎了子青平素所知所闻。
她看着眼前这个人,熊熊火光映着他笑容璀璨,双目如星。无论舞步如何走向何处,或近或远,他的目光始终牢牢地锁在她。
鼓点越来越急,他开始急速地旋转,双手摊开着,面上带着笑意,仿佛在承接何物又仿佛是在准备着拥抱何人。
火光摇曳着。
水面上涟漪轻荡。
袍角飞舞,如欲乘风而去的白鸟。
少年的身姿美得近乎神奇。
没有人能把目光移开,所有人的眼睛都眨也不眨地看着他,生怕这画面有任何一丁点儿缺失。
他突然高高跃起,继而落地,并不是双脚落地,而是双膝。
令人吃惊地是,他仍在旋转之中。
双膝翩然如蝴蝶一般,在沙地中跃然旋转,围着火堆整整转了一圈,然后他才腾空跃起,站住了身子,优雅而高贵地将右手放在左胸口,微微颔首。
在其他人还未回过神来的时候,篝火旁的西域人已热烈拍手,口中大声喊着子青听不懂的话。
阿曼笑着,朝西域人的方向由行了一次礼,这才走回到子青面前。
“怎么,着迷了?”
他笑着问她,同时胸膛起伏不停,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显然刚才的舞蹈,尤其是以双膝旋转须得耗去甚多气力。
子青注视着他,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多年都没有跳过,”他仍喘着气,笑着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还真有点生疏了。”
说着,他把头一低,正搁在子青肩膀上,温暖的呼吸就拂在她的脖颈上。
“能为一个人跳舞,真是太好了。”他低低道。
子青本待想推开他,听到这话愣了一下,低头时正看见阿曼衣衿下的后脖颈,两条暗红色狰狞疤痕赫然在目,往背脊延伸下去。
他究竟遭遇过什么?她怔怔出神。
赵破奴盯着阿曼和子青,直摇头,朝霍去病道:“你瞧瞧你瞧瞧……还好子青是个男人,这要是个女人,哪里经得住这个。这小子,他、他简直……“他搜肠刮肚地终于找出了一个词,“……他简直就是个妖孽。”
霍去病也盯着那两个人,不自觉地皱起眉头,尽力淡然道:“是不是妖孽我不知道,不过,他确实不是头驴,眼下还杀不得。……明日过白龙堆,出了大漠就该到楼兰了。到了楼兰你去找当地人查他的来历,务必要查清底细。”
“诺。”赵破奴一喜,“原来将军你也对他心存怀疑,我还以为……”
“查清楚底细总没什么坏处。”
霍去病又往子青那边望了一眼,却已不见人影,忙环顾四下寻找,方才看见他二人正往水边走去,想是去取水。顿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霍去病自嘲一笑,收回目光,将水囊抛给赵破奴:“我去躺会儿,没事就别让人来找。”
“放心吧,有我呢。”
赵破奴笑道。
湖水旁,子青低头将水囊浸入清澈的湖水中。
阿曼在旁边掬水洗脸,又将水甩得到处都是,然后哈哈大笑。他自己玩了一会儿,突然侧头朝子青道:“咱们游到湖中间去玩,如何?”
“……”
子青退开一步,摇头。
阿曼想了想,笑道:“那就算了,这里人太多,下次我带你去另一处地方,比这里要美得多。”
子青微微笑了笑,没点头也没摇头。
“跟我说说话。”见她话委实太少,阿曼直截了当地要求道,“说说你的事,我想知道。”
“我的事……”子青想了想,目光黯然道,“我爹娘都不在了。”
“我也是。”阿曼欢快简直有点不像话,道,“我们一样……再说再说!”
“我有个哥哥。”子青想到易烨。
阿曼简直是惊喜:“我也有个哥哥!我们又一样!”
“他人很好,对我也很好。”子青接着道。
“……我哥哥可不怎么样,对我也……”他耸耸肩,没再说下去,然后又鼓舞她道,“说说你最喜欢什么。”
“最喜欢?”子青从未想过这个问题,思量良久,才道:“小时候最喜欢捏出来的小面人,现在还没想过。”
阿曼笑道:“我小时候最喜欢把器皿上面的宝石扣下来当弹珠玩,现在最喜欢的——是你。”
不知道西域人是否都是如此热情直白,虽然知道他确是对自己很好,子青还是着实不太习惯,斟词酌句道:“在我们汉朝,男人与男人之间一般不用喜欢,只说兄弟情分。你可以说,我是你的好兄弟。”
阿曼听罢,笑着将她看了又看,末了还是道:“我喜欢你,最喜欢的就是你!”
51第十七章阿曼(四)
出了大漠之后,眼前便是成片成片的胡杨林,正值秋季,黄橙橙的叶子铺了满地,天地之间一片澄静。骑着马儿踏过厚如地毯的落叶,沙沙作响,子青抬头,头顶也是满是黄橙橙的叶子,华盖一般地罩着他们。
远远地还能看见楼兰城内高耸入云的塔尖,越行越近,楼兰城的整个轮廓也渐渐显露出来,甚至可看见城墙外的红柳树在风中摇曳着枝条。相较众人的愉悦,阿曼倒是兴致不高,淡淡望了一眼楼兰城,便取了布巾将头面都围了起来,仅将那双明亮的眼睛露在外面。
霍去病回头瞥了他一眼,微微挑眉,笑道:“城里有仇家?”
“这两年抢了不少商旅,这城里头的仇家少说也有一打。”阿曼也挑眉笑道,“我受点罪,省得给你们添麻烦。”
霍去病笑了笑,与赵破奴交换了下眼神,未再说话。
“青儿!快看那群鸟!”
忽又听见阿曼在高声唤子青,霍去病怔了怔,这小子什么时候把称呼改得这么亲密了。
子青循着阿曼手所指的方向望去,看见一群她从未见过的大鸟正自头顶飞过。那大鸟浑身通红,唯飞羽端为黑色,飞起来像极了正在燃烧的火焰,甚是好看。
“这是什么鸟?”她问。
“火烈鸟。”
子青由衷地赞道:“这里可真美,连鸟都这么美。”
阿曼仰头望着那些大鸟飞远,轻轻道:“在楼兰有一个传说,相传火烈鸟的羽毛丰满之后便会一直往南飞,不停地飞,只为在南焰山让天火将自己的羽毛点燃,而后将火种带回楼兰,它们自己则在天翼山化为灰烬。”
“……化为灰烬。”
尽管只是传说,子青还是不仅有些伤感。
缔素在旁嘀咕道:“难怪这鸟的羽端是黑色的,想来是烧焦的。”
“哈哈哈……”阿曼闻言大笑,“说的对,看来就是烧焦的。”
待整队驼队进了楼兰城,他们便先寻处可屯货的客栈落脚,尚还在卸货之中。城中商户听闻此处有锦缎丝帛,便已纷沓而至。
霍去病自是不管这些买卖之事,全交与赵破奴处理,只说了一句,赚来的钱给此行众人平分。只这一句,弄得赵破奴压力倍增,咬着牙根跟一堆老油子讨价还价,直至月上中天,还顾不上喝口水。
这夜,众人也总算不必再席地而睡,霍去病自是单独一间屋子,剩下的人分成两间,无论军阶,皆睡大通铺。
连日奔波劳累,缔素精神已有些不济,草草吃过饭,便迫不及待地回屋躺下睡觉。待子青等人回屋时,他早已睡熟,鼾声不止。子青见他躺在窗下,那窗上糊的绢布破了几个口子,时有风灌进来,正吹在他身上,她遂将他往旁边挪了挪。缔素睡得沉,竟也浑然不觉,翻了个身接着呼呼大睡。
子青自己合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