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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忠犬)狗尾花下死-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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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的脸色更僵了,手里不自觉攒得更紧。那么,她为什么还留在这里?莫非是要与他告别吗?她力气了得,没有锦衣做累赘,他有没有十足的把握再次抓住她?文人小说下载

如果她走了,他要怎么办……他要怎么办……脑中乱糟糟的,未央却又飞快地整理好了思绪,抓住了最需要询问的地方,道:“那么,你为什么还在这里?”

“咦,我为什么不能在?”流夏就地一坐,两条小腿随意地伸着,从神情到动作都是一派的天真,“阿央,我要吃糖葫芦。”

从一开始,未央都觉得,流夏会偏向他是绝不可能的事。所以之前,他陪在她的身边,一边溺爱着她,一边绝望。后来,他把她绑在身边,一边囚禁着她,一边绝望。

他想,流夏一定是恨他的。只要可以脱身,她就会毫不犹豫地斩下他的头颅,用她的锤子,或者是别的什么。

可是她没有。

她做了他以为最不可能的事。

未央想,就算流夏只是为了做锦衣的眼线而留下来的,这一瞬间也都足够让他满足的了。

*

沐清风是认真想办一个最盛大的庆典的,他的构想甚至让翘楚有些怀疑他是不是中邪了。

在翘楚的印象里,沐清风一直都是多少带着些穷酸感的。仍记得一开始见面时,他身上的衣服旧得不知道穿了多少年,出手节俭得不行,从头到脚都散发着兜比脸还干净的气息,穷酸得不行。只是后来翘楚才知道,因为做了杀人的行当,他还是收回了不少钱的,有相当的一笔存款。只是因为个人的原因,他似乎很不乐意花这笔钱,一直穷过着。

之后,大概就是从离开昆仑玄圃后开始,他倒是意外轻易地就拿出这笔钱花了,给翘楚的衣食住行都提了很惊人的档次。但在翘楚心里,沐清风大抵还是没有脱离那种节俭的形象的——至少离挥金如土的土豪形象还是相差很远的。

可是现在,在翘楚看来,他构想的婚典居然让一向金钱没什么观念的翘楚都忍不住开口去劝了。照他那一套办下来,估计他们落脚的整个城镇都会知道他们成亲的事了。

“可是,我想给你个最盛大的婚典。”面对翘楚的劝阻,向来无条件随她心意的沐清风却忍不住坚持道,“不然,我就总觉得是委屈了你。你值得最好的,如果我给不了你最好的……”况且,在他看来,能与翘楚成亲算是他此生最高兴的事了。因为这事,他连作息都变得失常了。他原本是可以瞬间进入休息的人,如今却整宿整宿睡不着。睡不着他也不干别的,就盯着熟睡的翘楚看着,再悄悄动动手脚,亲亲摸摸。

不光是夜里失眠,到白天,不管正在做什么,他心里想的还都是这事。他的心脏总是维持着很不平常的律动,他想着成亲的事,想着想着就忍不住发笑。不知怎么了,定下了亲事之后,他一时变得比过去还喜欢黏着翘楚,一直没缘由地死缠着她。心里的兴奋太过,他就总想做些什么能与这种感觉相配的举动,比如办一个最盛大的典礼,风风光光地迎娶翘楚。他想让翘楚变成最幸福的姑娘,他还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就要和翘楚成亲了。

“可是,”翘楚在沐清风面前坐下来,按着膝盖很认真地看他,“你这么挥霍,不是要花光所有积蓄了吗?我们都快要成亲了,你的钱就是我的钱,我舍不得。”说着,她又伸手去摸沐清风的头,“你人是我的,钱也是我的,所以我说的算。”这本来也就是翘楚随便说出来的话,没想过能真的让沐清风改变心意。可翘楚却没想到,这话的效果却意料之外的明显。

这种宣誓所有权的话简直像是戳到了沐清风的软肋。“他是她的。”,没有比这让沐清风更安心的话了。这话让他着实晕乎了一下,不自觉地居然就点了头。到回过神的时候,翘楚就已经一脸得意地看着他,不给他再商议的余地了。

关于婚期,沐清风是先问了翘楚的。翘楚却对这个不是那么在意。对她来说,反正成不成亲,他都和她在一起了,婚礼不过是走个形式。可沐清风却对这事上心得过分。有那么一段日子,他每天除了扒着翘楚,就是都对着黄历翻来翻去,或者跑去找书问道士,用从未有过的认真态度左右斟酌。这么忙了很久,他才总算挑上了个最好的黄道吉日,将婚期定到了来年冬天。可对翘楚来说,那日子可真是太远了,如今可还是初秋呢。

本来,翘楚倒也真的并不在意那个婚期的。可是最近,她却忽然后悔了起来。理由挺简单的,说得直白点,就是……

不到成亲的日子,沐清风不让她上。

自从喜欢上了沐清风,翘楚才开始理解,□□这种东西真的是情到深处水到渠成的。以前,翘楚没经历过那种事,不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感觉,当然也就从来没有过什么渴望或者幻想。可是现在却都不一样了。她喜欢沐清风,喜欢到看到他都会感到高兴。没事的时候,她喜欢抱着沐清风的腰,喜欢玩他的头发,喜欢扯开他的衣服拨弄他的胸口,抚弄他的背他的腰他的臀他的腿,把他逗得面红耳赤欲拒还迎……一开始她倒还满足于此,可是后来,很自然地,她就越来越想要更加深入了。她想要和他在一起,她想要和他结合在一起,她想要给他舒服快活,还想要给他一个孩子。

对翘楚来说,这实在是不小的转变。有时候,翘楚想到自己竟然会有这些想法,甚至会感到难以置信。因为就在不久前,她还因为怕痛而对初次没有任何好感,更别提愿意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去生一个孩子。况且她又是怕麻烦的性格,所以一直都不那么喜欢小孩子。可是现在,她却不知不觉全都变了。在想起有关第一次的事,她就总会想象沐清风的反应。平时随便逗逗他都足够让他脸红,如果真的是□□……他的反应真是想想就让人激动。况且,他也那么喜欢她,如果她和他那样,一定会很高兴的吧。

她喜欢让他高兴。

包括孩子也是,一想到可以把他的生命一直传递下去,一想到可以养育继承了一半他的血的孩子,她忽然就变得不那么害怕分娩了。她明明不喜欢小孩,可是一想到那个孩子的父亲是他,她就忽然对那个素未谋面的孩子充满了耐心。

翘楚躺在沐清风的怀里,把玩着他的手指,心里想着,她一定真的是很喜欢沐清风了。

作者有话要说:原本的72章和上一章合并了,本章多了几百字。

第73章 成亲日

翘楚觉得,把沐清风勾搭上床应该是挺容易的一件事。虽然沐清风向来自制克己,但一直以来,他的自制力却基本都可以被翘楚轻松干掉。想想看,曾经沐清风还习惯天不亮就爬起来练功呢,结果还不是因为翘楚一句话就改成天天陪她日上三竿了。他总能为翘楚轻松地改掉自己的习惯或是作息,甚至轻松到翘楚自己都有些不自在。她觉得他不是为她而活着的,但他却把生命的重心都放到了她身上。有时候,翘楚也会因为这个而觉出压力,却又在同时有着难以形容的满足感。

可是独独这件事,让翘楚第一次在沐清风这里碰足了软钉子。

作为古代的男人,沐清风的思维比翘楚所能想象到的还要保守。情事应该是双方的快乐,他却总觉得是她吃了亏。在他看来,婚前就对翘楚“行不轨之事”是对她的不尊重,是放纵自己伤害翘楚的事。他满脑子都是翘楚是个好姑娘,甚至还把她当成大家的闺秀,所以决不愿做有损她名节的事,也不想想之前的亲亲摸摸早就越界了多少。只有这一点,翘楚费尽心思地劝了很久也没能让他改观。

翘楚每天都心痒痒的,可沐清风却不愿意给她,这怎么能行。于是,眼见劝不动,翘楚就不再多费口舌,干脆换了个更加简单粗暴的方式。从那以后,每次洗好澡,翘楚都要只穿个鲜红色的小肚兜在他面前晃悠晃悠,再凑到他的身上摸摸这里,挠挠那里。这样的效果果然比言语明显得多了,沐清风每每都要被她轻松地给逼到床边去,咬着嘴唇不敢乱动,或者干脆跑出去,离开很久再湿漉漉地回来。他的反应太有趣,让翘楚越来越乐在其中,甚至有些本末倒置了起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都成了她每天最期待的娱乐活动。

沐清风太容易被她撩拨起来了,所以有很多次,翘楚都觉得自己一定是要成功了。可意外的是,到最后,她却没有一次真的成功过。

到沐清风真的没忍住的时候,已经是来年冬天了,而那时离他们的婚期也没多少日子了。对于最终的成功,翘楚总结成厚积薄发,心里有总算圆满了的感觉,还要再加上一点莫名其妙的小得意,她就知道沐清风一定拗不过她的。

那不算是一场很激烈的性|事。因为她痛,沐清风在其中充满了竭力的忍耐和克制,甚至还停过几次。等到平静下来的时候,翘楚就缩在他的怀里惊讶,不知道到了那种境地他怎么还能停得下来。

又过了没多久,就到了成亲的日子了。婚礼比翘楚想象中的热闹,却没她想的那么繁复。据说是沐清风看到新娘要从早饿到晚就不干了,动手删去了所有不人道的地方,还顺便让她多睡了一会儿。

沐清风到底还是把婚礼搞得比翘楚想的盛大,也热闹许多。在很早之前,翘楚一直觉得,他们的婚礼大概不会有许多人参加的,毕竟她和沐清风在这世上都是没什么依靠的人,能称得上宾客的人一只手也能扒拉清楚,数数也就只有顾明姝还有未央朱绯几个了。可是真的到了宴请宾客的时候,翘楚这才发现,原来他们已经认识了不少人了。说来也是,沐清风把她带到了这个小城,买了宅子,把她安置得好好的,这是去年初秋的事。从初秋到了第二年的冬日,翘楚他们实际上是第一次在同一个地方待上了一年多,自然就会结识不少人。沐清风果然就像他所说的那样,给了翘楚安定的生活。

收到了成亲的消息,顾明姝早早就赶来了。几乎是紧随着她,朱绯也和她的“姐姐”一起赶了过来。那性情温婉的姑娘气色明显比过去好了许多,脸上还常常会因朱绯的口无遮拦而带上些不易察觉的薄红,听说是家仇已报了。未央则是因为要事缠身而不能赴宴,只托朱绯带上了贺信和厚礼,贺信上还有流夏东倒西歪的字,再加上她黑色的小手印。

仪式将要开始,在被众人簇拥着进入礼堂时,沐清风觉得自己的身体在发抖。这可真不是什么常见的状况,他不知道自己是紧张还是兴奋,只知道自己不住地轻轻颤个不停。他盯着翘楚,没法将自己的视线移开,隔着盖头仿佛也能看到她的脸,一定是笑盈盈的。

礼成,他们便是夫妻了。在与翘楚对拜时,沐清风咬住嘴唇,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些想要哭出来的感觉。他当然没有哭,只是用力地眨了眨眼睛,把想哭的冲动和想要把翘楚用力抱进怀里的冲动一起压了下去。他想,这世上必定没有人会比现在的他还要懂得什么是喜悦了。

在仪式的全程,沐清风都觉得自己有些晕乎乎的。他的嘴角一直上扬着,似乎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明明过去几乎从未喝过酒,他如今却来者不拒,一杯一杯将辛辣的液体往喉咙里灌,灌得自己脸颊通红。实际上,就算没有喝酒,他的脸也一直都泛着些兴奋的红色,像是得到了最喜欢东西的小孩子,满脸都是最纯粹的喜悦。

灌足了酒,宴席还没有开始太久,沐清风就称不胜酒力,先退席了。实际上,不胜酒力显然只是借口。尽管很少喝酒,今日试了试,他觉得自己的酒量似乎还不错。明明不知道灌下去了多少,他的意识却还很清醒。酒给他带来的麻痹感恐怕还比不过翘楚平日里随意的挑逗来得大。他早早退席,是因为他想见翘楚,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她了。

心念一动,很快地,他就出现在了翘楚的房门前。几步路罢了,他居然用了轻功。“翘楚,我能进去吗?”他在门外问了一声,就听到里面答应着:“嗯?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说话的工夫,就听到里面急急的脚步声,在话音刚落的时候,门就被打开了。所以,沐清风知道,原来翘楚也想见他了。

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开心的事。沐清风忍不住笑出来,总算不必压抑冲动,一把抱住了翘楚,把她塞进怀里用力磨蹭。

“做什么……你是大型犬吗?啊妆花了,妆都花了,哎呀,不许蹭啦!”怀里的姑娘贴着他的胸膛抱怨着,声音里却满是笑意。

总算抱够了,沐清风便直起身子,找了块帕巾,浸了桌上的热水给翘楚擦脸。“花了就花了,反正不抹那些最好看。”沐清风说着,看着翘楚,还有些不满地皱了下眉,“这化的都不像是你了。”

“你懂不懂欣赏,化了妆比我本人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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