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爱,诱你上瘾 作者:木堇榆(潇湘vip2013-12-25完结)-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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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有的人说不清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
庄成枫,我注定是负了他的。
简逸的美好让我心动,庄成枫对我的爱让我感动。
但是,爱情是一种心动,而不是感动。
这一次,我在医院住了两个月才出院,期间,只有庄成枫没日没夜地来照顾我,庄临宇偶尔来看看我。
“你答应我的事,现在怎样?”这是我出院后问的第一句话。
“正在筹划中,你再休息三天,三天后,就可以来公司签约。”他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你的身体,还是好好修养。”
“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而且我已经休息得够久了,不用等三天了,我现在就可以去你的公司。”
我从医生那得知,本来四年前的治疗,可以保证我五年的时间,但是因为我又是喝酒抽烟,又是每天熬夜,所以病发提前,现在我只能定期去医院检测,能活多久,就是多久。
所以,我现在处于一个等死的状态,但是,我不要等死。
我跟着庄临宇去了公司,签下了他已经准备好了的合同,他介绍给我两个人,一个中年男人,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
“这是你的经纪人老万,这是你的助理,小丹。”
“你好。”
“你好。”
“公司给你安排了半年的培训,培训结束后,你就正式出道。”
“半年太长了,我怕我活不了太久,三个月吧。”
庄临宇考虑了一下,说:“好,公司主要是安排你往模特方面发展,不知道你唱歌和演戏怎么样,如果可以,也可以多方面发展。”
“好。”
……
接下来的日子,我实在没日没夜地学习唱歌、跳舞、走猫步还有演戏中度过。
老万是个经验丰富的经纪人,他在我培训期间,就在帮我谋划出道的计划,并且在培训期间,就安排我出席一些车展的活动。
在庄临宇的帮助下,公司对我多方面宣传,老万帮我接下一个特别有名的导演的精心力作的新电影,一下子成为媒体关注的对象,并凭借这部电影,获得了最佳新人奖,以后又接拍了好几部知名导演的新电影,还有一些知名品牌的广告。
这两年里,我作为公司强力打造的新人,很快就进入观众眼球。
虽然娱乐圈美女如云,但我的容貌丝毫不弱于谁,而且人气一路攀升,越来越多的导演邀请我接拍他们的新片。
在演艺这条路上,我可以说是顺风顺水,或者可以说,我就是为这个而生的。
找我拍摄封面的知名杂志也不少,但是我特意让小丹帮我联系诺诺薇尔服装代言的负责人,我主动与他们杂志合作。
原因不为别的,只因诺诺薇尔的设计师,是简逸的女朋友。
当然,在这两年里,传说他们分手了,但简逸和诺诺薇尔之间的合作不少。
我前面一直忘了说,简逸也因为参加了那场比赛,和翔尔签约,而且在歌坛这条路上,越走越红。
最后说,是因为最重要,最需要强调。
我和他在一个公司,但是合作的机会很少,想让他注意到我,必须出现在他看得见的地方。
我从老万那得到消息,听说他第二年导演一个民国题材的电影,这个女主角,必须是我,而且我要让他主动来找我。
于是,我不顾老万的反对,接拍了一部民国题材的电影,是一步历史人物传记,我演的是一个民国著名女作家《张爱玲》,演她的一生。
我一个小学文化水平的人,去演一个女作家,这不是个讽刺吗?
但是,为了能够靠近简逸,我不得不去做。
于是我在网上搜集一切关于张爱玲的资料,她的小说,她的爱情,她的人生,我还为此,去学了上海话。
我一有空就看她的书,虽然我并不一定看得懂。
看她和胡兰成的爱情。
在她的书中,我喜欢上了她的一句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这是张爱玲第一次见到胡兰成后,写在她给他的照片上的话,但是想想,我对简逸,又何尝不是如此。
如张爱玲这样一个孤高绝世的才女都能说出这样一句话,我金格又算什么?
很多时候,都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正是这部老万一开始并不看好的电影,偏偏把我推向了影后的宝座。
作为一个出道才两年的新人,能够成为影后,确实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情。
我被邀请去了国外,参加一些典礼还有一些时装秀场,拍摄了一些外国的很有名的时装杂志,从此,我的头衔上除了“影后”之外,又多了一个“国际名模”的称谓。
当我看着这些属于我的荣誉在闪闪发光的时候,我要去一个地方,这个地方,有一开始除了因为简逸和小厘以外,让我走向这条路的重要原因。
第十三章 她的消息
更新时间:2013…12…15 15:05:08 本章字数:4725
因为我不是玫姐的直系亲属,所以我只能在李警官的帮助下来到戒毒所的会见室。睍莼璩晓
我隔着玻璃,看着戒毒所的工作人员把玫姐带了进来。
玫姐从一进来原本平静的脸,在看见坐着的人是我后,立马表情变得狰狞起来。
“金格,你这狗娘养的畜生,死贱人,王八蛋,你还有脸来见我!你滚,你给我滚!”她即使隔着玻璃,她那么大的声音我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她的反应比我想象中的要激烈一些,但是我还能够接受。
我冷眼看着她疯狂的样子,她瘦了很多,黑眼圈很重,眼窝开始下陷,已经找不到当时那种让男人为之疯狂的妩媚了。
我就这样听着她一句一句地骂着,一句话也没说,终于,她骂累了,一屁股坐在了我对面的椅子上,狠狠地瞪着我。
我拿起面前电话的听筒,然后朝她示意了一下,让她也拿起。
我不是她,我还要形象。
“玫姐,好久不见。”这是我看到她时,说的第一句话。
“好你妹,说吧,你来找我什么事?”难得她终于平静下来了,当然,我说的平静,是比起之前。
“玫姐,看看现在的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火树银花的玫姐吗?”
“这还不都是拜你所赐。”她每一个字都是从牙缝中挤出来的。
“呵呵,这不叫拜我所赐,这叫做咎由自取,这叫活该!”最后两个字,我加大了声音。
“你……”
我继续说:“玫姐,你还记得,我第一天上班,你给我化完妆后,说的话吗?”
我的话让她一顿,明显她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她记不记得我无所谓。
“你应该不记得了,但是我不会忘记,那天你看着我的脸对我说是不是觉得自己很美?是不是对自己沦为这里感到不甘?告诉你,这就是命。我也曾赞同过你说的话,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但是,我金格,偏偏不是一个轻易认命的人。”
若我认命,我就不会从孤儿院逃出来。
若我认命,我就不会毁掉那家KTV。
若我认命,也许我早就死在了过去的某年某天。
我的话音一落,玫姐的脸色顿时煞白,手中的听筒掉落在桌上,沉闷的撞击声从听筒中传过来。
我拿出包,将包里所有这些年关于我的杂志一股脑的全部倒在了桌上,那上面的我,是最顶级的化妆师化的最精致的妆容,穿的是最著名的服装设计师设计的服装,国内的,国外的,都有。
玫姐被这一切都惊住了,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我拿出手机,将屏幕对着她的方向,将听筒放在了手机旁边。
手机视频里播放的,是我让小丹剪辑出来的我参加各种颁奖典礼,时装秀展的视频。
她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视频,眼角一滴又一滴的眼泪滑出。
看着她的面如死灰,而从玻璃的反光中倒映着我的笑靥如花,用她的话来说,这就是命。
她缓缓地站了起来,然后转身走出了会见室。
看着她离去落寞的背影,我的心中却没有一丝胜利的喜悦。
随着去医院的越加频繁,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知道。
始终,我们都没有逃脱过命运。
我将桌上所有的杂志都扔进了垃圾桶,我是良好公民,不会乱扔垃圾。
我没有回公司,从我出名以来,也搬出了庄临宇的别墅,庄临宇给我重新买了一栋别墅,让我搬了进去。
但是,我也没有回那里。
我去的,是“来吧”酒吧。
我知道以我现在的身份,不适合出现在大街上,于是拿出一副口罩戴在脸上,遮得住多少是多少。
我走进“来吧”,这是我两年后第一次进这里,里面的装潢布局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正值下午,酒吧里没有什么人,我看向吧台,还好,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走了过去。
“这位小姐,请问要来点什么?”涛子正在调酒,头也不抬地问道。
“一杯‘回忆配毒药’。”我说。
“对不起,我们店没有……这……种酒……。”涛子说到后面的时候,已经抬起了头,即使我戴着口罩,他也一眼认出是我,满脸的不敢相信。
“既然没有,你为我调一杯如何?”我取下口罩,嘴角勾起习惯性的笑容。
涛子看着我的笑容,立马看呆了过去,然后,他说了一句让我石化的话,“尼玛,我就说真人要比电视上好看吧,老赵那家伙还硬跟我争,下次这酒一定让他请。”
好吧,我真不知道他们在我背后都干了些什么。
“‘回忆配毒药’是吧,放心,马上就好。”涛子说完,就接着调酒,但从他手上突然加大的力度中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激动。
很快,涛子就调好一杯酒,没有任何红黄蓝绿,而且如纯净水般清澈透明。
我接过,轻轻地品尝了一口,入口辛辣,却回味香甜。
在喝酒的时候,我眼角无意中看见吧台上有一本杂志,顺手拿了过来。
“这个,是刚才两个俞艺的女大学生拿过来的,我本来想看看这上面是不是又是你,所以借她们的看看,谁知道换人了,我也就没心思看,放这儿了。”
这本杂志是诺诺薇尔的新款杂志,我知道,每年俞艺选出来的校花校草都会上这本杂志代言服装,我本是想要随手一翻,可谁知道这一翻,却让我的目光再也离不开。
代言女装的,那眉,那目,那轮廓,仔细算算,已经六年了,可即使过了六年,我也依然能够认出她来。
六年了,小厘,我终于找到你的一丝消息了。
我努力平静自己内心的激动,问涛子:“这两个代言人,你认识吗?”
涛子看了看杂志,说:“这小子左言我倒是认识,酒吧里的常客,可这女的,好像就来过一次,不怎么熟。”
“对了!”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说,“我突然想起我还跟这小子提起过我认识你呢,我还说笑答应让你和他见面呢。”
看来这涛子是把他认识我的事拿出去炫耀了,不过炫耀就炫耀吧,我朋友以我为荣,我还生气不成?
“这两人关系怎样?”我问。
“不知道,但肯定他们认识,记得上次这女的来的时候,就是来找左言的,不过话说回来,左言这小子帅是帅,但就是不靠谱,女人成堆。”
他后面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关注,我主要听见了说他们认识。
“明天,我来酒吧,请大家喝酒,唱歌,你帮我把老赵还有当时跟我来的服装店里的那些店员都叫上,我们在酒吧包厢里好好聚一聚。”我说着,然后像做了什么决定似的说,“把那叫左言的也叫上,你答应他让他见我,我金格的朋友,当然要说话算话。”
天黑后,我找了个黑暗没人能够发现的角落坐着继续喝酒,喝到很晚才回去。
“要不要我送你?”涛子问。
“当然,我不能酒驾,要是我出了车祸,真不知道那些记者又会怎么写。”
说着,我把钥匙扔给涛子。
上车后,我告诉他我住的地址。
在车上,我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涛子,有女朋友了没?”我问。
“有,俞艺一个学音乐的女生,她来我们酒吧唱歌,就和她好上了。”
他的话,又让我想起了当年的简逸。
最初的简逸,是在西木河边为我和洛小厘唱歌的简逸。我和小厘两个人的简逸。
之后的简逸,是在酒吧里唱歌,整个酒吧里的简逸。
现在的简逸,是所有喜欢他的歌的,所有人的简逸。
“好好珍惜吧。”我说。
车来到了我住的别墅楼下,涛子停下了车,我和他下车后,却发现有人站在我家门口。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庄成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