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第1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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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的眼神,有些冰冷,冰冷的让人感觉如坠冰窟,世上改变一个人习性最好的方法就是仇恨。A本来是不想找李正这个接头人帮忙的,因为这个世界除了B之外,他不相信任何人。可他需要一些重军火,需要有人帮他提供消息,若不找李正帮忙,他自己出面,那恐怕更危险。因为全哈尔滨的混混都在找他,道上已经发出了通缉令,提供消息,给二十万,死的五十万,活捉一百万。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百万,在当时可以买十套黄金地带的楼房,即使善良的老农都可能经不住诱惑,迷失了双眼,别说一群亡命徒。这使得A彻底成为众矢之的,美其名曰,小金人,只要A一出现,不知道会有多少数不清的亡命徒红着眼睛,疯了一样追砍,所以,A没有选择,只能找李正。
淡淡的一丝苦笑浮现在李正面庞上,一闪即逝,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跑不了,那就见机行事好了。不过,A是一名外国人,而且是一个不会说话,看不懂中文的外国人。但会不会说话,懂不懂中文,都不要紧。只要李正够聪明,一切都不是问题。有能力的人,喜欢和聪明人打交道。因为只有和聪明人合作,才能赚取最大的利益。世上只有自身能力不足的人,才喜欢蠢材。置于老天爱笨小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纵观当代马云之流的企业家,哪一个是笨小孩,一个比一个手腕高明。毫无疑问,A有能力,而李正绝对不是蠢材。
A指了指桌上的枪,又指了指B的相片,李正顿时明白了,A想要他帮忙营救B,如果不帮,那就要死。生与死,这是一个难以抉择的问题,但有些事用不着考虑,死秃驴不死贫道,李正绝对没有继承革命先烈的意志,毫不犹豫的做出了妥协。事实上,不妥协也不可能,他自己家里就藏有军火,大不了就是A杀了他自己找。加上,A并不知道就是面前这个人,派人追杀他,也不怕面前这个肥头大耳,贪生怕死的家伙出卖自己,所以一般不可能过河拆桥,杀人灭口。因为大家一条绳的蚂蚱,出卖之所以出卖,是因为有利可图,若是坑害自己的出卖,那不到万不得已,谁愿意坦白从宽,出卖同伙啊。
不过,李正虽然不会傻到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但也不是当断不断的仁慈之辈,在满足了A的愿望后,他迅速拨打了郝瘸子的电话,并叫来了大批马仔,保护自己的安全。接到电话的郝瘸子,二话不说,立马纠集了旗下所有精英,准备明天一大早,就把人马派出去,加入守灵的行列,坐等A上门送死。但是,世事总是出人意料,郝瘸子并不是A肚子里的蛔虫,无法预知对方想什么。不过无论怎样,凡事终要有个结果,躲是躲不过去的。面对未知的危险,最好的方法,就是勇敢一点。
天空,有些阴暗,遮住了星星的光芒。A坐在偷来的轿车内,一根接一根的抽着闷烟,他已经开车,绕着乔四设灵堂的别墅,观察了良久。一个真正的高手,通常在做任何事之前,都会先做好最坏的打算。A在思考,是马上动手,还是研究制定计划后再动手。这是一场赌局,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马上动手,自然有马上动手的好处,因为没有人想到A这么大胆,刚得到消息,即立马抢夺B的尸体。可凡事有利就有弊,在尚未彻底摸清情况前,贸然动手,敌人是有可能会被打个措手不及,可也有可能中敌人埋伏,死无葬身之地。但若是制定计划后再动手,那敌人会准备的更彻底,到时好虎架不住群狼,鹿死谁手,一样尚未可知。
思虑再三,A猛然掐断了手中的香烟,面目狰狞,狠狠的打开了车门,跳下了车。他已经决定,立刻动手,因为他不想B的尸体,再受到任何侮辱。纵观今古,感情用事的男人,多半成不了大器。但一个爱江山更爱美人的男子,显然要比大局为重的枭雄可爱的多。A打开后备箱,里面是他刚从李正那里得到的一些武器。不过由于时间仓促,只有一把AK,三颗手雷,和几把手枪,一些子弹,但这些武器已经足够杀死许多人了。
轰天的巨响,尘土飞扬,A压根就没打算搞什么策略,直接一颗手雷丢了出去,轰开了乔四别墅的大门。守在大门处的四名马仔和两条狼狗,还未搞清什么状况,已经被炸得肢体破碎,残缺不堪。A没有犹豫,端着AK,冲进别墅内就是一顿扫射,几名听到声音冲出来的马仔,刚露头就被达成了筛子。而其余马仔,有的在喝酒,有的在赌钱,一时有些措手不及,拾起身旁的枪就往外冲,可A的实战经验极其丰富。他先是找到掩护体,然后利用AK火力强大的优势,把对方死死压住,等对方人越聚越多之际,猛然又抛出了下一个手雷。如此狭小的空间,一颗手雷的威力是极端恐怖的。乔四旗下这群马仔,是hei社会,又不是职业军人、雇佣兵,往日火拼也多是刀棍,哪里有过多的枪战对抗经验,一时死伤惨重。而A并不恋战,他的身上,还剩下最后一颗手雷,这颗手雷,是留着断后用的。A的枪战火拼追击经验极其丰富,他不会天真的以为,自己是超人,可以刀枪不入。也不会认为,凭着一把AK,就可以杀光所有的敌人,他只是想抢夺B的尸体,抢到就闪,仅此而已,其余一切都不重要。
“草。。。。。”,李正光穿着衣服,正躺在床上睡的正香,听到枪声爆炸声,立马一个猛子从床上跳了下来。真男人,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上次他技不如人,明显处于劣势,心颇有不甘。回来后即戒酒、戒烟、戒色,每天穿着衣服入睡,疯了一样拼命练武,就等着A上门,一雪前耻呢。
不过,传统的训练方式,显然无法让李正光在短短几天内提升战力,可当代社会,只要你有基础,你敢冒险,没有做不到的事。李正光先是花了两万元,买了一台靠电击刺激肌肉的仪器,三分钟极可等同于苦练两天的沙包。不过,当时的电击刺激器并不完善,效果太强,后遗症副作用太多,可李正光发起狂来,命都可以不要,区区副作用何足挂齿。但仅靠一种手段,想要达到快速增强战力的效果,明显有些困难。于是,在购买电击器的同时,李正光注射了违禁的合成代谢胆固醇,以此达到内用外刺激,双管齐下。
古人云,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什么事若不能一咬牙,一跺脚走到底,都有可能失败。李正光从小习武,深知不管现代科技多么发达,残酷的训练仍是不可减少的王道。他一连三天,每天让十名以上的马仔,拿着木棒和自己对殴,既挥发了一定的药性,减低了副作用,又增强了自己的抗击打能力和反应力。其实,世上想要快速提升战力最好的方法,不外乎就是实战。中国武术之所以被称为花拳绣腿,难练是一方面,最主要就是缺乏实战,闭门造车,苦练个十年也未必能胜过一名在地下拳坛厮杀一年的猪脚。李正光有底子,基础好,体格强壮,实战经验也丰富,他之所以败给A,是因为他这些年走的太顺,荒废了一身的功夫,而不是真的本身技能不如A,有了这些外在的刺激,他的战力在短短三天内,得到了相当的回升,虽然尚未达到巅峰时的身手,但已经不可小窥了。
浓浓的血腥味弥漫,李正光红着双眸,穿梭在残肢断臂的血路上,路过了一具又一具惨不忍睹的尸体,缓缓走向A。狰狞又有些疯狂的笑容,挂在他的面颊上,让人感觉有些阴森,(W//RS//HU)有些恐怖。当一个男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时候,会变成恶魔,不顾一切的歇斯底里。虚名或许是浮云,但又有几人能看淡。荣誉即吾命,第一金牌打手的名号,绝不容许被玷污,即使付出一切代价,李正光也要亲手杀死A,为了这个目的,纵使历尽千般苦难,牺牲自己的生命又如何。
散发着寒芒的针尖刺入肌肤,淡淡的,有些发黄的ma黄素,从针管内涌出,涌入到身体,靠血液的循环,迅速遍布全身。疯狂的李正光,在运用了大量伤害自己的违禁手段后,又临阵磨刀,给自己注入了一管兴奋剂,而且是公认的最强兴奋剂,ma黄素,这种兴奋剂带来的效果是可怕的,同样,副作用更加恐怖,体质弱的人有可能当场休克死亡。可李正光顾不了那么多了,他的体格非常健壮,死不了。只要能够活的最终的胜利,一切牺牲都是值得的。
第二百六十二章 一雪前耻(2)
血丝,一根根爬上李正光的双眸,交错纵横,组成了一张血网,让人不寒而栗。李正光嘴里发出了低低的嘶吼声,宛如一头野兽,表情越来越狰狞,疯狂的猛然抽出砍刀,窜到了B尸体根前。
“你是来找她的吗,我送给你………”,李正光的表情有些变态,残忍的有点不像人类。血液,正在他的体内沸腾,燃烧的他快要爆炸,任何药物都是有一定副作用的,大量的违禁品,虽然可以让李正光在短时间内体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样,也让他变得异常嗜血、狂躁。
凌厉的刀光,带起一片寒风,李正光左手抓着B的头发,右手长刀,猛然挥出,一刀砍下了B的头颅,然后甩手丢向了A。兵者,诡道也,攻心为上。李正光巅峰时的战力,本就和A在伯仲之间,只是由于长期的放纵,荒废了体质。犹如中国不会打拳的人很多,可会品拳看拳的人却不少。功夫,不是懂就行了,要练,高手的肢体反应,要比大脑反应快,本能的就会招架。可只会品拳看拳的人,明明看到拳头打向自己,明明知道该如何躲闪还击,肢体就是不听指挥,躲不过去。所以才有“练拳不练功,到老一场空”这句话。
时间,仿佛在一霎那停止,四周的一切都变得好慢,B的头颅,逐渐放大,在空中翻滚,盘旋,A感觉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止,整个心快要跳出嗓子眼。他疯狂不顾一切的冲向A的头颅,想要将其抱在怀中,却只换来漫天的碎肉末。硕大的蛋壳飞出,李正光手中的暴力枪,正散发着淡淡的硫磺味,他狰狞的冷笑不已,脸上残忍的表情,让人觉得这已经不是人类了,或许,当兽性回归的那一刹那,人要比动物残忍的多。
歇斯底里的嘶吼哑叫声,从A的喉咙里发出,他的面目变得扭曲,浑身颤抖,青筋暴突。英雄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A是一个非常冷静的职业杀手,可再冷静的人,也有冲动哭泣的时候。人毕竟不是机器,李正光的这招,实在太狠毒,他这一枪,打爆的不是B的头颅,而是A的心。当A亲眼看着心爱女人的头颅,在自己面前炸开的时候,什么都不重要了,什么都不需要了。两行血泪,从A的双眸中流出,他疯狂的不顾一切冲向了李正光,宛如一匹受伤的狼。
“来的好,老子等你好久了,都他妈的给我滚下去,谁敢开枪,我宰了他全家,他是我的……”,以A现在的状况,杀死A并不难,乱枪打死即可。可面子不是靠金钱和人多势众能买回来的。疯狂的李正光,存心立威,他用了那么多违禁手段,残害自己的身体,结果最后威都没立成,那不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自作聪明了。
剧烈的碰撞,整个祭堂都在颤抖,两个疯子间的战斗,天都惧怕三分,更别说凡夫俗子。A由于强烈的刺激,大脑已经陷入短路,神志不清,他只知道,杀死面前这个男人,其余一概不知,也不需要知道了,当人生只剩下痛苦,那还有什么必要存活,人活着不管受多少苦,终有甜蜜快乐的时候,只要还有希望,就有动力,活下去的动力,可若是连希望都没了,有多少人还能支撑住自己的身体,不倒下。恶魔般的笑声,从李正光的嘴里猖狂发出,直冲云霄。李正光由于多重药力的发作,眼珠子红的快要滴出血来,哪里还有所谓的清醒头脑。两人喘着粗气,犹如两头受伤的野兽,用最原始的碰撞,用鲜血,发泄着心中各自的不满和愤怒。
“草,正光在这墨迹什么,发什么疯。。。。。”,不知何时,该来的不该来的,全部来到了祭堂。小克、郝瘸子、黄庭利,以及各分舵的舵主和杨馒头,骨干成员,清一色收到了消息,赶到了这里。说话的不是别人,正是心急如焚的郝瘸子。
“不错,二哥说的有道理,我们要以大局为重,速战速决,抓活的,问出幕后的主谋。。。”,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黄庭利怎么会知道郝瘸子想什么呢,同样的话,从不同人的嘴里说出来,意思是完全不一样的,人和人是不同的。试想,郝瘸子好不容易看到了A,生怕A会活下来,巴不得立马弄死,能不急吗。可没想到,同样的心思,在不同人的耳朵里,传达的信息完全不同。郝瘸子颇想给自己两耳光,他的嘴怎么这么贱呢?
“正光,大局为重,抓活的。。。。。”,形式一下逆转,小克